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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学前教育的现状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芬兰的学前教育是教育与保育的结合。儿童福利,这一芬兰学前教育的根本立足点,不论是芬兰在建国初期贫困、弱势儿童学前教育方面的探索,还是如今良性运转下的学前教育,都已广泛地播洒在芬兰国土的每一个儿童身上。纵观学前教育现状,芬兰政府始终以服务者的姿态,全心全意地为芬兰学前教育的有序运行谋篇布局。

在芬兰语境当中,“学前教育”一词更多的是教育与保育的结合体,英文称为“Educare”。[1]它主要指针对0~7岁幼儿开展的有利于促进其身心全面、健康和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与措施。当下,学前教育的形式除了家长自行在家中养育幼儿之外,社会上的学前教育机构种类多种多样,包括日托中心、家庭日托、游戏小组、学前班等。其中,学前班是为专门针对入学前幼儿开设的教育衔接环节。每个家庭根据其家庭月收入以及家庭成员的多少,获得由政府发放的学前教育补贴,以保障每个幼儿都能顺利地获得良好的学前教育;而学前班更做到了全额免费,极大地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可以说,政府在整个学期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个结构庞大而职能清晰的管理体系正领导着学前教育的有序运行。当然,仅占小份额(7%)的私人兴办的学前教育也在相当程度上填补了芬兰社会性学前教育的漏洞

纵观芬兰学前教育发展史,不难发现,芬兰自始至终都将学前教育的发展摆在相当重要的地位。尽管学前教育在芬兰没有被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但是芬兰社会各界仍然相当重视学前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建国伊始,虽说百废待举,芬兰政府已敏锐地觉察到学前教育对于整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多项举措力保儿童教育和保育的运行。此后近百年时间里,政府部门又出台了多部有效的法规,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法律的刚性保障。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都有了清楚且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学前教育是芬兰教育体系中备受重视的一环。近些年,芬兰国内针对本国国情富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量关于学前教育本质问题的研究,所得的研究结论毫无争议地为社会各级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学前教育的社会地位愈加无可撼动。

1.促进幼儿身心发展

芬兰的学前教育是教育与保育的结合。确切地说,就是既要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同时也要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传递芬兰本国的先进文化。2003年颁布的《芬兰早期儿童教育与保育国家课程指导纲要》就是一份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官方文件。它致力于通过组织活动的统一原则以指导活动内容的开发,最终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2.提高国民综合素质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芬兰人口以及家庭有儿率持续减少。这无疑成为迫切提高国民素质的出发和依据。数据表明,在人口总数不断下降的芬兰,0~14岁儿童的比例也从1900年的35%下降至2011年的16.5%;[2]而拥有孩子的家庭百分比从1950年的64%下降至2011年的40%。[3]因此,芬兰通过重视民族发展之根本的教育事业来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3.发展儿童福利事业

宏观来说,重视学前教育,关注每个儿童的福利,让他们都能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童年,满足所有学龄前儿童的日托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手段。儿童福利,这一芬兰学前教育的根本立足点,不论是芬兰在建国初期贫困、弱势儿童学前教育方面的探索,还是如今良性运转下的学前教育,都已广泛地播洒在芬兰国土的每一个儿童身上。

4.平衡家长日常工作

妇女外出务工是芬兰20世纪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结果之一。由于人口的下降,社会对于劳动力的数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妇女也必须通过务工方可养活自己,产后也不例外。数据显示,0~2岁、3~5岁、6~11岁儿童的母亲外出工作率分别为52%、81%、85%。该阶段母亲外出工作的比例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因此,为适龄幼儿提供教育与保育也是消除家长日常工作后顾之忧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办园体制方面,政府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纵观学前教育现状,芬兰政府始终以服务者的姿态,全心全意地为芬兰学前教育的有序运行谋篇布局。而社会各界也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填补政府疏忽的漏洞。尽管私立机构规模不大,但它是整个体系的有效补充。值得一提的是,学前教育体系还得到了宗教力量的支持。因此,公私并举促使整个学前教育办园规模与质量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芬兰学前教育体系发展的模式就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教育机构占全部机构的37%,教育与保育相结合的机构数量占全部机构的63%。[4]

