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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的基本途径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并非直接作用于他们的学业,而是通过态度、习惯的养成教育作用于学生的思想、行为,从而“间接”作用于学习等行为。因此,社会环境对转化“学困生”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学困生”的大量出现,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我们的教育只有真正做到“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从根本上落实“学困生”的转化问题,才能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

第三节 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的基本途径

“学困生”的产生有学校教育的失误、家庭教育的不当,更有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学困生”的教育转化,学校、家庭、社会应形成合力,共同努力。但就社会层面来讲,应该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从外部环境上为“学困生”创造一个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并非直接作用于他们的学业,而是通过态度、习惯的养成教育作用于学生的思想、行为,从而“间接”作用于学习等行为。社会环境对于学生个体道德的成长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重要价值:一是提供成长基地,二是创造内在需求,三是左右动作模式。因此,社会环境对转化“学困生”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转化“学困生”的社会意义

(一)转化“学困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

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可见,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因此,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必然。首先,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为我们理解和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应该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这种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各种素质及各种能力的尽量发展和综合提高。因此,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总趋势,也是我国深化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只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这也是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为此,《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轨道上来,这是基础教育领域的深刻改革,也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是“面向全体学生”。但是由于学校教育的失误,家庭、社会的负面影响,我国的基础教育阶段仍旧存在着为数不少的“学困生”,据调查,农村中学“学困生”约占13%~18%。“学困生”的大量出现,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这一现象,与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相背离,与基础教育的性质相背离。而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我国公民尤其是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人。因此,解决“学困生”的教育转化问题,是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刻不容缓的大事。我们的教育只有真正做到“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从根本上落实“学困生”的转化问题,才能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

(二)转化“学困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需要

从实践上看,现代科技革命和当代生产力发展的新特点共同决定了素质教育只能是综合性、系统性的教育。20世纪中期后,随着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信息量超倍积累,科学—技术—生产高度一体化的趋势非常显著,这势必要求当代的实践主体必须具备能够快速存储、整理、综合利用、整体评价与反馈各种信息的能力。而人脑这个天然的“信息处理机”显得很不够用,必须借助于电子信息技术替代和延伸人脑的部分职能,从而将人的智力放大千万倍,全面提高人组织自然、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综合能力。信息化、智能化的现代社会实践本身要求具备整体高素质的劳动者与之相适应。素质教育必须面对这种挑战,对劳动者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的教育。为此,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各发达国家几乎都提出了进行以培养具有整体素质的现代人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措施。如日本提出要造就“世界通用的日本人”,俄罗斯提出要培养“宽口径的人”,美国面对“百科全书比人老得更快”的时代挑战,提出“向学习化社会进军”的口号。我国的许多有识之士也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我国著名教育家苏步青教授就提出要培养“丁”字形人才,对学生进行“通才教育”。面对世界的这些新挑战和新要求,要求我们的学校教育不仅为社会培养高尖人才,更要培养大批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因此,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一个国家的竞争能力和综合国力。学校教育如果培养出的是一大批“学困生”,势必降低我们全民族的整体素质,不但不利于国家的兴旺,民族的振兴。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学困生”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走向社会,走向以后的人生道路,就等于向社会输送了不合格的人才。这必将严重影响我国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最终影响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因此,“学困生”的转化问题,既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需要,更是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的需要。

(三)转化“学困生”有利于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占总人口的1/3,他们的综合素质如何,不但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而且关系到国家、社会的安定。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特别是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学困生”的问题不但成为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而突出地表现出来,而且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首先,“学困生”会为社会“造就”一大批低素质人员,他们大批地涌入社会,必然给社会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其次,伴随着“学困生”的出现,学生辍学人数增加,社会上无端增加一些游手好闲之人。这些人因无所事事,必然产生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三,“学困生”的出现,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三大趋势:一是数量剧增;二是呈现低龄化;三是暴力手段突出。第四,“学困生”的出现,也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增添了一些家庭的不安定因素。人力资源是一个蕴含着无穷潜力的巨大宝藏。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困生”的转化关系到如何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财富,可以减轻社会的负担,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更加安宁。

