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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校在‘流浪’”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法的学校上不起,而上得起的学校又是非法的,这个悖论让数千万农民工大伤脑筋,让成千上万农民工的子女因此失学辍学。然而,许多农民工的子女却又重新失学,再度流浪街头了。但就是这样的学校,却接受了当地7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就读。在外来流动儿童小学阶段90%的入学率中,实际上有90%以上的小学教育是由民工子弟学校提供的。

2005年9月1日,一个在成都艰难求学的农民工子女无奈地向媒体发出疑问:我上得起的学校,为啥都是“非法”的?面对孩子伤心的质问,我不知道我们的管理部门该如何回答。合法的学校上不起,而上得起的学校又是非法的,这个悖论让数千万农民工大伤脑筋,让成千上万农民工的子女因此失学辍学。

几乎所有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都有过转学退学的经历。因为公办学校门槛高,他们一般只能选择条件简陋、收费较低的民工子弟学校。然而,这样的学校基本上都戴着“非法”的帽子——没有办学许可证,经常不是被驱赶就是被关停。

开学了,已在北京转了两次学的汪磊,又来到树人学校插班。这之前,他就读的“蓬勃”、“光明”两所民工子弟学校,已被教育部门勒令关闭。“孩子上学一年多,已经转了三所学校。我最担心的就是现在的学校又被关掉,孩子中途没地方上学。”来自安徽肥西的父亲汪玉和忧心忡忡地说。

“北京某区对民工子弟学校进行了驱逐和取缔,身佩警棍的治安联防队员把守着学校大门,被挡在门外的孩子们亲眼目睹他们的校长被警车带走……”翻开前两年的报纸,我们便能看到大量的这类新闻。我的新闻界同仁们充满兴奋地报道了驱赶与取缔民工子弟学校的“成果”——《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丰台区计划将区内大约50家打工子弟小学全部取缔,现已成功取缔了三四家;《海南日报》报道:19所没有取得办学资格的流动小学,被海口市振东区教育检查组作出取消办学的处理;《浙江经济报》报道称:5所“民工子弟学校”近日已被浙江省绍兴县勒令停办……简陋的教室推倒了,“非法办学”的教师抓走了,管理部门的总结里多了许多显示工作成就的数字。然而,许多农民工的子女却又重新失学,再度流浪街头了。

在许多办学者的切身体验中,办学不仅不是兴学义举,相反却充满了羞辱和被歧视。北京行知打工子弟学校的校长易本耀,就曾多次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被带上警车。

教育主管部门看不起民工子弟学校,认为这类学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与公办学校有较大差距;教师队伍不稳定,无证上岗较普遍;教学质量堪忧,停留在识字、扫盲和托管的层次上。但就是这样的学校,却接受了当地7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就读。而那些国家花了巨资建设的公办学校,条件再好,农民工的子女只能望而兴叹。尽管早在1998年3月,国家教委就制订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流入地政府应该承担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责,同时也允许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并对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酌情放宽。但事实上,大多数城市没有承认民工子弟学校的合法性。取缔民工子弟学校的行动,还在各个城市经常进行。

据新华社记者2004年2月16日报道:北京树人学校办了5年,搬了4次校。其创办人赵生杰、董庆云夫妇回忆往事,一阵唏嘘感慨。2000年初,因为修建四环路,刚刚建校不到一年的树人学校,被列入拆迁范围。当时夫妇俩带着100来名学生,匆匆地找个离学校不到50米的地方安置下来。一年后,由于学生大量增加,教室不够用,树人学校又不得不搬迁到郑常庄一个老年活动站。没想到刚过半年,所在区教育部门来人说,学校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要求立即解散。赵生杰、董庆云夫妇心急如焚。办学许可证他们申请过,教委说他们办学条件不合格,学校位置不固定,安全设施不健全,师资水平不过关,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颁发办学许可证。怎么办?董庆云夜不能寐,学校大门一响,她就生怕是查封学校的人来了。赵生杰心想,没有办学许可证是“非法”办学,可普及义务教育也是法呀,总不能让这些农民工子弟没有学上成为文盲吧?反正办学校不是干坏事,已经开学了,学生杂费和书本费都交了,也许能侥幸把这学期上完。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年冬天学校被查封的一幕他们至今历历在目:11月25日,有关部门来人强行拉走了所有的课桌椅,一共用卡车来回拉了十趟。赵生杰灰心了,想把学校解散。由于附近的公办学校收不下这些孩子,家长也负担不起借读费,让孩子去离家远的学校家长又不放心,所以大部分学生家长还是坚持把孩子送到这儿上学。就这样,连桌椅都没有,四百多名孩子就蹲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上了一个星期的课。不久,在学生家长帮助下,学校从铁路桥南搬到了桥北。在战战兢兢中,学校终于坚持办了下来。可去年7月,树人学校又接到了拆迁通知……

