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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目录编制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业目录,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对教育教学单元内分类的指令性政策。正确的、符合人才市场需求和发展规律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的制度基础和框架工具。2010年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一改往年专业设置老化、针对性差等问题,满足了产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优质职业教育的愿望。

专业目录规定了专业的划分、专业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就业方向,是国家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设置与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信息处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对教育教学单元内分类的指令性政策。首先要依据专业目录进行科学的专业分类,其次要规范专业的名称,还要明确衔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要求、课程及实训环节。

专业目录,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对教育教学单元内分类的指令性政策。这个指令性政策是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政策性指导。正确的、符合人才市场需求和发展规律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的制度基础和框架工具。大多以产业与职业特性为基础、专业大类相似度高、继续学习专业的可能性很强。按照中高职专业指导性目录衔接设置,可以有效避免专业名称混乱、专业内涵不清、专业管理缺乏针对性、专业与不同层次岗位无缝对接的问题。指导性目录设置对中高等职业专业衔接发展方向起指导性作用。

一、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现状

随着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新的产业发展趋势:一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新型工业化,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使农业产业向高端品牌发展。产业的发展趋势,使用人单位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的方向、规格、质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10年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一改往年专业设置老化、针对性差等问题,满足了产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优质职业教育的愿望。新的专业目录的特点:一是服务经济,对接产业,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二是服务就业,对接职业,新《专业目录》在“专业名称”之后列举了“专业(技能)方向”和“对应职业(岗位)”,使专业与专业培养方向和职业岗位的对应关系更为明确具体;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拓展服务功能,在结构上增加了“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继续学习专业举例”三个栏目,拓展了目录的服务功能;四是服务终身发展,关注继续学习,新《专业目录》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增设了“继续学习专业举例”,中职目录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和高职专业目录,列举了高职、本科继续学习的专业,为学生今后的继续学习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继续学习高职专业举例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对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所作出的指引,初步完善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的制度基础和框架工具。

由于经济社会处于急剧的变革时期,新的职业不断产生,旧的职业不断淘汰的情况下,全国统一设置专业指令性目录,势必存在着缺陷。专业目录一旦成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对高等教育教学单元内分类的指令性政策,只适应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或是在知识文化谱系教育内和学科发展相对缓慢的情况下(例如基础教育)。但具有技术文化谱系的中高职教育需要适应于市场体经济体制,尤其是它以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而确定教学单元,重组与调整教学单元是日常教学管理事务。一方面,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不能随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抢占不了人才市场高地。另一方面,制约了高职院校特色创新,高职教育特色的核心主要是专业特色。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需有统一的中高职专业设置规范和专业研究基础性指导目录,充分发挥中高职院校适应市场经济的主观能动性

二、衔接专业目录编制原则

(一)以政策导向为基础原则

国家政策法规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要求两个层次职业教育互相衔接,因此在目录编制时要考虑政策的导向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指导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政策文件,目录编写应严格遵循国家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

(二)产业需求相统一原则

产业需求决定人才类型需求和人才规格需求,目录编制时要注重职业与专业的对应,还要注意不同教育层级与人才规格的对应,使衔接专业确实符合需求。

(三)科学性与实用性并举原则

目录编制要注重专业名称、专业属类的科学性,注重研究中高职教育衔接专业的衔接性,同时兼顾目录的实用性,对衔接中职专业与高职专业作出详细解释,可针对衔接增加具体衔接专业课程、资格证书等的情况说明。

三、衔接专业目录编制依据及特点

首先,以现行中高职专业目录为依据,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及各年份教育部核定的高职目录外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继续学习高职专业举例可以作为专业衔接目录衔接专业的基础;其次,以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1999年5月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确定了我国职业分类;第三,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明确职业技能标准。中高职目录存在名称完全相同专业。通过比较高职目录和中职目录,中高职专业中,从名称看完全相同的专业有43个(见表4-1),占中职目录专业数的13.4%,占高职目录专业数的8.1%。农林牧渔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在专业大类相同,有16个专业名称完全相同。从专业名称的角度来看,专业名称相同的43个专业,在衔接过程中有利于避免专业名称不同导致的衔接不畅问题,较容易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

