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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前教育的现状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日本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与质量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日本,学前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阶段的独立性已经日益凸显,学前教育作为正规学校教育奠基阶段的重要性也得到了极大的重视。日本民办学前教育系统在整个学前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

目前,日本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与质量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日本在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师资规定与培养等方面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体系。

1947年5月开始实施的《日本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全体国民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全体国民,按照法律规定,都有依其能力所及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全体国民,按照法律规定,都有使受其保护的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应当是免费的。”[1]《教育基本法》作为日本教育的根本大法,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在2006年的修订版中指出了学前教育对人终身个性形成的重要奠基作用,提出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应该通过努力提供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环境及其他适宜的措施来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日本相继颁布的《学校教育法》《儿童福利法》《幼儿园设置标准》《幼稚园教育要领》《保育所保育指南》等法令和政策,共同勾勒出了日本对学前教育的基本定位

1.幼儿园教育:纳入学制系统,不属于义务教育

日本现行学制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高等教育机构,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前一阶段而存在。2006年,文部科学省重新修订了《学校教育法》,特别将幼儿园教育置于初等教育之前。在日本,学前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阶段的独立性已经日益凸显,学前教育作为正规学校教育奠基阶段的重要性也得到了极大的重视。

2.保育所教育:提供公共服务,尚未整合进教育体系

除幼儿园教育外,保育所教育也是日本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保育所设置的最初目的是为不能得到家庭照顾的婴幼儿提供照料,并一直被定位为社会服务机构,因此并不属于教育体系的一部分。

1.照料婴幼儿,补充家庭养育

保育所保育的基本目的是通过与家庭、社区的密切配合,补充家庭保育,并通过创造能使孩子健康、安全、情绪稳定地生活的环境,确保孩子在充分发挥自我的过程中获得身心全面发展。

2.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塑造健全人格及终身发展奠基

日本希望通过教育培养出理想的国民,并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对一个人人格形成的重要奠基作用,因此,在日本,学前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塑造健全人格和人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3.应对少子化社会,支持家庭养育,提高生育率

日本的生育率从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开始持续下降。从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生育率下降日益凸显,少子化这一社会现象日益严重。日本的人口现状及未来发展目标要求学前教育在当今日本社会中发挥出更多的作用,通过支持家庭养育,为家长提供育儿咨询和服务,减少家长育儿忧虑,从而提高日本社会的生育率,使日本人口得到增长,最终能够为日本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4.促进妇女就业,带动经济发展

日本经济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泡沫”经济崩溃之后,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内一直停滞不前。为了实现经济增长,日本政府优化整合所有政策来提高社会各个阶层的雇佣率,修正阻碍雇佣的政策条文,努力改善雇佣环境。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提供儿童照料服务以提高妇女雇佣率,使妇女在生育和照顾完儿童之后可以重返劳动力市场。

日本的幼儿园系统与保育所系统都采用公立、私立并举的办园体制。日本幼儿园可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学校法人举办,保育所主要由地方政府和社会福利法人等各种法人举办。日本民办学前教育系统在整个学前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

1.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类型

按照行政管理体系的不同,日本目前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根据文部科学省颁布的《学校教育法》所设立的幼儿园机构系统,属于教育系统,主要任务是对幼儿进行教育;另一类是依据厚生省颁布的《儿童福利法》设立的保育所机构系统,从历史上来讲属于社会福利系统,承担保育的职责。随着日本社会政治、经济、人口的发展变化,这两者承担的任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此外,为适应日本社会的发展,解决保育与教育长期分离的状况,从2006年起,日本开始建立一种新型的综合学前教育机构——早期保教中心(也被称为认定儿童园),这一新型学前教育机构兼具保育与教育两大功能,目前正在快速发展中。

(1)幼儿园:为3~5岁儿童提供教育服务。

日本幼儿园主要接收3~5岁幼儿,标准开放时间为一天4小时,可延长服务时间。在入园要求方面,家长或幼儿监护人直接向幼儿园申请入园。幼儿园教师需取得由《教员许可法》所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的生师比不得超过35∶1,并且至少要专门指定一位教师专职负责一个班级。在教育内容和方法方面,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依据《幼儿园国家课程标准》进行。日本幼儿园的规模一般都不大,幼儿入托人数在50~200名的幼儿园占多数。

