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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的内涵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外教育界对于“生命教育”的不同解读,决定了生命教育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科学概念。有效地实施生命教育,使教育体现生命的内在要求,首先就要认识生命教育的丰富内涵。死亡不是结束,而是生命的另一种形式,所以生命教育必须正视“死亡”。因此,生命教育必须要关注作为教育主体的学生的生命特征和内在感受,用爱呵护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生命的健康成长。

国内外教育界对于“生命教育”的不同解读,决定了生命教育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科学概念。有效地实施生命教育,使教育体现生命的内在要求,首先就要认识生命教育的丰富内涵。

(一)生命知识的教育

生命知识的教育是生命教育最基础的内容,也是任何生命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不可回避的内容。可以说,没有对生命的认知做基础,对生命价值的理性思考和实践追求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1.认知教育——珍惜生命

认识生命,不只是让学生获得关于生命的知识,“理性”地认识生命,而是要体验生命的特点,感受生命的美好。我国社会学家李银河认为:“生命是一个奇迹……能生而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太多偶然因素构成的奇迹,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宇宙的幸运儿。”日本思想家池田大作强调:“最崇高、最尊贵的财宝,除生命外断无他物。”所以,生命教育要引导学生从生命科学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角度全方位认识生命的自然特性,进而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同时,生命又是有限的、脆弱的,对于世界上的任何生物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不可重复,生命的失与得往往就在不经意的一瞬间,因此,我们要学会珍惜生命,珍惜生命给我们带来的种种机会,使我们能够去学习、工作、交流和成长。

2.生存教育——保护生命

生命延续的本能使任何生命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生存欲望。如何保护和延续生命,抵制来自内外环境的侵害,是每个生命体都应该掌握的常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没有认识到这些常识的重要性,从而导致破坏生命、透支生命、践踏生命的现象层出不穷。开展生存教育,一方面要引导学生了解生存知识、自救知识,加强生命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自残、暴力、赌博、吸毒、网瘾、纵欲等危害生命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健康、安全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要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生活与学习中的挫折、痛苦和逆境,不能以自杀、伤人、犯罪等损害生命的方式来逃避和发泄痛苦,而是要以积极的态度正视困难、克服困难,形成正面乐观的生活态度。

3.权利教育——尊重生命

在中国传统社会,严格地讲,是没有“权利”概念的,因为传统社会的礼法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秩序系统。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等级结构中,人的思维是“礼”性思维,不同等级的人话语权大不相同,在这种思维定式下,人际关系的建立表现为一种纵向的等级关系、义务关系和服从关系。随着近代民主化潮流的推进,西方社会普遍致力于追求“天赋人权”,倡导“人人生而平等”的权利意识,这种思潮使我们认识到: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每个生命都具有其存在、生活、发展的权利,他们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这种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当代社会,我们更多需要的是理性思维,确立一种自我和他人间的平等关系,而不能将个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所以,生命教育要引导学生尊重生命,尊重不同生命主体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学会理解,学会宽容,平等友爱地对待每一个生命。

4.死亡教育——热爱生命

面对“死亡”这个人类无法逃避的宿命,“向死而生”“以死观生”成为历代热爱生命的人们最真实的生命状态。法国作家蒙田说:“谁教会人死亡,谁就教会人生活。”死亡不是结束,而是生命的另一种形式,所以生命教育必须正视“死亡”。首先,正确认识“死亡”:死亡并不可怕,而是生命的一种自然归宿,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以一种轻松的状态投入到每一天的生活之中,才能在有限的生命中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其次,用心体验“死亡”:“死”本身是不能被死者所体验到的,但我们却可以从自己的病痛中、从别人的死亡中、从一切自然物的消逝中去体验死亡,通过死的现象去感悟死的意义,去领会生命的价值,从而培养学生对生命的敬畏和热爱之情。

(二)生命关系的教育

“人的生命是一个由多重矛盾关系所构成的否定性统一体。”[4]人是一个矛盾的存在,矛盾的两极在人的生命中同时存在,共同构成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生命中的诸多关系的矛盾性和统一性,决定了人的生命的特性。作为矛盾统一体的生命,要实现整体的和谐,就要处理好个人与自我、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以及个人与自然的关系。

1.个人与自我——唤醒生命

每一个学生都具有发展的充分可能性,正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中所言,“年轻人都希望受教育、能从师获益,能进行自我教育”,我们的教育就是要使学生“清楚地意识到要成为完整的人全在于自身的不懈努力和对自身的不断超越,并取决于日常生活的指向、生命的每一瞬间和来自灵魂的每一冲动”[5]。文化教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斯普郎格指出,教育的目的并非传授或接纳已有的东西,而是从人生命深处唤起他沉睡的自我意识,将人的创造力、生命感、价值感唤醒。孔子把“修身”当作一项终生的事业,并把它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石;苏格拉底也认为真正的智慧来自内心,需要自己不断地去追问和苦修。斯宾塞明确指出,“人类是完全从自我教育中取得进步的”。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关注自我,关注内在的发展需求和发展潜能,不断激发他们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2.个人与他人——关爱生命

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独立存在的生命个体,因而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生命与生命的关系,也就是说我们交往的对象、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生命,而不是没有生命和情感的物体。生命与生命的交往应是人化的,而非物化的。然而,在功利主义大行其道的当代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被金钱和利益关系所取代,由此导致人际关系冷漠,人与人之间缺乏真诚的沟通和交流。表现在教育实践中,一些忽视学生生命特征,无视学生内心需求,扼制学生主体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教育不再把人作为独立的主体来培养,发展人的内在价值,而是把人作为工具,发展人的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6],导致教育主体意义的缺失。肖川教授认为,生命教育就是“用生命去温暖生命,用生命去呵护生命,用生命去滋润生命,用生命去灿烂生命”[7]。因此,生命教育必须要关注作为教育主体的学生的生命特征和内在感受,用爱呵护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生命的健康成长。

