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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前,河北省委宣传部派调查组深入到省直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联、社科院等有关部门对文化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当前文化建设总的发展状况是好的,健康的。3.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加强。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重视和支持都属外力,关键在于文化部门自身的活力是否增强。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大多数同志认为,文化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多是环境性、体制性、政策性、基础性的。

文化建设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有机组部分,又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其重要性受到了中央的高度关注。日前,河北省委宣传部派调查组深入到省直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联、社科院等有关部门对文化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和座谈,调查组对当前文化建设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和把握,并据此提出了加强文化建设、形成良好文化条件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一、关于当前文化建设的总体估价和基本经验

从调查情况看,当前文化建设总的发展状况是好的,健康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尤其是“八五”期间,各项文化艺术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主要表现是:

1.高雅文化开始走出低谷。调查中,很多同志指出,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高雅文化、民族文化正气抬头,总体呈现越来越繁荣的趋势。第四届河北省戏剧节推出的剧目就有二十三台:话剧《十三世达赖喇嘛》、《这里一片绿色》,评剧《水墙》,河北梆子《武松》、《美狄亚》,电视剧《少年毛泽东》、《大唐名相》、《誓言》、《马本斋》,电影《远山姐弟》等一大批“拳头”产品,表明省委提出的“抓强项,创拳头,争一流”的号召初见成效;大型民族舞剧《轩辕与嫘祖》的问世,实现了河北省大型舞剧零的突破,中短篇小说创作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2.文化传播业发展迅速。截至1995年底,全省广播电台115座,比1990年增加31座;电视台47座,比1990年增加8座;广播发射转播台140座,电视发射转播台732座,分别比1990年增加33座和104座;广播电视混合覆盖率分别达到73.7%和89.1%;节目制作能力和质量也大幅度提高。1978年河北省只有一家图书出版社,13家报纸,期刊社无几。到“八五”末,全省已有图书出版社7家。年画社1家,音像出版社5家,公开发行的报纸63家,期刊175家,书报刊发行摊点达5900多个 (其中国营书店167个),新闻宣传质量也明显提高。

3.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加强。“八五”期间,全省公共图书馆由80个发展到132个,馆藏书发展到817万册,其中县级图书馆47个,建馆数是“七五”的4倍;博物馆由“七五”末的22座发展到32座,馆藏文物26万余件,年接待观众200万人次;文化馆发展到169个,文化站3025个,农村文化中心、俱乐部、图书室更是如雨后春笋遍布全省城乡。

4.群众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从河北看,小康文化建设成绩突出,硬件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由社会共同投资兴建的一批大型文化设施如万博文化城、野三坡民族馆景点、景县大刘庄农村儿童文化园等相继落成开业;100多个县市组建了小康文艺宣传队,深入乡村开展大量科技文艺宣传活动;城市文化稳步推进,1995年,在全省实施了“彩色周末”文化工程,至今已有活动娄别20余项,举办各类活动2000余场,演出节目两万余个,极大地丰富活跃了城市人民周末文化生活;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以多种形式得到蓬勃发展。

5.文化市场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八五”期间,包括影剧院、录相厅、歌舞厅、电子游艺厅、图书俱乐部在内的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星罗棋布,遍及全省城乡。截止去年底,全省共有歌舞厅1424家,游艺厅2938家。1995年3月到年底,省会河北剧场举行了21场周末音乐会和戏剧专场,观众近万人。在繁荣发展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加大了管理力度,文化市场正在由无序向有序发展。

