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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著《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是西北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赵馥洁同志承担的《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价值论》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该书搜罗宏富,论证谨严,稽查历史,返照现实,比较完整地勾画出了中国历史上各种价值观念的理论系统。所谓以人为本位,是指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把肯定人的价值作为其全部理论的基础,全部理论都是为确立人在宇宙间的崇高价值而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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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是西北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赵馥洁同志承担的《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价值论》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该书搜罗宏富,论证谨严,稽查历史,返照现实,比较完整地勾画出了中国历史上各种价值观念的理论系统。

这部著作从“价值原理”、“学派取向”、“范畴系列”三个方面考察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理论,认为对价值问题的思考和建立价值理论系统,是中国历史上各派哲学“终极”的“至上”的目标;传统哲学中的本体论是借“天道”以明“人道”,认识论是借“知行”以说“道德”,辩证法是借“阴阳”以言“治平”,历史观是借“理势”以论“至治”。从而把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质特征概括为:自然与人伦合一,知识与道德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统一,必然原理与应然判断贯通。

人类历史实践都以追求真善美的境界为共同目标,但历史上人们对作为认识价值的“真”、道德价值的“善”、艺术价值的“美”的具体理解,却各有不同。该著作认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是价值论,是以人为本位,以道德为主导,以功利和权力为两翼,以“自然无为”为补充,以群己和谐、天人和谐为真善美统一之理想境界的价值观念体系。所谓以人为本位,是指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把肯定人的价值作为其全部理论的基础,全部理论都是为确立人在宇宙间的崇高价值而展开的。儒家重“义”轻“利”,墨家以“利”为“义”,道家尚“自然”,法家重“权势”,趣向有别,致使儒、墨、道、法诸家所认定的价值、价值取向、价值标准、价值目标、价值选择均有所不同,不同的价值观在中国传统文化这一共同体中既相互冲突,又相互涵化,并形成某种相反相成的互补结构。

具体到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的特征,该著作将其概括为“重视规范”、“多元取向”、“道德主导”、“内在冲突”、“相成互补”等。基于这种认识,作者考察历史上各派价值理论,不仅着眼于学派的分野,而且关注一学派的内部理论旨趣的同异,注意这种理论旨趣在冲突中的融合,在矛盾中的统一。譬如作者把历史上道家的义利观概括为“义利双弃”,把法家的义利观概括为“崇利简义”,把墨家的义利观概括为“义利兼重”,把儒家的义利观则区别为“重义轻利”和“崇义非利”两种类型,并认为中国历史上的义利之辨,在很大程度上是儒学内部的争论。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轻利重义论者,但孔子并非绝对排斥功利。孔门后学中,荀况力主“义利双有”、“先义后利”、“以义胜利”,同样不是绝对地否定“利”的价值;汉儒董仲舒,乃至于宋明时期的张载、明末清初的王夫之都属于“重义轻利”论者。以孟轲为代表的儒学,把孔子“重义轻利”的观念发展到极端,“崇义非利”,这种思想对二程、朱熹理学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者的这种考察,不仅清理了义利观在中国的孕生形态及衍生的历史线索,而且突出了义利观念的相成互补,使人们意识到传统的义利观所蕴含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萧萐父教授在给该书所作的序中写道:“研究历史,即是为了开拓未来。作者的这种致思趣向,是极为可贵的。这种探讨问题评判历史的角度和尺度,令人耳目一新,使人深深感到作者历史地探究古代价值的理论发展,是为了发掘优秀思想遗产现代意义,洞察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与现代化的历史结合点。”“这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无疑是一大贡献。”

《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后,《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哲学史》、《陕西日报》等十四家报刊发表了书评。1994年获陕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山大学哲学系李锦全教授说:“该书开辟了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一条新路子,拓出了一个新领域”;“该书的重要性在于首次以专著的形式集中讨论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论问题,填补了国内学术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哲学动态》1992年第5期)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要报》第32期,

199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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