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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制改革初步探索时期的教育政策与法律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教育政策和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确立了我国改革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和措施,保障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迅速、健康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初步探索时期的教育政策与法律主要是根据1985年《决定》所提出的改革目标在对原有教育体制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旨在构建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教育运行秩序,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教育体制改革初步探索时期的教育政策与法律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对教育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新时期。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教育政策和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确立了我国改革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和措施,保障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迅速、健康发展。

1985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并做出《决定》,确定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宏伟蓝图。《决定》开宗明义地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强调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在客观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恢复教育事业的成就和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决定》指出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的弊端:(1)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2)在教育结构上,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比例失调。(3)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从小培养学生独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很不够,发扬立志为祖国富强而献身的精神很不够,生动活泼地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很不够,不少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实践环节不被重视,专业设置过于狭窄,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于当代科学文化的发展。中央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还要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经过改革,要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使基础教育得到切实的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得到广泛的发展,高等学校的潜力和活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学校教育和学校外、学校后的教育并举,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方面需要。为实现这一目标,《决定》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方案:(1)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2)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3)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4)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决定》的颁布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与同时期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共同描绘了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后来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华人民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决定》的指引下,我国教育战线从上至下,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决定》提出的改革目标和措施,大胆改革,取得了相应的发展。

在基础教育领域,根据《决定》相关要求,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明确了对于基础教育新的指导思想和管理体制,使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义务教育的年限、各地方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方式以及国家、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普及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作了规定,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开辟了我国立法机关制定教育单行法的先河,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开始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在高等教育领域,1986年《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和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划分了中央各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在管理高等教育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强调在加强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上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在内部管理体制上,从1989年开始,中央决定高等学校基本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时开始在学校内部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等方面开始进行改革。

在职业教育领域,1988年4月《关于农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农村不包分配班的若干规定》,改革了中等专业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招生分配体制,强调扩大学校自主权,在面向农村的中等专业学校采取特殊的招生和分配办法。

成人教育和扫盲教育领域,1987年国务院转批了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强调了把开展岗位培训作为成人教育的重点,提出要加快扫盲教育进度。1988年,国务院又发布了《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制定了扫盲教育的总体目标。

此外,这一阶段的教育政策和法律还涉及教育督导、师范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20世纪80年代,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初步探索时期的教育政策与法律主要是根据1985年《决定》所提出的改革目标在对原有教育体制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旨在构建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教育运行秩序,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限于整个社会改革的进程及人们认识水平的局限,在办学体制改革,特别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尚未取得重大进展,这也成为90年代教育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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