(四)转化“学困生”有助于营造学校教育环境

学生的生活离不开社会环境。因此社会环境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的环境,影响到学生成长的环境。社会环境与学校教育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已被历史所证实:人类社会早期,学校教育形式还未出现,人们接受教育的基本形式就是在环境中熏陶,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系中完成;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受教育的权利被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对书本知识的学习是少数人的事情;战争动乱年代学生们的学习便直接受到冲击。“五四”运动时期,当国家主权受到侵害时,广大的爱国青年首先想到的是保家卫国,因为如果没有了国家,也就没有了学校,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根本不可能让这些学生安下心来学习。“文化大革命”时期,畸形的社会塑造了一批打、砸、抢分子,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知识是反动的,谁有知识谁就是反动权威,于是学生放下书包造反、闹革命……以上事实充分说明,安宁的社会环境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保障。学校教育秩序有了保障,也就减弱了“学困生”产生的土壤,学生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学业上,也就从一定意义上维护了学校教育的秩序。因此,只有建设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建设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心学习的良好氛围,“学习困难”的学生才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关心,并及时有效地得到教育转化。

二、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的有效途径

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类不是消极地适应自然、适应环境,而是在接受环境影响的同时又能主动地改造自然、改造环境,并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改造自己和发展自己。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品行养成既存在着破坏性的因素,也蕴含着建设性的因素。能否趋利避害关键在于选择什么以及如何判断选择。“学困生”的出现既然与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那么改善社会环境必将有助于对“学困生”的转化,营造一个有利于“学困生”转化的社会教育环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一切积极因素的同时,如何优化社会环境,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消极影响,实现社会环境资源的有效转换,是“学困生”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社会环境在“学困生”转化的问题上,无论是内容,还是它的形式,都具有很大的不同:学校教育更多的是通过学科教学、规范管理、个别指导等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达到转化目的。而社会环境对“学困生”转化的作用则主要是通过各种有形的或无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提高学生的认识,激发学生的上进心,进而转化为学习的动力,间接的、渗透性地作用于他们的学习生活之中,最终达到转化目的。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不良因素干扰

在“学困生”转化研究过程中发现:少数品学兼优的学生在短时间内学业成绩快速下降。跟踪调查得知,学生之所以快速“致困”是因为受到了来自社会不良分子的骚扰。这部分学生大部分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家庭条件优越。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员聚集在学校周围,利用上学或放学的时间对这些学生进行恶要。在他们的威逼下,被要挟的这些学生既不敢对家长诉说,又不敢向老师反映,整天惴惴不安,心神不定,无心学习,导致学业急剧下滑。学校在了解到这一情况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经过有关部门一段时间的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清静了,学生学习环境安宁了,因受到骚扰而影响学习的学生也逐步赶了上来。因此,及时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是转化“学困生”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加强经营性娱乐场所的监管

从“学困生”产生的原因来看,文化“垃圾”、不正当的娱乐场所对学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受这些文化“垃圾”的影响,不少学生思想滑坡,意志消沉,有的甚至因此走向违法犯罪;因受录像厅、游戏厅的吸引,不少学生旷课、逃学,致使学业成绩一落千丈。因此,要转化“学困生”,必须下大力气清理文化“垃圾”,规范经营性娱乐场所。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娱乐场所的管理。

(1)对网吧、录像厅、舞(迪)厅等娱乐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严抓严管,对娱乐场所的经营内容与经营形式严格控制,对不合法经营的业主要依法处罚、限期改整或依法取缔。

(2)游戏室、美容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要严格界定服务范围,要在醒目位置张挂“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牌子,对违反者要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同时对以上娱乐性场所的位置要严格控制,校园周围不得开设类似的场所。

(3)动员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比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学校教师、居委会主任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员,赋予他们一定的职责,颁发督查证,有权随时检查“三室二厅一摊”的经营情况。

(4)大造社会舆论,广泛宣传,形成“人人监督、人人管理”的社会氛围,各类文化娱乐场所要在醒目位置统一张挂“举报投诉电话”,并将其纳入社会110联动机制,方便群众的随时举报。

