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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力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以所具有的掌握和运用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的理性能力来实现存在,就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这就是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力的问题。人类能够把过去的真相呈现在现在人们的面前,把现在的一切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同样能够把人类的未来实现在人们的眼前,这个便是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和人的知识本能的理性程度和理性能力的证明。

第七章 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力

如果局限在一个人从生下来到死亡的自然过程,这个自然人的本体自然属性,去讨论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力论,恐怕无法阐述人类认识自然世界的本质作用。当然人的一生都在从事呈现真相的概念存在和理性对应的信息存在的“知识生产”过程,但是这个过程的结果形成的却是显现为真、对应为真、实现为真的知识存在过程,这是每一个人、每一代人的“为真”的“生产”过程。这个是动物所完全不具有的“理性能力”。这个呈现为“真”、实现为“真”的理性程度和理性能力,就是人的本质存在,这个“实现”为真程度的尺度就是人的价值,而具有“为真”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本质作用。人以所具有的掌握和运用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的理性能力来实现存在,就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也有意识,否则无法生存,但是动物没有这个“生产”的“为真”的本质能力,因此只能够从表象世界直接获取生存需要的生存方式,而人却已经不是在这个表象世界直接获取生存需要的生存方式,而是“生产”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生存方式。因此人的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对人类如何会与自然生存方式不同,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这就是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力的问题。

人类的过去和未来不是预测出来的,也不是算命先生算出来的,而是每一个人、每一个代人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呈现真相和实现存在的知识文明程度,在知识存在的立场进行的理论阐释,或者说是理性实现的结果。人类能够把过去的真相呈现在现在人们的面前,把现在的一切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同样能够把人类的未来实现在人们的眼前,这个便是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和人的知识本能的理性程度和理性能力的证明。

一般来讲,我们很少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即在实施目的的过程中,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受有关终极追求的指导,而是受有关在现实中何种行为是“实用的”、“合适的”、“需要的”目的指导,我们之所以受这种现实目的的指导,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实现某一特定且欲求的目的的手段,而是因为它们是一种限制,亦即对我们在构成我们人的生存之基础的那种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情况下,所会采取的一种呈现真相的有用性的权力限制。的确,人们一般都容易忽视这样两个问题:首先,在人类社会中所有那些真正具有社会性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讲必定是权力的;其次,这些权力的东西只会限制而不会完全确定我们的人的价值。由于我们习惯于把我们所熟知的且众所周知的那些自然存在的表象真相,视作是具体且实在的具有目的性的东西,所以我们只有做出某种遵循方式方能认识到我们与我们的同胞所具有的共同的东西,即权力。与其说是一种有关同样的呈现真相的表象有用性的价值,不如说是一种有关某种表象所具有的某些有用性的权力特征。因此,对于人的价值,在过去并不是不存在的人的权力,而是作为有用性的东西所占有、支配和控制人力、体力、劳动力的工具性的人的价值,或者称为自然存在的自然人的价值,而把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人的本质作用的人的价值掩盖掉了。

只是在为数极少的场合,比如说当我们去呈现某个我们在以前根本就不知道的自然存在的表象真相的时候,我们才会极为切实地感受到人的知识本能的人的价值,这个人的价值在上述所论的真实性。尽管我们在此前从未理解到人的价值的本质属性在生产力价值上的体现方式,即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本质作用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但是,作为人类脱离自然世界的自然本性,具有“生产力”的本质属性的知识本能,而通过这个知识本能的“生产方式”来获得人类生存需要的东西,已经就是人的价值在生产方式中的本质作用的体现。因此的人类知识文明的进步和发展,是紧紧地围绕着以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的进步而进步的,即奴隶社会狩猎生产的人力价值规律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体力价值规律的进步,封建社会的体力价值规律向资本社会工业生产的劳动力价值规律的进步。在这个人类知识文明低级历程时期的每一个阶段,那个地方的人民,他们的说话方式、他们的相貌特征、他们的建筑风格以及他们的耕种方式、他们的行为方式以及他们的伦理观念和审美观念,却是我们所熟悉的人的知识本能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知识存在程度的人类知识文明的进步历程。一般来讲,我们有能力对把过去的东西呈现出来,展现出来作出界定,而且由于我们是以“直觉”、“直观”的方式认识这些过去的表象存在的东西,就是我所论证的每一个人的知识本能的知识生产所呈现真相的信息存在,而赋予表象存在的知识载体的,所以我们也就甚难理解到我们以知识存在的生产方式改造自然的结果。显见不争的是,人类社会成员所共同知道和理解的呈现真相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讲必定是对这些表象存在的有用性所能够具有的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来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在这个占有、支配和控制表象存在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生存方式中,占有、支配和控制表象有用性的权力,显然具有人类生存价值的意义而体现出自然存在的生存方式,即自然存在的表象特征,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人类生存方式。人的价值在这种境况中,只能是表象有用性的一个“被权力”的人力、体力、劳动力的自然人的属性,而不具有人的价值的本质特征。只有在私有制趋向成熟的资本社会,货币资本发展到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萌芽状态,人的知识本能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本质作用,才能够开始体现出来人的价值的萌芽状态,即人的价值开始体现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本质源泉。我在这里虽然还没有论及人类未来财富生产的本质特征,而仅仅就人类知识生产以及价值生产所呈现真相的有用性,而赋予了这个自然世界的表象真相以知识载体的有用性的本质特征,从这个表象有用性的价值存在而言,是与人的价值完全不同的,即这些表象存在的有用性价值,是每一个人、每一代人被赋予了呈现真相的知识载体性质,才具有了有用性程度的价值标示。因此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附着于表象的有用性,而是具有赋予表象有用性价值的知识生产力的本质特征,并且能够通过掌握和运用这些呈现真相的知识存在,而使表象发生演变。在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里,表象存在的本身是不存在有用性的价值的,更加不会自己发生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表象演变,这一切都是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本质作用的结果,这个人的知识本能的本质存在所起的本质作用,才是真正的人的价值。但是在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知识文明的低级历程中,这些人的价值被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所剥夺了,留下的仅仅是自然人的人力、体力、劳动力的自然力,这个不可被剥夺的表象有用性的价值。

但是,倾向人类“理性”乃是人们为了表述方便而虚构出来的一种智慧实体,以便用它来表达那种被认为永恒存在于人之智慧框架中的权力。在人的智慧框架中,人是在一个呈现真相的场合,一个人因受呈现真相的概念存在的影响而从事的生存方式,而在我看来,这就是呈现真相的表象有用性的权力趋向。这似乎表明,把这样一种权力倾向认定为只是心智有意识过程的一个目的结果,而这个有意识的目的过程则循环往复地决定着人们以一定的权力方式而生存。显然,“人的理性”并不能够阐释出人的价值。我们还将以同样的方式对特定的“人的目的”与“人的利益”做出界分。所谓人的目的,乃是意指那种驱使人们采取权力倾向的结果。而人的利益,依据我的理解,则意指那些根据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本质作用而得到界定,并被认为是人的权力的结果。因此,所谓“人的价值”这个术语,在这里所意指的含义并不限于某个人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上所采取的呈现真相和实现存在的本质作用,而且是指一个人基于上述界定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我们将在讨论中采用相应的说法,比如,人的权力并不服务于目的,而服务于人的价值,亦即对人的价值加以维护。在这里的“人的价值”便上升为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的智力、知识力、创造力,这个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知识人权”的地位,而不再是人力、体力、劳动力的自然力的自然人权地位。

