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推优”入党的基本程序

“推优”入党的基本程序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推优”工作的基础是培养教育,关键是坚持标准,顺利进行的保证是严格程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接到推荐材料后,进一步考查审核“推优”对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考查中要注意走群众路线,在确定“推优”对象的过程中,通过下发积极分子群众意见反馈表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团员、学生及各方面的意见。在履行“推优”工作的程序时,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推优”的质量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是衡量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成效好坏的尺度。“推优”工作的基础是培养教育,关键是坚持标准,顺利进行的保证是严格程序。本着“计划要严肃,条件要明确,考查要严格,程序要严密”的原则,确立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保证把那些真正达到党员标准的优秀团员选拔出来,推荐给党的组织,协助党组织把好青年党员质量关。

(一)认真制订并落实“推优”计划

每学期初,各级团组织根据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的要求和团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基础及教育培养情况,逐级制订“推优”计划,制订培养教育措施。“推优”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一般为学期初(新生推优时间可适当推延)。

(二)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

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和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听取本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的汇报。团员对照推荐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三)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查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上报基层团委(团总支)审定。

(四)全面考察“推优”对象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接到推荐材料后,进一步考查审核“推优”对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考查中要注意走群众路线,在确定“推优”对象的过程中,通过下发积极分子群众意见反馈表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团员、学生及各方面的意见。在综合平时考查情况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党支部的意见,由团支部委员会集体形成正式考查意见,以确保考查工作的准确性。

(五)上报校团委

考查合格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向所在党委、党总支推荐,同时报校团委备案,并向团支部反馈结果。

(六)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团支部、学院团委(团总支)分别签署意见,报送校团委。

在履行“推优”工作的程序时,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不要匆忙做出决定,应在对推荐对象做进一步培养考查之后,再进行讨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