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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与风险控制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由于产学合作知识共享本身所具有的交叉特性,企业与大学尽管是相互独立的不同组织,由于搭便车和机会主义情况的现实存在,知识共享中如果不加以有效组织和控制,将难以避免地存在知识共享的风险。

二、收益分配与风险控制

一方面,产学合作知识共享是企业与大学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而形成的知识交流活动,企业和大学之间知识共享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目标,在集体收益的基础上实现组织收益的最大化。知识共享的收益分配是双方合作的现实基础。然而,现实中收益分配机制的不合理常常导致双方知识共享的失败或效率不高,因此,在产学合作知识共享建立、运作、完成及在更高更新层面上的合作全过程中,如何协调各合作伙伴间的收益(有形与无形的)分配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产学合作知识共享的内部成员来自不同的组织,因此内部成员往往会比较关心本组织的既得利益,如果组织的既得利益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这将会影响到各合作组织知识共享的积极性。其次,产学合作知识共享利益分配机制是否做到了公平,是否做到了人人都满意等,这些都将会严重影响合作实体内的组织或个体进行知识共享的意愿。

另一方面,由于产学合作知识共享本身所具有的交叉特性,企业与大学尽管是相互独立的不同组织,由于搭便车和机会主义情况的现实存在,知识共享中如果不加以有效组织和控制,将难以避免地存在知识共享的风险。这些风险可以分为知识共享不足风险、知识过度共享风险;绩效风险、关系风险、核心知识丧失风险;知识本身风险、组织风险、环境风险;合作整体风险、企业或大学组织风险等。产学合作知识共享的风险可以由企业与大学共同分担,但总体风险依然存在而且并不会因此而降低。由于企业与大学空间分布、文化、知识差异等客观因素的存在,产学合作知识共享风险控制比起组织内部知识共享风险控制更为困难。童亮[106](2006)经过实证分析后认为,企业在对跨组织的知识流进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疑虑,其中最为担心的就是技术知识的外泄。由于知识的模糊性、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的存在以及核心能力的知识依赖性的影响,共享企业或大学的自有知识可能会损害到企业或大学的核心能力,使其组织核心知识泄露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竞争优势丧失;或者知识保护过度使得产学合作知识共享效率低下,给参与知识共享的组织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因此,产学合作知识共享所带来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控制问题已经成为共享双方在知识合作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障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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