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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及结构调整的思考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亟待修订,专业设置、结构亟待调整,这已成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很显然,对原有专业目录,必须进行修订,对原有专业设置、专业结构必须进行调整、优化,并且还应将这一学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置于教育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之中,认真抓好。同任何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一样,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结构的调整、优化,同样经历了并继续着发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专业设置及结构调整的思考

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制定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由专业设置构成和专业介绍两部分组成,是学校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体现。它规定了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规定了人才培养的业务规格及工作方向;介绍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要课程、主要实践环节、修业年限及相近专业等,是设置、调整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宏观管理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为了使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国家教委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进行了几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针对存在的种种弊端,对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结构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大规模调整。本文主要探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历史必然性,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历史进程,以及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

一、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历史必然性

众所周知,我国高等学校在解放以前只设院系不设专业,实行按系招生和培养。设专业是解放以后学习苏联经验从1952年开始的。设置专业有计划地培养人才,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对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然而后来却走上了一条十分曲折的发展道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日益暴露专业设置、结构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从而严重地障碍着教育要“三个面向”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亟待修订,专业设置、结构亟待调整,这已成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原有专业目录中专业设置、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是专业口径过窄,适应性不强。我国高等学校自1952年设置专业、实行分专业招生和培养以来,就整体而言,是专业越分越细业务面向越来越窄。全国文、理、工、农、林、医等各类学科,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15种本科专业,发展到1957年的323种,而到1965年则剧增至2268种,并大体保持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其中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专业设置,由1953年的34种(文科19种、财经类13种、政法类2种),发展到1985年的398种,32年中增长了10.71倍。这种情况带来的严重后果是,所培养的人才知识面窄,适应性较差,学生毕业后工作的机动应变能力较弱,昔日综合大学“宽口径、厚基础、适应性强、后劲足”的优势,难以得到发挥,与当今科学技术发展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而以高度综合为主的潮流难以相适应。

二是专业内涵不清,名称不规范。这是原有专业目录中所存在的又一个突出问题。本来,按学科设专业,特别是按一、二级学科设专业,是本科专业设置的一条重要原则。但原有专业目录,不仅存在按部门、行业设专业的问题,也存在按工作、工种设置专业的问题,还存在跨行业、工种混合设专业的问题,有的专业设得十分离奇。如会计学本来是一个专业,在很长时间里却设成了工业会计、农业会计、商业会计、运输会计等10个专业,石油工业发展起来后,又设立了石油会计专业,随着南海石油的开发还设立了所谓南海石油开发会计专业,真是无奇不有。又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与马克思主义基础专业,自然辩证法哲学专业,其内涵不清。社会学类的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正如有的专家指出,“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学研究的范畴,而“管理”则属于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研究的范畴,将两个不同范畴的内容捏合在一起,显得不伦不类。

三是有些专业归类不科学,结构不合理。如民族学、人类学是否宜放在历史学类,新闻学类是否宜涵盖广告学,编辑学能否与汉语言文学并列放在中文类等。

四是有些专业宜在研究生教育阶段设置,不宜在本科生教育阶段设置。按教育层次设专业,是专业设置的又一重要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应该有别于研究生或专科生阶段的专业目录”[1]

然而原有专业目录在这方面存在不少缺陷。例如,社会心理学、中国哲学史、伦理学、逻辑学等,理工科中的设在三、四级学科的专业,大都口径比较窄,而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例如上述专业都在本科教育阶段招生,那么学生的培养量会大大超过社会的需求量,以致造成毕业生的过剩和浪费,事实上,有些本科专业自设立以来,就没有招过生,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这是一个需要加以研究解决的问题。

此外,文、理、工、农、医各大科类的专业目录以前是分别制定的,因此有些专业虽分属不同种类,但是相互重复或性质相同、相近。如管理类,有的专业就分设在文、理、工几类不同的专业目录中;也有的专业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本来该设在理工科的却设在文科,或者相反。这些都需要加以“总装”,以便制订出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统一的本科专业目录,但是这一工作在延误了很长时间之后,才逐渐弥补上来。

