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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特尔太太谈打牌

时间:2022-0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莎拉·拜特尔可不是那种人,她跟我一样讨厌他们,而且是打心眼里讨厌;除非万不得已,不愿跟他们同桌打牌。我听她私下里谈:她打红桃手气最好。在我一生中最好的岁月里,曾与莎拉·拜特尔多年相识。她认为这个太不合理,假如打牌人的雄心壮志不过如此,那就像从事写作的人以能押上头韵为生平大愿一样地可怜。

“亮亮堂堂的炉火,一尘不染的地板,规规矩矩的牌风。”这是莎拉·拜特尔老太太(现已与主同在)的生平大愿,——除了祈祷之外,她的爱好就是认认真真打一局惠斯特(一种四人双打的牌戏)。说到打牌,她可不像有些玩家:你要三缺一,他就凑一手,打起牌来不冷不热、三心二意;他们说,光赢没意思,所以喜欢先赢一盘儿,再输一盘儿;还说,在牌桌上可以惬惬意意地混过个把钟头,不过,不打也没啥关系;他们还老盼着对家出错一张牌,收回去,再打另一张。这些混闹的人是牌桌上的祸害,很叫人讨厌。一只苍蝇能坏了一锅汤。对于这样的人,只能说:他们不是打牌,而是把打牌当作儿戏。

莎拉·拜特尔可不是那种人,她跟我一样讨厌他们,而且是打心眼里讨厌;除非万不得已,不愿跟他们同桌打牌。她喜欢的是一丝不苟的牌友、出手不回的对家。她既不接受别人让牌,也不给别人让牌。她最烦让来让去的。有牌,她绝不窝在手里,可是,打出去如果正合对方心意,也非让他付出最高代价不可。她要打,就狠狠地打:你砍过来,我刺过去。“像个舞蹈演员似的”,拿着宝剑(她的牌)虚晃两下,她才不干。打牌的时候,她身子坐得笔直,不让你瞅她的牌,也不看你的牌。人人都有自己的弱点——某种迷信。我听她私下里谈:她打红桃手气最好。

在我一生中最好的岁月里,曾与莎拉·拜特尔多年相识。我从未见她临出牌之前先掏出鼻烟壶来闻一闻,或者正打着牌却去剪剪烛花,或者不等一局结束就按铃召唤仆人。打牌当中,她自己不说闲话,也不许别人乱扯。她斩钉截铁地说:打牌就是打牌。她那脸上一向带着上世纪人的那种文雅表情,可是只有一回我见她真动了气,那是因为有一位爱好文学的青年绅士拿架子,别人好生敦劝,他才答应凑一手,可又老老实实说出心里话,说什么:在正正经经读书用功之余,偶尔涉足于这样的消遣,散散心,倒也无伤大雅。她无法忍受别人这样看待她那倾注了全部聪明才智的高尚事业。打牌,是她的正事,是她的天职——为了这个,她才降生到人世上来,打牌之余,她才随便抓一本书——散散心。

她最喜爱的作家是波普,最喜爱的作品是波普的《鬈发遇劫记》。一天,她应我的请求,同我在一起,把那篇诗里写到的那种叫“欧姆巴”的有名打法(一种三人单打牌戏)表演一遍,还把“欧姆巴”和“特拉德里尔”(另一种三人单打牌戏)两种打法的同异好心好意向我讲解一番。她讲得贴切生动,我听完,把她的讲解大意写下来,送到鲍尔斯先生那里去——不过,送的时间晚了一点儿,恐怕来不及用进他对波普那独出心裁的注释里去。