芬兰的早期儿童教育与保育体系的机构多种多样,各机构之间职能清晰,分工明确,政府不仅主动承担学前教育与保育工作的大部分责任,而且充分调动民间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与保育项目。主要机构有日托中心、家庭日托、组家庭日托、学前班、宗教性质的保教机构等。政府主导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办园。

1.日托中心

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的日托中心是保教项目开展的主要场所,主要接受9个月至7岁的适龄幼儿。公立日托中心大多为全日制,当然也有一些提供全托服务。日托中心一般每天服务时间约为10个小时,开放时间为上午6点或7点至下午5点。开放时间还可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全日制日托中心里,幼儿的总数基本不受限制,但是师幼比则不然:3岁以下幼儿的师幼比是1∶4,3~7岁的是1∶7。一般说来,包括1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在内的3名成人要照看21名幼儿。而每天开放4~5小时的短期日托项目就紧挨全日制而办。3~7岁组的师幼比是1∶13。[5]日托中心通常会根据幼儿的年龄将幼儿编入两个不同的混龄班中:3岁以下年龄段和3~7岁年龄段。如今,有些日托中心也做了将编班幼儿的年龄跨度拉大的尝试,尤其是针对有兄弟姐妹在同一机构接受日托的幼儿。另外,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日托中心里通常有一些幼儿一周只去2~3次,每次只待4~5个小时,这就意味着日托中心不一定是固定编班的。收费方面,每个孩子一年11个月的费用中,家长只需承担15%,而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税收支付。尽管费用与家庭月收入相关,但每月最高依然不超过200欧元。低收入家庭还可享受免费待遇。

日托中心虽有公、私立之分,但是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举办要求都是一致的。私人举办的日托服务包括日托中心、家庭日托等。自1997年起,7岁以下幼儿的父母可以申领政府发放的看护补贴,让自己孩子进入私人日托中心接受托管。最初由非营利组织创建的私人日托,虽然在芬兰学前教育与保育机构占的比例较小,但仍然发挥了重要的填补作用。

2.家庭日托与组家庭日托

1973年颁布的《儿童日托法》,明确将家庭式的日托模式认定为芬兰社会福利体系中幼儿公共保育机构的一部分。家庭日托的开办形式通常有以下几种:第一,在看护者自己家中;第二,看护者共享某一幼儿的住宅。大多数从事家庭日托的人员为政府登记在册的雇员,他们必须接受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同时,他们也能享有同政府其他雇员一样的社会福利:带薪假期、产假、病假、退休金等。其余的家庭日托服务的提供者为个体经营,他们直接与父母协商日托的相关事宜。不过,个体经营家庭日托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在家庭日托中,成人与幼儿的最高比例为1∶4,如果家庭日托服务提供者的孩子未达学龄,则也须算在1∶4中。除此之外,看护者还可看护1名学前班儿童或1名学龄儿童。

组家庭日托最普遍的模式是3名看护者照顾12名幼儿;也可由2名看护者照顾8名幼儿,再兼顾2名儿童的短时照料工作。如果情况超过这一数字,举办者就必须另外聘请至少具备中学以上学历的人员,比如,有经验的护士,即未经正式训练但有实践经验而获准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2006年的数据显示,大部分学龄前儿童已在日托中心和家庭日托中心注册;[6]而90%的日托服务经费由政府承担,日托服务的普遍性得到了极大保障。

