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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次提升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现实基础层面,一方面,高校实施素质教育是适应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因此,素质教育是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趋势下高等教育的必然选择,素质教育是为实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对高等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是培养现代化人才的现代化教育观的必然要求。高校素质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切实的落实我国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提高全民的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

二、现行高职学生管理机制的外部改革压力:管理层次提升

1.素质教育改革浪潮:学生管理的内涵拓展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提出素质教育的理念,经过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践推广,素质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界的基本共识。素质教育是一种全面发展的教育,是将人的先天禀赋和后天的社会教育诸因素相结合,以学生为核心,强调个体在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发挥受教育者的身心潜能,使其健康和谐地发展的教育。一般认为,素质教育具有如下特点:①基础性。素质教育一般在大学低年级阶段实施,很多学者提出区分大学的“基础教育”阶段和专业教育阶段,以公共基础课的形式校正专业分科教育所带来的学生知识面窄化问题;同时,素质教育的内容着眼于人的基本品质、基本素养培养。②发展性。素质教育是为更长远发展和更好的生产、生活打基础,它强调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知识和能力,重视开发潜能、启迪心智和增强后劲,其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学生的素质,使教育过程呈现本质发展性。③主体性。素质教育发展性的实质是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并完善学生的主体性,把学生当成“人”,当成教学活动的主体而非客体。④内在性。素质教育强调把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通过科学的方法内化为学生个体的素质,形成内在的稳定的心理品质和各种能力因素,使之从知识的积累转向内在素质的提高。⑤创造性。素质教育的实质,是一种创造性整体优化模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教育模式。“创造教育的基本特征是积极创造和利用一切有利的外部条件,使受教育者能够主动地将人类文明成果内化为自身较为全面的素养,使身心两方面潜能都得到发挥。”[17]

素质教育的提出与实践,既有深厚的理论依据,又有扎实的现实基础。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学生素质教育的理论依据,高校素质教育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现代哲学人类学理论中人的本质与身心素质结构在主体论层面上的统一,还有现代人学素质理论中人的素质是人的质量规定性三者有机地整合。在现实基础层面,一方面,高校实施素质教育是适应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注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国民素质的提高,必须通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来实现。因此,素质教育是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趋势下高等教育的必然选择,素质教育是为实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对高等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是培养现代化人才的现代化教育观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素质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我国传统高等教育的主要职能是培养国家干部,存在着重共性教育轻个性教育,重招生轻就业,重继承轻创新等问题。20世纪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招生以及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逐渐走向市场,高校毕业生由统一分配到自谋职业,高校必须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必须重视学生的素质培养。同时,高校素质教育思想的确立是贯彻我国教育方针的必然结果,从1985年到现在的20多年时间里,中央多次强调,提高国民素质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教育经验的结晶,是全面贯彻和落实教育法规的必然要求,是使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高校素质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切实的落实我国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提高全民的素质。

随着素质教育改革浪潮的展开,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教育职能增加了新的时代内容,赋予思想政治教育全新的内容与改革的活力。素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七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是高校素质教育的灵魂。加强素质教育,特别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要注意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使他们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2)道德素质教育。道德品行是社会道德在一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是一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规范,在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定的倾向和特征。高校的道德素质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形成道德行为。教育大学生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求索取,在奉献中求索取,鼓励大学生做到奉献大于索取。同时,还要加强懂礼貌、守秩序的基础教育,加强敬岗爱业、精益求精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提高家庭责任感、义务感的家庭美德教育。使大学生成为一个脱离并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人,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纯粹的人。