(2)保育所:为0~5岁儿童提供保育服务。

保育所接收0~5岁的幼儿,标准开放时间为一天8个小时,服务时间可延长至11小时。幼儿是否能够进入保育所需由市政当局决定,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选择一所保育所并向市政当局提出申请。保育所教师需取得由《儿童福利法施行令》所规定的资格证书,幼儿与教师的比例依据不同的年龄段而有所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保育所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依据《保育所保育指南》进行。后来,这部指南经过两次修改,对教育内容做出了新的调整。从保育所的规模来看,大多数保育所容纳的幼儿数量为50~150人。

(3)早期保教中心:为0~5岁儿童提供综合化的保教服务。

早期保教中心由文部科学省和厚生省共同管理,依据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早期保教中心法律和条例建立,接收0~5岁幼儿。在入园要求方面,家长直接向早期保教中心申请,地方政府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确定哪些是缺乏照料的幼儿。早期保教中心的开放时间根据幼儿家庭状况确定。在幼儿与教师的比例方面,新生儿为3∶1,1~2岁幼儿为6∶1,3~5岁幼儿则根据早期保教中心的不同模式而确定。具体见表6-1。

表6-1 三类学前教育机构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http://www.nier.go.jp/English/EducationInJapan/Education_in_Japan/Education_in_Japan_files/201109ECEC.pdf, p.6~7.

2.学前教育机构入园状况

从目前幼儿园与保育所的整体入园情况来看,日本0~1岁婴儿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人数很少,0~1岁的婴儿照料主要是服务于不能在家庭中度完全部产假的要工作的母亲。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的入园数量和入园率随之增加,日本80%以上的3岁幼儿、90%以上的4岁幼儿以及98%左右的5岁幼儿都进入幼儿园或保育所。日本0~5岁幼儿的整体入园情况如表6-2和表6-3所示。

表6-2 不同年龄段学前教育入园人数及比例

说明:—表示未获得该项数据。

资料来源:1.Hoiku Hakusho.White Paper on ECCE,2008,Soudobunka,2009,2011-11-25.

2.OECD.Table of Statistical Data on Population by Ministry of HealthWelfareand Labor ,2008,http://www.oecd.org/document/15/0,3746,en_2649_39263231_46403983_1_1_1_1,00.html,2011-11-25.

表6-3 日本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及每年新入园幼儿数量(人)

说明:—表示未获得该项数据。

资料来源:

1.文部科学省:《平成21年学校基本调查》,http://www.stat.go.jp/data/nenkan/pdf/yhyou22.pdf,2011-11-29。

2.文部科学省:《平成23年学校基本调查》,http://www.mext.go.jp/component/b_menu/other/_icsFiles/afieldfile/2011/08/11/1309705_2_1.pdf,2011-11-29。

3.文部科学省:《1950-2012年学校基本数据》,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2011-10-10。

3.学前教育机构的占地面积

从幼儿园占地面积看,日本幼儿园占地面积总体上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具体情况见表6-4。截至2009年,日本幼儿园的占地总面积为12 815平方千米。

表6-4 幼儿园占地面积

资料来源:

日本文部科学省:《1950-2012年学校基本数据》,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2011-10-10。

从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占地面积看,2009年,日本国立幼儿园的占地面积为47平方千米,地方公立幼儿园的占地面积为3 480平方千米,私立幼儿园的占地面积为9 288平方千米。私立幼儿园的占地面积远远多于公立幼儿园的占地面积。[2]

4.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

日本多数幼儿园和保育所得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通常情况下,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家长收入收取学费。日本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和私立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收费差异较大,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远远高出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如果儿童的兄弟姐妹进入同一所学前教育机构,那么对第二个儿童的收费会相对减少。

日本形成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教育行政权力的分配较为均衡。依据日本宪法和《国家行政组织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原则,日本现行的教育行政制度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教育管理系统,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行政权力分属国家和地方政府,二者之间进行紧密合作。日本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见图6-1。

图6-1 日本教育行政管理机构[3]

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责划分按照中央统一规划并充分发挥地方自治的原则,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履行的职责是统管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任务则是设置和管理学校机构。

在日本,学前教育方面,中央与地方合作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在中央层面,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负责对全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管理指导,提出建议等;在地方层面,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和都道府县知事负责批准市町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立,对市町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进行指导、提出建议;市町村教育委员会和市长、町长和村长主要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种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在中央层级: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分管全国幼儿园与保育所事务,其中,前者统管全国幼儿园发展事务;后者负责保育所发展事务。

第二,在地方层级:教育委员会与地方政府长官分管公、私立幼儿园及保育所。其中,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教育委员会合作管理公立幼儿园系统,各级地方政府长官负责私立幼儿园系统及保育所系统。

现行日本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如图6-2所示。

图6-2 日本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资料来源:OECD.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Home Page-Country informationJapan , http://www.oecd.org/document/15/0,3746,en_2649_39263231_46403983_1_1_1_1,00.html,2014-11-23.

