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三大文教政策
董仲舒的三大文教政策,是适应汉武帝谋求封建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来的。《举贤良对策》是董仲舒对汉武帝贤良文学诏所写的三篇论文,该文收录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董仲舒提出的三大文教政策基本都被汉武帝所采纳,对汉代文教政策的确定,以及学校教育制度和选士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兴太学以养士
董仲舒站在维护皇权、维持封建大一统的立场上,提出了“兴太学以养士”的政策。他认为,若要实行有为政治,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人才问题。然而,汉初不举士、不办教育,私学虽然繁荣,但培养的人才却规格各异、思想不一,这就很难满足封建集权制国家对统治人才的需要。所以,董仲舒从国家政治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提出欲想壮大统治、加强官吏队伍建设、提高吏员素质,就必须重视发展教育,必须兴太学,以此来培养国家政治所需的统治人才。他说:“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23]
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兴太学以养士”的动议,并责成丞相公孙弘付诸实施,于元朔五年(前124年)在西汉京师长安设太学,置博士2人,博士弟子50人。自此,汉代建立起以太学为首的中央官学体制。
(二)重选举以取士
董仲舒把养士与取才结合起来,针对汉初人才选拔和任用中的弊端,提出了改革管理选拔和任用制度,设立察举制。汉初以来普遍盛行“任子”、“纳资”的授官制度,并以年资的深浅决定在职官员的升迁与否。为保证选贤任能原则的实施,董仲舒建议以察举制代之,并提出了一套可行的选士方案:“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24]
董仲舒这一建议被汉武帝采纳,且责成公孙弘拟定具体方案贯彻实施。察举制的确立成为中国选士制度发展的初级阶段,为汉王朝选拔了大批安邦治国的人才。
(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在董仲舒看来,无论是学校养士还是国家选士,都必须有统一的标准,否则仍难以实现人心归顺、天下统一。因此,作为儒家学者,他将思想统一的基调定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他从《春秋》大一统的观点出发,论证了儒学在封建统治中独一无二的统治地位:“《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25]
这一政策的提出,不仅使汉代养士与取士有了统一的标准,而且从思想理论上奠定了汉王朝巩固统一大业的基础,同时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的局面,又为隋唐以后科举考试以儒学为基本内容埋下了伏笔。
董仲舒提出的三大文教政策,均被汉武帝所采纳,并经汉武帝以后的两汉历代皇帝逐步加以推广和实施,终于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以养士和取士为基本内容的比较完整的封建教育制度。[2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