在我们结束对上述术语问题的讨论之前,顺便再对其他一些与本书所关注的问题颇有关联的术语做一简要的说明也许是极有助益的。因为这些术语在现代的一段时间里常常被人们用来讨论我们所关注的一些问题。首先,现在有相当多的人都把人类社会描述为一种“多元”的社会。当然,人们使用这个术语的目的是要表达这样一种意思,即人类社会乃是一种由多种多样的个人目的支配的社会,而且这些个人目的也不是按照那种对社会成员构成约束的权力等级序列加以排列的。独立目的的多样性还意味着独立权力中心的多样性,因此人们有时候也把不同类型的社会界分为一元中心社会与多元中心社会。这一界分与我们在此前所提出的对权力与社会所做的界分,可以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前者那种界分所强调的似乎只是表象存在之表象特征的某个特定真相的社会层面,即表象世界的多种类的表象存在方式,而并不是本质一元的知识存在方式的讨论。因此我们并不能把权力垄断这个社会属性的表象特征、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这个表象世界的人类“一元性”的集权、专制等等的本质弊端,归罪于知识存在的“一元本质论”,而担心和恐惧这个因为“一元”的说法所会引起的集权专制或者权威暴力的人类灾难。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知道长期以来一直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民主”及“自由”这两个术语来指称我们在上文所述的那种权力社会类型的界分。在一个权力社会中,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力等级序列,因此这种社会也就必定是一种人造的民主及自由,从而使权力社会形成一种权力等级的秩序和权力垄断。在本书讨论的过程中,更为准确地说,亦即在我们想要强调的人的权力所具有的受人的价值支配的本质特征或所具有的受生产力价值支配的价值规律,以及实现存在的真理法则所支配的时候,我们偶尔也会援用的这些“民主”、“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这些术语。在人们就解决表象与本质的同一性、思维与存在的一致性、本原与终极的统一性所应予适用的人的价值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的权力便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他们在呈现真相问题上所存在的表象存在方式的纠纷。只有当我们能够发现这样的“另一种权力”的时候,或者说,只有当我们能够证明我们的生产力价值并不会在上述社会权力所适用的所有社会情形中具有权力垄断的条件时,我们才能够证明那种仅依据民主、自由做出的判决是错误的。我们的整个人类都是以这样一种信念为基础的,即人们在目的方面的观点分歧,可以通过发现某些一经人的目的便必定会得到人的权力的财富存在方式而得到解决。尽管我们一般会对某个人的目的的是非曲直各执一词,但是我们却常常能够发现,我们在解决这类目的纠纷所应予适用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生产力价值方面,确实存在着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目的和利益的实现方式的人的权力。如果事实不是如此,那么人类的存在价值本身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了。

这种应予适用的人的权力所界定的乃是一些与裁定某一业已发生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是否与人的价值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紧密相关的本质特征。一如前述,这种权力一经陈述便会被当作对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人的价值界定而被人们所接受。因此,人的价值就是人在人类和世界中的本质作用,并且得到财富存在方式所具有的价值量化标示的权力证明。比如在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里,一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价值、所拥有的资本价值,往往表示为一个人的价值,这里的关键要点似乎是人的权力表示了人的价值,在这里并不是社会权力在以前就已经得到了明确的人的价值的陈述,而在于人的权力一经得到价值阐明就会被当做一项人的价值而为人们所接受。人们对这种一直指导着人们的权力这个人的目的和利益的实现方式,一经陈述就会被人们当作对他们的人的价值的表达而为人们所承认。在这里我所作的最初阐释,在很大程度上讲是一种发现,而且与任何科学发现都无甚差异,尽管这种发现,就像科学发现一样,常常只是一种比此前所陈述的任何人的权力都更趋近于它所旨在表达的人的价值而已。这种人的价值究竟是因为人们认识到了遵循这些人的权力能够使他们获得好处而渐渐赢得了他们的支持,还是因为一些出于财富存在方式的原因,而渐渐赢得了人们对它们的支持。就我们眼下的讨论而言,并不具有多大的意义,因为这是个本末倒置的问题,即人先有了权力才有了人的价值的本末倒置。比这个问题更具重要意义的乃是这样一个问题,即那些因在现代资本生产方式中产生了价值所有权的优越性而启蒙的人的价值,即人拥有了价值才能够拥有权力的人的价值。正如我对知识的增长和积累与价值增值同步,与财富的增长和积累同等的原理所做的阐释中所指出的那样,一个人在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中的本质作用,并且得到产权价值的价值量化而标示为一个人在人类和这个世界中的存在价值才是人的价值。而这个价值量化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才是人的权力。因此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所表示的人的价值,实质是在剥夺众多人的权力而据为自己的价值。因为每一个人对这个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这个“公有”的表象世界拥有权力,但是这个每一个人的权力却被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所剥夺掉了,因此而一些人拥有了权力垄断的人的价值,一些人就失去了拥有权力的人的价值而沦为人力、体力、劳动力的奴隶、农民和工人。因此“神权”的神拥有了生灵的价值,“皇权”的皇帝拥有了子民的价值,“资权”的资本拥有了人民的价值。看起来的确是先拥有了权力便拥有了人的价值,但是,这正是自然存在的表象特征、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本原真理,是天赋人权的人的价值,丛林法则的人的价值。恰恰相反的却是,在知识存在的本质世界里,在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知识世界里,人的权力却是人的价值所决定的,是本质特征、价值规律、真理法则的人的价值决定人的权力的实现方式,智力价值决定产权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知识力价值决定生产力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创造力价值决定创造自然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最终实现社会权力形态的国家、军队、货币等等私有制社会权力趋于消亡。而人的价值的实现存在,这个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便是人的权力的最终实现方式。只有当被适用于人们所指涉的所有的人的权力的时候,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就成为没有必要存在的趋于消亡的权力,而人的价值便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单独的一项表象有用性的“价值”往往会与人的价值无关,而且它如果孤立地存在,而不伴有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的话,它本身就是非所有权的知识存在。仅就“价值”其本身来考虑,为什么同样的一个东西在不同的时期会是不同的价值?就是因为“价值”是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程度的标示,是人的知识本能的呈现真相和实现存在的生产力价值本质作用程度的表示。如果人类不存在知识本能的生产力,当然这个世界就不会存在“价值”这个概念,也就不存在财富存在方式的问题。因此,人的价值在生产力价值能够体现人的权力的时代,才能够实现人的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这个人的权力对人类的共同利益会比对个人利益更有助益。但是,不论单独的个人权力在多大程度上会与人类利益相抵触,毋庸置疑的是,整个人类会大大有助益于人类的存在价值和每个个人的存在价值,或者说是对于社会和个人这两者都是必需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

解决这个显而易见的“公”与“私”的悖论的关键当然在于:第一,实施那些每一个人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类性削弱社会性权力的基础;第二,只有当人们普遍实现那些人的权力会在所有的情形中都得到实施的时候,而不论某人的目的究竟为何,这种人类性的“公”才会得到维护。这意味着,“私”的每一个人的权力便是“公”的每一个人的价值,这些“人的价值”最终会有助益于人类存在价值的终极目的。但是,也只有当人们把它们当成终极真理而不是权力手段,也就是把它们真正当成人人“公有”的唯一的人的价值且不同于个人特定目的的时候,人类才能够实现创造自然的终极存在。这就是“目的并不能够证明手段为权力”这项原则的含义之所在。而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社会,是一个“目的等于权力”的权力垄断的社会。但是只有人的价值能够证明为人的权力,也是诸如即使国家消亡,也要行使人的权力这样的格言的含义之所在。只有当每一个人的权力得到普遍适用的时候,而不论其社会为何,这些权力才能够有助于人们永久地维护这种人类性存在的永恒目的,这种人类社会也会继续有助于个人追求他们各自所具有的目的和利益的实现方式。一如我们所知,那些所谓共同目的的社会权力有助益于人们对一种社会的维护,然而这种权力社会的存在却常常是那些运用那些权力的人意识不到的灾难性后果。再者,一如前述,在私有制社会中适用那些权力的结果常常形成的是对人的价值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垄断的恶性循环和不断膨胀。但是无论我们多么不喜欢这种情形,我们都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即从社会意义上来讲,我们甚至连所有的目的都无法知道,所以我们也就更不可能知道,那些在我们无法指望权力社会会被适用于所有未来人类境况的状态下所会产生的人类性的灾难后果了。因此,私有制社会并不关注如何保护人的价值的问题,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对任何利益的追求却必须受财富存在方式的制约。这就是为什么社会在关注暂时且特定的利益集团的目的的时候,应当服从那些关注财富存在方式的所有权人的目的的原因之所在。这也正是为什么那些承担着详尽阐释和确立私有制社会之责任的人,不应当关注人的价值所追求的那些人的权力的原因之所在。

对建构论的诠释,便是广为人们所知的那种“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和现代资本主义的目的之所在。然而,在更为宽泛的意义上讲,“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术语还被用来意指任何对这样的私有制社会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所做的批判性检视。就此一宽泛的意义而言,如果一个人不把所有现行的社会权力都视作是不可置疑的东西,而是随时准备对它们为什么应当被人们所信奉这个问题进行追问,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作一个功利主义者。据此,人类社会都可以被认为是“功利社会”,但是这个“功利社会”的私有制社会并不是适用于人类性的存在价值的。而本书对“社会权力”的功能所做的讨论也完全可以被称之为一种人类主义的观点。毋庸置疑,人类主义对于敏锐的人士之所以具有吸引力,主要是因这样一个事实所致,即按照这种解释,人类主义实际上含括了对每一个人的价值之妥适性问题所作的所有的理性检讨。