3.学前班

学前班(pre-school education)是一种为6岁儿童提供的教育形式,旨在让其做好入学准备。学前班是一个多部门共同管理的教育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社会事务与健康部、国家福利与健康研究发展中心(即现在的健康与福利研究会)四个部门共同执行对其监管的权力。学前班大部分(79%)设立于日托中心,也有一些附设在小学。[7]根据芬兰教育部2000年的一项建议,小学中的学前班师幼比为1∶13,最大班额不超过20人;当幼儿超过13人时,带班教师就必须配备1名至少高中学历的助手。[8]而附设在日托中心的学前班,师幼比则需遵循日托中心的要求。早在20世纪60年代,芬兰就已经开始探索学前班教育模式了。1971年,学前班实验正式开始。这一实验就是将近三十年。一直到1998年才出现了新的改革。1998年颁布的《基础教育法》规定,每个家庭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免费的学前班服务。1999年,政府又对改革后的学前班做明文规定,其时间累计总和至少达到700小时,每天提供最少5小时的保教时间,包括一餐。2009年的统计数字显示,99.4%的适龄儿童已注册该项目。[9]日托中心接收的6岁儿童,有同时参加学前班的权利。

4.宗教性质的保教机构

在芬兰,人们普遍信奉基督教,教会也会举办一定规模的保教机构填补社会保教资源的空缺。这些机构主要以基督教教义为价值观,开办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宗教教育。比如,路德教会举办的游戏小组中,幼儿可以自由地在游戏指导员的引导下,参与各种丰富的活动。又比如,星期日学校作为一种古老的托幼机构,也会提供托管幼儿的服务。

总之,父母在是否将自己的孩子送入托幼机构以及送入哪种托幼机构这些问题上,拥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权。父母既可以为自己孩子选择公立机构;也可以接受一定的政府补助,然后让自己的孩子在私立机构中入托;甚至还可以选择自己在家照料。

数据显示,1岁以前,幼儿几乎都在家由父母自己照料,27.5%的1~2岁幼儿、43.9%的2~3岁幼儿、62.3%的3~4岁幼儿、68.5%的4~5岁幼儿、73%的5~6岁幼儿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相应的教育与保育。45.8%的幼儿在公立托幼机构中接受教育和保育,3.8%的幼儿在私立托幼机构中接受教育和保育,25.8%的幼儿在家由父母照料。[10]但是,这并非就意味着芬兰的学前教育接受率不高。其实,芬兰的家长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自己照料孩子。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况很不一样。

在“满足所有学龄前儿童的日托需要”“为其提供早期教育”这两大学前教育与保育体系目标的指导下,芬兰各省级行政单位和地方当局众多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当下,上至中央,下至各级政府,它们共同管理着整个学前教育与保育体系,保证其有序运行。主要涉及的行政部门有:社会事务与健康部、教育部,及两部门分别所辖的国家福利与健康研究发展中心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具体地,如前文所述,大体上,芬兰的学前教育可分为两大部分,即0~5岁的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和6岁儿童的学前班教育。前者由社会事务和健康部主管,后者由教育部负责。

从中央到地方,所涉行政级别包括国家、省级、市级三个层面。另外,还有研究机构参与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这四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和层级形成了如今芬兰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

1.国家层面

国家层面的管理部门是国会、政府以及两个部委。他们的管理形式主要是通过制定、颁布、执行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规章、决议。国家福利与健康研究发展中心在社会事务与健康部的支持下,监督、评估、研究社会卫生和保健方面的运作和发展,进行项目开发。在学前教育工作方面,其职责范围囊括了出版读物、共同制定学前班的核心课程。国家教育委员会是一个受教育部管辖的机构。它在学前教育方面的任务包括制定学前班的核心课程。1996年的第一版《学前教育核心课程》就是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并批准执行的。此外,国家教育委员会还参与了2000~2001学年的新版《核心课程》的制定工作。

2.省级层面

目前,芬兰拥有6个省。相应地,各个省政府对接国家层面的工作。省级政府依法引导、监控管辖地学前教育与保育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在省级层面上,具体落实学前教育和保育相关工作时,还可能会分别与两个行政部门挂钩:社会事务与卫生保健部门以及教育部门。在多个行政部门中,省行政办公室无疑是一个沟通的桥梁,负责联络各项细致的工作。

3.市级层面

各地方政府负责学前教育与保育服务的运行和引导。在芬兰,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上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在依法执行学前教育的相应法律、法规时,学前教育与保育事务往往会与社会和卫生保健、学校、青年等若干事务息息相关。因此,地方政府在处理问题时灵活性也相应增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颁布的《地方政府法》同样提供给了各市公民更大的影响地区自治的机会。