1.学前教育经费来源:多种来源并举

日本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级)的财政拨款、税收、地方债、学费收入和社会捐赠等。

日本教育经费遵循“设立者负担”的原则。国立学校的经费由国家负担,成为国家财政预算的一部分;公立学校的经费由地方公共团体负担;私立学校经费由学校法人负担。具体到学前教育领域的情况如下。

幼儿园方面,国立幼儿园的经费由国家负担,公立幼儿园由地方政府支持,私立幼儿园由设立幼儿园的学校法人(团体或个人)负责。

保育所方面,根据《儿童福利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市町村支付保育所为维持最低标准所需的费用。但实际上,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各自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保育所的经费。基于《儿童福利法》第四章(费用)的规定:国家负担的部分为“国家负担金”,都道府县负担“都道府县负担额”,市町村则承担“市町村负担额”。在家长缴费之外,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其不足的经费,比例为:由市町村设立和管理的保育所,其不足部分国家负担8/10,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各负担1/10;由都道府县设立和管理的保育所,其不足部分国家负担8/10,都道府县负担2/10。[4]

由于学前教育并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因此,家长必须负担学费。在幼儿园中,家长缴费的多少视幼儿园性质而定。国立和公立幼儿园,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较多,因此,家长缴费只占极少部分。而私立幼儿园中,家长缴费则占2/3以上。在保育所中,由于其儿童福利机构的性质,收费便宜,国家和地方的补贴较多,家长缴费则根据家庭收入的多少而定。

日本学前教育的经费来源,除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其他办学主体的财政投入,以及家长负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之外,也通过捐赠和补助等方式多方筹集。特别是国家通过多种方式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资金资助。学前教育经费来源的多样化有助于提高日本学前教育的质量,并不断改善学前教育发展的各项环境。

由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同样承担着提供公共学前教育服务的任务,因此,按照《私立学校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应当重视振兴教育的必要性,遵照法律的规定,向学校法人和私立学校提供必要的资助。”[5]因此,日本相继颁布了《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日本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法》等法律,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财政补助性拨款扶持私立学校发展,免除向私立学校提供贷款、捐款和奖学金的财团和企业等的税负,鼓励私立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2.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总体状况:占整体教育经费比重低

根据文部科学省的统计,2003—2007年,日本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5%左右,占国民总收入的6%以上,但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2007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是51 585.79亿日元,国民总收入为37 476.82亿日元,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41%,占国民总收入的6.07%。[6]见表6-5。

表6-5 2003—2007年日本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资料来源:文部科学省:《1950—2012年学校基本数据》,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2011-10-21。

近几年,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公共支出占全部学前教育经费的50.6%,而私人支出占49.4%。[7]但总体而言,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和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在全国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与其他教育阶段相比仍然偏低。以2004年为例,2004年日本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0.2%,占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4.0%,远远少于同年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所占的比例。[8]

1.中央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状况

日本中央政府的教育财政投入主要用于两个方面:国立学校系统的经费;给都道府县、市町村及学校法人的负担金和补助金等费用。[9]其特色是国家对地方政府和私立教育机构提供大量的财政资助。因为日本教育财政投入遵循“设立者负担”的原则,所以,为了克服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而带来的教育财政投入上的差异,国家向地方政府提供义务教育国库负担金和补助金,并设立地方交付税制度(即国家把地方每年按规定上交的各种税收的一部分返还给地方,以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的不足)。此外,中央政府还不断扩大和充实私立学校资助的制度,以纠正公立和私立学校之间的财政差别。[10]

就学前教育阶段而言,2005年日本全国的一般性支出为472 828亿日元,较2004年减少0.7%;文部科学省一般性经费为57 332亿日元,较2004年减少5.4%;当年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国家预算总额为545亿日元。该项预算在2006年达到570亿日元,较2005年增加2亿日元,增幅为4.7%。[11]在全国一般性支出和文部科学省的支出大幅削减的同时,日本的学前教育预算仍能保持增长的趋势,体现出日本中央政府对于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视和支持。