很显然,对原有专业目录,必须进行修订,对原有专业设置、专业结构必须进行调整、优化,并且还应将这一学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置于教育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之中,认真抓好。原国家教委文件指出:“历史经验证明,专业目录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文化的进步,适时修订。”[2]因为只有适时修订专业目录,才能使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结构得到“优化”。事实上,凡是设置专业培养专门人才的国家,都在不断对专业目录进行修订和调整。我国高等学校设置专业是从学前苏联开始的,然而前苏联的专业设置也曾多次进行修订、调整和优化。前苏联的专业过去分得既多又细,是举世皆知的。但后来苏联的专业经过较大幅度调整后,专业口径早已拓宽。据有关资料统计,1987年苏联高等教育部批准苏联高等学校新的专业目录,共设299种专业,其中文科75种(人文科学类专业22种,文化与艺术类专业27种,社会经济学类专业10种,工程经济学类专业16种)。而当时我国所设各类本科专业504种,其中文科所设专业214种,分别为当时苏联高等学校专业总数的1.6倍、文科专业总数的近3倍。这也是一个饶有讽刺意味和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

二、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历史进程

同任何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一样,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结构的调整、优化,同样经历了并继续着发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教育部前后4次组织大规模的专业目录的制订为主线而展开的多姿多彩的历史进程。

第一次是1952年至1963年的专业设置及专业目录的修订。新中国成立之初,高等学校仍沿袭旧制设院系,如文科设文、法、商等学院,学院下设中文、历史、哲学、外文、经济、法律、政治、社会学、会计、统计、银行、保险等系;艺术院校则设戏剧、音乐、美术等系;工学院一般设机械电机、土木、化工等系;少数学校则设地质、航空、铁道、水利、纺织等系,系以下一般不分专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是在1952年全国实行院系调整过程中,及学习苏联办学模式之时开始的。开始时所设置的专业数量不大,处于一种逐渐发展的过程之中。据1953年初的统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共设有本科专业215种,其中社会科学专业50种,理科专业18种,工科专业100余种等。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大规模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专业设置也随之发展起来,特别是在1958年的“大跃进”期间,专业数量急剧增加。从1953年至1962年的10年间,社会科学专业由50种增至150种,理科专业由18种增加到40种,并另设149个专门组,工科本科专业发展到1954年的137种和1957年的183种。这期间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设置了一批国家急需的新型专业,如工科的原子能、自动化、计算机等类新专业,理科的计算数学、原子核物理、半导体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生物物理、生物化学等,为国家培养了大量急需专门人才。但由于专业数量的迅速增加,专业划分越来越细,专业面向越来越窄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不过暂时还未引起广泛的重视罢了。

1962年前后,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重点学校工作会议,提出对重点高等学校进行定规模、定任务、定方向、定专业的“四定”,并提出对“专业设置加以调整”,确定了专业调整的原则,强调“各专业的业务范围,按‘宽窄并存,以宽为主’的原则,专业口径适当放宽”[3],合并了一些划分过细过窄的专业,撤销了一些设置过多的专业点,适当调整了专业的布局及结构。国务院于1963年9月,颁布了《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和《高等学校绝密和机密目录》。这两个专业目录共设专业510种。这是我国首次统一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以后制订和修订专业目录提供了经验,建立了雏形。

在这次专业设置调整过程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发展失衡的状况已经开始暴露出来。“同1953年的专业目录相比,文科和艺术的专业种数有较大增长;财经、政法则反而减少。这种情况说明,财经、政法学科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就整个社会科学而言,情况也是如此。在社会科学专业种数逐年增加的同时,它培养的学生所占的比重却急剧下降。1947年,文、法、商科在校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47.6%,1952年为22.5%,1957年降到9.6%,1962年又降到7.6%。”[4]

第二次是1978年至1987年的专业目录修订。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作为重灾区的高等学校,大量社会科学专业和理科专业被撤销,专业名称更加不规范,相当多的专业口径更窄,整个专业设置呈现出一片混乱状况。粉碎“四人帮”之后,拨乱反正,包括专业设置结构调整在内的整个教育战线的方方面面,都开展了清算“四人帮”倒行逆施的工作。教育部于1978年在武汉召开的文科教改座谈会上,在肯定1961年《高教六十条》的基础上,采用60年代初所修订的文科专业目录设置文科专业、制订教学方案。1979年6月18日,教育部召开了直属综合大学理科专业调整会议,制订了《教育部属综合大学专业目录(修订草案)》、《教育部属综合大学理科专业设置调整方案》及《专业简介》,共列出专业78种,其中试办6种,拓宽了专业口径,增列了一批新兴、边缘学科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控制理论、生态学、环境科学等[5]。这样,在教育部领导下,揭开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新一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序幕。