(三)挖掘深厚教育资源,开发青少年的教育基地

(1)转化“学困生”工作应根据不同地区、学校的学生实际因地制宜。确定适合该区域学生特点的、容易接受的具体方式。地处大中城市的学生,要加强青少年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联系,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吸引学生,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而对于地处偏僻的乡镇农村,在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的同时,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健康有趣的活动,如开展体育活动、读书演讲竞赛、书法比赛、义务劳动等,用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的成长。

(2)利用好当地的文化资源,开展民风民俗教育。民风民俗是一种潜力巨大的课程资源,有效地加以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还具有很好的启迪教育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重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的建设。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已建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科技馆、影剧院等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主动地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形式吸引青少年,满足青少年全面素质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

(3)发挥当地名人、英模的榜样作用,让学生身边的榜样说话,能够收到很好的教育作用。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文化特点,充分发挥名人的榜样作用,进行“学困生”的转化教育。比如,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知名企业,让他们了解企业的发展历史,让学生从企业家艰苦奋斗的创业历程中,认识创业的艰难和知识的重要;组织当地的名人、劳模、英雄人物利用节假日举行报告会,让名人、劳模、英雄的事迹鼓舞和感染青少年,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4)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的教育作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要加强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已有的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坚持面向学生、服务学生的宗旨,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把思想道德和现代科学的内容融于其中,充分发挥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功能。

(四)利用重大节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思想道德建设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青少年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实践活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都要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满足兴趣爱好,使青少年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建党纪念日、红军长征、辛亥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九一八”、“南京大屠杀”等国耻纪念日以及青少年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都蕴藏着宝贵的教育资源。要充分利用这些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培养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倡导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努力培育青少年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他们保持蓬勃朝气、旺盛活力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造,使他们的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五)加强法制教育,营造学生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社区要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利用寒暑假或者周末组建法律知识宣传队,组织学生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可以组织法律知识演讲活动、组织“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小品表演等;还可以利用专题报告、黑板报、演讲、漫画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是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切实发挥“关工委”、“未保委”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于劳教释放后的青少年,进行接茬帮教,预防和防止重新犯罪,帮助他们重塑新人。如成立“青少年法律教育学校,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建立失足青少年跟踪帮教档案,对失足青少年要与其学校、居委会、家长签订帮教协议,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踪考察,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未成年人的重复犯罪行为,帮助他们找回信心,树立更高目标,提高学习质量。

三是社区、司法等部门与学校组织联谊活动,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践证明,事实是最好的教育素材。学校可以请司法部门的管教干部到学校作法制报告;可以让具有代表性的少年犯给中学生演讲,结合自身事例现身说法;让优秀学生与少年犯结成帮教互助对子……通过联谊,让青少年不但时刻有警示,而且时刻有榜样,激发他们积极进取的积极性。

(六)加快经济发展,优化就业形势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就业形势,而就业形势又间接地作用于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积极性。因此,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渠道,是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的又一有效途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凸现出来。事实证明,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职业技术教育越发达。某县一家公司从成立初就与该县职业学校签订了长期人才培养合同。十几年来,该校为公司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能人才,促进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反过来,公司又拉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在我国高中教育尚未普及的情况下,职业教育为一大批学生提供了另一条发展的路子,使一部分“学困生”看到了成才之路、成功希望。他们不再自暴自弃,从他们许多同学的身上看到了前途的曙光,从而激发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当地大型企业的发展,使当地适龄青年都有了就业的机会,也增强了他们的学习热情。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经济的发展直接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外,经济发展了,人们的观念也会随之发生转变,“有学问没学问都一样”的观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地方,已经不再适用了。因此,单从就业因素来看,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渠道,是社会环境转化“学困生”的一条重要途径。