4.研究机构

学前教育与保育事业同样还会受到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所做研究的影响。最前沿的研究是有关幼年、生长、发展和学习的信息。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学前教育与保育的研究数量大大增加了。目前,大约10%的研究关注点落在学前教育与保育上,研究的主题也从原先的教育和保育割裂朝着综合考量幼儿的每日整体生活迈进。在芬兰学前教育发展历史上,影响和规模最大的一次改革发生在1995年8月。经过多年的大量科学实验之后,学前教育与保育的主要从业人员——幼儿园教师——的职前教育被整体提升至高校中进行,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具有研究和指导性的学术领域。大量有关早期学习、儿童早期本质的研究成果的公布,对从业人员专业发展造成新的挑战,并最终波及整个学前教育与保育界。

芬兰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发展至今,也出现了许多显著的变化。19世纪时,学前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个人捐赠,比如,来源于某一省立酿酒厂的利润。1927年,省级幼儿园津贴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那时,省级津贴就够承担近1/3的开销,而剩下的部分也能由各市政府解决。1973年的《儿童日托法》生效后,所有的日托机构每年可根据当年政府的财政收入情况获得占总开支35%~80%的补贴。

芬兰历史上,学前教育投入体制最大的一次变革出现在1993年。各省原先用于学前教育的财政拨款与实际开支是紧密捆绑在一起的,几乎所有开支均来自于各省的下拨。改革后,各省的拨款制度由直接下拨变为事先预测性、间接性地下拨。市政府可根据自身的财政实力,自行下拨额外的补贴。这一改革给予各市政府极大的自主发展权力。因此,除了各省政府之外,各市也必须参与基础服务的财政投入。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芬兰政府用于学前教育的总开支占GDP总量的0.44%,其中,用于学前教育的公共开支占GDP的0.4%,而用于私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开支为0.04%。[11]目前,各省、市级的政府机构负责控制、监管这笔财政支出。它们从中央政府获得津贴、指定用途的整笔补助金的财政支出,进而下发给学前教育机构以及幼儿家庭。每个拥有幼儿的家庭除了能够享受各省政府下发的法律规定的津贴、补贴、部分保育津贴外,还可获得市政府下发的市政府补贴。地方政府会每月根据每个家庭的月收入和人口数量拨付日托费用。事实上,许多月收入在基本线以下的家庭不需要支付任何入托费用。

日托经费属于社会保障开支的范畴。整个社会保障还包括健康保险、失业救济、伤残抚恤金等。日托经费包括在其中的“家有儿童”一项之中。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芬兰全年社会保障开支为124.7亿欧元,而用于“家有儿 童”的开支为19.94亿欧元,约占所有社会保障开支的16%。其中,用于幼儿日托的开支常年稳定在4.5亿欧元左右(见表11-1),2011年为4.455亿欧元,占“家有儿童”开支的22.3%。

表11-1 芬兰幼儿日托的经费 (亿欧元)

表11-2清晰地给出了2011年每个家庭、每个幼儿平均所获日托经费的情况。

表11-2 2011年每个家庭、每个幼儿人均所获日托经费

总而言之,高福利支出有力地保障了每个幼儿都能够在合适的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日托服务。

学前教育与保育机构的种类繁多,从业人员的种类亦然,但概括起来还是可分为教育从业人员、保育从业人员两大类。2005年颁布的《社会福利行业资格要求法》规定,至少1/3的教育从业人员应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幼儿园教师、社会教育工作者;而其余2/3的从业人员,包括游戏小组指导员、儿童护理员等也应基本得到过相关部门的认证。相对而言,他们的学历要求略低一些。[12]另外,负责对特殊需要儿童开展教育的教师还需接受另外的专门培训。

游戏小组指导员和儿童护理员,基本不需接受高等教育。前者只需达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7年颁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 ,以下简称《分类法》)中的3A水平,即在综合学校毕业后念完职业高中就可获得游戏小组指导员的证书。后者需接受3年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的高等职业培训,达到《分类法》的4A水平后,才可获得医疗护理证书。