从1982年开始,教育部组织力量,进行了文、理、工、农、医等各科类本科专业目录的第二次全面修订,直到1987年底结束。对于工科专业目录,通过组织专家调查研究、分类论证,于1984年制订出《高等学校工科本科专业目录》,并由教育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文批准试行。这份专业目录共列出工科本科通用专业172种,试办专业32种,军工专业51种,共计255种[6]。对于社会科学专业目录国家教委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组织修订,并于1987年12月21日颁布实施。新专业目录对原有的398种社会科学专业,通过撤并或更改名称后为193种,另新增21种,共计214种。理科专业目录从1986年起进行了又一次修订,共列出专业70种。

通过这次修订的专业目录与原有专业目录相比,呈现出如下特点:主要按一、二级学科设置专业,专业口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拓宽,调整了部分专业的内容。特别是理科的多数学科都有按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例如数、理、化、天、地、力学等,按一、二级学科设置的基础学科专业已成为理科专业结构中最基本的专业;推进了专业名称的科学化、规范化;“调整了专业结构、充实和加强了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薄弱学科专业,使之更好地适应‘三个面向’的要求”;编写了专业简介,明确了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的基本规格;大幅度地减少了专业种数,由原来的1343种减少到671种,调减幅度为50%,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十年动乱所造成的专业设置的混乱局面”[7]

通过第二次全面修订本科专业目录的实践,还逐步明确了专业划分、设置及结构调整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1)设置本科专业,“主要应按学科划分。专业口径应当较宽,一般按一级或二级学科设置”。(2)“专业目录应体现不同教育层次和不同教育类型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应有别于研究生和专科生阶段的专业目录,也要有别于非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3)“一个专业应有自己独立的课程体系,其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要求,应有别于其他专业。同一专业的名称必须统一,并力求准确地反应专业的培养方向和业务范围。”[8]这些原则不仅是对过去修订专业目录的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和升华,而且又为以后专业目录的修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第三次是1989年至1993年的专业目录修订。由国家教委组织的这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前后历时4年多。在广泛听取高等学校、教育管理部门意见和认真吸取以往专业目录修订经验的基础上,分科类召开论证会,充分听取专家教授的意见。所修订的新的专业目录进一步拓宽了专业口径和业务范围,充实扩大了专业内涵;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大门类和二级学科类71个,共设专业504种,比修订前的专业种数又有较大幅度减少;列出了56种跨学科门类的专业,注明其可授予学位的门类;列出了需要适当控制设点的专业42种,要求在增设时加以适当控制。总之,通过第三次的修订,形成了体系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和统一规范的新的专业目录。

第四次是1997年至1998年的专业目录修订。面对20世纪即将结束,一个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究竟把一个什么样的高等教育带入21世纪,面向新世纪高等学校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是摆在国家和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为了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教委组织了又一轮新的专业目录的修订。这次修订遵循“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进行,同时,努力吸收广大高等学校所开展的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和教育部所组织的“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这次修订工作的时间虽然只有一年多,但修订的力度却很大。新修订的专业目录,除增加管理学一个大门类外,对二级类也作了较大调整;所设专业由504种调减到249种,调减幅度为50.6%,还覆盖了原目录以外的74种专业;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为了深化工科高等教育的改革,还同时颁布了修订步伐更大的《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这次专业目录的修订和颁布,是关系我们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

第一,需要进行新一轮本科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

如前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结构,先后进行了四次全国的大调整,其专业目录进行了四次大修订,对于长期困扰我们的专业划分过细、专业口径过窄、专业名称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应该说每修改一次就前进一大步,目前已经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但这种改变是否完全到位了呢?回答应当是否定的,我们从以下两个事例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其一是《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该引导性专业目录是教育部于1998年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同时颁布的。制订这个引导性专业目录的原因,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说得很清楚,是“为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我部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新一轮《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9]。也就是说,是为了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并经过专家研究制订的一个超前的专业目录,或者说要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还需要修订现有专业目录,制订新的专业目录。现行的工科门类本科专业目录,下设地矿、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等21个二级类,67种专业,其引导性专业目录虽未公布其全部专业名称及覆盖专业的代码、名称,因此难于作整体的比较,但从现已公布的地质工程、矿物资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武器系统与工程等9种专业来看,却覆盖了1998年颁布的工科本科专业的26种。其中矿物资源工程专业,覆盖了现行的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3种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覆盖了现行的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工程4种专业,武器系统与工程专业覆盖了现行的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地面武器工程5种专业等。虽然引导性专业还可作进一步的科学论证和探讨,但可大体看出,修订专业目录,调整专业设置及结构还存在较大空间,还有工作可做,而且必须做。