把所有根据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的功利来说明这些社会权力的作者都称为是“理性主义者”,是极具误导性的。因为像亚里士多德或西塞罗,托马斯·阿奎那或孟德维尔,亚当·斯密或亚当·弗格森这样的著作家在论及功利的时候似乎都认为,这种功利有助于社会权力进行某种自然的优胜劣汰选择,而无法决定人们对社会的选择。我在前文注中征引了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定义,而我的这个定义的含义则肯定不能从建构论功利主义的角度,而只能从每一个人的权力的人类主义的角度去理解。有关现代世界从货币资本价值那里衍生出了这表象有用性所有权的私有制和本质有用性所有权的公有制,这两种财富存在方式的情况,我在这个问题的讨论过程中论辩为人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向人的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过渡。这些人的权力“并不是从任何功利或好处中衍生出来的,因为无论是特定的人还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其对任何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生产力价值的本质作用的有用性之中,享有这样的人的权力或好处。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的权力亦即必须是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并不是由特定的社会权力来适用的,而是由他的生产力价值来适用的。这些生产力价值必须适用于整个人类,而不是出于个人的目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自21世纪以来,“理性主义”一直是在一种较为狭窄的意义上被使用的,而本书也正是在此一意义上使用“人类”这个术语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具有这样一种特殊的含义,部分是因“社会”这个术语自身含义所逐步发生的演化所致。起初,一如“效用”这个术语至今仍能明确表达的含义那样,“社会”一术语所表达的乃是权力手段的一种人的社会属性,亦即权力手段所可能具有的目的性的社会属性。但是,我所说的“效能”指的是它能够在实现存在的人的价值的本质属性的作用,而且效能程度还取决于下述两个条件:一是表象存在得以表明其效用的那些人的权力情形能够是社会性权力垄断的本质弊端,二是本质存在所能够满足的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本质作用。即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

对人的价值的判断因此就局限在知识产权、价值产权、财富产权的人的权力范围。这些产权的本源和根据,来之于人的知识本能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和财富生产的本质作用,因此人的价值决定人的权力,便是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价值规律。因为人的权力是人的目的和利益的实现方式,因此知识产权、价值产权、财富产权的人的权力,便具有了实现存在的真理法则。

就本书的讨论而言,我们有必要对下述两者做出界分:一是某物对于已知且特定的目的所具有的效用,即表象存在的非所有权的人类、世界性生产条件,二是对于各种各样被预期会在某种生产方式中,或在可能发生的各种生产方式中出现的生产力价值的本质作用的效能。只有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中,人们才能从特定且可预见的未来用途的重要性当中,推论出表象的存在价值或表象有用性的效用,也才能够从生产方式或生产力价值的效能中洞见到实现存在的人的权力。然而,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中,人们却要根据以往的知识存在程度来判断这种本质存在的效能价值的本身,亦即把它当做人的价值来判断。所谓人的价值,在这里乃是指那种并不依赖特定且已知的目的而是作为生产方式的各种可能出现之生产力价值的财富生产方式的本质作用。

近年来,论者们就“科学主义”的利弊问题所做的广泛讨论业已表明,只有人的存在价值才能够声称它在赞同或反对某些科学主义的方面,始终是以这些人的价值所具有的为人们可预见的实现存在的本质作用的效能价值为根据的。没有这个人的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的进步和发展,科学的进步和发展就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与此同时,为了做到这一点,它就必须从人是知识本能的智力、知识力、创造力的生产力价值的本质作用这样一个事实性出发。然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有关人的价值从来就没有实现过。再者,如果这个人的价值居然为真的话,那么它就不仅会使我们称之为自然存在的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成为消亡的可能,而且还会使之成为不可解释的东西,更会使它们的存在成为与个人的价值本身相冲突的暴力、血腥、邪恶、人类灾难的根源。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任何一种科学主义体系或功利主义体系却不可能把所有的表象都视作真相的“实现”所决定的。因为任何科学成果都不仅取决于人们对呈现真相的一贯遵循,而且还要取决于所遵循的实现真相的有用性结果。因此,对任何一项科学成果进行判断,始终是以这样两个预设为前提的:第一,这些表象的真相被认为是自然给定的,而且也得到了普遍的认识;第二,这些呈现真相的结果并不是由任何已知的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因此,在科学之功利的诸因素当中,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无法根据它们自身的功利而得到证明的自然存在的表象真相的本原真理。据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人们一以贯之地遵循科学主义,那么这种科学功利主义就决不可能为整个人类提供一个充分的人类性存在价值的证明。因为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呈现真相所具有的已知科学功利以外,它还必须始终以人类的终极目的和人的价值的实现存在的本质世界为依凭。

因此,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并不是经由人的智能的智力、知识力、创造力的理性能力过程,而从有关的知识存在中实现出来的。相反,它们构成了我们对表象有用性的真相呈现所能做出的唯一的调适或应对方式。当然这也是我们至今所能成就的人类生存方式。这种有关“生存权力”,不仅是我们意识到的,而且也不会出现在我们的每一个人的权力之中,但是却会表现在我们在权力社会的过程中所遵循的那些权力垄断之中。无论是最早实施这些社会权力的奴隶社会的群体,还是那些模仿遵循这些权力的封建社会群体,实际上都无须知道“神”的权力为何比人的自然力量更为成功,也大可不必知道“皇帝”的权力为何有助于本群体存续下去,当然也就无须知道“资本”的权力必然会形成人类社会的权力垄断。必须强调指出的是,人们赋予遵循呈现真相的表象有用性权力的那种重要性,并不只是对在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的权力得到遵守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的社会目的所具有的权力垄断的重要性的反映,与我们赋予表象世界为知识载体的真相呈现的重要性,毋宁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存在方式所产生的一个复合结果,即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的表象存在与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的知识世界的本质存在,实际上我们也很难对这两个存在方式做分别的讨论。这两个存在方式就是: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与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所发生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如果没有采取生产方式以满足生存需要的结果的话,那么这对于物种的存续来说并不会存在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关系。与此相似,从人类社会制度进步过程中演化出来的生产方式,也往往只适合于表象有用性的权力对社会构成的生存方式的权力垄断,然却会导致人类社会全面崩溃的权力膨胀的本质弊端。

因此,那种能够被认为决定着人的价值是社会权力,而并不是人的价值决定人的权力,在人类知识文明的低级历程之中便形成了天赋人权的权力垄断性,丛林法则的人类生存方式,并且不是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所知道的那种人的自然权力。这样,那种彻头彻尾的“社会理论者”便常常会在这种观点的驱使下用一种拟人化的方式把社会解释成自然的产物,而且还趋于把一种人格化的社会设定为这些社会权力的创制者。尽管这一点在过去很少为社会理论者所承认,而只是在晚近才为论者以天真的方式所承认。例如,他们明确指出,社会必须被视作“一种独一无二的伟大人格”,但是一如我们在前文所指出的那样,这种拟人化的认识进路乃是所有建构论观点的典型特征,而社会理论只是这种建构论观点的一种形式。现代资本主义的论点便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他们极为扼要地表示出了货币资本所具有的这个基本错误观点;他们指出,“所有价值判断在终极意义上都是有关目的之价值的判断”。但是事实恰恰与此相反,如果说就特定目的达成价值判断的基础,那么我们所知道的社会权力垄断也就毫无存在的必要了,人的社会权力依附性的生存方式也就没有必要了。

为了成功地达到自己所设定的目标,社会理论就不得不做一种化约论的尝试,亦即把所有权力的起源都化约成那种为了实现已知的目的而对权力手段所做的自然选择。然而这种尝试却只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一如人们可能试图经由追溯几千年来人们在“社会”方面做出的前后相继的社会权力所产生的结果,而对社会权力的具体特征给出解释。权力垄断与言说垄断一样,都不是对已知且特定的人的价值所做的直接调适或应对的结果,而是一个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膨胀过程的结果。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首要的始终都是那个既存的由业已确立的自然世界所决定的表象特征、自然规律和自然法则所决定的。无论如何,只有在这样一种自然存在的自然社会运作大体良好的社会内部,社会才会得到发展,而且在每个阶段,也只有当权力垄断作为这样一种运作正常的权力社会之一部分的时候,人们才能够对该社会是否具有助益性这个问题做出判断。因此,这种意义上的社会只是在一种权力垄断有效的系统内部才会发挥作用,但是它们本身并没有社会的目的。社会的这种功能不能从它们对人的需求所具有的已知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目的和利益的实现方式中推演出来,而只能从人们对整个社会权力的依存性的生存方式中推演出来。然而事实上,还没有人能够如此这般地充分理解整个私有制社会的权力结构,也没有人能够根据有关已知权力手段之结果的权力垄断而成功地重构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希特勒做不到,当然任何的希特勒第二、希特勒第三也同样做不到,因此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性统一是不可能实现的,货币资本价值权力垄断的人类性统一是无法实现的。