她常向我提起,一开始她迷上的本来是“夸德里尔”(一种四人对打、搭档和对家不明的牌戏),可是,到她牌艺渐臻成熟之后,惠斯特完全吸引住了她的心。据她讲,前一种打法不过是些花花点子,表面新鲜,只能唬一唬年轻人;它伙伴不明、翻云覆雨,而惠斯特一旦朋友确定,忠贞到底,最忌反复无常。她公道地指出:打“夸德里尔”,黑桃尖子权力至上,不可一世,而惠斯特与其相反,实行一种纯正的贵族统治,黑桃尖子虽拥有皇冠、殊勋,权力却不得超越其他尖子之上;——“夸德里尔”那种单枪匹马的打法,常使嫩手为之入迷、洋洋得意,尤其是无搭档全赢那种难以抗拒的吸引力;相形之下,打惠斯特事故迭出、防不胜防,难与那样的胜利比肩;因此,她说,“夸德里尔”自然对那些少年气盛之人具有很大的魔力。然而,她又说,只有惠斯特才是稳稳当当的打法,它是细嚼慢咽的正餐,而不像“夸德里尔”,只是东一嘴西一嘴、随便吃着玩儿。一两局惠斯特打下来,一个傍晚的时光也就不知不觉地过去。所以,在打牌当中,尽有足够的时间形成根深蒂固的友谊,结下难解难分的冤家。对于打“夸德里尔”那种临时拼凑、反反复复、变化莫测的朋友关系,她很看不上眼。她说,那些频频的小打小闹,让她想起马基雅维里描写过的意大利那些小邦之间的为时短促、微不足道的小冲突——在其中,立场、派系不断变来变去:今天,是活冤家死对头;明天,又变成甜言蜜语的好朋友,刚刚还在亲嘴,马上又互相撕咬;——然而,打惠斯特,双方的争斗却像古时候英法两大国之间的敌对行动那样:旷日持久,一成不变,根深蒂固,而且理由十足。

对于她最喜爱的这种牌戏,她所倾心的主要是它那浑朴的打法。没有什么无聊的玩意儿,像打“克力贝几”(用木板记分的一种牌戏)时的王牌杰克,没有多余的小零碎儿,也没有什么“同花顺”——这是明白道理的人想出来的最没有道理的点子——以此为理由,谁只要手里攥着几张花色相同的牌,不用打牌,也不管每张牌自身的价值和特点,就算赢了四分!她认为这个太不合理,假如打牌人的雄心壮志不过如此,那就像从事写作的人以能押上头韵为生平大愿一样地可怜。表面的小玩意儿,她不放在眼里,她看得比外表的花色要更深一层。她说,一副副的牌就是一队队的兵;兵,自然要穿自己的制服,以资识别;——可是,倘若有一位蠢乡绅,只让他的佃户们穿上漂亮的红色号衣,却不叫他们排成队伍、上阵打仗,又自称立下了汗马之功,我们又该怎么说呢?——对于惠斯特,她甚至还打算进一步简化;我想,她大概想把有些小花样去掉——由于脆弱的人类对它们宽容和欣赏,它们才附着在纸牌上面。她感到不解:确定王牌,为啥非要翻一翻?为啥不能把某一副牌一直当王牌使用?另外,既然四副牌花点子各有不同,区别分明,何必还要印成红黑二色呢?

“这是因为,我的老太太,人多看看不同的颜色,觉得眼界一新心里才舒服呀。人并不是纯粹理性的动物—他的感官需要与五光十色的事物多多接触。在罗马天主教国家里,正因为有音乐和图画的吸引,许多人才到教堂做礼拜,而贵教友派会那种反对声色之乐的主张却把他们排斥在门外。其实,你自己也收藏了一大批绘画作品。请你说句心里话:当你置身在桑丹姆必你那图画陈列室里,在凡代克那些格调清新的作品中间,或在保罗·波特的作品之间漫步,难道你就觉不出有一种高尚的快感在你胸中激荡吗?而你几乎天天晚上眼光不离你那一套齐齐整整、漂漂亮亮的花牌,心情何尝不是如此,当你看到了牌上的人物穿着古怪有趣的装束,好像是仪仗队的传令官,——那华美鲜艳、好像是胜利保证的红色牌——那与其恰相对比的、好像具有强大杀伤力的黑色牌——既有‘年迈苍苍、威风十足的黑桃’——也有‘光荣透顶、洋洋得意的方块杰克’!