而幼儿园老师、社会教育者以及特殊需要儿童教师这三类教育工作的从业人员,入职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在学期间,所学内容“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性的,目的是为进入高级研究课程和从事高技术要求的职业做充分的准备”[13],即5A水平。毕业后,幼儿园教师可在日托中心、学前班等机构内工作。而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经过3年高等社会服务教育后的社会教育者则能在除学前班之外的所有机构工作。相对而言,针对从事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人员要求则更高。特殊需要儿童教师在经过3年本科学习和2年的实践教学之后,还要经过1年的研究生专业学习,方可获得特殊教育研究生学位。[14]目前,芬兰约有7%的特殊需要儿童,除一小部分被安排进特殊学校外,其余约85%被安排进了普通教育机构。[15]因而,大部分特殊需要儿童教师在普通机构内工作。

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工作也在这一系列的改革中受到了剧烈的冲击。1995年8月,随着芬兰《教育与教师教育学历法令》的颁布,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工作全部转移至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自此,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也实现了高等教育化。如今,赫尔辛基大学(University of Helsinki)、坦佩雷大学(University of Tampere)、奥卢大学(University of Oulu)、斯屈莱大学(University of Jyväskylä)、埃博学术大学(bo Akademi University)等8所高等教育机构承担着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工作。[16]幼儿园教师虽不像中小学教师那样必须获得硕士学位,但是其培养模式依然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在“以研究为本的教师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幼儿教师教育也确立了其独特的三大目标:拥有一个系统化和以社区导向的工作视角;促进和支持儿童的发展;提高幼儿园教师自己的批判性思维以及培养获取新知的能力。[17]

以赫尔辛基大学为例,任何一个申请入学的学生均须经历一套完整的选拔机制:申请者首先要填写一张最多可填报6个大学的志愿表,接着参加一项全国性的选拔考试,即瓦卡瓦考试(VAKAVA examination),[18]该考试成绩将作为后期能否参加下一轮测试的重要参考。瓦卡瓦考试获高分者,可优先进入自己第一志愿大学进行下一轮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面试、小组作业、性向测试(aptitude test)、真实情境下与幼儿互动能力测试以及多种形式的笔试等。在此期间,申请者还必须完成6~8篇教育领域的学术型论文。上述阶段表现均符合要求者方可入学。[19]可以说,严格而系统的选拔过程确保了入学者的整体素质。本科在读期间,须修满180学分方可获得学士学位(1学分等于27课时),具体课程内容如表11-3所示。

表11-3 赫尔辛基大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业本科修读课程设置

续表

本科修读完毕后,还可以继续申请硕士学位的修读。如果是跨专业申请的话,必须完成相关课程的考试,并符合要求方有资格入学。但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没有完成本科学历者不能申请。而要获得硕士学位,须修满120学分。修学内容包括三大方面:5学分的导向学习;80学分的主修课程;35学分的辅修课程/选修课。其中,学分最多的主修课程,体现出研究导向的培养目标。它具体包括了高级研究方法、拓展阅读、研究实践等。[20]从2010年8月1日起,芬兰教师都必须修满包括教学实习和教育研究两部分共计60学分的教学研究,方可获得硕士学位。这60学分在幼儿园教师教育中,是分别在本科与硕士阶段完成的。35学分囊括在本科教育中,剩下的25学分包括在硕士教育中,充分体现出对教育实习和研究的重视。目前,大约有1/4的幼儿园教师会选择修读硕士学位。[21]另外,通过申请者,同样也拥有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2]