在调查和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有以下几条: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建设,省领导尤其关注和重视文化建设,多次对文化建设做出明确指示,并在资金投入上给予鼎力支持。“八五”期间河北省确定的扶植文学艺术产品的五项专项经费 (戏剧生产基金、重点精神产品扶植经费、河北画院、河北文学院、影视生产专项资金)每年约640万元,显示了省委省政府加强文化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深化文艺体制改革,促进事业发展。重视和支持都属外力,关键在于文化部门自身的活力是否增强。几年来,省文化厅进一步深化了以聘任管理为主要环节、以分配制度为基础的院团改革,调整了院团布局;省文联推行了作家管理体制改革,聘任了一批合同制作家,打破了专业作家的终身制和铁饭碗;省新闻出版局大力推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推行代理制、寄销制,实行目标管理;广电厅着力推进生产一条龙、管理一体化,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这些改革措施优化了自身结构,增强了活力,提高了效率。

三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文化市场方面一手抓活跃繁荣,一手抓综合治理;体制转轨方面,一手抓深化改革,一手抓局面稳定;文艺事业一手抓当前工作,一手抓长远规划;艺术生产一手抓精品创作,一手抓基础建设。“两手抓”使各项文化工作既能保证重点,又能避免短期行为,使文化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后劲。

四是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尤其在社会转型期,文化事业寻求新的增长方式和途径。文经结合、文企联姻已被证明是一条成功之路。省文化厅实施的“彩色周末”工程和省直院团与企业联姻活动,都走出了一条经济与文化相结合、社会各界共办文化的新路子。

五是以社会大文化思路为切人点,共建大文化工作网络。文化艺术事业部门分工较细,每一个单一部门都不可能涵盖广义上的文化建设。因此,必须站在社会大文化的高度共同谋划,推进工作。河北的几家部门在这方面都做了一些有益尝试,获得了良好的效果。文化厅更是提出了明确的思路,使文化工作正在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社会行为转变。

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是,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大多数同志认为,文化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多是环境性、体制性、政策性、基础性的。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矛盾和问题的新特点,切实找准突破口,强化改革意识和探索意识,将文化建设奋力推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当前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在调查中,各部门都提出了一些影响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大家普遍认为,这些问题不解决,很难从根本上加强文化建设。这些问题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总括起来,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1.观念方面。一是相当一部分同志包括不少领导同志认识不到“文化力”与“经济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把文化建设放在战略高度去考虑,认为文化是一种“点缀”,甚至是一种“累赘”,造成了“一手硬,一手软”或“嘴硬手软”现象;二是大文化意识不浓,不能站在大文化的角度去开展工作,只着眼于本单位、本部门利益,某些文化部门也存在这个问题;三是理不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一谈社会效益就张口要“奶”,一谈经济效益就一味钻进钱眼,甚至去迎合低级趣味而牺牲社会效益,忽视了文化的教化功能。

2.环境方面。城市文化环境质量普遍较低,文化景观少,品位低,文化味普遍不足: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形式陈旧,缺少特色和创新:文化基础设施少,硬件建设滞后。很多已有的文化设施因受经济浪潮的冲击而改道易辙,或因年久失修陈旧破败,无法正常使用。老、少、边、穷地区看电视、电影难问题至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良文化大面积泛滥,城市、农村中的殖民文化、奢侈文化、色情文化、庸俗文化、迷信文化、赌博文化盛行,有些地区还非常严重。文化市场亟待加强规范和管理。

3.体制方面。管理体制不顺,宣传文化部门某些工作领域分工不明确,上下不一致,造成“都管都不管”现象。如音像市场国家一级在文化部,音像出版在新闻出版署,而到省级则由广电部门代管,工作路子很不顺畅;再如新闻出版,国家和省级都有专职机构和人员,而到了市地级和县级则大多没有相应的机构,有的县甚至连一名专职人员也没有,造成新闻出版管理的“高位截瘫”。

4.政策法规方面。一是缺乏科学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文化市场管理方面至今还没有国家法规,新闻出版至今也没有成套的法律依托。二是文化经济政策保障先天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文化事业长期以来一直唱“独角戏”,政府规划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计划和硬性指标,往往笼统地一带而过,形不成政策优势。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得不到政策、法律上的切实保障,使文化事业到处“化斋”。领导重视,投入就多一点,领导不重视,要扶持就很难。长期的经费缺乏使文化事业“营养不良”,再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文化事业更是举步维艰。