表4-1 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名称相同汇总表

续表4-1

四、专业目录衔接实施

(一)确定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目录的专业大类

现行中高职目录专业分类以产业与职业特性为基础、专业大类相似程度很高,衔接目录专业大类根据现行中高职目录较易进行统一。

中职目录共分19个专业大类(见表4-2),分别为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休闲保健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休闲与体育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其他等;专业大类之下按职业设置专业,比如,农林牧渔类下设置了农艺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等,各专业大类下共设321个专业;专业下再分专业(技能)方向,比如,果蔬花卉生产技术专业分为果树栽培、有机蔬菜生产、食用菌栽培、花卉栽培等,各专业共分为927个方向。与产业对接方面,中职目录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类,设专业32个;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等6个专业大类,设专业122个;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保健、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1个专业大类,设专业167个。中职专业大类(19个大类,含其他类)中三产比例为5.3%、31.5%和57.9%,专业中三产比例为10%、38%和52%。高职目录共分19个专业大类(见表4-3),分别为农林牧渔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土建大类、水利大类、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轻纺食品大类、财经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专业大类下设78个专业中类,如交通运输大类,涉及公路、铁道、城市轨道、水上、民航、港口和管道运输等,因同属交通行业,所以作为中类归为一个专业大类;专业中类下设531个专业。高职目录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大类,设5个中类,38个专业;第二产业主要涉及生化与药品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土建大类、水利大类、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轻纺食品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共236个专业;第三产业主要涉及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共257个专业。高职专业大类中三产比例为5.3%, 47.4%和47.4%,专业中三产比例为7.2%,44.4%和48.4%。

表4-2 中职目录基本信息及产业划分专业

表4-3 高职目录基本信息及产业划分

中高职目录分类以产业与职业特性为基础。中高职专业目录按照产业、行业、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为主要依据,专业大类、专业类结构对应于我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格局,强化了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行业企业的对应关系,突出了职业教育的服务属性。

(二)确定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目录的衔接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的精神,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不同职业对技能型人才的特定要求,研究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做好专业设置的衔接”。衔接专业主要参考以中职目录继续学习高职专业,对具体专业依据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详细论证分析,同时注意专业的市场需求调研,并在专业大类统一的基础上,对中高职教育衔接专业进行编码。

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大类名称的相似度高,为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奠定了可行性基础。如图4-1和表4-4所示,具体分析如下:中职专业目录和高职专业目录中有4个专业大类的名称完全相同(见表4-4),占中高职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的比重为21%。分别是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其中农林牧渔类属于第一产业,交通运输类、轻纺食品类和医药卫生类属于第三产业。专业大类名称基本相似的有7个专业大类(见表4-4),占中高职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的比重为37%。分别是高职目录财经大类和中职目录财经商贸类、高职目录旅游大类和中职目录旅游服务类、高职目录电子信息大类和中职目录信息技术类、高职目录制造大类和中职目录加工制造类、高职目录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和中职目录资源环境类、高职目录材料与能源大类和中职目录能源与新能源类、高职目录公共事业大类和中职目录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图4-1 中高职目录专业大类名称相似度比重分布

(a)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大类名称相似度与高职比重分布;(b)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大类名称相似度与中职比重分布

表4-4 中高职目录专业大类名称相似情况统计表

专业大类名称组合后疑似,高职目录中有6个专业大类,占高职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的比重为32%;中职目录中有5个专业大类,占中职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的比重为16%(见表4-4)。高职目录土建大类、水利大类和中职目录土木水利大类,高职目录文化教育和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和中职目录文艺艺术类、体育与健身类、教育类,以及高职目录公安大类、法律大类和中职目录司法服务类,经过组合后专业大类名称有相似之处。专业大类名称不同,高职目录中专业大类名称没有对应的数量为2个,占高职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的比重为10%(见表4-4),分别是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和生化与药品大类;中职目录中专业大类名称没有对应的数量为3个,占高职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的比重为16%,分别是其他类、石油化工类和休闲保健类。

由图4-1可以看出,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大类名称完全相同、基本相似和疑似占高职目录专业大类的比重之和为90%,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大类名称完全相同、基本相似和疑似占中职目录专业大类比重之和为84%。中高职专业目录专业大类名称的相似度高,为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奠定了可行性基础。

中高职目录专业体现中高职教育的层次划分。从中高职目录专业数量上来看,中职目录共列出321个专业,高职目录共列出531个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数量少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数量,中职目录专业数量占高职目录专业数量的60%。从数量来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范围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要宽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数量多,专业划分相对更细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与社会人才需求的联系更加紧密,职业教育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调整自身培养人才的规格和层次。我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层与职业技能分级有密切关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劳动者,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因此,与同一职业对应的中职专业与高职专业可能出现专业名称不同的情况。虽然名称不同,但却是对同一职业技能的分级培养,同样可以进行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建议加快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目录的编制。根据本文分析及研究,建议加快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编制,规范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大类和衔接专业名称,为中高职各项工作做好基础工作,指导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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