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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助学金评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以此为背景分析了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建议,以期为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提供些参考。

浅谈助学金评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贾明明 许桂锋

摘 要:伴随着国家资助覆盖面的扩大,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给大学生评定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如果处理不好甚至可能会引发大学生诚信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以此为背景分析了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建议,以期为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提供些参考。

关键词: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生 评定工作 义工

引言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与其他资助政策不同,国家助学金具有无偿性特点,而且以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和根本评选依据,并无其他严格的附加条件,有利于贫困学生可以更好地集中精力学习,无后顾之忧。

国家助学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关怀和照顾,使许多困难学子顺利完成了学业,有效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保障教育机会均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但是,伴随着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我们发现,助学金从评定到发放给学生,在整个工作过程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与国家设立这一项目的初衷发生了背离。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对国家助学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为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略尽微薄之力。

一、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近三年以来,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一)认定标准主观化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主要用于资助贫困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而不是帮助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但什么是贫困?贫困的标准是什么?这却很难界定。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东、中、西部经济状况差距很大,就全国而言,统一的贫困标准是不存在的,这就为学校贫困生认定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另外,随着资助资金和范围的扩大,受助学生比例大幅增加,除烈士子女、孤儿、低保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能够得到资助外,其他学生生活经济状况差距很小,不容易辨别困难程度,而学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主要通过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申请来进行的,但是,由于受到利益的诱惑以及对于造假的责任追究机制缺失,大学生开虚假证明的个案非常之多。

(二)民主投票情绪化

学校赋予班级学生资助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投票权是希望通过民主票选可以尽量使评选公开、公平、公正,但是情感效应的作用却导致评选的公平性受到很大影响。大多数学生往往优先考虑把票投给与自己关系较好的相对贫困的学生。当然,这也与大学相对自由的教育制度有关。同班同学因为缺乏沟通交流使得很多同学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能在自己的小团体所能了解到的范围内作出投票选择,在资助名额超出自己认定的人选时,只有作出“次优选择”。因而,票数多的学生往往是在班级活动中较为活跃,人缘好,性格开朗外向的;而性格内向却又非常贫困的学生,很可能因为票数过低错失获得资助的资格。还有部分学生为了获得资助,在票选前作出承诺获得资助就给予相关人一定的回报,或者在一个小群体内达成某种协议,大家轮流获得助学金甚至平分助学金。这就严重影响了评选公平公正,违背了助学金制度建立的初衷。

(三)班级矛盾严重化

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之后,通常都会有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向老师和同学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诸如认为某个同学存在问题不符合助学金评定标准,或者表达自己比某些同学更需要资助、更有资格获得资助,等等。这类申诉不仅让老师非常头痛,也使得宿舍关系和班级内部的团结稳定受到影响,严重的还会使得班级气氛紧张,小团体迅速增加,相互间矛盾升级。为了缓解矛盾,往往只能对相关同学进行思想教育,对有疑义的同学进行调查,再重新组织评选。对于再次评选得出的结果仍有异议者,辅导员会进行相关心理辅导和教育,有些同学或许会豁然开朗,但是也有些同学执拗地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助学金就是不公平,开始对老师和班上同学产生抵触情绪。这对班级的团结稳定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另外,由于缺乏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约束和监督,部分获得资助的学生将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引起其他同学的强烈不满,又进一步加剧了同学间的紧张关系。

(四)感恩意识淡薄化

目前国家助学金基本上是无偿发放,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通过认定就可领取(而实际上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生数目要比认定的名额多),这无形中使大家形成了“助学金是免费午餐,不吃白不吃”的思想,使得有些同学即便能够足额缴纳学费或通过借、贷等办法交足学费,但因对认定方法不科学存有侥幸心理,便故意不交学费、拖交学费,从而给人造成一种贫困的假象,使学校评选助学金时更倾向于他们,结果造成了部分学生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另外,部分拿到助学金的同学缺乏感恩意识,认为贫困有理,理所应当得到各方面的资助,学校未批准申请便是老师或学校的不对,而未受到资助的学生容易滋生不平衡心理。

二、完善高校助学金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所出现的上述问题很显然是违背国家初衷的,但我们不能苛求国家政策的完美,而因此否定此项政策的功绩和作用。相反,作为执行政策的高校,我们完全可以从实际出发,在不违背国家政策初衷的前提下,改进评定方法,有效弥补由此而引发的各种负面影响。

(一)优化认定体系,建立个人档案

首先,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行为表现以及学习态度和成绩等多方面因素,让助学金帮助更需要帮助的学生。其次,大一新生一入学就应尽快建立起个人的家庭经济情况档案,越早越能避免高年级学生对新生关于助学金的不利影响,并且作为发放各类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为尽可能地避免造假现象,可以通过填写学生及其家庭消费情况的调查问卷,从侧面大致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要求学生集中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提高填写质量和有效性。学生个人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随学生家庭状况的变化进行更新。

(二)完善举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尽快建立起地方政府问责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开具贫困证明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程序,约束滥盖章行为,要求每一份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都存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另外,学校可设立举报箱等匿名举报方式,对虚假信息进行了解。评定小组成员在班级随机选择,主要以班委和普通同学代表构成,防止评定时出现互相拉选票的局面。此外,为了使国家助学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学校应加强助学金评定后对学生在请客以及奢侈消费品的使用方面的监督,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对其的资助。

(三)突出思想教育,培养感恩意识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讲清评定结果的原因,及时对评定结果不理解的学生进行疏导,促进同学间的和谐,消除对助学金获得者的排斥心理;此外,要注重感恩教育。针对受助学生“理所当然”的想法,学校在给予他们物质帮助之后,要通过必要的感情交流,让他们深刻理解党和国家的关怀,培养他们立志成才,用孝心回报父母,用真心回赠他人,用爱心回馈社会。感恩教育要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结合起来,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和学习环境来感化学生,通过学习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组织召开表彰大会等形式来激励学生,通过开展主题活动、主题班会来引导学生。

(四)换“无偿”为“有偿”,变“困难生”为“义工”

根据目前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应当把助学金评定和勤工助学结合起来,变国家助学金的“无偿发放”为“有偿发放”。高等教育非义务教育,所以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问题不能完全依赖于国家和社会,要从扶贫政策本身出发,尽量减少“不劳而获”的形式,贯穿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思想。勤工助学既能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又能培养学生自立意识,是一条很好的助学之路,因而,学校应尽可能多地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变资助名额为助学岗位,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对于获得助学金的同学,他们通过劳动来获得报酬,解决自己的困难,会觉得理直气壮,感到自尊自强,从而也会使他们感到劳动关荣而有价值。这种价值观对其他同学也会起到很好的宣传和教育作用。此外,对于获得无偿资助的同学要定期组织义务劳动,打扫校园卫生,或敬老院等地献爱心,变助学金获得者为义工,加强学生的责任心,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树立学生的感恩意识。

结 语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为促进教育公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培养出高素质大学生提供了基础保障,然而由于贫困生评定体系缺乏可操作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后继问题,影响了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合理性和预期的效果。因此,可以通过加优化认定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以及变困难生为义工等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并且通过思想教育来树立学生们的感恩意识,实现国家助学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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