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发展
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是我国业余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我国在新中国初期,就注意提高在职干部的理论、文化和业务水平,培养专门人才。1949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中国人民大学实施计划的决定》中,要求该校开办夜大学。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夜大学正式招生。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又开办了函授教育,设财经类专业,招生2500人。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举办的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1953年2月,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华北区各高等学校负责人座谈会上关于高等教育方针、任务问题的讲话中,把重点试办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列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内容。此后,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工作在全国范围逐步开展。
从发展过程看,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工作处于初创阶段。至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工作已初具规模。1957年,全国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有58所,举办夜大学的有36所,包括工科、农科、林科、师范、文科、理科、财经、政法等类院校;有函授生3.5万人,夜大学生1.2万人。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工作有较大的发展。1959年9月,教育部提出,“根据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业余高等教育必须积极发展”,“全日制高等学校举办的夜大学或函授部,应当采取巩固发展的方针”。1961年,经中共中央批准试行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中规定,高等学校要积极举办函授教育。至1962年,全国有122所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126所高等学校举办夜大学;有函授生12.4万人,夜大学生2.9万人。
“文革”期间,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工作一度全部停顿。“文革”后,函授教育和夜大学逐步得到恢复。1979年,全国有72所高等学校举办函授教育,30所高等学校举办夜大学;有函授生24.1万人(其中学单科的3.5万人),夜大学生7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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