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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行政力量的配置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生院是由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是学校具体承担研究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研究生院的职能和机构设置中可以看出,行使着行政权力的科室同时也承担着某些属于学术权力范围内的职能,存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交叉、重叠现象。浙江大学校内各类科研基金的管理。

3.3.3 浙江大学行政力量的配置

在学校层面,浙江大学的行政组织主要包括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处、后勤处等部门以及隶属于学校党委的各党群部门等行使政治权力的部门。

1.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是浙江大学整合本科教学资源、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理顺本科教育体制、优化本科管理模式、提升本科办学水平的重大举措。其目的是,建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变单一的多部门的分散决策管理为统一高效管理,增强面向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服务功能,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常设机构。包括学生工作处(学务处)、教务处、教学研究处、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和求是学院等机构。

本科生院的主要职责是:本科生思政教育与素质拓展;本科教学运转与日常教学事务;本科教育改革、研究与发展;本科教学条件保障与质量监控。

本科生院决策及执行机构主要有,“院务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素质发展与奖惩工作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等专项工作委员会分别是院务委员会的咨询及执行监督机构,承担相关制度的制定。

2.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是由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是学校具体承担研究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的主要工作有:规划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并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试点工作;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研究生教育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申报与建设,推动学科发展;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积极推动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学校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研究生的成才、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承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下设招生处、管理处(研工部)、培养处、学科建设处(学位办)、综合办公室等五个机构。

研究生院的职能和机构设置中可以看出,行使着行政权力的科室同时也承担着某些属于学术权力范围内的职能,存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交叉、重叠现象。

3.人事处

人事处是主管全校人才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服务;研究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拟定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提出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工编制的管理,研究制订用人计划和结构调整政策。全校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的综合管理。主管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各类专家、杰出人才的选拔、报批及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研究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制订培养和提高计划。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指导并配合院系做好人才引进、智力引进工作。制定招收、培养和管理博士后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经审议后组织实施;组织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及管理;组织进行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博士后联谊会的工作。全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和管理,研究制订校内分配政策改革方案,综合管理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及教职工福利等工作,等等。

4.财务处

财务处是学校主管计划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拟定、组织实施学校的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经济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草案,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审核各部门有关财经方面的文件、制度、报表和协议等。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学校领导在学院发展特别在财经工作中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保证学校财经安全。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记录、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经济运行机制,维护和理顺学校经济秩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配合有关单位对全校财产物资进行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和落实学校的各项预算收入;负责校内收费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核定以及票据的申领、核销等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收费。做好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等拨款计划的落实工作。负责学校的学生收费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校园一卡通的管理工作,等等。

5.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是主管全校理科、工科、农科、医学科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与目标,拟定学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部各类科学基金和科技计划项目、各类横向科技合作项目、各类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国际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计划书)审核、签订及管理;国家和省部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科技合作有关事宜;科技成果的展示、推广、转化工作,技术市场、学科性公司的管理。负责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的申报、建设、评估及管理。校内理工农医类科研机构、部分跨学科交叉科研机构、学校与地方企业联建研究开发机构的审批、建设、评估及管理。全校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等事宜,以及学校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浙江大学校内各类科研基金的管理。全校理工农医学科科研岗位及科研业绩点核算。中科院学部联合办公室杭州联络站工作。推荐及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全校性学术交流、科技统计、科研经费等综合管理。

6.社会科学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08年,是主管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的职能部门。社会科学研究院具有两大基本功能:管理服务功能和高端研究平台功能。管理服务功能是原学校文科科研管理部门——人文社科处的管理服务功能的拓展,以原人文社科处的管理职能为基础,增加直接管理之若干学科交叉研究机构和重大科研任务的组织、对外拓展、学术经营、学术服务等新的功能。高端研究平台功能是为展开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导向的联合攻关研究的重大项目提供工作平台,是面向国际社会科学前沿领域,回应学科交叉综合发展的发展趋势,集聚校内外跨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学术高地。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繁荣人文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与目标,拟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相应的行动计划,经审议后形成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横向合作项目、国际(地区)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签订、审核与管理。人文社科各类成果管理、奖励申报、成果推广与转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建设和管理。人文社科科研编制及业绩点的核算。人文社科类和部分跨系科交叉科研机构的审批、建设、评估及管理。负责挂靠浙江大学的人文社科学会的日常管理及全校性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单位管理人文社科期刊业务。各类人文社科科研基金管理。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出境审查与管理。组织协调人文社科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人文社科科研统计及信息综合管理。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承担学校文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7.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主管全校实验室综合事务管理和仪器设备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目标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实验室与设备建设的年度计划;负责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工作。负责制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协助各院、系进行实验室的新建、调整、撤并及考核评估工作,检查、督促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负责全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和非教学自制设备的论证、审批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经费、实验室室内维修经费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预算、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包括设备增置、调拨、报损报废、外借等审批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院(系)对仪器设备的账、物核对,协助有关部门和院(系)做好仪器设备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信息化、网络化,以及协作共享、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维修、测试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相应的实验技术与管理队伍建设培训计划;核定编制和岗位,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协助考核。负责全校相关实验室的对外分析测试服务管理及收费工作和计量认证等资质管理工作,对外履行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职能。

8.政治系统组织

在学校内,各行政处(院)外,还有隶属于学校党委的行使政治权力的党群各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团委、机关党委等部门。这些部门在行使政治权力的过程中,也担负着一定的行政职能,代表着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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