尽管如今的芬兰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已经赢得了多方的交口赞誉,但是芬兰当地的学者依然为其教师专业发展而忧心忡忡。2005年颁布的《社会福利行业资格要求法》规定了学前教育从业人员中,1/3必须拥有大学所授予的教育学学士、硕士学位,或者拥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授予的学士学位;其余人员也必须为完成高中学业,并修读社会福利与医疗领域相关专业的人员。然而,尤其在农村地区,目前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存在大量未经大学教育的从业人员,致使教育质量下降。另外,目前相关部门鼓励从业人员为“多专业团体”,但是在这把“保护伞”下,教育一线却出现职责混淆的情况。事实上,不同的专业,其价值观导向是迥然不同的。因而,所培养出来的从业人员在踏上工作岗位工作后难免会出现职责混淆情况。

综上所述,探索一个良性的从业人员专业提升的混合模式,提高拥有大学学历从业人员的数量,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芬兰学前教育改革的方向。

[1] Europedia.Finland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https://webgate.ec.europa.eu/fpfis/mwikis/eurydice/index.php/Finland:Early_Childhood_Education_and_Care,2012-07-12.

[2] Statistics Finland.Population ,http://www.stat.fi/tup/kvportaali/kuviot_vrm_2_en.html,2012-07-12.

[3] Statistics Finland. Number of families with children steadily falling ,http://www.stat.fi/til/perh/2011/02/perh_2011_02_2012-11-09_kat_003_en.html,2012-07-12.

[4] OECD.Education at a Glance 2012,http://www.oecd.org/edu/EAG%202012_e-book_EN_200912.pdf,2014-11-04.

[5] Oberhuemer P,Schreyer I,Neuman M J.Professional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SystemsEuropean Profiles and Perspectives ,Germany:Barbara Budrich Publishers,2010:136~137.

[6] Oberhuemer P,Ulich M.Working with Young Children in EuropeWorking with Young Children in Europe ,London:Paul Chapman,1997.

[7] 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 and Health.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in Finland ,http://pre20090115.stm.fi/cd1106216815326/passthru.pdf,2012-07-12.

[8] OECD.Starting Strong Ⅱ: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France:OECD Publishing,2006:332.

[9] Finnish National Board of Education.Pre-Primary Education ,http://www.oph.fi/english/education/pre-primary_education,2012-07-13.

[10] OECD.Starting Strong Ⅱ: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France:OECD Publishing,2006:76.

[11] OECD.Education at a Glance 2012,http://www.oecd.org/edu/EAG2012_SL_C2.xls,2012-07-12.

[12] Oberhuemer P,Schreyer I,Neuman M J.Professional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SystemsEuropean Profiles and Perspectives ,Germany:Barbara Budrich Publishers,2010.

[13] UNESCO.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1997,http://www.uis.unesco.org/Library/Documents/isced97-en.pdf,2012-07-13.

[14] UNESCO.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 1997,http://www.uis.unesco.org/Library/Documents/isced97-en.pdf.142,2012-07-13.

[15] OECD.Starting Strong Ⅱ: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France:OECD Publishing,2006:321.

[16] Tella S.Teacher Education in Finland:Present and Future Trends and Challenges,Studia Pedagogica ,1996(11):21~43.

[17] Karilaa K,Kinosb J,Niiranenc P,et al.Curricula of Finnish kindergarten Teacher Education:Interpretations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Professional Competencies and Educational Theory,Europea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Research Journal ,2005,13(2):133~145.

[18] University of Helsinki.VAKAVA-Homepage ,http://www.helsinki.fi/vakava/english/index.htm,2012-07-24.

[19] University of Helsinki.University of Helsinki-Department of Teacher Education ,http://www.helsinki.fi/teachereducation/education/kindergartenteacher/index.html,2012-07-14.

[20] University of Helsinki.Curriculum of Master's programme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http://www.helsinki.fi/teachereducation/education/kindergartenteacher/curriculum%20of%20master's%20in%20early%20childhood%20education%202008.pdf,2012-07-15.

[21] Oberhuemer P,Schreyer I,Neuman M J.Professional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SystemsEuropean Profiles and Perspectives ,Germany:Barbara Budrich Publishers,2010:143.

[22] Moon B,Vlasceanu L,Barrows L C.Institutional approaches to Teacher Education within Higher Education in EuropeCurrent Models and New Developments ,Bucharest:Unesco-Cepes,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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