(3)文化素质教育。文化指的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的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是前人对人类、自然、社会进行理性思辨的智慧和结晶。文化素质教育不仅要给学生传授人文知识,还要培养人文精神,即通过把人类积累的精神财富传授给学生,使其能洞察人生,完善心智,净化灵魂,通晓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自己对人民、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具有奉献精神。文化素质教育首先是教育大学生做一个自觉的唯物主义者,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现象,识别各种社会思潮注意研究和认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一套系统、科学的思想体系和思维方法。其次是要根据每个大学生的不同个性特点,引导其在不同方面形成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4)科学技术素质教育。科学技术素质是指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通过教育而建立起来的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合理、完善的公民素质。学校要组织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参加科研,撰写科技论文,广泛发动学生从事科技发明与创造,科技设计与制作,科技作品竞赛等科技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收集信息,获取新知识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学会科学的思维方法,培育严谨的科学态度、理解和内化科学精神,升华人格品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科学技术素质。

(5)心理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特别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阶段,大学生的心理压力是多种多样的,在高校中做好心理素质的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培养大学生心理素质,一是要培养大学生良好意志品质,使之摒弃不求上进、消极退缩、知难而退的不良品质,逐步形成较强的自信心、进取心和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二是要培养大学生情绪控制能力,使他们理智从容地面对困难和解决困难,保持身心健康;三是要培养大学生的抗挫折能力,提高其心理承受力,使其正确对待人生路上的坎坷与挫折,在逆境中不怨天尤人,不消沉退缩,当事情不可为时,也能勇于承认现实和接受现实;四是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丰富其生活经验,提高其社会成熟度,使其正确对待学习、择业、事业、家庭等人生问题另外也要培养大学生自我心理保健能力,使其了解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基本表现形式和消除方法,对一些简单的心理问题能进行自我调适治疗,并懂得必要时如何求助于心理咨询机构。

(6)身体素质教育。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发展其他诸素质的物质基础,一个人只有具备健康的体魄才有能力去学习和工作。提高身体素质,为整体素质的发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有助于发展智力,保持身心健康,提高身体素质对青少年发育成长具有特殊的意义,可见身体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高校在实施身体素质教育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四项结合”、“多条途径”的策略。“两条原则”,即科学性和实践性原则。所谓科学性原则,就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要讲究科学,要讲究科学规律,用科学的方法训练学生,以增强体质实践性原则,就是要引导与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和活动,不纸上谈兵,持之以恒。“四项结合”体现为身体素质教育与教学结合,与课外活动结合,与日常生活相结合。具体实施的方法除了提高学校体育课的实效性外,还包括早间操、适当的作息制度、改善卫生条件等多种渠道。

(7)业务素质教育。这是专门对高校素质教育提出来的,大学生面临着就业和生存的压力,提高大学生的业务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实效性。各高校应当打破传统的培养方式,与时俱进,使大学生形成一个以精通本专业知识为主,融合与本专业直接或间接相关知识的综合性知识结构。这种综合性知识结构,应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某些相关联学科知识的有机结合,是一个立体式的知识结构。还要在综合知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种实践活动和动手能力的培养,使大学生逐步形成综合性的创造能力,把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得心应手地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

2.高等职业教育改革:高职管理的定位明晰

高职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服务于社会经济,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以众多的新政策和新改革为特征的,其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18]

(1)建立时期(1980—1984年)。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经济呈高速发展态势,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使得人才短缺成了突出的矛盾之一。1980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东南沿海及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首批建立了13所新型地方性大学——职业大学。这就是我国最早的高职学校。这批职业大学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人才匮乏的矛盾日趋加剧。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要试办一批花钱少,见效快,可收学费,学生尽可能走读,毕业生择优录用的专科学校和职业大学。”根据这一精神,国家教委在1983年批准建立了33所职业大学;1984年、1985年又分别批准建立了22所。职业大学规模的扩大,预示着大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第一个高潮的到来。但是,由于当时高等教育结构的问题没有受到重视,加之国家指导高教发展的方针不利于高职发展,所以,大部分职业大学都靠向了普通高教,只有极少数学校坚持下来。职业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的兴起,虽然对高等职业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但对自身办学的培养规格、培养模式并不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此时处于萌芽阶段。