文部科学省2008年度关于减轻学前教育负担等学前教育振兴事宜的经费预算额达203.96亿日元,较上一年度增加8.24亿日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入园奖励费补助(192.12亿日元,较上一年度增加7.59亿日元);为改进和充实学前教育所提供的研究费用为0.76亿日元;私立幼儿园设施维修费补助11.08亿日元。[12]

2.地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状况

地方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债、寄付金,此外还有国库补助金、都道府县支出金和市町村支出金等。2006年日本全国地方教育费总额为166 648亿日元,较2005年减少3 295亿日元,增长率为-1.9%。而2005年较2004年减少1.5%,地方教育费总额呈缓慢减少趋势。从表6-6和图6-3可以看出,地方教育费中,以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的支出金为主要来源。2006年的地方教育费中,国库补助金呈急剧减少的趋势,2006年较2005年减少了17.9%;而地方债在地方教育费中的比例则有较大幅度的上升,2006年较2005年增长了14.5%。此外,都道府县的教育财政投入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可见,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学前教育方面承担的责任正在逐渐增加。

表6-6 地方教育费的财政来源类别

资料来源:

日本文部科学省:《2007年度地方教育费调查(中间报告)》,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05/08062508/003.htm,2008-07-21。

图6-3 地方教育费财源的变化

资料来源:

日本文部科学省:《2007年度地方教育费调查(中间报告)》,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05/08062508/003.htm,2011-12-21。

在地方教育费中,学校教育费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2006年度,地方学校教育费总额超过了138 254亿日元,其中幼儿园经费约为2 398亿日元,占学校教育费的1.7%左右。由此可见,学前教育虽然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但学前教育并不是地方教育费投入的重点。具体可见表6-7。

表6-7 地方教育费中的学校教育费

资料来源:

日本文部科学省:《2007年度地方教育费调查(中间报告)》,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05/08062508/003.htm,2011-12-21。

按照生均经费计算,地方教育费中2006年幼儿园生均学校教育费为700 544日元,较2005年增长0.3%,但在所有学校类型中,幼儿园生均学校教育经费数额最少。

1.减轻幼儿监护人的经济负担

自1972年开始,日本实施幼儿园入园奖励费补助金制度,减轻家长等幼儿监护人给予的经济负担。国家对实施减免保育费等“入园奖励事业”的地方公共团体给予相应的补贴,补贴率为1/3。同时,幼儿园入园奖励费的适用年龄范围也不断扩大,不仅面向4~5岁的儿童,也开始覆盖3岁儿童。

2.缩短公立和私立幼儿园间家庭教育经费负担的差距

幼儿园入园奖励费补助金制度同样旨在缩短公立和私立幼儿园间幼儿监护人所负担的经费差距。通过该项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私立幼儿园减免入托费和保育费等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助。此外,日本政府也通过减免私立幼儿园的税负来间接支持幼儿园经费。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前教育发展,日本自2003年起不断增加对保育发展事业等方面的预算,以资助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和运行。

3.扶持幼儿园,为家庭育儿提供支援

由于日本社会近年来少子化、核心家庭化以及更多女性步入社会工作等现象日益凸显,因此要求幼儿园为家庭育儿提供支援。自2001年开始,文部科学省对育儿交流、育儿咨询、未入园儿童的父母及其子女共同进入幼儿园以及寄托保育(即幼儿园正常教育时间外的特别保育)等育儿支援活动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并且通过调整与保育相关的地方交付税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日本拥有一支庞大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其中,女教师占绝大多数。根据文部科学省的调查数据,2009年,日本幼儿园教师数(全职教师)共11.1万人,其中,男教师7 205人,女教师103 478人。从变化趋势来看,1997—2006年,日本幼儿园的教师数量呈现出小幅稳步增长的趋势,但2008年、2009年教师数量则开始减少。在所有教师(全职教师)中,女教师所占比例均在94%左右。具体可见表6-8。

表6-8 日本幼儿园全职教师数

说明:— 表示数据未获得。

资料来源:

1.日本文部科学省:《平成19年学校基本调查》,http://www.mext.go.jp/b_menu/toukei/001/08010901/001/001/006.htm,2008-07-02。

2.日本文部科学省:《平成19年学校基本调查》,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2011-12-11。

按照所担负的学前教育职责的不同,日本幼儿园教职员可划分为几种类型。按照《学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幼儿园应设置园长、副园长和教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设副园长。此外,幼儿园可设保健医、营养教谕、养护教育、助理养护教谕及其他必要的教职员。该条第3~6款规定了幼儿园各类教职员的职责:园长掌管园务,监督所属教职员;副园长协助园长管理园务,并根据需要掌管幼儿的保育。在特殊情况下,可设置助理教谕或讲师以代替教谕。教谕掌管幼儿的保育。[13]