3.个人与社会——皈依生命

生命与生命相互联系构成了或大或小的生命关系网络,这些网络的动态组合构成了家庭、社会、国家等人们赖以生存的组织单位。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网络而独立生存,正是这个社会网络的存在给所有身处其中的生命以安全感和归属感,个人也只有通过这个网络才能获得他人的支持而不断发展和提升。因此,生命网络联结的不只是生命对生命的相互需要,更是生命对生命的共同责任,这就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会尊重,学会关爱,学会宽容,学会与社会网络中的人和谐相处。生命教育要引导学生理解个人与社会之间双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懂得在为社会的付出和贡献中提升个体生命的意义,同时也为个体生命找到得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4.个人与自然——敬畏生命

人类对自然的态度经历了从膜拜、主宰到寻求和谐共处的历史演变,思考模式也从神话的思考模式发展到以经验和理性为基础的思考模式。科学的发展使我们摆脱了对大自然的盲目崇拜和莫名畏惧,并且给予了我们适应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巨大能力。然而,科技发展的背后,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惨重代价。恩格斯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生命是大自然的馈赠,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养育生命的大自然?这要求我们首先认识到生命独一无二的内在价值。自然界丰富多彩,就是因为生命各具特色,每一个生命都拥有着无以穷尽的神秘性。只有我们认识到生命的有限性、珍贵性和独特性,我们才会发自内心地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法国思想家阿尔贝特·史怀泽认为“一切生命都有生命意志,每个生命都是应当敬畏的”,“敬畏生命、生命之间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最大的事”。他明确指出,“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8],将对生命的态度上升到道德高度。对大自然保持敬畏之心,其实也是为了更珍惜和完善我们自己的生命。因而,生命教育就要引导我们认识生命的宝贵,懂得以敬畏生命的态度对待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命。

(三)生命价值的教育

生命价值是生命的最高形态,也是生命教育的核心内容。生命价值的教育就是引导学生认识生命意义、探讨生命价值、实现生命发展的过程。

1.生命存在价值——成就生命

生命的产生是大自然的一个奇迹,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生命是有限的,又是珍贵的,“如何让这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价值”是很多人都会自觉不自觉思考的问题。我们首先要认识到:人的生命存在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因为所有的社会活动都是以人的生命存在为基础而展开的,因而人类活动的意义就在于使生命成为生命自身,成就生命价值,而不是异化成为外在的工具。生命的独特性、有限性和价值性等内在本质,决定了生命主体的自我性、自觉性和自为性,所以,生命价值教育首先要拨开纷繁芜杂的生命现象,明晰生命的本质,使人类的生命活动和创造发展的历史始终体现生命的气息。

2.生命道德教育——陶冶生命

长期以来我们把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作为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成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外在统治力量,从而有意或无意地遏制了个人的道德主体性。但是,道德的产生应该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从而保证人能够获得充分的自我发展,因而从根本上讲,道德是人存在的一种内在需要,“德育的目的在于指导个体的生命获得意义”,“因此,人的生命道德性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属性,道德与生命是相伴相随的”[9]。所以,生命教育应该重视具有生命价值的道德教育,发挥道德对个体生命成长的引领作用。

在个体生命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道德教育不但可以提升个人的精神品质,而且可以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发展。一方面,道德行为能够使个体获得某种心灵上的愉悦,体现个体的生命价值;另一方面,道德教育可以为个体提供正确的行为导向,规范与引导个体生命的社会化发展,不断提高个体的社会化程度。因而,道德教育应该把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价值理念渗透到个体生命的内涵之中,用超越现实的道德理想去培养学生,激励他们去追求理想的精神境界与生活方式,引导学生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求真、崇善、尚美,从而使个体的生命获得高尚价值和美的熏陶。

3.生命挫折教育——完善生命

生命挫折教育理应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行为,既要有来自家庭的,也要有来自学校的,还要有来自社会的,目的是为了健全学生的人格,使学生在生命成长过程中,不因一个小小的争执、不因受到一点点打击、不因不健康的心理思想等,而导致负面情绪,甚至出现生命意外。现实中,每个人的成长都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程中有掌声和鼓励,也有艰辛、险阻和困顿。但正因为有了这些困难,人生才会有奋斗,才有成功后的喜悦和酣畅。如果学生没有学会如何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命中的困难和挫折,没有认真思考人生的意义,也就不会懂得生命的珍贵和美好。生命教育要使学生体味大自然给我们的恩赐,充分感受生命的美好,使我们有可能创造生活、享受生活,即使我们输掉了一切,也不应该输掉对生活的信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生命还在,一切都可以重来,一切都可能被创造。

4.生命信念教育——超越生命

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它的内涵就包含了超越性,“教育的宗旨并不是要把现实存在的人再摹写、再复制出来,而是要培养一代又一代的新人,实现对现实人的超越”。[10]生命教育要唤醒个体生命的自我意识和超越意识,启发人们追问生命的意义,追求人生的理想,从自然的、功利的、政治的境界向伦理的、艺术的、宗教的境界提升;还要引导人们对现实的不合理性进行批判、反思与重建,从现实生活中提升生命的价值,构建自身的生活方式,实现人生价值和对现实世界的超越。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引导生命个体在短暂的生命中追求长久的意义,在不可复制的生命中活出自己特有的足迹,在脆弱的生命中活出坚强的信念,在不可替代的生命历程中凸显自己独特的光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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