搬迁4次,树人学校依然这样“黑”着办学。

“动荡漂泊”、“南移北迁”,可能是形容民工子弟学校现状最恰当的词。

“我们的学校曾有过两个星期搬了三次家的记录。”北京市丰台区对当地打工学校大规模的清理,至今让易本耀心有余悸。李素梅说,“行知”学校因为名分问题从一开始就处于“漂泊”状态。行政主管部门始终没有对学校进行审批,学校没有合法的办学手续;“老师背着‘非法办学’的包袱,学生戴着‘非法求学’的帽子”。由此带来的影响是,学生没有正规的毕业文凭,学校没有正式的公章,甚至,学校连通信地址也没有。她说,“我们真的渴望漂泊的课桌能安定下来。”

张宝贵的“社会中小学”是北京创办最早的一所打工子弟学校。1993年,在河南信阳一所乡村学校工作了15年的张宝贵突然辞职不干了。与即将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大事相比,张宝贵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去北京办学校。他说:“乡里少了我,孩子们可以继续读书;如果这里没有我,那么多打工者的孩子就没有办法读书。”1993年9月1日,城里公立小学开课的当天,张宝贵的“社会中小学”也开学了。在垃圾场上的平房里,18名学生走进了张宝贵简陋的教室。

本来是想做一件好事的张宝贵,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样的好事,竟被城里的有关部门戴上了非法的帽子,一次次的取缔,一次次的查封,一次次的驱赶……到2004年的11年时间里,张宝贵的学校搬了11次家。

有关部门取缔民工子弟学校的理由是这类学校条件简陋,教学不规范。然而,流动儿童的家长们却十分满足,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学校,孩子们早就失学了。《中国青年报》早在2001年就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与其失学不如条件恶劣地求学。有调查报告证实,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进城务工者身处低收入阶层,靠借助当地原有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在外来流动儿童小学阶段90%的入学率中,实际上有90%以上的小学教育是由民工子弟学校提供的。

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中,人口流动是一个常态,社会越发展,流动越频繁。这是任何人都阻止不了的趋势,想把农民拴在土地上是不可能的。另外,外来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城市建设、经济及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并且他们在农村交纳了教育附加费,在城市打工也缴纳了工商税、暂住费等一系列的费用,理应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公共政策的阳光。任何城市都不能以“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为由,以财政的原因,推卸对他们的子女上学的责任,而应该对他们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当然,用行政手段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是必要的,但不能把管理简化为驱逐或取缔。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给民工子弟学校一个合理的说法,促其健康发展,这才是真正适应社会发展、符合社会公平的人性化管理。取缔民工子弟学校可能有很多理由,但即使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剥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不顾现实、以满足城市管理为由横加干涉的、简单生硬甚至是粗暴的做法,都是一种极为僵化教条的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对孩子们法定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利的漠视和剥夺,甚至是一种严重的渎职,是应受到谴责的。

因此,一些教育界专家提出建议,认为政府有关部门首先应解决民工子弟学校办学的合法性问题,加强扶持和投入。在此基础上,严格制定这些学校的办学标准和细则,对教学活动和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监督,让他们在公平竞争中提高办学水平。无论如何,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孩子们能有一张安静的课桌学习,不再流浪街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因为他们的命运紧紧地包含在我们整个民族的命运共同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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