5.人才队伍方面。从被调查的各部门单位看,普遍存在着人才的后继乏人、青黄不接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艺术教育的滞后和人才的流失。就河北而言,目前只有一所省级艺术中专和六所分校,专业设置也不健全,全省没有一所高等艺术学校。人才匮乏的突出表现是形不成全国一流的创作、编导、演出、评论力量,对精品生产形成严重制约。同时,由于现行体制等多方面原因,艺术新秀和高素质的文艺事业经营管理人才难以脱颖而出。

三、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文化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形成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利于培育“四有”公民的文化条件,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重树文化自信,促进文化建设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在调查中,许多同志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已经到来的“九五”时期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一个不寻常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文化建设承前启后、共图辉煌的关键历史时期。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九五”期间我们的文化建设能否有一个大的发展,关系到把什么样的文化事业带人21世纪。广大文艺工作者应该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重树文化自信,把文化建设推上健康运行的轨道。

在座谈调查时,不少同志提出要加强文化建设,必须引导一些人特别是领导同志走出观念上的“误区”,克服文化工作“可抓可不抓”的思想,切实摆正五个方面的关系:即摆正文化事业意识形态与市场双重属性的关系;摆正精神产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摆正“小文化”与“大文化”的关系;摆正政府扶持与运用市场机制的关系;摆正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为文化建设确定明晰的发展方略,使文化建设始终保持向上的发展势头。

一些同志在座谈中谈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要想有所作为,必须使其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文化厅的同志举的一个实例使我们感触尤深。河北省县市图书馆建设很长一段时间举步不前,省文化厅曾多次下文要求加强这项工作,但收效不大。为扭转这个局面,1994年,在全省实施农村小康县建设时,他们主动介人,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首批小康县建设考核体系,从而使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极大地推进了县市文化设施建设。当年建设县市图书馆两座,1995年又建设了十座,一举改变了图书馆建设在全国落后的局面。

(二)突破难点,深化文艺体制改革

改革是文艺繁荣、事业发展的原动力。调查中,许多同志认为,应当在巩固前段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抓住改革的关键环节,猛攻难点问题,加快改革的进程和节奏。

布局合理,职责明确,是现代行政机构高效率的基本前提。座谈时,不少同志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改变某些宣传文化机构布局重叠,职责不清的现状。音像市场管理上下错位的问题已经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对文化市场开放后需加强力量的行业,也应及时调配充实人员,消灭文化市场管理的“盲区”。

应抓紧理顺文化行政部门与文化经营单位的关系。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侧重抓政策、抓管理。通过制定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舆论的、行为的、社会监督的法规政策,实现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市场的调控与干预。文化经营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的基本模式进行运作和管理,建立起一套相互选择、科学决策、动力激励、自我约束、内部调控、风险责任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机制。

解放艺术生产力,调动广大艺术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改革的目标。调查中我们看到一些单位打破原来的干部任用制度,逐步实行考核聘用、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制度,把责权利联系在一起,将贡献与工资、福利、荣誉和职称挂钩,收到好的效果。1993年和1994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编辑、主持人及技术人员共一百四十人,大大提高了本系统的干部素质。省文联创办文学院,“八五”期间先后两届共选聘合同制作家三十九人次,使作家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创作活力。

(三)规范投资行为,培育艺术生产新的增长点

在调查中,很多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事业既是党的宣传战线的组成部分,又是一种社会产业;既有非盈利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又有盈利性的经营文化单位;精神产品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商品属性。所以不能将文化事业不加区别地推向市场,而是要“确定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应把社会效益作为唯一准则的单位和项目,就是要靠各级政府提供经费保证。”

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是文化建设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变成一种法定的、可持续性行为。避免文化工作中一事一请示,一事一报批的被动局面。根据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一些同志建议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递增。

