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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体系的成熟时期(年—世纪年代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部下设教育资助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国的教育资助的管理。而在此时,似乎美国民众对于教育资助问题的关注度下降了,他们则更愿意关心经济的问题。该条例授权教育部秘书处,查询国家贷款项目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20世纪80年代,美国颁布高等教育条例修正案。国会通过该法令,并拨付大量资金用于学院学生的资助问题。该项目的前提是资助是与父母同居的未成年人。

(四)教育资助体系的成熟时期(1957年—20世纪90年代)

这一时期,美国的教育资助体系完全形成。从教育资助金来源上看,形成了上、中、下三级资助体系,即国家、学校、民间三种资金来源渠道。从资助的形式上看,形成了奖助学金贷款、工作岗位三种资助形式。教育部下设教育资助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国的教育资助的管理。各大学也都设有专门机构。同时,评估体系逐渐完善,可以迅速准确地确定被捐助对象。在比较健全的援助体系之下,学生真正能够安心读书,而不用更多地考虑经济问题。

20世纪50年代,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十年,美国政府的经济目标进行大规模调整,以满足和平时代的繁荣和人口的快速增长。而在此时,似乎美国民众对于教育资助问题的关注度下降了,他们则更愿意关心经济的问题。然而,1957年一个外部事件改变了美国民众和政府的态度,使得政府又将目光转向教育,就是苏联当年人造卫星的成功发射,国会为美国教育系统的“虚弱无力”而惭愧,美国重新关注并开始在教育上进行投入,尤其是在天文、航空、宇宙等学科的投入更多。并提出“加大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以奖助学金的形式鼓励学生投身科学研究,特别是急需和薄弱的学科研究中去”的政策。1958年,美国国家防御教育条例(NDEA)出台,该项法律是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学生的无偿援助政策,目的是为促进美国科学、数学、外语及其他领域的发展。在这个条例中,90%以上的资金以低息贷款的形式发放给学生。后来,该贷款计划被称为国家防御学生贷款项目(NDSL),给有资质学生提供长期的、低息的贷款,该项目最先考虑的是在数学、科学及外语等专业的学生,后来也向其他专业学生发放贷款。此后,国家防御学生贷款项目更名为国家学生贷款项目(NDSL),直至今日,就是美国赫赫有名的联邦帕森斯贷款项目(Federal Perkins Loan Program)。

20世纪60年代,高校奖学金服务公司(隶属美国高校入学考试委员会),开始更多的发挥作用,尤其是在它加入美国教育咨询会(ACE)后,在国家教育政策的制定方面更加影响深远。同时,在这一时期EOG计划开始出现。EOG是第一个联邦的纯赠与性质的项目。该项目提供给联邦州范围内高校学生助学资金,与贷款性质不同,这笔款项不需要偿还。也不像大学里的工作岗位,这笔款项不需要用工作交换。这个项目的目标就是资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学生。EOG计划,后来更名为补充教育机会奖学金项目(SEOG),后再次更名为联邦补充教育机会奖学金(FSEOG)。1964年由林肯总统签署经济机会条例,该条例规定教育在国家解决贫困问题的工程中至关重要。这项立法是由国家实习项目(现在被称为联邦实习项目)首创,该项目是国家向学校发放资金,让学校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兼职工作机会,使学生们能够在读书期间获取一定的收入。尽管这项立法的目的是为解决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贫困问题,但是这项立法却在很多方面直接影响了高等教育。它不仅在管理和操作上影响了大学和学院,同时,它还使工作岗位和实习机会和贫困学生结合,真正实现了“自助助学”的理念。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条例颁布之后,经过了多次修改。总的联邦援助项目就是依照该法律设立的。学生援助项目是由美国国家教育部负责管理,共有四个大项,也称为联邦派奥奖学金项目。该项目针对本科生给予资助,并对私立学校学生的贷款提供保证。通过高等教育条例的授权,国家防御学生贷款项目和高校实习项目又创造出两个新的项目:教育机会奖学金项目和学生贷款担保项目。