(七)发挥社区功能,开展健康的校外活动

影响学生学业有三条渠道: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而日益兴起的社区教育机构作为三种教育力量有机结合的特殊形式,对学生的教育功能显得尤为突出。通过双向互动,充分发挥其对青少年的教育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学校与家庭之间关系的沟通。因而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育人功能,对促进“学困生”的转化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曾指出:“使儿童认识到他的社会遗产的唯一方法是使他去实践。”因为,“除教育者的努力同儿童不依赖教育者而自己主动进行的一些活动联系之外,教育便变成外来的压力。这样的教育固然可能产生一些表面的效果,但实在不能称它为教育。”社区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大量事实证明,社区教育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已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对青少年教育的重要渠道。因此,教育应当走与社区教育密切结合的路子,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合力。社区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有效地促进学校教育,促进学生,特别是“学困生”的成长。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外生活,扩大学生的视野。进而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比如与学校联合,通过各种活动了解区域内学生在学校的状况,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与大学联谊,邀请优秀大学生给中小学生做报告,用成功事例教育影响学生;还可以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参观大学,体验“我未来的大学生活”,还可以将“学困生”与在校大学生组成帮教对子,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还可以与少管所联谊,利用节假日到少管所,让典型案例“对话”……通过体验,通过帮教,使“学困生”学有目标,行有规范,逐步走向正常发展的轨道。

(八)组织学生开展访贫济困活动

人是有感情的,“以情动人”所产生的效果,远远比“以理服人”所产生的效果好得多。社区在对“学困生”进行亲情教育的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访贫济困”等活动,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学生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开展诸如“节约一分钱,温暖一颗心”活动,利用节假日为贫困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还可以组织“学困生”与灾区的学生联谊,了解灾区学生的困难,开展“心系灾区”主题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学困生”与边远、落后地区学生的联系,了解落后地区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他们了解社会上还有一些生活、学习条件艰苦的同龄人,正在简陋的校舍内因无钱购买一支铅笔、一个练习本而苦恼着,还有一些想上学而上不起学的失学儿童、少年,有许多应该上学却不得不挣钱养家糊口的同龄人……使“学困生”在活动中找到自身的优势,在比较中产生一种幸福感,在“知足”的快乐中抛弃自卑,扬起人生的风帆。

(九)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尊师重教,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先秦把师与天、地、父并列,三代的治国之道之所以被历代儒家大加称颂,就在于三代治国之道持续了一个“恒道”原则——尊师重教。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首创私学,具体践行“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将教育对象从王宫贵族扩大到庶民百姓,促进知识文化的下移。他所提倡的“学而优则仕”将教育和为官联系到一起。孔子所倡导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明显的是主张德教的重要性。儒家亚圣从“性善论”的思想理念出发,认为任何人只要接受教育,肯于学习,“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从人性本恶出发,认为人之所以能为善,全靠后天的努力学习,因而将尊师重教看作是制定国家的法令制度并能否得以推行、进而上升为国家兴衰存亡的标志。

先秦圣哲尊师重教的睿智卓识以及周代所制定的一整套的尊师重教的礼教、法度,对后世教育制度的发展、沿革、衍变产生了深远影响。国运兴,必尊师而重教。纵观历史,从反面看,一些政治腐败和经济衰退的时代,必定人才凋敝、万马齐喑。类似焚书坑儒、批孔揪师的结果,必然是割断知识和文化链条,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的全面大倒退。当前,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知识革命风起云涌。由此而带来的人才与知识竞争更加激烈,而人才与知识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竞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培养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情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帮助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曾经与天地同列,可以想见其备受中国人尊重的程度。尊师重教,不在口号的泛滥,而是为教育教师多做一些实事。教育问题在各级政府的砝码中越来越重,各级政府在每年预算中,应该把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列为头宗大事。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差别的长期存在,形成的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还会长期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偏僻山区、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还存在许多实际困难。这就迫切希望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援助这些地方教师。我们欣喜地看到:一批优秀的企业、企业家以及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支持教育。另外,还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营造“人人关注教育,人人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只有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教育教学的质量也就提高了,“学困生”教育转化的环境也就更有力了。

总之,“学困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不仅关系到学校教育的成败,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的兴衰。因此,“学困生”教育转化不仅是学校教育的义务,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学困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为之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的合力,才能取得更加显著的转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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