我们当然可以全力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只要我们不自欺欺人地认为:第一,我们能够根据某种计算方式确定这种最大幸福的财富总量;第二,一种已知的财富总量价值分配给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刻都存在。因此,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所能成就的不过是为不确定的任何人增进劳动的机会,创造着越来越多的劳动力的劳动者,让他们不断地失去自然生存的生产条件,迫使他们成为生产资料的“成本工具”,而成就现代货币资本主义空前繁荣和发展。但是,劳动机会的满足是与资本满足并行的,资本满足是一个天方夜谭的神话,那么劳动机会的满足也就成为了骗人鬼话。货币资本主义的人类性经济危机是迟早的事情,货币成为不值一文的废品是迟早的事情,那么劳动机会的满足不仅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是劳动力生存危机必然发生的事情。资本主义就是要我们竭尽全力为不确定的任何人增进权力机会,那么有些人就能够得到所能得到的最多的东西,而绝大多数人就会什么生存条件都没有,仅仅只有一个劳动力的劳动机会,这个货币资本主义的生存方式。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肯定不是因为我们已然知道了我们所创造的财富,这种表象有用性的财富总量归谁的权力。由于任何业已确立的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都是以我们只是占有、支配和控制表象存在的有用性为权力基础,而且也是以一种我们只是部分理解的方式呈现于表象真相的,所以我们不能指望以那种完全重构的整全方式对资本社会进行改进。如果我们想充分利用那些只是以传统的形式传递下来的社会权力,那么为改进某些资本社会而做的批判和努力,就必须在一给定权力垄断的框架内展开。当然,这个给定的权力垄断框架,就人们力图实现的即时性目的而言,必须被他们视作一种无须证明便予以接受的东西,而且也是根据权力垄断在促进型构某种社会的人的生存方式的过程中,与所有为人们所承认的权力垄断是否一致或是否相容,亦即一致性或相容性的原则,来判断这些权力垄断的人类生存方式的。因此,我把这种权力称之为“社会权力”或者是“权力社会”。只要我们承认整个现行的社会权力与人的价值的权力所会产生的已知且具体的结果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可化约性,那么上述权力垄断就是我们对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进行批判性检视的途径。

构成一个群体社会的不同权力垄断之间所存在的那种一致性或相容性,主要不是指理性上的那种自洽性。就此而言,一致性意味着不同的权力垄断于同一个社会群体,而且会在不同的群体社会所指涉的财富存在方式中发生种种冲突。因此,任何权力垄断之间是否一致,将取决于有关人类财富存在方式的境况。这就是说,同样的权力垄断不足以使群体与群体中防止冲突。另一方面,所谓权力垄断在理性上不自洽,乃是指它们在任何给定的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中,都会对任何一个人的权力提出相互矛盾的要求或禁令。但是,如果说这些在理性上不自洽的权力垄断之间存在着一种高低有别的实力关系,那么它们是可怕的。因此,有关何项权力垄断“优于”另一项权力垄断的问题,实是由该权力垄断实力本身决定的,而并不是人类性的一致性和相容性,并且使各自的权力垄断形成不断膨胀的人类性冲突。

一切真正的社会权力问题,都是由权力垄断之间的冲突引发的。而其间最为常见的问题则是由不同权力垄断之相对目的和利益实现方式的重要性方面的不确定性所引发的。任何权力垄断都不是全涉的人类性的,因为它不可能为所有的人类社会问题都给出一个明确无误的答案。再者,不同的权力垄断在对人的目的和利益实现方式的重要性方面,之所以存在那种不确定性,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同属一个社会的不同权力垄断,并没有得到极为明确的规定。正是由于人们必须不断地去处理业已确立的权力垄断社会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答案的那些问题,整个权力垄断才得以演进并渐渐变得更为膨胀了,或者说,整个权力垄断才得以更好地与该社会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生存方式相适应。当我们说对权力垄断所做的一切批判,都必须是内在的人的价值批判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说,我们能够据以判断社会权力之妥适性的标准将始终是我们为了实现即时性目的而必须视之为当然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被人们视之为当然的那个庞大的权力垄断的社会,还决定着那些受到质疑的权力垄断也必须予以支持的那种目标。而且一如我们所见,这种目标并不是任何特定的人的价值,而是对那种由这些权力垄断趋于成功促成的人的权力的维护或恢复,因此权力垄断的恶性循环就成为了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内在的人的价值批判的终极性标准并不是权力垄断间的一致性,而是有关不同的人所采取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之间的相容性。即每一个人的价值与每一个人的权力的相容性。

作为社会的权力垄断,不仅应当能够成为批判的对象,而且也应当能够成为批判的标准。乍一看来,上述说法很可能会令人感到迷惑不解。但是,我们并不认为社会权力传统本身是神圣的且可以免于批判的,而只是主张,对社会传统的任何一种权力垄断进行批判,其基础必须始终是该社会权力传统的财富存在方式。而这些财富存在方式或者是我们不能够或者是我们不想去质疑的东西。换言之,我们主张,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表象特征,只有在该种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的框架内才能够得到批判性的检视。我们决不能把一个权力垄断或整个权力系统化约成一种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建构,而必须始终把那种为人们所公认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作为我们批判的基础。因此,我们始终只能根据人类和世界整体来对财富存在方式进行检视,而这个人类整体则正是我们无力完全重构,而且其大部分内容亦是我们必须不加检讨便予以接受的那个世界整体。当然,我们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这个观点,即我们始终只能够对自然给定表象整体的每一个人的价值进行修正或改进,但却永远不可能对这个人类整体做出全新的权力设计。我相信,这就是我的人类知识文明历程由低级向高级进步的含义。但是我却不愿意采纳这个表达方式,这是因为“进步”这个术语,对我来说,在很大程度上乃是一个以完全了解有关的真相性价值为基础而进行重构的技术问题,但是我们知道,就可行的改进而言,其根本的要点乃在于进行一种人类性的产权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尝试,以求在并不完全理解整个权力结构的情况下对人的价值的生产力进步给予人的权力的运作进行改进。

人类内在一致性的人的价值乃是发展生产力的人的权力。而与这种人的权力紧密相关的问题,通常都是在“人类性”题域中加以讨论的。实际上,“人的权力”是否可能人类性或普遍化,这个作为评断人类性之妥适性的标准,相当于我们前述的产权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每一个人的权力,即人的价值与业已确立的产权权力是否具有人类的一致性或相容性。但是,在我们讨论上述产权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之所以相同的原因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扼要地探讨一下人类性这个概念在此一语境中的确切含义。所谓“人类性”,通常都被解释成与这样一个问题相关,即如果每个人都具有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那么会产生什么结果,如果每个人都是资本所有权人,定会变得令人讨厌不堪。正如社会权力垄断一样,乃源出于我们对某种类型的社会在特定情势中所会产生的结果。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考虑这样一个最为简单且最为典型的情形:我们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会知道某种类型的权力垄断常常是有害的,但是,我们都无法知道这种类型的社会是否在任何特定情势中都是有害的。当我们因此而试图去界定我们希望加以避免的那种社会类型的权力垄断的时候,一般来说,只有当我们以这样一种人的权力来界定那种社会权力的时候,我们才会取得成功,即这种界定不仅含括了那种社会在其间会产生有害结果的绝大多数情势,而且还包括了它在其间并不会产生危害结果的诸多情势,但是最终社会权力的危害程度反而扩大。因为社会权力就是权力垄断性的、膨胀性的、丛林法则的人的权力。因此,防止这种危害结果的唯一方法就是将权力归还于每一个人,而不论它在某一特定的情势中是否真的会产生危害的结果。进而,这里的关键问题便在于:我们应当遵循的是每一个人的权力,还是应当接受它在某些特定情势中一部分人的权力所会造成的人类性危害。