(2)探索时期(1985—1993年)。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从此,高职教育的发展有了政策上的保证。1986年国家教《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应当利用自己同企业、行业关系紧密的有利条件,结合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同年,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要求:高等职业学校,一部分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应该划入高等职业教育。至此,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了规范化的发展探索与实践阶段。1990年设立了上海电机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高等技术专科学校、防灾高等技术专科学校,实行招收初中生,“四、五套办”(四年毕业为中专,五年毕业为专科)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在邢台成立了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初中毕业后五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在此期间,高等职业学校数已有了较大的发展,职业大学从1980年的13所一度发展到128所;专科学校到1989年,招生数占高校招生总数的50%,在校生数占36%。但当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存在不足,使得一些高职院校在办学模式上与高等专科学校区别很小。

(3)确立时期(1994—1997年)。1994年,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来改革、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高职班作为补充(简称“三改一补”—改革、改组、改制、补充)。通过这一阶段,高职教育得到了新的发展。建立初、中、高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确定了“三改一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即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专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199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教育结构中第一次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地位。

(4)大发展时期(1998年至今)。1998年12月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三多一改”的方针,所谓“三多一改”的方针,就是多渠道、多规格、多模式发展高职,重点是教学改革,真正办出高职特色。多渠道的含义是除了“三改一补”中提到的学校可以办高职外,普通高校也可举办二级学院(技术学院)发展高职。多规格的含义是专业宽一点也可以,窄一点也可以;学制长一点也可以,短一点也可以;学历教育也可以,非学历教育也可以;总之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定。多模式的含义是既可以政府办,也可以民间办;既可以公办民助,也可以民办公助;要按新的模式和运行机制办学,比如:招生计划是指导性计划,招多少由各省市自己定;毕业文凭教育部不验证,派遣证发不发、户口转不转由各省市自己定;学费的标准可以高一点等等。并指出,在“三改一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同时,部分本科院校可以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真正办出特色。高职教育由此进入了大发展时期。2000年1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出了改革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具体方法和措施。2002年8月,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2004年2月10日,教育部公布了《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调加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要以促进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转变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2002年10月以来,教育部在永州、武汉和无锡连续三次召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经验交流会,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由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特别是高职教育改革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模式已经基本确立,它的主要特点就是以就业为导向,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第一,在办学方向上以就业为导向。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农村,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和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职业教育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努力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必要的文化素养和熟练的职业技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在培养模式上以就业为导向。坚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半工半读,积极推广“订单式”培养;把德育放在首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和择业观;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重点加强对学生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制度,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积极推行和不断完善学分制,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使学生可以分阶段、分地区完成学业,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第三,在办学机制上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作用,大力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发展;积极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职业院校联合招生与合作培养,充分发挥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重点建设,在每个地市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同时积极引导和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3.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高职管理的开拓探索

我国高职教育在过去的20多年中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由于我国高职院校办学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办学类型还很新,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对知识经济、信息化社会及新型工业化道路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基础能力、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质量都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从而造成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下降。此外还有高职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事关改革与发展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高水平的“双师型”师资短缺和办学指导思想不明确,就业导向与升学需求的矛盾,学校市场意识不强,培养出的“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等。[19]

以上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因而,迫切需要有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质量优秀的高职院校走在前头,积极地探索实践,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把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增强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使高职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内化为制度,发挥它们在建立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体系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出一批代表国家水平并在世界上领先的高职院校,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并形成高等职业教育的优秀品牌,在世界职业教育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打造出特色鲜明、质量优秀的中国品牌。为此,党和政府在2005年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决定》明确提出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提升它们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进他们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帮助全国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财政部于2006年正式启动被称为高职“211工程”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并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4号),希望在“十一五”期间,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使其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同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中央财政在“十一五”期间至少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如此大规模的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是首次为高等职业教育作划拨专项资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这是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示范院校要引领、带动全国多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和整体质量的提高,为示范院校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而示范性院校通过建设,将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专业化建设、师资队伍、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很大的提高,特别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各个方面,能够取得明显的进展,发挥积极的楷模作用,总结出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制度,辐射、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真正成为管理的模范、改革的模范和发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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