20世纪70年代,由于在“婴儿潮”降生的一代的到来,大学生的数量显著增长。由于资金数量有限,再加上对学校的资金分配不均衡,导致很多有需求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应的资助。1972年,美国高等教育条例修正案出台。修正案负责通过创造基本机会奖学金项目向研究所派发援助资金。现在,该项目被称为联邦派奥奖学金项目(Federal Pell Grant Program)。此项目的目标是为本科生提供经济援助的基础,而其他的援助,都是在此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实施的。同时,该项目还有一个功能,就是限制重复接受援助,防止资金分配的不公。在整个过程中,联邦学生援助项目的最大改变就是“再授权”,通过“再授权”的过程,议会对该项目进行再次审查,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在审查过程中,如果项目本身在结构或目的上与高等教育条例有所冲突,那么该项目就不予批准。凡是有关学校资助的项目从1972年起,每5年或者6年都要经过一次“再授权”。同时,1972年的高等教育条例修正案进行以下几项改革:(1)为三个学生资助项目进行了“再授权”;(2)将国家防御学生贷款项目更名为国家学生贷款项目;(3)将经济机会奖学金项目更名为补充教育机会奖学金项目;(4)确定私立学校的学生也可以使用“四大项项目资金”(5)教育机会奖学金项目的功能不再只是赠与性质的援助,并且与基本奖学金项目和并。自1975年始,美国强制实行对学生的援助。1978年,中产阶级学生援助条例(MISSA)。该立法消除了在学生贷款担保时的家庭收入限制,有效的帮助了中产阶级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的孩子们,使他们也获得了贷款的资格。事实上,该条例扩大了资助学生的范围。1979年,高等教育技术条例。该条例授权教育部秘书处,查询国家贷款项目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

20世纪80年代,美国颁布高等教育条例修正案。国会通过该法令,并拨付大量资金用于学院学生的资助问题。根据这一法令,基本教育机会奖学金项目更名为派奥奖学金项目(Pell Grant Program)。与此同时,1980年的修正案还有一个最大的成就,就是父母因孩子的学费而贷款的行为得到允许,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贷款项目,就是“PLUS”项目。该项目允许中产阶级家庭每年借款3000美元,用于孩子的学费支付。该项目的前提是资助是与父母同居的未成年人。(在美国,孩子18岁以后可以宣布独立,成为独立的贷款人。如果不宣布独立,就没有独立贷款的资格,需要由父母代为贷款)。1981年,美国出台了多用途预算协调法案(OBRA)。当时,为应对越来越大的学生贷款数额需求,于是国会引入一个先进的需求测试方法,就是减少家庭年收入低于30000美元家庭的贷款利息,实现新一轮的教育资助。1982年,1982年和1983年的防御授权法案。该法案要求美国18至25岁的男性青年,如果希望获得联邦学生资助的话,必须服义务兵役。1985年,平衡预算和赤字控制条例。为了消减开支,1985年国会通过了平衡预算和赤字控制条例。被称为Gramm-Rudman-Hollings条例。根据该法案,如果出现财政预算赤字,并没有更多地解决方案的话,那么就不惜消减各类联邦项目的资金——当然也包括学生资助项目。1986年的高等教育修正案。该法案通过要求所有的申请学生贷款的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阐述他们关于利息补助的需求情况,来确保学生贷款发放的合理性。同时,根据该法案,限制PLUS贷款的发放,撤销对研究生和已独立的学生的发放。并重新创补充学生贷款项目(SLS)。专门针对研究生和已经独立的本科生进行资助。加大对不还款行为的惩罚力度,并给予学生资助的负责人以更广泛的权利和评估标准,帮助他们更加准确地了解学生的状况。之后,1988年出台学生补充贷款改革条例;1989年出台学生贷款协调修正案;1990年出台了多用途预算协调法案(O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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