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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质量为生命,提高管理效益和办学水平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办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教育服务理论所引发的教育观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三节 以质量为生命,提高管理效益和办学水平

一、办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

办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学校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观念是错误的;那种认为学校的质量与工厂的质量不同,具有不可检测性的观点是悲观的;把办学质量等同于学生的升学率的作法是片面的。办学质量的核心是学生全面发展的质量。其表现为学生在五育方面取得的成绩,如各项成绩、毕业率、优良率、升学率等,这是外显性的质量。学生的质量还具有内隐性,难以外露。学生的一些品质只能在将来表现出来,存在着滞后性。办学质量评价能纠正人们片面的办学质量观,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能对学校的办学质量作出鉴定,区分学校质量的优与劣,奖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学校之间相互竞争;能有效地鉴定学校资源的分配、使用状况,提高学校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率,引导学校在节省投入的前提下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教育服务理论所引发的教育观念的变革,召唤高品质的办学质量

(一)教育服务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带动了教育领域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教育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世贸组织将教育服务产业纳入CATS所规范的范围,“教育服务”已经成为当今教育领域中重要的关键词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尤其是W TO贸易在我国的深入,教育服务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

关于教育服务我们可以明确建立这样一些基本理论观点:其一,教育不是物,教育是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具有服务性或劳务性,因此教育服务可定义为:教育是一种具有服务性质的实践活动,教育服务就是教育活动的产品,或者说是一种服务形态的产品,教育产品是教育服务:其二,教育服务这种产品就是商品,它既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交换价值。虽然它有特殊性,但同物质商品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形式的不同;其三,作为生产者来说,在教育市场上所提供的是教育服务的质量、品牌和特色,而作为消费者来说,在教育市场上要求购买的是优质教育、特色教育和品牌教育消费品。从总体上来说,教育服务是消费品,但这种消费品需要学校去生产,教育服务产品的生产与消费是不可分割的。总之,教育产品是教育服务;教育服务产品是商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教育服务在市场交换中形成教育市场。

(二)教育服务理论所引发的教育观念的变化

教育服务理论明确告诉我们:教育服务是教育产品。学校的基本功能就是提供教育服务产品;教育服务产品是商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围绕教育服务发生的供求双方的交换关系形成了教育市场;在教育市场中交换双方的主体是学校和学生,学校是教育服务产品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学生则是教育服务产品的消费者和需求者,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从经济学角度看是围绕教育服务产品所发生的商品交换关系。

教育服务理论所提出的“服务产品说”是对“人才产品说”或“知识产品说”的否定和批判。“人才产品说”认为,教育的产品是经过教育以后知识和能力有所增进的“学生或人才”;“知识产品说”则认为,教育的产品是各种有价值的科学知识。乍看起来“人才产品”或“知识产品”似乎都合乎道理,然而仔细推敲却不难发现其中的谬误。所谓“人才产品”实际上就是指接受了教育之后的学生。经济常识告诉我们,作为消费者,我们支付货币是为了购买某种能够满足我们主观需求的客体产品,这产品可以是物质的(如面包),也可以是无形的(如美容服务),但是我们购买的决不是我们自己(如吃过面包后有饱感的自己和美容后有美感的自己);教育的产品也是一样,如果说人才或学生是教育的产品,就好比是学生自己出钱“购买自己”,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尽管学生经过学校教育以后知识能力有所增进,使自己从一无所知或知之不多的“人”变成了知识渊博能力超强的“人才”,但这种变化只不过是我们在购买并消费了教育服务产品之后的消费效果(正如我们吃了面包会由饥饿变饱、做了美容会由丑变美一样),不同的个体在接受完同样的教育之后会有不同的消费效果,但是他们所购买的教育服务产品是没有区别的。尽管我们常常根据学校所培养学生的质量好坏来判断一个学校的好坏,那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好的教育服务往往会有好的“消费效果”,这是对学校产品的一种间接判断,并不能因此而把学生或人才视作学校的产品。至于把“知识”作为教育的产品是对教育产品的一种不全面的概括,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并不只是掌握某些具体的知识,在知识之外还有更广泛的目的,所谓“传道、授业、解惑”强调的不只是“道、业、惑”,同样重要的还有“传、授、解”的过程。因此,知识只是教育产品所包含的内容之一,并不是教育产品的全部,只有“教育服务”这一内涵丰富的概念才能准确反映教育产品的本质以及学校活动的经济本质。

教育服务理论所引发的教育观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学校从“育人”的场所变成了“教育服务产品”的生产机构;第二,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从“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管教者和被管教者”变为教育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第三,学校被放置在市场环境中,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从合作转变为竞争。以上这些观念的变化尽管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教育活动本身的规律性,但却足以导致学校管理理念的变化。

三、人民教育消费的增加及要求的提高,决定了提高办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人们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教育消费及投资意识的增强,城乡居民开始对各种形式的付费上学具有相当的心理认同,愿意为自己或子女投资教育。作为消费者一方,学习者或其家长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满意度来选择学校、教师、教育形式等。甚至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在进行教育投资时都会认真考虑、规划真正适合和有利于自己个性发展的教育目标、教育形式、教育消费类别、水平和品位,以获得自己真正需要且有效的教育服务。

与之相对,作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学校和教师,有义务按照国家的教育标准和自己对学习者的承诺来提供合格的教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品位,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高标准的需要。因为消费者对学校的认可度、满意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决定了学校的命运,成为家长选校送子的决定因素。如在美国和新西兰因有相当数量的移民家庭,学生成分的多样化要求学校能分析和消除学生的学习障碍,进行平等教学,尊重多元文化,学校不能无视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不然将失去生源。

而且随着学龄儿童人口的减少,学校的传统办学生源市场萎缩,生源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选择和校际间竞争成为学校办学效率和有效性的两大信条。这就需要学校明确地树立一种新的教育服务与消费、经营的理念,考虑家长的需求与愿望,避免大一统、单一模式,给多样化教育需求以空间和氛围,教育、学校实体需面对市场经营。这就决定了学校必须千方百计提高办学质量,才能立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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