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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罢官的报道惊动委员长

时间:2022-0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集乐村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呼声甚高。正在这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村民在罢免村干部方面的权力和相关程序。集乐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是1622人,在罢免董寿永倡议书上签名的人有746名,达到了法定人数。在这种情况下,松北镇人大主席团表示:同意集乐村召集村民会议,依法投票表决。集乐村村民罢官表明:“农民愚昧无知”已成为过去。

◎北方时报社 姜 国

姜 国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现在黑龙江省北方时报社工作。1992年至2004年,连续6届被评为“全省优秀新闻工作者”。1996年、1999年、2000年先后荣膺“全国新闻人物”、“中国报刊之星”、“华夏赤子”称号。出版作品有:史学专著《巴彦史话》,学术论著《新闻新思维》,长篇小说《谍影风情》、《平洋传奇》,长篇纪实文学《血色黎明》,电影剧本《神枪侠女》等。

这是一篇非同寻常的报道,意义远远超过其本身,影响更是始料不及。

这是一个来自春天的故事,引人入胜的并非荒诞离奇,而是其深刻的内涵。

故事发生在共和国北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镇集乐村,一个典型的东北小村庄;报道发表在黑龙江省政协主办的北方时报,一份普通的地方报纸。谁也没想到,小村的故事——北方时报上的一篇千字文竟然惊动了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并亲笔作出了重要批示。

小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北方时报上的报道缘何成了轰动国内外的特大新闻? 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事件,它整整跨越了三年。

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镇集乐村,是一个与东北大多数村落几乎没什么两样的小村庄。所不同的是,它紧挨着风景如画的太阳岛,与哈尔滨市区仅隔着一条松花江。位于大都市的身边,做着风景区的邻居,这里的农民在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富起来的同时,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他们不再愚昧,要追求更高更强的生活质量。

1996年1月26日,一页页按着鲜红手印的联名告状信摆在笔者的面前: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镇集乐村121户农民联名状告村委会非法动用土地补偿费!“听说你主持正义,关心百姓疾苦,我们特来找你。”村民代表快人快语。

原来,这121户农民均是1987年国家开始在松北镇征地以来被征地的承包户。据来访者所述,村委会从来没有向农民公布过账目,也不给农民看有关政策法规。耕地被征以后,征地费村里给多少就是多少,其中一部分人的征地费(只含安置补助费,没有部分土地补偿费)被无故拖欠4年之久。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1996年8月,原村委会主任引咎辞职,董寿永走马上任。董寿永是村里数得着的“能人”,村民们对他寄予了很大希望。

1998年8月,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了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江泽民李鹏、朱镕基、胡锦涛、李岚清、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飞赴哈尔滨抗洪前线,指挥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大灾之后要大建。哈尔滨市决定建设“龙江第一村”安置部分灾民,征用了集乐村一部分村民的土地。就在这时,村民们同上任刚刚两年的村委会主任董寿永之间的冲突爆发了。

1999年1月20口,集乐村746名村民义愤填膺地联名要求罢免董寿永的村委会主任职务,鲜红的手印按了一页又一页。是什么原因激怒了这么多的村民呢? 笔者又一次赶到了集乐村。据了解,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起因是“龙江第一村”征地时,有的村民认为董寿永办事不公、偏亲向友、私心太重。同时,多数村民认为他的事业心不强,不为村里干事,村里的事不与村民商议,村里的账目也不公开,等等。

集乐村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呼声甚高。“董寿永的任期还未满”,上级部门在处理解决这一问题时颇费思量。正在这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新法在村民自治、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关键环节上进行了重要补充,其中对于撤换不称职村干部条款中规定:村民有权依法罢免他们认为失职和有问题的干部。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村民在罢免村干部方面的权力和相关程序。集乐村村民有了“尚方宝剑”,决定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董寿永。该法还规定,一个村子必须有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集乐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是1622人,在罢免董寿永倡议书上签名的人有746名,达到了法定人数。在这种情况下,松北镇人大主席团表示:同意集乐村召集村民会议,依法投票表决。

1999年3月6日,集乐村村民大会以877人超过半数的赞同票通过罢免董寿永的村委会主任职务的表决。

消息传开,反响强烈,绝大多数人称赞不已,也有的人表示很不理解:“村委会主任有问题可以教育嘛,怎么‘活刺拉’的说罢免就罢免了? 这不是反了嘛!”怎样看待这一事件? 笔者了解到,完全依据村民自己的意愿,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罢免群众认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一位权威人士称,董寿永被罢免不仅仅是集乐村撤一个不称职的干部,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标志着广大村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和农村基层法制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1999年4月18日,北方时报头版头条发表了笔者和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崔尊采写的报道《村民公决:罢免村委会主任》。这篇现场短新闻虽只1030字,却反映了重大主题,体现了中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社会各界反响极为强烈。

5月4日,笔者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写了一封信并附上报道文章。李鹏委员长收到来信、看过报道后,亲笔作了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派人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拟作为全国的典型。

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局办公室副主任赵丽受领导委派,专程到哈尔滨市了解三方面情况,即:罢免原因及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各方面的反映。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下,赵丽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有关方面人士一起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镇。镇党委书记介绍了罢免前后的一些情况,召开了有集乐村部分村民参加的座谈会。深入走访后,赵丽对这一事件、这篇报道给予了高度评价。

作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最高领导人,李鹏委员长对北方时报报道的重要批示,是对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新闻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和巨大鞭策。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闻知此讯,欣然命笔:“小小报道,大大新闻;惊涛拍岸,石破天惊。”

新中国60年风云激荡,《村民公决:罢免村委会主任》在中国新闻史上无疑为浓墨重彩的一笔。通过村民罢官这一轰动性新闻报道,我们认识到:八亿农民实行民主自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是一项多么重大的改革,其意义远远超出事件本身。作为新闻工作者,如何更好地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使农民的实践和法律的力量紧密结合,推进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敢于“以小见大”,反映重大主题,反映农民呼声,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集乐村村民罢官表明:“农民愚昧无知”已成为过去。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推进,恰似汹涌的春潮,澎湃而来,古老的中华民族的农村根基,正在经受着深刻的冲刷。

历史已经证明,历史还将证明,发生在安徽小岗村、黑龙江集乐村的变革,对于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人民,将具有多么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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