在幼儿园教师方面,根据《教员许可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相关规定,幼儿园的教谕、助理教谕和讲师均为教育职员(简称教员),为全体国民服务。而凡属国立幼儿园的教员均为国家公务员,并享有国家公务员待遇;公立幼儿园的教员则为地方公务员,并享有地方公务员待遇;私立幼儿园的教员虽同样具有教育职员的身份,但并不属于国家或地方公务员。

1.日本幼儿园教师任用:实行幼儿园教员许可证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教师的质量,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分别建立幼儿园教师和保育所保育士的许可证(即资格证书)制度。按日本有关法律的规定,凡是教员必须持有教员许可证。

按照《教员许可法》《教员许可法施行令》等法律的规定,幼儿园教师的资格条件如下。

①不论国立、公立还是私立幼儿园,凡幼儿园教员均需具备幼儿园教员许可证。

②幼儿园教员许可证分普通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种。普通许可证分三类:第一类是幼儿园教员专修许可证,一般发给硕士学位的毕业生;第二类是幼儿园教员一级许可证,发给学士(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第三类是幼儿园教员的二级许可证,发给接受2年以上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持有普通许可证的幼儿园教师为教谕,且一旦获得该许可证,终身有效,并全国通用。持临时许可证的幼儿园教师为助教谕,在特别情况下可以通过教育职员考试获得该资格。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特殊需要时可以延长),且只能在所授予的地区使用。

③许可证的授予权统归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和知事所有。

④为获得教员许可证,教师必须在文部大臣指定的培养机构或大学修完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并通过身份、教学能力和健康状况的考核。课程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大学学完4年课程并获得至少124个学分,获一级普通许可证;另一种则是在短期大学学完2年课程并获得至少62个学分,获二级普通许可证。

对于保育所保育士而言,保育士资格的取得有两个途径:第一,从厚生劳动省所指定的保育士养成学校或养成所毕业;第二,在各都道府县举办的保育士考试中获得及格。可以报考保育士考试的人员包括:高等学校毕业者;在儿童福祉机构从事儿童保护工作3年以上者;依据厚生劳动省大臣所订定的基准,由都道府县知事确认者。

2.日本幼儿园教师培养:实行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按照《教员许可法》的规定,幼儿园教师同中小学教师一样,必须在经文部大臣认定的教师培养机构中修习足够的学分才能获得从教的许可证。而为了促进幼儿园教师素质的持续提高,《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第四章对幼儿园教师的在职进修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就职前教育来看,日本承担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的机构多种多样,主要分为大学和短期大学两种,此外还有大学院和专攻科以及指定教员培养机关(即国家指定的专修学校等)。

从表6-9可以看出,大学和短期大学是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的主力,但其他类型机构的出现能够灵活地满足当大学正规课程培养的师资出现不足时的需要。

表6-9 开设幼儿园教员许可证认定课程的学校数

资料来源:

日本文部科学省:《文部科学省教职员课调查》,2007。

为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师资的质量,日本按照《地方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等与教师相关的法律建立了幼儿园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该法对教师在职进修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研修

第一款 教育公务员为完成其职责,应不断努力进行研究,提高自身素养。

第二款 教育公务员的任命者应对教育公务员的研修提供必要的设备并给予奖励,制定与研修相关的计划等,努力促进其实施。

第二十二条 研修机会

第一款 应赋予教育公务员享受研修的机会。

第二款 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经所属单位负责人同意,可离职进行研修。

第三款 教育公务员根据任命权者的规定,可在职进行长期研修。[14]

此外,该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分别对初任教师和有十年教龄教师的研修进行了详细规定。

由此可见,在职进修不仅是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在职进修方式有脱产和不脱产进修两种方式。此外,主管部门和幼儿园教师所在机构应对幼儿园教师的在职进修提供帮助和支持。

保育所保育士的培养方式基本与幼儿园教师相同,以短期大学与指定教员养成机关为主。另外,根据《儿童福利法施行令》的规定,保育士可以通过国家资格考试拿到资格,凡是接受过2年以上大学教育修完62学分的,或者毕业于高等专业学校的,以及在保育所的工作经验达到国家规定时间的,都可以参加考试。

