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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与原始凭证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编制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对账簿记录的内容加以整理而编制的一种自制原始凭证,如“制造费用分配表”等。

3.2.1 经济业务

会计循环的第一步是遵循会计确认的基本标准对企业单位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即决定记录什么。

前已述及,企业单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能进行会计处理。其原因就在于计量的复杂性,一些不能计量或不能可靠计量的经济活动就不能被会计处理,如达成的未来合作的意向、企业人事关系的变动等。在会计上,我们把能引起会计要素增减变化进而可以确认与计量的经济活动称之为经济业务或称会计事项。

虽然企业是一个经济上的独立个体,但其生存与发展的漫长过程中避免不了要与企业内、外部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交往活动。因此,我们可以将经济业务按是否涉及企业本身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而分为对外经济业务和对内经济业务。

对外经济业务也称为交易,即“企业与外部主体(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价值交换行为”。交易可能是一种每个主体既接受价值也牺牲价值的互换行为,如购买商品、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也可能是企业单方面权益的变动或向其他主体转移本企业资产的行为,如接受投资、捐赠、上缴税款等。

对内经济业务也称为事项,即“企业主体内部有关部门之间发生的价值转移行为”,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使用继而磨损机器设备、产品完工入库等。

结合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的内容,我们应该看到,企业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可以被会计等式各项目的变化所表述,而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改变企业的财务状况或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

3.2.2 原始凭证

1)会计凭证的概念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稽核性,如实地反映各种经济业务对企业会计诸要素的影响情况,经过会计确认而进入复式记账系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在其发生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每一个原始数据都必须有根有据,这就要求企业对外或对内所发生的每一项交易或事项,都应该在其发生时具有相关的书面文件来接受这些相关的数据,也就是应该由经办或完成该项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运用这些书面文件具体地记录每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业务内容、数量和准确金额,同时,为了对书面文件所反映的有关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负责,还需要经办人员在这些书面文件上签字盖章。这些书面文件就是会计凭证。

所谓会计凭证就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书面证明文件,是重要的会计资料。

在实际工作中,购买物品时由供货单位开出的发票、支付款项时由收款单位开给的收据、财产收发时由经办人员开出的收货单和发货单等,都属于会计凭证。

填制、取得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循环全过程中的初始阶段和最基本的环节,这个环节的工作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会计循环中其他步骤内容的正确性。

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凭证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会计凭证作为一种载体,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②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间接依据和直接依据);

③通过审核会计凭证,可以更有效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使经济业务合理合法;

④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便于分清经济责任,加强经济管理中的责任制。

2)原始凭证

由于各个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复杂多样的,因而所使用的会计凭证种类繁多,其用途、性质、填制的程序乃至格式等都因经济业务的需要不同而具有多样性,按照不同的标志可以对会计凭证进行不同的分类。按会计凭证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将其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

(1)原始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所谓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一切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向会计部门提供能够证明该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书面单据,以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是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初始数据资料。一般而言,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凡是能够证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单据就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如有关的发票、收据、银行结算凭证、收料单、发料单等;凡是不能证明该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文件就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如生产计划、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材料请购单等。

原始凭证不仅是一切会计事项的入账依据,而且也是企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所常使用的手段之一。

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①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在办理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的手续和完成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种。

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都是一次凭证。这里列举领料单的具体格式见表3.1。

表3.1 领料单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连续记载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发生而分次(多次)完成的凭证,如“限额领料单”等。限额领料单的具体格式见表3.2。

表3.2 限额领料单

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为简化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将一定时期内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加以汇总,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的会计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等。发料凭证汇总表的具体格式见表3.3。

表3.3 发料凭证汇总表

记账编制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对账簿记录的内容加以整理而编制的一种自制原始凭证,如“制造费用分配表”等。制造费用分配表的具体格式见表3.4。

表3.4 制造费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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