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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和贷学金时期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报告》,取消了人民助学金制度,代之以奖学金和贷学金制度。至此,人民助学金制度在实施了30多年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奖学金和贷学金模式资助制度的实施,打破了单一的人民助学金资助方式,虽然此时人民奖学金所占的比例还很小,但迈出了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二)1983年—1986年:奖学金和贷学金时期

高等学校的计划体制因国家战略选择和宏观经济政策而形成,随着国家战略和经济政策的调整,高等教育系统运行机制的改革也随之而来。其中对高等教育改革最具影响力的是198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此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其中规定:“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以往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得高等教育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的学生和招收自费生”。经过改革后,统一的计划招生体制和毕业生分配体制被打破了,高等学校的招生形式和分配方式首先出现了国家计划性招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学生等形式(4)

高等教育系统的全面改革,也带来了大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我国对大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其标志是,1983年7月11日由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这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面向75%的非师范学生发放的人民助学金降为面向60%的学生发放,缩减了发放范围,同时设立“人民奖学金”。这种改革主要是针对人民助学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进行的,一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包得过多;二是在评定人民助学金时,存在平均主义思想与作法,人民助学金的使用与学生的表现相脱节,不利于鼓励先进和调动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三是不少地方和学校评定办法不合理,管理上存在混乱现象,使“扶贫济困”的宗旨没能真正地体现出来,降低了助学金的“济困效率”与针对性(5)

1986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报告》,取消了人民助学金制度,代之以奖学金和贷学金制度。至此,人民助学金制度在实施了30多年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奖学金和贷学金模式资助制度的实施,打破了单一的人民助学金资助方式,虽然此时人民奖学金所占的比例还很小,但迈出了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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