3.日本幼儿园教师的培养现状

学前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幼儿园教师素质的提高,也要求提供高水平的教师培养。目前,日本幼儿园教师与保育所保育士均主要在短期大学培养。

表6-10统计了获得资格证(幼儿园教员许可证)的人数及其就业情况。[15]

表6-10 获得幼儿园教员许可证的人数及其就业情况 (人)

续表

说明:空白部分表示数据未获得。

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虽然高层次学校开设“教员许可证认定课程”的数量以及专攻科的毕业生有增加的趋势,但从就业形势来讲,短期大学与指定教员养成机关的毕业生占84%。幼儿园教师以私立短期大学毕业及获得二级许可证为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幼儿园出于降低工资支出的考虑,不愿录取学士以上的教师;第二,许多四年制大学开设的幼儿园教员培养课程,实际上以小学教师培养课程的附带内容进行。因此,并非所有幼儿园管理者都认为有必要录用大学毕业生。

据此,为了进一步推动幼儿园教师的高学历化以及专业化发展,中央教育审议会2002年发表了名为《关于幼儿园教师资质的提升——自主学习的幼儿园教师》的报告。[16]报告认为,应当致力于培养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应当包括:①作为幼儿园教师的素质(丰富的人性使命感和对教育事业的热情);②对幼儿的理解力和进行综合指导的能力;③建构具体保育活动的实践能力;④具有专长,作为教师团体的一员具备合作能力;⑤能够保育需要特别照顾的幼儿;⑥与小学、保育所协作的能力;⑦与家长、地区市民建构合作关系的能力;⑧作为园长或管理层的领导能力;⑨对人权的理解。

保育所保育士的培养方式同样以短期大学与指定教员养成机关为主。2003年,认可保育所的职员中,短期大学与专修学校的毕业生占全体保育士的89.9%。[17]另外,目前,所有保育士中有10%通过了保育士资格考试,获得了保育资格。

总的来讲,日本幼儿园教师的任用制度非常严格,培养制度尤其是在职进修制度非常完善,从而保证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1] 日本文部省:Principles Guide Japan's Educational System ,http://www.mext.go.jp/english/introduction/1303952.htm,2011-11-26。

[2] 文部科学省:Statistics ,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2014-12-13。

[3] 文部科学省:Statistics ,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2014-12-13。

[4] 李永连、李秀英:《当代日本幼儿教育》,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第153页。

[5] 日本:《私立学校法》(2007年6月27日法律第96号),http://law.e-gov.go.jp/cgi-bin/idxselect.cgi?IDX_OPT=4&H_NAME=&H_NAME_YOMI=%82%a0&H_NO_GENGO=H&H_NO_YEAR=&H_NO_TYPE=2&H_NO_NO=&H_FILE_NAME=S24HO270&H_RYAKU=1&H_CTG=26&H_YOMI_GUN=1&H_CTG_GUN=1,2011-10-21。

[6] 文部科学省:Statistics , http://www.mext.go.jp/english/statistics/, 2014-12-13。

[7] OECD. OECD indicators 2006,http://www.oecd.org/document/34,2011-12-15.

[8] OECD. Education at a Glance 2007, 2007:183-206, http://www.oecd.org/edu/39317423.pdf,2012-8-20.

[9] 陈永明主编:《教育经费的国际比较》,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第165页。

[10] 陈永明主编:《教育经费的国际比较》,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第165~259页。

[11] 文部科学省初等中等教育局幼儿教育课:《平成18年幼儿教育相关概算要求的概要》,http://www.mext.go.jp/a_menu/shotou/youji/gyosei/index.htm,2011-12-16。

[12] 文部科学省初等中等教育局:《平成20年度预算额(方案)主要事项》, http://www.mext.go.jp/b_menu/houdou/20/01/08012109/007.pdf,2011-12-17。

[13] 文部科学省:《学校教育法(最终改正:2007年6月27日法律第98号)》,http://law.e-gov.go.jp/cgi-bin/strsearch.cgi,2014-12-01。

[14] 文部科学省:《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最终改正: 2007年6月27日法律第98号)》,http://law.e-gov.go.jp/cgi-bin/strsearch.cgi,2011-12-12。

[15] 文部科学省:《文部科学省教职员课调查》,2007。

[16] 中央教育审议会:《关于幼儿园教师资质的提升——自主学习的幼儿园教师》,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ousa/shotou/019/toushin/020602.htm,2011-12-12。

[17] [日]青木久子、浅井幸子:《幼年保育者的问题》,萌文书林,2007,第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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