一个更具意义的问题是,当人们被问及这样一种人类性是否“可能”,或者被问及人的价值是否能够被确立成人的权力的时候,其含义究竟是什么呢?如果我们转而考虑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上文论及的那种危害的“可能性”,显然不是一种表象存在上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也不是人们普遍要求人们遵循权力垄断的实际可能性。我思考这个问题的进路,开放出了一种适当的解释,而这就是对我们是否能够使这样的人的价值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得到普遍适用这个问题进行追问。我们在这里所考虑的“人类性”所遇到的上述障碍问题,显而易见,本身就是一个人的本质问题,而且这也必定意味着它与我们并不准备牺牲的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和人的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因为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是人依附社会性生存所形成的社会权力,并且必然是权力垄断的社会权力。这个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必然是对这些表象存在方式之中的任何人的权力垄断。换言之,对任何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所做的“人类性”检测,实等同于对某个社会的权力垄断与整个人类权力垄断是否相容所做的检测。这种检测,一如我们所见,既可能导使我们达致“是”或“否”这样的明确答案。也可表明:如果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要提供明确的人类性的话,那么其间的每一个人的权力就必须消亡,或者按照社会权力垄断的重要性,或优胜劣汰程度而被纳入到一个极权垄断之中,以便在这些权力垄断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能够知道应当实施哪项权力垄断,又该放弃哪项权力垄断而形成更大范畴的权力垄断。事实上,权力垄断乃是人所掌握的一种手段,用以应对我们对呈现真相之结果的自然世界的抗拒,但是这个社会权力的权力垄断已经不再是抗拒自然世界险恶生存环境的群体力量了,而形成了人的权力垄断之间相互抗拒的力量。再者,我们赋予这些私有制社会权力垄断的重要性,不仅是以它们致力于防阻的那些可能会产生危害的判断基础,而且也是以在人的权力被无视的情况下,危害产生的可能性程度为判断基础的。这两个事实表明,只有当这些权力垄断得到人的权力遵循的时候,它们的作用才会得到发挥。据此我们可以说,权力垄断要有助于一种人类性的型构,必须满足下述两个条件:第一,每一个个人遵守这些权力;第二,个人运用这些权力去实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这些个人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则是那些确立这些社会权力或有权修正这些社会权力的人所具有的权力。正如人的权力领域中所发生的情形那样,一个人的权力和权力垄断一样,别无选择是一种暴力,当我们只能选择别无选择的权力的时候,我们就在选择一种暴力。正如阿马蒂亚·森所看到的,坚持人类性毫无选择的单一性,哪怕只是一种下意识的权力,不仅会大大削减我们丰富的人类性,而且也使这个世界处于一触即发的灾难状态。如果人们刻意形成人类性权力垄断的统一性,那么只有当这些权力垄断成为人的权力的依据的时候,它们才会发挥它们的作用。因此,那种经由实施权力垄断来维续一种人类性的做法,毋庸置疑,这样的人的权力从根本上讲必定是可预见的人类灾难。更有进者,上述社会权力垄断与人的权力之间的区别还导致了社会权力或权力垄断制定者在人类视域之间的明显区别。人的权力所关注的必定是特定且已知的结果,而权力垄断的制定者所关注的则应当是对权力垄断的维护,而不论特定且可预见的结果为何,必定会导致权力垄断的膨胀,因为只有在权力垄断内,特定结果才是可预见的。此外,对特定结果的关注,还会导致特定利益群体之间或特定利益权力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也唯有通过一个权力垄断的裁决,即支持一方或另一方的裁决才能够得到解决。因此,倾力关注可预见的结果,会一步一步地把整个人类社会变成一个可操纵的垄断权力。与此同理,如果我们只埋头于即时性的直接结果,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牺牲的就肯定是每一个人的权力。因此,一个由“表象世界支配”的人类社会,必须完全用来实施那些有助益于一种社会的权力垄断,而无法实现人类性的人的权力。

当下最令人感到悲哀者,可能莫过于对下述问题的困惑:一个人如何才能使自己的前途和命运由自己把握,以及一个人的价值如何才能体现?在一个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所有权的社会中,任何人都无法确使自己作为人的知识本能的产权价值得到恰当的权力,任何人也没有权力要求获得他自己的生产力价值的财富存在方式。以上所述可能是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受到最为严厉谴责的一个方面,也是对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极度不满的根源。人们对自己拥有理性能力的认识,自然而然会引发出这样一种要求,即人有权力使他们所拥有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产权价值得到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

我们必须认清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人只是那些期望“被使用”的人才,他们凭靠自己并不能发现合适的工作,甚至把确使其理性能力得到恰当使用的问题视作他人的责任和权力,那么我们就不是在为社会培养人。不论一个人在某一特定领域中有多大的理性能力,如果他没有能力使那些可以从财富存在方式之中,能够知道他的理性能力之价值所在,那么他所提供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本质作用就必定不能够体现他的权力。尽管每一个个人经过同样的努力都可获得同样的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但其中有一些人可能获得成功,而另一些人却有可能遭到失败,这种情况的确会使我们感到不公。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一个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社会中,恰是对权力的运用决定了我们是否对社会有用,而并不是人的知识本能的本质作用决定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此外,我们还必须对我们的社会取向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的要求。在一个私有制的权力社会中,我们之所以能够获得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我们具有了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而是因为我们恰当地使用了自然力的人力、体力和劳动力价值。只要我们可以被要求去干某一职业,那么我们就能够恰当地运用自己的知识本能的人的价值获致劳动酬报,但是这个劳动报酬并不是财富存在方式所有权的人的权力,而是人的自然本性的价值还原,即与生产资料的成本价值还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人在私有制的生产方式之中是与“工具”、“机器”、“动物”等的生产资料的成本价值还原没有本质区别的。诚然,我们或许永远不可能断定在某人获得的成就中,哪一部分是出于较出色的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哪一部分是出于幸运的权力机会,但是,这绝对不会贬低人的价值的本质作用。

资本主义论者所宣称的一些主张表明,他们根本没有理解上述基本事实。因为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具有天赋人权,这不仅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且还包括他的权力使其能在社会等级中享有统治他人的目的。毋须否认的是,就这一点而言,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社会将大多数个人都置于了一种权力垄断的生存危机之下,才能够形成绝大多数的劳动力大军和极少数人的权力垄断的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要求。而且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发展,本质上就是需要生产出越来越多的失去财富存在方式所有权的人力、体力、劳动力大军,也就是越来越多的人们会失去生产条件的财富存在方式所有权的权力,这个自然生存方式才能够实现资本主义利益最大化的权力垄断。比如劳动力没有了土地、劳动工具,更加没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生存方式,而为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提供着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本质作用的劳动力,也就是为所有权人提供着权力垄断的财富。但是这种失去生产方式的生存压力往往会引起人们的不满。那种认为一个人在现代资本社会的权力社会中不会有这种生存压力的观点,只是一种幻想而已,因为人们所拥有的仅仅是靠人力、体力、劳动力的劳动来获得生存边界的生存需要。一旦失却了最基本的劳动权力,变成两手空空的依靠出卖人力、体力、劳动力的生存方式,一旦失去出卖这个劳动力的机会和条件,比如货币资本主义的严重经济危机而使货币价值不值一文,人们便失去了生存的基础。那么可供选择的就只有那种人们必须服从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所有权的人的目的和社会权力的依附性的生存方式。因此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社会,是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所决定的权力垄断的人类社会,即对人的生产力价值的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垄断的人类社会,这个权力膨胀的恶性循环虽然表现在对自然存在的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垄断方面,但是这个资本积累的权力膨胀,远远比不上对人的生产力价值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垄断的目的和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方式。

人们还常常争论说,那种认为一个人应对自己的命运负责的观念,只是那些成功者所持有的观念。因为失去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任何人是不可能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负责的,这种论争本身是自然人天赋人权的基本设定,是无法成立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倾向于认为,此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恰恰被颠倒了,实际上正是由于人们能够具有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人们才能够享有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人的权力。他们获得的成功,所依赖的是自己的知识本能、自己的生产力价值、自己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财富存在方式。尽管那种认为一个人所获得的成就须完全归功于其自己的理性能力的观点,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准确的。但是,每一个人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产权权力会越来越具有社会性和人类性。在知识生产、价值生产和财富生产的生产力价值上,却越来越具有人的知识本能的独立性和人格性的知识人权特征,那么那种认为成功完全取决于成功者本人的观点,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就是促使他获致成功的最富效力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

