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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心热血写春秋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月20日凌晨终于查清了两犯罪嫌疑人共同挪用220万元公款的犯罪事实。20日下午6时,郭剑勇同志带领干警到庄顺麟在银川步行街阳光大厦三楼的办公室搜集证据,追缴赃款。强烈的冲击力造成郭剑勇同志双踝骨严重骨折,骨茬外露,鲜血直流,不能站立。院领导经慎重研究后把押解犯罪嫌疑人回银川的任务交给了年仅24岁的郭剑勇和另外三位干警。勤政廉洁为人民,丹心热血献青春。

2000年8月11日上午,宁夏人民会堂内气氛热烈,隆重庄严。中共银川市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这里召开“郭剑勇同志英模事迹表彰会”。

中共银川市委授予郭剑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自治区检察院宣布给郭剑勇同志记一等功。

郭剑勇同志现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今年35岁,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7月19日下午4时许,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中国银行宁夏分行举报:中国银行宁夏分行新华街支行储蓄专柜主任刘芳有挪用巨额公款的嫌疑,请求检察院迅速派员查处。案情就是命令。接到任务后,郭剑勇迅速调集干警投入到了案件侦破工作中去。当天下午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刘芳、庄顺麟,并立即开始了询问工作。7月20日凌晨终于查清了两犯罪嫌疑人共同挪用220万元公款的犯罪事实。

7月骄阳酷似火。连日来持续的高温烘烤空气都似乎在咝咝作响,就是坐着不动也会大汗淋漓。但郭剑勇等干警为了获取和巩固犯罪证据,20多个小时顾不上吃饭,顾不上休息,冒着38度的高温,四处追赃取证。

20日下午6时,郭剑勇同志带领干警到庄顺麟在银川步行街阳光大厦三楼的办公室搜集证据,追缴赃款。庄顺麟自感犯罪行径已经败露,突然起身冲过三楼平台跳到锅炉房房顶准备逃跑。面对这一突发事件,郭剑勇同志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紧随案犯,从三楼平台纵身跃下,扑向罪犯。强烈的冲击力造成郭剑勇同志双踝骨严重骨折,骨茬外露,鲜血直流,不能站立。但他仍强忍剧痛,爬向房沿边搜寻,边指挥干警追索案犯。待干警们将昔日道貌岸然的银川露露餐饮公司法人代表庄顺麟从锅炉房灰斗内抓获时,郭剑勇已疼晕过去。在战友们送他前往医院的路上,苏醒后的郭剑勇惦记的还是案子,反复叮嘱:“你们赶快去控制庄顺麟,我能顶得住!”

郭剑勇同志身先士卒,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勇抓犯罪嫌疑人,用自己的汗水和鲜血谱写出了共产党人的华彩乐章,表现出了共产党人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表现了检察干警为国家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

不了解郭剑勇的人也许会说,郭剑勇面对急欲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纵身一跃,从三楼跳下抓捕罪犯是一时的冲动。而熟悉郭剑勇的人则说,这是他敬业精神的真实写照。

郭剑勇同志自1985年考录进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十几年如一日,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追求,带领干警先后查办了宁夏新华印刷厂厂长蒋良德贪污、受贿案件;宁夏河东机场建设服务公司总经理董四海贪污、挪用公款特大案件;宁夏公安厅五处原处长鲍焕明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件;宁夏公安厅交警总队保金永贪污、受贿案件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1993年郭剑勇同志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4年以来两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三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察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1次。1999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

1989年,银川市邮电系统特大贪污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郭某某畏罪潜逃被公安机关在武汉抓获。院领导经慎重研究后把押解犯罪嫌疑人回银川的任务交给了年仅24岁的郭剑勇和另外三位干警。武汉距银川千余公里,押解途中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任务艰巨,危险性大。为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四个人硬是靠吃方便面,喝凉水,在面包车里熬了两天三夜,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1994年,院领导将主办宁夏新华印刷厂厂长蒋良德贪污、受贿案件的重任压在了郭剑勇的肩头。

新华印刷厂是银川地区较有影响的印刷企业。此时,由于厂主要负责人的违法犯罪,200余万元的资金无端流失。犯罪嫌疑人早已闻风逃遁,工厂濒临倒闭,几百名工人面临失业的危险。“就是大海里捞针,也要把罪犯找出来!”面对工人们一双双焦急期盼的目光,强烈的责任感使郭剑勇和战友们做出了南下四川,追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在偌大的四川,仅凭仅有的一条线索要找到犯罪嫌疑人,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况且,犯罪嫌疑人自知负案在身,居无定所,行踪诡秘,更增加了破案的难度。郭剑勇与战友们硬是凭着过人的胆识,从成都追到重庆,诱罪犯出洞,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企业追回了100余万元的资金。

反贪污贿赂工作,面对着的是特殊的罪犯。这就要求检察干警既要有超人的胆识,又要有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

1995年年底的一天晚上,郭剑勇的一位朋友带着一个人来到了郭剑勇家中,寒暄一番后,说明了来意。原来,郭剑勇当时正在主办银川市建材总公司刘某一案。朋友带来的人正是刘某的亲友。稍坐片刻后,刘某的亲友从包中掏出5万元现金,要求郭剑勇“网开一面”。在人情与金钱的诱惑面前,郭剑勇心不动,面不软,硬是连人带钱将他们“请”出了门外。过了一段时间,这位朋友又找到了郭剑勇,劝他想开一点。郭剑勇同志严肃地对他说:“钱,的确是好东西。但我不能因为钱丢掉良心,丧失了人格,丧失了党性。我不能执法犯法。”

最后,刘某一案得到了彻底查处,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办案就要办成铁案。”简单朴素的话语中包含着郭剑勇同志对检察工作的深刻认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更饱含着郭剑勇同志的人生追求。勤政廉洁为人民,丹心热血献青春。我们祝愿经受住了生死考验的郭剑勇同志能够为党、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原载于《党风建设》200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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