其二是法学门类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育部于1998年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门类下只设一个门类:法学类;法学类下也只设一种本科专业:法学专业。这是完全符合我国本科专业“一般按一、二级学科设置专业”的原则的,也是与国际上发达国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式相一致的。但是在1987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设有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犯罪学、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8种专业,在1993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还设有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等5种专业,其中法学属一级学科,国际法属二级学科,国际经济法属三级学科,真是所谓的“祖孙三代同堂”,而在1998年修订的专业目录中则将这5种专业调整为1种专业。然而这种情况在现行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尚属凤毛麟角。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修订专业目录,拓宽专业口径,还存在较大空间,还有工作可做,而且必须做。

在第四次修订本科专业目录的过程中,许多专家学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认为,21世纪初需要再进行一轮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将现有的249种专业再调减一半。这种说法是不无道理的。到那时,拓宽专业口径的目标,从整体上看,可能是历史性的实现了。当然专业名称的科学、规范,某个具体专业口径宽窄的问题,还需要通过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总结,常改常新。

第二,部分专业由拓宽专业口径向院系招生和培养的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对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看法多样,而且日趋活跃。有的认为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既然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理所当然要设置专业、按专业培养人才,而且随着科学技术分工越来越细,没有必要过多强调拓宽专业口径;有的认为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由英才教育正逐步走向大众教育,应当采用美、英等发达国家的方法,实施通识教育,按院系培养;还有的认为,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是穷国办大教育,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应当择善而从,取长补短,走我们自己的路。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等教育实践证明,按专业培养人才,在本科生阶段必须拓宽专业口径,主要应当按一、二级学科设置专业,按一、二级学科培养本科人才。设在学科门类即一级学科的专业,如法学以及以后设在一级学科的其他本科专业,可以而且应当从淡化专业到取消按专业招生,走上先按院系招生,逐步分流的人才培养轨道。不仅要拓宽口径,而且要在调整知识和课程结构上下工夫。对于现有人文社会专业学生,应大力加强自然科学的教育和相应的文化素质的培养,对于理、工、农、医等自然学科专业的学生,则应大力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和文化素质的培养,使新一代的大学生真正成为“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广适应”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三,进一步更新专业、充实专业内涵和调整专业布局。

面对新世纪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挑战,我国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在继续拓宽专业口径的同时,要十分注重加强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专业的设置,最近新增设的信息安全、社会保障等专业,受到广泛的称赞与好评。对于有些新专业一时还看不准的,要持积极、稳妥的慎重态度。如电子商务,有的认为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专业,也有的认为它不是一门专业,只不过是贸易专业方面的一门课程。在有争论的情况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确定先在少数条件较好的学校进行试点,以后再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以确定是否正式设专业。

调整专业布局也是专业设置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伟大战略的实施,作为大开发的人才、智力支撑,西部的高等教育应当得到发展,对其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也应当采取热情帮助,积极扶持的态度,使之得到相应的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某些误导,有些地方的某些专业过于集中,而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也参差不齐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以及所培养的人才过剩、就业困难等社会问题。然而对于这种专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不能采用简单的行政命令,“指令”哪个该上,哪个该下,而应加强引导,一方面急需实施限制性审批专业的措施,使一些过于热门的专业设置得到适度的控制,另一方面要让其在人才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中优胜劣汰。通过这种激烈竞争的调整,表面上看来可能不如我国1952年院系调整时那样有条不紊,甚至一时还可能出现某些较大的波动,但我们完全相信,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教育规律所进行的这种调整,最终会在更高层次上求得新的平衡和发展,会使专业点的布局更加科学和合理。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高教—司编.《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简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

[2]国家教委.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的意见.

[3][4][5][6][8]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7、1179、1181、1178—1179页.

[7][9]教育部高教司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编者前言、第245、221页.

(原载李进才主编《高等教育世纪观》,武汉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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