在现代货币资本主义的社会中,人的权力之所以被不断削弱,一方面是因为某些人的权力范围被过分扩大了,形成了权力社会的权力垄断;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个人对其自我的前途和命运却不需负责也无权负责的结果。我们毋须否认的是,现代资本社会的一系列发展,摧毁了诸多人的权力和人的价值,而正是这类人的权力和人的价值在过去曾催发了诸多极富助益的群体社会的共同目的。在过去的情形中,人的权力的基本条件,乃是指个人能够自己判断情势,而且是指个人可以无须太多想象便可以解决自己的问题,甚至也完全有理由根据自己的情况而非他人的情况来考虑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然而,自给自足的原始生产方式的此一条件已无法适用于工业化生产方式中的境况,更加无法适用于价值生产方式的现代货币资本社会的境况了。因为在商品生产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成了陌生人之间的资本权力关系。而且就一般而言,个人已经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成员,而是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权力垄断之中的囚徒和工具。因为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把在这个表象存在的人的生存方式占有、支配和控制了,因此我认为私有制社会就是权力垄断的人类群体的生存方式。虽然工业化社会使个人的独立性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增加,但却也使他丧失了做人的权力。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愈来愈欲求从社会的非人格权力中获得人格权力的保障。当然毋庸置疑的是,这类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下述情况的结果:一是绝大多数人的生产条件所有权的消失,人们只能在他人的资本生产条件的权力笼罩下成为现代奴隶制度下的生存方式。二是个人的孤独无助感的增加,个人已不再可能指望从自己的权力中得到利益和目的的实现方式而形成社会依附性的生存方式。

现在那些利益相关且关系密切的原始生产条件的权力业已消失,并为各种有限制的、非人格的社会权力构成的货币资本垄断所取代。对于我们所熟识的人的命运,我们能够拥有的社会权力的关怀,而且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通常也知道如何给予他们以帮助。但是,对于那些我们只知道他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而其个别具体的状况我们却一无所知的千千万万的不幸的人来讲,我们显然不能以相同的方式对待。不论他们的疾苦和不幸多么感动了我们,我们毕竟不能仅仅根据那些关于受疾苦的人来指导我们的日常行动。如果我们想使我们的行动有助益且有效力,那么我们的目标就必须是有财富存在方式限定的人的权力,且是我们的理性能力所能及的,也就是每一个人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产权权力。社会权力不断提醒我们对我们的社区、我们的国家或者我们的人类世界中所有需要帮助或不幸的人负有“社会”责任的做法,无疑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即它会不断地弱化我们的责任感和每一个人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直至我们无从界分那种需要我们采取行动的社会权力垄断与那种不需要我们采取行动的人的权力之间的差别。因此,为使每一个人的责任和权力有效,就必须使个人能够在确定各不相同的人的价值的重要性的时候,依凭其自身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使他能够把自己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适用于他所知道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之中。

将人与人之间先天性差异的重要性减至最低限度,而将人与人之间所有重要的权力差异都归于先天的影响或是社会的影响,几乎成了当下的一种时尚。然而,我们都不应当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个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极为不同,或者说,人与人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产权权力各不相同。即使所有的人都在极为相似的环境中长大,个人间知识本能理性能力的差异的重要性亦不会因此而有所减小,但是这种知识本能的差异却与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贫富之间和权力垄断有天壤之别。作为一种对表象真相的陈述,“人人生而平等”的说法就显然与事实相悖。不过,我们将继续运用这一神圣的说法来表达这样一种理想,即在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上,所有的人都应当享有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如果我们想理解此一自由、平等的理想能够或应当具有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价值的含义,那么第一个要求便是我们必须否弃那种认为所有的人在事实上都是天生平等的观念,而且这个“天生平等”在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天赋人权领域,是你有我没有的表象存在的人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本质存在方式,因此是完全不可能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的。

从人们存在着很大的知识本能的本质差异这一事实出发,我们便可以认为,如果我们给予他们以自由、平等的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待遇,其结果就一定是他们在实际地位上的不平等,而且完全不可能通过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分配来实现人人平等。将他们置于平等地位的唯一方法,也只能是给予他们以产权价值所有权的知识人权的待遇。因此,人人面前人人平等与人的权力的平等不仅不同,而且还彼此相冲突。前者是指社会权力的人人平等,后者是指人的价值的人人平等。我们只能实现其中的一种自由和平等,而不能同时兼得二者。自由、平等所要求的社会权力的人人平等会导向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极大的权力不平等。因此,我的论点是,社会虽说出于其丛林法则的理由而必须在某些场合使用强制权力,而且在实施强制权力的场合,社会应当平等地对待其人民,但是,人的权力却绝不允许因此而把那种力图使人们的状况更加平等化的欲望,视作可以行使更大的且具有垄断性的强制权力的合理依据。

我的论点所依据的,乃是下述两个基本命题,我以为,我们很可能只需对这两个命题稍加陈述,便能赢得极大多数人的赞同。第一个命题表达了所有的人都具有一定的知识本能的真相、真理、本质存在方式,这个就是人的价值的基本。即任何人或任何群体都不具有最终确知每一个人的理性能力,从而我们应当确定无疑地永远不能信托任何人去行使这样一种对人的社会权力。不论人与人之间所存在的智慧和智能的差异可能有多大,但都不会比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与人之间权力的天壤之别大。因此,我们都没有理由认为,这些差异将大到使一个人的权力能够在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情形中完全占有、支配和控制另一些有责任能力的人的权力所能实现的事情,或者能够决定社会全体人们的目的和利益的实现方式。也就是说只能够是每一个人在知识本能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产权价值上人人具有的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人的价值的人的权力。第二个基本命题是,任何社会成员获得做某些可能有价值的事情的理性能力,都必须始终被视为是其所在社会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的确,一些人的境况可能会因其所在的生产方式的领域中,某个新的竞争者具有更优越的生产力价值的理性能力而变得越来越糟糕。但是,就整个人类社会而言,任何这种生产力价值的获得,即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价值所有权,都可能对社会之大多数人产生助益。这意味着增进任何个人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的可欲性,并不取决于他人的权力和社会权力。当然,这是以他人并不因此而被剥夺获得同样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为条件的。只要这种人的权力没有被那个已掌握了此种权力的个人所垄断,或者社会权力所代替,人就有可能习得和掌握这些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

当我们对这些人的价值的根据进行考察时,我们发现,它们所依据的乃是那些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的表象特征、自然规律、自然法则,更直截了当地说是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当下全力安抚人们不满情绪的倾向而且努力给这种情绪披上一件令人尊敬的社会保障外衣的倾向,正日益演化成一种对人权的严重威胁。晚近,更有人力图将这些要求建基于如下论辩之上,此一论辩认为,铲除一切会产生不满的根源,当是政治和社会权力的唯一目标。当然,这也就必然意味着,社会权力乃在于确使任何人不能比其他人更聪明、有更高的生产力,甚或更具前途的理性能力。如果所有未实现的欲望都真的可以变成向社会提出要求的权力,那么个人权力亦将不复存在。当然,不论人变成什么样子,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都肯定是产生不满的根源,而且也是资本社会所不可能根除的一种恶性根源。因此,维续人类社会基本条件之一,很可能就是我们不鼓励权力垄断,也不通过将社会权力伪饰为人的权力而支持由它所引发的种种要求,而是将其视为,“最反社会、最具危害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本质弊端之一”。

正如我从本书的整个讨论中所见,一个人的工作或能力对人的价值,与可从上述意义上加以确定的“天赋人权”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人的天赋或后天获致的知识本能,显而易见会对人具有价值,然而这种价值并不取决于他因拥有这些天赋或才智而获得的对人的生产力价值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如果一个人试图改变他自己的天资和才能这个事实,那么我们可以说,他在这个方面很难有什么作为。一个人的智慧或智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人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实现存在的能力,这个实现存在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都是独立存在于每一个人的生产力价值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之中的。在所有上述状态中,一个人的能力对我们所具有的人的价值,因此人的价值而获得价值量化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与任何可被我们称之为“社会”或“权力”的东西,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的问题在于,一人享有之权力应当与人从其生产活动中获致的利益相符合,这是否可欲,或者说,对这种利益的价值所有权是否应当以其人对此人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生产作用的评价或价值量化为基础。

我们当然希望我们能够在每一情形中都对人的价值做出区分。然而在事实上,我们很少有把握对此做出准确的区分,除非我们拥有行动者本人所拥有的全部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其中还包括我们对他的权力等方面的把握,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确实判断人的价值取决于对上述条件的完全把握。然而,人们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更有进者,正是人们普遍不能把握这些人的价值的条件,也不可能完全拥有这方面的知识,构成了人们主张每一个人的产权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的主要基本依据。以上所论,如果对于那些通常被我们视为人的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确定为真的话,那么它对于我们所决定追求的任何选定的目标,亦无不为真。众所周知,任何这类“生产”都充满了不确定性,而且,如果我们欲使此一选择尽可能地实现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那么我们就必须根据可供选择的诸项结果的各自价值量化来评定它们,剩余价值的价值量化已经能够给予产权价值量化的证明。如果所给予的产权价值所有权与一个人经努力而做出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对他人所具有的价值相符合,在这种情况下,他还不得不按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要求去做事,而且这个人的权力就他的能力如何才能得到最充分运用的价值量化,也就成了确定他的义务和权力的标准。

