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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胺可诱发癌症

时间:2022-01-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添加剂中,不少品种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有的便含有芳香胺,食用后可诱发癌症。例如,奶油黄可引起肝癌、肠癌,已禁止使用于食品。目前,虽然允许使用糖精,但大剂量食用也可诱发膀胱癌等癌症,所以,我国规定食品中用量不得超过0.015%;婴幼儿的乳品奶粉中不得使用糖精。但目前市场上花花绿绿的“上色”伪劣食品很多,芳香胺等致癌化合物的含量严重超标,本书将在“远离致癌食品”一章中详细论述,应引起消费者的高度警惕。

芳香胺的主要品种是乙-萘胺、联苯胺、1-萘胺、4-氨基联苯等四种。用芳香胺类化合物可供制造合成染料、药物等,许多食用色素、香精以及糖精都是以芳香胺为原料的产物。

1895年,外科医生Rehn发现瑞士西北部马塞尔(Basel)地区有4名膀胱癌患者,他们是用苯胺生产合成染料——品红的工人,当时称为苯胺癌。以后这一职业病连续有报道,并认为苯胺、联苯胺、2-萘胺和1-萘胺可能为致癌剂。后来,Case等人在英国进行了深入流行病学研究后指出,在工作场所单独暴露于苯胺并不增加工人得膀胱肿瘤的危险,但暴露于1-萘胺、2-萘胺或联苯胺则不然。仅仅6个月暴露于2-萘胺就能显著增高得膀胱癌的危险,而1-萘胺则需要5年以上的暴露。1-萘胺在动物试验中即使有致癌作用也是很微弱的。流行病学研究认为,苯胺对人没有导致膀胱癌的结论与相应的动物试验结果是一致的。Case等人还指出,苯胺本身似乎没有致膀胱癌作用,但在制取金胺和品红这类用苯胺及取代苯胺为原料的染料时,工人患膀胱癌的危险有明显增加。

20世纪50年代,Case等人报告了英国有关工厂的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肯定了联苯胺等有致膀胱癌的特性。几十年来,凡是发展芳香胺染料的国家,都发生过职业性膀胱癌。据1969年Huepper所收集的材料估计,世界范围内职业性芳香胺引起的膀胱癌不少于2500~3000例,至今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一数字。

芳香胺致癌的活化过程需经过氮-羟化和醇化两个步骤,芳香胺在氮羟化后就具有致癌性,但要引发膀胱癌,还需与葡萄糖醛酸、硫酸或磷酸等结合,才能成为水溶性酯排泄到尿中,芳香胺经转硫脂酸酶酯化后,才能与靶细胞作用,引起DNA碱基错误配对,遗传密码发生改变,最终形成突变的癌瘤细胞。

芳香胺引起膀胱癌、肝癌等肿瘤的潜伏期,大致在15~20年,少数较短者可为5~7年,约有10%的患者可在25年以上。

食品添加剂中,不少品种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有的便含有芳香胺,食用后可诱发癌症。例如,奶油黄可引起肝癌、肠癌,已禁止使用于食品。目前,虽然允许使用糖精,但大剂量食用也可诱发膀胱癌等癌症,所以,我国规定食品中用量不得超过0.015%;婴幼儿的乳品奶粉中不得使用糖精。但目前市场上花花绿绿的“上色”伪劣食品很多,芳香胺等致癌化合物的含量严重超标,本书将在“远离致癌食品”一章中详细论述,应引起消费者的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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