“这些,自然统统可以省掉。牌上一片光板儿,只要印上字,哪怕什么画儿也没有,仍然可以打。可是,这么一来,美也就荡然无存了。把纸牌上一切可以启发想象的东西完全剥夺一空,打牌就退化成了简简单单的赌博。——想想看,在一张单调乏味的牌桌上,甚至在一只鼓面上,摊开牌就打,以代替那翠色欲滴、简直像一片草地似的漂亮桌毡——那,才是高贵的对手们雄赳赳进行竞技比武的最好场地!——也取消那些雕制精美的象牙记分器——那是中国艺术家的作品,上面的符号,他自己也说不清象征着什么,就像那出了名的以弗所工匠,本来要制作女神的神龛,可一动手雕刻起来,却自作主张,完全不顾实际的用处;——难道这些全都不要,改用几小块皮子(咱们老祖先用过的皮币),或者,粉笔和石板!”

老太太听到此处,笑了一笑,承认我的话说得有理。我想,正是因为那天晚上我谈到了她心爱的题目,说话受到她的嘉许,所以,在她去世的时候,我捞光得到她遗赠的用很雅致的赭黄色大理石做的珍贵的“克力贝几”牌板——那是她舅舅(亦即我在另一篇文章里颂扬过的瓦尔 特·普 鲁默老人)从佛罗伦萨带回来的,——除了这件东西,我还得到一笔五百镑的款子。

前一种遗物(尽管我觉得没有一点儿价值),我以宗教般的虔诚心情保存着;不过,说实在话,她自己对于“克力贝几”是从来也不怎么喜欢的。“它基本上是一种粗俗的牌戏”——我听她跟她舅舅争论的时候这么说,因为她舅舅对于“克力贝几”特别偏爱。像“来一盘儿!”或者“有门儿喽!”这一类的切口,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来。她称“克力贝几”为文理不通的牌戏,玩这种牌让她感到为难。有一回,她放弃了赢钱机会(赌注是五克朗),因为她翻开一张杰克,本来该赢一局的,可她不愿按规定叫一声:“捞他的光,两分!”以享受那种不光彩的特权。如此自我克制,没有极端高雅的派头是办不到的。莎拉·拜特尔是一位天生的贵妇人。

她认为,两个人玩一玩,以打皮克牌(两人玩的一种牌戏)最为适宜,不过,她笑那些术语听起来文绉绉的,什么“始得分”、“再得分”、“全分独占”,有点儿装腔作势。但是,对于两人玩牌以至三人玩牌,她都不大重视。她喜欢的是四人一局,或叫方阵对垒。她的观点是:打牌如同打仗,目的在于光荣的赢钱。打牌,是在消遣的外衣掩盖下的战斗:一人与另一人遭遇,目标太显露了。两人对打,战斗过于紧迫;即使有人观阵,也无济于事,因为旁观者事不关己,隔岸观火,纵然有人打赌,也无非看个输赢,不会和你心心相印、休戚相关,也不会有人理会你的牌艺。——三人单打更糟,要么像“克力贝几”似的,无所谓联盟,无所谓朋友,只是各自为战、混战一通;要么像打“特拉德里尔”(一种三人牌戏),仅仅是一连串反复交错的卑琐利害之争,朋友之间丝毫不讲信义,联盟也可以随时弃之不顾。然而,在方阵对垒(她指的是惠斯特)之中,牌戏的一切好处都应有尽有。本来,光荣赢钱的刺激,在各类牌戏中都是共通的——但这种好处在其他牌戏当中体现得并不那么充分,因为其中的旁观者算不得参加战斗。可是,打惠斯特的各方既是观阵者,又是参战者。他们四个人组成一个剧场,不需要任何观众。打惠斯特,最忌中立,最忌心有旁骛。由于牌艺精或手气好,你打得出奇制胜,感到踌躇满志,并不是因为身边有人在那里漠不关心地或者有点儿好奇地闲着,而是因为你的搭档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总和你休戚与共、息息相关。赢牌,是为了两个人;打胜,也是为了两个人。赢了,两个人高兴;输了,两个人烦恼。失败的耻辱,两人各分一半;胜利的喜悦,则由于二人同心,妒忌自消,因而增加州倍。两人与两人对打,不同于一人与一人厮杀,败了阵也容易稍气,那敌忾情绪由两人分摊,慢慢地就缓和下来。这样,争斗化为文明的游戏。——老太太惯于拿诸如此类的推论来为她那心爱的娱乐辩护。