我们还必须简要地考察一下那些欲求更加平等分配财富的诸种要求所经常赖以为基础的另一种论点。尽管人们对此一论点很少做过明确的阐述。这个论点认为,某个人既是一个特定社会或民族的成员,他便因此有权要求享有符合某种财富存在方式的生活,而这个财富存在方式乃是由他所属的群体或社会的财富的状况来决定的。显而易见,这种要求与上述力求将收入分配建基于个人权力之上的意图相冲突。事实上,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通常都会赋予其间的最为贫困者以种种福利条件,而这些福利条件则是那些在贫困落后社会中的人所不能够享受到的。在富裕的社会中,其成员要求得到更多福利的唯一根据,乃是该社会存在着财富存在方式的不平等,社会能够将其利用并加以重新分配,而且那些时常能亲眼目睹此类财富为他人所享有的人,一定会比那些只是抽象地认识到这一点的人,对重新分配财富有着更强烈的诉求。这样的财富分配在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中仅仅是社会价值能够实现价值还原的部分,并且无法把握社会价值的程度,超过社会价值程度的社会保障必然引发社会权力的强权政治,甚至用发动战争的方式获得社会价值必须的社会保障,而且又会严重削弱资本生产方式的进步,即以不堪重负的税收和社会价值侵蚀资本价值的生产方式而阻止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现代发达国家所号称的福利社会已经成为不可救药的经济危机和社会的不堪重负,其结果便会严重阻滞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的发展。实质上,人类的财富存在方式是不存在权力的分配的,我们所认为的财富分配或者资源配置等等,实际上是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本质弊端之一。

资本社会趋向成熟的发展所具有的社会意义,因下述事实而得以凸显:权力依附者和劳动力数量增长最快之时,也是他们“被剥夺人的权力”之际。然而在此之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享有这种人的权力的。这种货币资本发展的结果是,在几乎所有的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民的观点都渐渐为下述事实所决定,这个事实就是他们都处于“被权力”的地位。由于现在是他们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社会权力,所以这在一方面使得“被权力”的地位相对来讲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而在另一方面则使得资本权力人日趋减少。这样,“权力者”便可以据其地位而大肆运用其权力垄断的力量以左右社会权力,当然这种情况也是极为自然的。据此,社会渐渐沦为了一个庞大的资本权力等级社会或者称为利益集团权力垄断的私有制社会。但是我们在这里需要追问的是,这样一种社会是否符合被权力者的长期利益呢?坦率而言,如果被权力者这一多数人不能认识到,确保足够多的人格独立的人的价值存在乃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那么社会渐渐会变成一个庞大的权力垄断社会这种状况就很可能无从避免。这是因为他们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人的权力都会遭到侵损。一如他们自己也将发现的那样,如果没有足够多的且各不相同的人的独立性人格的人的生产力价值可供他们选择,那么他们的地位亦将大大衰落。在资本竞争的社会中,除了大量失业的时期以外,被权力者都是处于某个特定权力者的支配之下的,而且是处于资本权力垄断的笼罩之中,这个事实至关重要,必须认清。就此而言,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极为明智,它不承认那些永久出卖劳务的契约,而且一般来讲,它甚至都不强制执行具体劳务的契约,所谓的契约社会的自由竞争,实际为资本垄断创造着权力垄断的条件。不论是谁,都不能强制某人一直为某个特定的生产方式工作。此外,在一正常运行的所有权竞争社会中,人们显然可以或者发现适合他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生产方式,因为生产条件的公平和平等提供的是生产作用的实现存在的条件,尽管这些职业的劳动报酬常常是较低的,但是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产权价值所有权才是根本的人的价值的终极保障。

然而,私有制把生产条件的所有权与生活条件的消费资料混为一体的财富存在方式,混淆了财富存在方式的所有权性质。公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需要明显的区分生产条件的非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所有权性质,而以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产权价值所有权来享受生活条件。但是在私有制与公有制并存的过渡历史阶段,并不仅仅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私有制的生产资料乃是维护“生产结构”的一个基础性条件,这个基础条件虽然可以向非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过渡,但是这个过渡是一个产权价值所有权演变的历史过程。实际上,当拥有独立人格的消费资料的人,不只是用其生活资料追求生活,而且也将其用来实现那些并不带来利益回报的目的的时候,他们在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社会中会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人类高级知识文明的社会中,拥有独立人格的消费资料,这个人的存在价值的人士所具有的责无旁贷的作用,不仅是要维护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竞争性市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支持生产需要所不能充分考虑到的人的知识本能的本质需要。在人类未来历史的长河中,往往是在人格化的生产力价值体现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人的价值,而贡献出了他们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和财富生产的本质作用以后,人们才渐渐认识到他们所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当然,他们是经过长期的私有制向公有制过渡的斗争而最终赢得多数支持的公有主义人性成就。但是囿于篇幅,我不可能在这里对之一一列举并详尽讨论,但是我仍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上述所有的努力,会在很长的一段过渡历史中从资本价值所有权向生产力价值所有权过渡的。换言之,正是这些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优越性,使人们能够竭尽全力地变革着极大多数人关于某些资本价值所有权的做法,最终才达致了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成就,也就是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是在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资本社会趋向成熟的过程之中发展和进步形成的。

我们时代的最大悲剧之一,就是大众一方面渐渐相信,他们之所以达到了较高的生活水准,完全是因为资本生产方式的贡献;而另一方面无法理解一个非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似乎财富存在方式就只能是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而无法理解产权价值所有权的性质。众所周知,在资本主义的社会中,如果不允许少数人享有财富的权力,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这些财富还会继续存在,它乃是人类所开创的生存方式的标志。诚然,一些人拥有开创资本价值所有权的资本生产方式,而这些价值所有权的有益的可能性,却只有其形成资本生产方式才能享有。当然,这些享有资本生产方式的人士,并不是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而是那些出于利益最大化而被置于这些令人羡慕的权力地位的人,为了获取资本价值所有权的利益最大化所形成的产权价值所有权的进步。但是,这一事实却与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发展之进程不可分离,而且这种事实与发展进程的紧密关系也往往是个人的生产力价值进步的结果。一开始就阻止一些人去享有资本利益,其结果就完全可能是使大众永远无法分享到资本生产方式的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进步的成果。如果我们由于妒忌而使资本社会的生产方式无法实现成熟,那么最终蒙受财富生产与生活两个方面贫困的,将不仅仅是一些人,而且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所有的人类。我们在根除那些令我们感到不满的资本权力垄断的同时,不可能不摧毁那些使资本社会发展成为权力垄断的资本价值。然而我们却必须认识到,如果我们扼杀一切为我们所不喜欢的资本生产方式,那么因此而在同时扼杀那些为我们所未预见到的人的生产力价值进步的有益结果。因此即使是在资本社会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向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过渡的过程,资本生产方式的资本利益仍然是需要得到长期的保证的,仅仅是削弱了资本垄断全部剩余价值的权力垄断,并且能够逐渐发展为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生产方式而形成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

在许多章节的讨论中,我们业已列举了人类从自然世界这个“公有”的表象存在,直接获取生存需要的自然存在方式,进化到表象有用性的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构成“私有制权力社会”的一些基本要素。这个人类知识文明低级历程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始终是立基于从自然存在的自然世界直接获取生存需要的自然人,或者动物人的生存方式,但却未考虑人类已经并不是从这个“自然公有”的表象世界直接获取生存需要,而是从生产方式中获得生存需要的生存方式,这个是人类出离自然人或者动物人,出离自然世界的根本所在。但是人类的生产方式能否回归“自然公有”?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的生存和存在方式已经多了一个字的“制”,这个“制”便是人的权力。然而,在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知识文明的低级历程,这个“制”被大多数人视作权力垄断的主要基础,但是,我们剥去生活资料的价值还原,人的权力就局限在生产条件和生产作用的财富存在方式之中了,即人类社会形态只能够是生产条件的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社会和生产作用的生产力价值的占有、支配和控制的公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的社会。既然人类已经进入了生产方式获得生存需要的生存价值,因此的财富存在方式就无法脱离人类“生产方式”的人的权力。既然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是生产条件所有权的人的权力,并且与生活条件的生存需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形成人们无法理解“生产作用”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根本原因。据此,读者很可能会认为我是在本末倒置,只关注生产方式的人的权力而忽略了人类的社会属性或者社会权力的人的权力,然而,我必须指出,人类的社会属性或者社会权力,不过就是财富存在方式的生产方式过程中人的权力的集中体现和财富所有权垄断的社会权力垄断。

