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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全力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通过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全市执法水平,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执法调研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开展执法监督的重要途径,我们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3-5次执法调研,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解决好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确定执法主体。

辛集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全力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通过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全市执法水平,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一、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实施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的专门检查活动,《监督法》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范,我们充分运用这一监督手段,不断完善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一是科学确定议题。坚持适度、适地、适时的原则,每季度安排一次执法检查。在选择议题时,坚持三个围绕∶围绕市委的工作重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准着力点;围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找准关键点;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切入点。近几年我们先后对《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二是开展查前学法。在开展执法检查前,组织常委会委员、参加视察的代表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学习相关配套法规及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每年根据检查内容,举办专项法律法规学习,邀请法律专家、行家里手开展培训、介绍有关情况,避免检查的盲目性。

三是改进检查方式。采用重点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根据调研了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机选择调查对象、检查重点,力求掌握全面客观情况。在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中,我们更多的是检查企业自身污染治理、打击偷排偷放上,协调相关部门突击检查“十五小”企业,依法取缔了一批违法生产厂家,对构成犯罪的重点人员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四是落实检查整改。执法检查成效如何,取决于执法部门的整改落实上。通过主任会议集中督导、回访调查推动整改、日常检查促进落实,提高执法检查实效。在开展的城建执法检查整改中,认真听取部门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组织相关代表和群众,对基础设施、广场绿地建设和市容卫生、马路市场整治情况,走访居民,询问商户,调查详情,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执法调研

执法调研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开展执法监督的重要途径,我们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3-5次执法调研,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解决好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力求摸准实情。除听取执法部门汇报外,主要精力放在走访座谈上,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执法人员,让群众打消顾虑,为检查组提供更多的参考素材。在开展的社会治安调研中,调研组深入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了解情况,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汇集意见,掌握翔实依据。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调研不只是停留在提出督促性意见上,而是着重放在查找存在问题、搞清症结根源、提高整改实效上。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总结代表的意见建议,分析群众反映的具体情况,剖析现象、推敲案例,指出重点单位、区域、场所存在的管控漏洞,危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三是理出可行思路。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分析症结、找准病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中,我们组织有关代表、专业人士、基层群众集中会诊把脉,针对交通标识不健全、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不强、机动车违规行驶等问题,集中大家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次征求意见,并经常委会议审议后交办有关部门落实。

(三)有效组织执法审议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手段,通过会议集中审议的方式实现监督,形成的审议意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近年来,重点围绕司法工作,确定监督议题,适时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评议。

一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每年两次听取法检“两院”执法工作报告,对司法审判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审议,督促“两院”严格依法办案,强化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针对解决执行难的审议意见,法院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通过集中会战、媒体曝光、移送拒执罪等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组织代表集中审议。人代会议期间,针对社会反映集中、群众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围绕“两院”在落实上次人代会审议意见情况,认真组织代表讨论,形成的审议意见及时转交办理,督促“两院”积极改进工作。法院在完善便民举措上,实现立案、咨询、救助、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设立专门法庭和驻交警大队合议庭。检察院针对青少年违法案件频发情况,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三是适时开展执法评议。为把常委会和代表审议意见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当中,组织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日”。近几年,积极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由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聘请律师参与庭审点评。坚持事先不告知的原则,随机抽查案件,现场评议打分,旨在促进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严格遵循程序,准确使用法律,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我市自1988年在行政和审判、检察机关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执法运作体系,对于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确定执法主体。对现行的法律法规细化分解,明确执法主体部门和配合部门,规范交叉执法,避免执法空位。二是推进执法公开。部门对执法的主要内容、标准、时限、流程等在醒目位置建立公示栏,方便执法相对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阳光执法、透明执法。三是约束执法行为。以“两化一制”(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评议,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人大队伍法律水平不适应。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上,法律专业人才所占比例不大。对监督者本身而言,对法律不熟悉,理解不深刻,形成外行监督内行的局面。对涉及相关法律的问题拿不准,对是否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心中没底,对执法不严问题界限不清,难以发现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二)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无论是执法检查、调研评议,还是听取和审议执法工作,普遍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形式较为单一,往往是到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汇报多,深入调查少;按照执法部门安排方案检查多,随机检查实地察看少。特别是在对垂直部门监督上不到位,影响了执法监督的效果。

(三)跟踪整改落实效果不理想。在落实监督意见上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整改责任如何落实、整改不力责任追究、违法违规行为如何惩戒,还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规定。在监督中也很少启用强制性措施,有意回避刚性监督手段,对存在的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跟踪监督力度不够。

三、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的几点思考

(一)讲求执法监督实效。以执法检查为例,《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现行诸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每年组织的执法检查,要坚持根据实际、注重实效,体现少而精的精神,以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既推动所检查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又能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突出执法监督重点。每部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内容很多,必须抓住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落实。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前期调研准备,综合执法实际情况、人大代表和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明确思路、切中要害,制定具体方案。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围绕司法审判工作,督促“两院”加强内部制约,落实“两错”责任追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审议意见的交办、反馈及处理等机制,探索建立“一府两院”整改落实工作的测评机制。对于“一府两院”提交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可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投票测评,未通过的重新研究处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再次组织检查评议,跟踪监督,务求实效。要丰富监督形式,完善监督举措,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根据情况启动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硬性手段。

(四)推进执法监督公开。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和途径,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切实增强执法监督透明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支持,参与监督,推动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的动态报道,做到既报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典型,同时对重大典型违法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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