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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平安协会陈孝柱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我提出了一条“人民治安人民办,社会稳定社会管”的善治之路。柏继民、郭兆信、杨鲁豫等诸多领导作出批示。2009年11月28日至29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机制创新暨新泰市平安协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新泰举行。专家们普遍认为,新泰经验是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领导,群众为主,预防化解矛盾,实现和谐平安”的社会稳定现代治理新思路。在新泰,我把这种看法倾泻到社会稳定问题上了。

二、把群众路线引入社会稳定

在新泰平安协会,我发现了一个著名的“洪马斗法”案例。

1997年,禹村的农民洪来明、马洪强二人的合伙生意在散伙清算时,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为了5万元,几年中,官司从基层院打到省高院,先后判决6次,马某和洪某互有输赢,并且都被拘留过两次,但矛盾依然没有化解。不仅如此,洪某、马某两个家族也参与进来,斗气斗法,两家筋疲力尽,56岁的马洪强头发全白了。最后双方都落得倾家荡产,靠卖煎饼、借债和捡破烂来筹钱打官司。镇平安协会做了一年多工作,采用民间妥协和解的方法,终于使两人握手言和,签字画押,表示永不再诉。

为了弄清原委,我反复进行过十多次调查,有时到两个当事人家中去聊天,一聊便是一天。

我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实地调查,走进一个个农户家中去访问。

发现我们国家治理落后的原因,很重要的是忽视人民群众的作用,国家治理需要现代化,需要动员群众参加治理。

我到新泰23次,这种调查方式,在泰安市激起反响。泰安市政法委书记郭德文说,再也找不到像李锦这样搞调查的人了。这显然有过誉之处,我只能感受人家的一片好意。

“瓮安事件”让我看到新时期处理突发事件的不合理处:地方政府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群众成为被管制的对象,而不能积极参与到社会稳定治理工作中,导致干群矛盾、党群矛盾一次次激化。“洪马斗法”则让我看到西方传入的公检法体制在中国水土不服,尤其是“治标”特色太过,依法办事和以法律为唯一准绳往往脱离中国实际,由此激化人民内部矛盾。平安协会则已形成政法专业队伍与群众自治组织联动的新型社会稳定管理体制,所代表的民间治本方法是一个补充。由此我提出了一条“人民治安人民办,社会稳定社会管”的善治之路。这两句话,已被平安协会镌刻在协会大门两边,成为协会灵魂。

2008年7月10日,我以内参形式对平安协会进行了报道。在《执政党领导农村基层政法工作的思路创新》、《找到抓社会稳定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一组调查报告中,我对新泰经验作了详细阐述。柏继民、郭兆信、杨鲁豫等诸多领导作出批示。

调研报告发了出去,如何推广平安协会的经验?我想到了老朋友包心鉴。包心鉴从“沂蒙精神”研究开始,就与我有过多次合作。往往是我从基层中抓出典型,包心鉴从理论上写出报告,召开理论研讨会。以至于山东理论界将我们的合作称为“包李模式”。这一次,我又把包心鉴拉到了新泰。之后,包心鉴带着我特地赴京,找到自己的一些朋友,如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李慎明、《求是》杂志社总编辑张晓琳、《人民日报》理论部张书林等汇报平安协会情况。

2009年11月28日至29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机制创新暨新泰市平安协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新泰举行。我作为平安协会的跟踪调查者,做了主题报告。因为中国政治学研究会招牌响亮,一些著名学者如李慎明、房宁、杨海蛟、周光召等都悉数来到山东调研。

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新泰经验引起了我国理论界和政法战线的高度关注。全国有10多个省市的政法部门专程到新泰学习平安协会建设的经验。有3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到新泰市调研。专家们普遍认为,新泰经验是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领导,群众为主,预防化解矛盾,实现和谐平安”的社会稳定现代治理新思路。

在随后的4年时间里,我先后23次来到新泰进行实地调查,累计写出3万多字的文章,相继为《学习时报》、《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选用。我与包心鉴主编的《平安之路》一书,详细总结了新泰市平安协会的经验,也被人民出版社于2010年9月出版。2010年8月,新泰平安协会的调查获得了山东省第二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当下中国的调查研究,往往事例充分而缺乏理论支撑。于是我更进一步,依据对平安协会的亲身调查,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对现实社会的体察以及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憧憬,从坚持群众路线角度出发,提出了“社会稳定善治论”。在《“社会稳定善治论”与未来研究——以新泰市依托平安协会社会稳定治理为例》一文中,对“社会稳定善治论”做了一个定义:

社会稳定善治论,是针对基层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能力、方法上无法跟上时代要求的现实,以实现社会动态稳固为目标,以善治为手段,是动机、手段与结果相统一的理论。具体内涵是:以政府转型为起端,以多元参与为主要内容,以矛盾化解为任务,以“德”“法”并重、协调合作为基本方法,以稳定和发展为统筹,以根本改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治理活动。

我的“善治”理论强调的是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稳定善治论”就是将西方的公司“善治”引入社会稳定领域,是一种政府与公民对社会稳定的合作管理的理论。从实践上看,它是使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我的意图,通过社会稳定问题研究,找到国家现代治理的一条路径。

我觉得,从统治到管理,再由治理到善治,是一个转变过程,也是国家由旧式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这也是国家治理转型的任务。在新泰,我把这种看法倾泻到社会稳定问题上了。

然而在哲学方法上,我则坚持中国的“本”的哲学,我在几次研讨会上,都猛烈地抨击西方的公检法理论,认为这是西方“标”的哲学,对西方公检法的理论与方法,要改造,让它适合中国这个“水土”。像梁漱溟的乡村调查一样,我走村串户,树立起一个新典型,表达自己的倾向。更重要的是,在平安协会的树立过程中,我不仅去发现,而且去引导、去培育“善治”的新典型。但让我倍感焦虑的是,当下我国政治系统在十八大前的几年对典型的总结与推广,似乎过于迟钝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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