我无意以任何方式轻蔑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生产条件所有权的人的权力的重要意义,而且它们在保障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方面的价值也绝非什么夸大之词。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了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重要性,他们却并没有理解,这些人类生存价值规律的权力效应,实是以接受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为前提的。这即意味着,没有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任何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亦将不复存在。诚然,很可能正是对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生产条件所有权的自然遵循,才使得人类世界能够将生存需要的生存方式维续下来。然而,我们却不能够因此而证明说,在对资本社会的基本信念发生动摇的时候,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还将得到维续。我在这里之所以将主要关注点集中在那种被种种“制度”设定为权力垄断前提的基本观念上,实是因为在我看来,那种认为遵循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就足以维续人类生存需要的观念,实是对人类维续的最大威胁。我并不怀疑,而毋宁是希望强调,对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信奉与对生产方式的遵循结合起来方能产生作用,二者相依相伴,缺一不可,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有效。但是,当下受到主要威胁的乃是生产方式的本质有用性的人的价值或者生产产权的人的权力,而且正是那种认为能够经由严格遵循资本权力而得到维续的幻想,构成了威胁人类存在的主要渊源之一。暴力、邪恶、战争,甚至毁灭人类的现代世界大战的唯一根源就是这个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垄断。将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社会权力和权力垄断置于它们并不应当归属的社会属性或者人的权力的地方,实不可能拯救人类社会。在缺乏生产方式的本质作用的生产力价值之基本条件的地方,却用社会权力作为装饰,或者赋予政治民主以社会权力去审判那些并不能够通过适用社会性加以审判的财富存在方式的知识产权、价值产权、财富产权问题,根本不可能有助益于维续资本社会发展的信念,相反,只能摧毁人们对人类未来的希望。

我们将会看到,当“市场竞争”意指一种阻止其他人以更好的方式为生产方式提供生产力价值的时候,情势就截然不同了。显而易见,在某些情形中,即使是确定产品价格的权力,也能够使某个资本垄断者通过操纵价格而阻止种种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发生,进而使该资本垄断者获得影响其他人的市场竞争的权力。在这些情形中,人们确实有强硬的理由禁止市场垄断来采取这样的措施,但是,这个市场垄断仅仅是资本垄断的副产品,而权力垄断是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不可避免的财富效应。军队、核武、战争、强权伴随着资本垄断而不断膨胀的权力垄断,人类用任何办法都无从削弱,只能够在财富存在方式的这个根子上去削弱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资本垄断和权力垄断的本质弊端。

确定人的知识本能的本质作用的唯一方法,而且也是我们每个人据以获得我们所掌握和运用知识本能而实现存在的途径,便是建基于生产作用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本源和根据上的本质有用性的占有、支配和控制的人的权力。但是,有些人却并不理解这一点,因为他们坚持认为,赞同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论辩乃是以那些与市场自由竞争的人会采取共同目的的群体利益这个假设为基础的。然而我们知道,社会并不是经济理论的前提,而是权力垄断的前提,尽管人们常常把它说成是一个人的权力的前提。实际上,经济理论的基本论点毋宁是,个人竞争会使人们为了实现个人之目的而以“自私利益”成为必要的每一个人的产权价值所有权,能够参与市场价值所有权竞争的实现方式。现代的经济理论并不是以大多数或所有参与市场竞争过程的人,都是具有财富存在方式所有权市场价值的这样一个假设为基础的。相反,现代的经济理论乃是以资本所有权竞争的假设为基础的,即一般来讲,正是通过市场竞争,少数人的所有权的个人才会使其他人认为有必要为了取得成功而竭力仿效他们并与之展开竞争。在一个资本权力能给个人带来优势的社会里,市场竞争方式也会渐渐得到发展,而且还会经由人们的模仿而得到普及。但是资本价值所有权的市场竞争是一个不完全的市场竞争方式,而仅仅是一部分拥有资本价值所有权人的市场竞争方式。如果不允许每一个人从他的市场竞争中获益,那么市场竞争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了。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市场并不是竞争得以有效展开的必要条件,而恰恰是竞争或者允许竞争的财富存在方式的所有权产生了市场竞争。因此我认为私有制最大化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产权价值市场竞争,乃是每一个人的一个持续不断的完全的市场竞争过程,即每一个人都必须参与的价值所有权的市场竞争的实现方式。正是在这个完全的产权价值所有权市场竞争过程中,人们会渐渐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而且还会在此后的论辩与批评中凸显出这种人的价值实现存在的本质作用。一如我们所知,在人类群体中,生产方式或生产条件的改进给个人带去了诸多益处,因此,没有一个社会不是先行孕育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进步,而后才获得社会权力变革的。即使把这个问题说成是一个如何利用每一个人在成千上万人当中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的问题,也仍然是过分简化了这个问题的性质。这不仅是一个如何利用个人已然掌握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如何利用他们自己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产权价值去实现那些在价值所有权市场竞争情势中,会与他们自己的目的相关的事实。这就是为什么个人得到的而不是已然拥有的一切财富永远都不可能被某个其他人所掌控的原因之所在。而且也只有当那些知道他所知道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的生产力价值的产权权力,才能够找到他所需要的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的权力。然而,即使我们承认这样一些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财富存在方式在生产方式上的进步是有益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指出,如果不赋予个人以一种人的价值的话,那么这些生产力价值所有权所预期的目的就不可能达到,尽管这些目的本身是有益的。因此,这些目的就必须为一项更高层次的人的价值让路,这个就是表象存在的私有制社会向本质存在的公有制社会的过渡。因此人的权力是我们不应当把这种权力赋予任何社会权力,也不能够把自己的这个权力交给他人。我们业已强调指出,对一切人的价值施加的社会权力的限制,会使多数人所欲求的特定目的无法得到实现。而且从人的价值上来讲,为了避免更大的邪恶和人类的毁灭,人类社会就必须断然否弃资本权力和社会权力垄断,并且最终消灭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权力垄断的唯一办法。

人类知识文明的进程是加速度的,创造自然的人造太阳、人造黑洞这样的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无限的本质存在,并不是能够由某一个人、某一些人类群体所占有、支配和控制的,如果这种创造自然的表象存在方式,依然是私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便不是造福人类,而是人类的灾难了。创造自然的本质存在方式也就只能够是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人的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这个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并不是十分遥远的事情,而是现代就已经开始了具有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萌芽的资本价值所有权向产权价值所有权过渡的启蒙。当然,现代的人们能够理解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并非人们对这个公有制的财富存在方式会处于永远无知的状态,而是用不了多久,人们就能够在资本社会成熟的人类知识文明的进步和发展的历程中,明白人类自己的存在价值和本质存在方式。虽然是100年还是200年,还是500年,没有任何人可以预测和断定人类什么时候进入这个知识文明的高级历程。但是,人类知识文明的结果始终是处在终极为真的实现存在的进步和发展之中的,而并不是处在人类湮灭的回归本原的自然存在之中的。虽然现代的人类在资本社会趋向成熟的过程之中,已经把自然存在的本原真理发挥得淋漓尽致,把每一个人引入到自然存在的动物生存方式的生活状态,但是同时也开始了人类终极真理支撑的知识理性启蒙的状态和真理理性启蒙的状态。本体论所体现的本原真理所支撑的人类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知识文明的低级历程,已经开始完成本原为真的理性追求,终极为真这个人类知识文明的终极追求,这个始终如一的人类知识文明的终极追求,始终没有被放弃过,也始终不会停止前进的步伐。终极为真的实现存在始终是人类知识文明的终极目的的实现方式。这个人类的终极目的的实现存在,便是人类知识文明高级历程的生产力价值所有权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实现方式,便是创造自然的人类存在价值,人类也就实现了从自然存在的本原“公有”,来直接获取生存需要的生存方式,进入到了创造自然的直接获得知识存在本质需要的人类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现实意义就在于人的本质需要来之于人的自己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而并不是占有、支配和控制表象存在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权力,这样的公有制财富存在方式,它所决定的人的前途和命运是建立在个人的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知识本能生产力价值基础上的,而并不是建立在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垄断基础上的。因此人的价值就是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理性能力和本质作用的价值,也是人的知识本能理性能力所标示的人的价值。人的权力便是人的呈现真相和实现存在的知识生产、价值生产、财富生产的知识产权、价值产权、财富产权的产权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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