无论什么牌戏,如果其中虽有机运起着作用,但却没有输赢,她说什么也不插手。她说(看她的推断多么巧妙!)机运,若无其他因素依赖它而存在,是一钱不值的。很明显,这个因素不会是光荣。人,独自也好,当着别人也好,哪怕把王牌尖子翻出来一百次,可是没有人下赌注,那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欣喜如狂?——哪怕造出十万张彩票来,每张印的都是那个中奖号码,然而并没有奖金,那么,即使人接连十万次获得那个幸运的号码,除了傻乎乎地觉得惊奇之外,又能使人哪方面的天性得到满足呢?——因此,她不赞成在不赌输赢的牌戏中掺入机运。她说那不过是愚蠢罢了,只有傻瓜才会对那种机运入迷。单纯显示技巧的牌戏,也不合她的脾味:打那种牌,如果是为了争赌注,则变成了“整套尔虞我诈之术”;如果是为了争荣誉,又变成了一个人和另一人斗智(比赛记忆力,尤其是组合能力),像是阅兵中的模拟战斗,兵不血刃,无补实益。当然,她想象不出,真正打起牌来,怎么能够缺少那难以捉摸的机运的作用,缺少那幸运的特别光顾?正打着惠斯特,如果同房间一个角落里有两个人下棋,她心里就觉得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反感和厌烦。她说(我觉得,在这件事上她说的话不无一定道理),那些雕刻精美的“城堡”、“骑士”,以及那棋盘上的花样,都完全不适宜,毫无意义。那些激烈争斗一点儿也引不起人的兴趣,根本不必用形象和色彩来表示。拿一支粉笔往冷冰冰的石板上画几下(她常这么说),做那些勇士们的演武场就很合适。

有些脆弱的人反对纸牌,说它们培养了人的不良欲望。老太太反驳道:人本为就是爱赌博的动物,他是一定要在某个方面捞点儿好处才高兴的;那么,玩一局牌把这种欲望排遣掉,算是最稳妥不过的办法了。人打牌时,像是演戏,沉醉在一种短暂的幻觉之中:为了区区几先令的赌注,我们表演得好像在从事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处于这种幻觉之中,我们自以为所作所为跟那些为了皇冠、王国而角逐的人们一模一样。这是一种梦中的战斗,紧张热闹,一场鏖战,而又兵不血刃;动用了不得了的手段,目的却渺小得不成比例;比起许多人正在从事又不自知其严重性的那些人生赌博来,同样有趣,但害处却小得多。……

尽管对于这位老太太在这些问题上的判断力怀着极大的敬意,我还是不得不说:在我生平的某些时刻,不赌输赢,空手玩牌也很愉快。在我生了病,或是心情不太好的时候,我就叫人把纸牌拿来,跟我堂姐勃莉吉特·伊得亚打一局皮克牌——完全为了好玩儿。

说起来不大光彩似地:一闹牙疼,或者脚脖子扭伤了,——这时候,人就锐气顿消,灰溜溜的,只好安于某种卑下的生活动力。

我相信,世界上有一种让病人打的惠斯特牌。

我承认,这种牌戏算不得人类最高尚的消遣方式一为此,我恳求莎拉·拜特尔的灵魂宽恕——她现已作古了,呜呼!我应该向她道歉。

在人病病弱弱的情况下,老太太所反对的种种事项似乎都可以通融了。——拿住三张或者四张“同花顺”,我就高兴,虽然它们分文不值。这时候,我向一种低级趣味屈服了——赢钱的幻影能够虚宽一下我的心。

最近,我跟我那脾气温和的堂姐又玩了一回皮克牌,结果,我一人全胜。尽管我们谁也没有赢一个钱,谁也没有输一个钱;尽管那仅仅有一点儿赌牌的影子——我真不敢告诉你,我是多么愚蠢!我仍然希望这样的游戏一直继续下去——我愿意永远做着这样无补实际的傻事。我们打牌的时候,小瓦壶在炉子上嘶嘶沸腾,壶里煮着温性的止痛剂;牌一打完,勃莉吉特就要把药给我搽在脚上——可是,让它只管在壶里起泡翻花吧,反正我也不怎么乐意使用它。我只想跟勃莉吉特在一起打牌——一直、永远地打下去。

刘炳善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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