调查中我们注意到,现阶段的艺术生产呈现这样一种态势:原来由文化艺术部门独家经营一元化的艺术生产,逐渐由企业、财团和各种社会团体介入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艺术生产所取代。如企业办报、编书,企业或社会团体投资拍电影、电视、戏剧等。这种经济运作已经不是简单的赞助,而是企业企盼获得盈利和回报,同时又有风险的投资行为。面对这种开放型的艺术生产的的良好势头,我们应不失时机地在艺术生产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平等竞争,努力培育艺术生产新的增长点,在艺术生产领域形成千帆竟驶,百舸争流的局面。

(四)培厚文化基础,加强公益性设施建设

在文化事业中,高雅艺术,如音乐、舞蹈、美术、文艺理论等,代表了一个民族的艺术修养、欣赏品位和总体文化程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在调查中,一些同志建议国家对此类基础艺术和基础研究,应视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采取特殊政策给予扶持和保护,在从业环境、发展阵地、创作园地上给予保证,在资金投人上采取倾斜政策。有的同志还希望中央像制定实施高科技“863”计划一样,制定人文科学发展的“863”计划,为文化建设在新世纪的跃进奠定基础。

带有明显文化标志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如图书馆、文化馆、展览、博物馆、音乐厅、科技馆、电影院以及民俗馆、群众艺术馆等,是一座城市文化水准和文明程度的标志,是一方区域文化的凝固和积淀。这些项目一时看不到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它与提高国民整体文化素质,优化文化环境,焕发人们的精神面貌密切相关,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国家应根据地域和人口密度的指数,制定出量化的建设标准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家物质基础还不十分雄厚的情况下,对一些大型的公益设施的建设,可以采取国家投入与社会集资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八五”期间,河北省兴建的电视中心,总投资额为1.2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085万元,政府提供贷款3000万元,单位自筹1915万元,职工集资1500万元。

(五)倡导文化下乡,推进农村小康文化建设

调查中,大家对中央倡导文化下乡一致表示支持,认为是一件利国利民,深得民心的好事。许多同志指出,农村文化生活贫乏,赌博、算命、巫术等迷信活动猖獗,是当前整个文化工作的突出薄弱环节。因此,强力推进文化下乡活动,是营造良好文化环境的重要步骤。

不少同志认为,要使农村文化建设收到实效,必须使其纳入农村工作的整体战略部署中。河北省文化厅在全省实施的“小康文化建设工程”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1994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以小康建设总揽全局的战略部署后,他们不失时机地在全省农村实施了“小康文化建设工程”。明确提出了农村文化工作要与农村小康建设结合起来,在小康建设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求得发展。同时确定了小康文化建设工程的重点是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政策建设和文化网络队伍建设。由于思路对头,措施得力,仅两年时间就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二十四个首批小康县农村文化工作真正列入了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昌黎、三河与涿州、丰南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和全国文化模范地区。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是调查中不少人的呼声。一些同志说,过去我们在县一级有文化馆、乡一级有文化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农村文化工作网络,但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文化馆挣扎在死亡线上,文化站许多已名存实亡,许多同志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一些措施政策,切实巩固发展农村文化阵地。河北省在今年2月,制订了《乡镇文化站编制标准》,第一次明确了文化站的性质、任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受到基层文化干部的普遍欢迎。

(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夯实文化产业基础

1.完善和落实已经出台的文化经济政策。199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应该返还的资金没有能够及时足额地返还宣传文化单位,相当一部分资金原交原还,没有从社会文化发展的全局考虑,缺乏统筹谋划和重点扶植,造成宣传文化系统内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与文化、文联等部门单位的“东西部”差距继续拉大。调查中,文化、文联等部门的同志强烈要求返还资金在宣传文化部门内部统筹使用,扶植文艺精品和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缩小宣传文化部门行业之间收入悬殊和发展不平衡现象。

2.出台一些新政策。调查中,一些同志建议,国家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出台鼓励国内企业 (合资、内资、外资)和社会集团,向文化事业捐资、投资的优惠政策,使我们这方面的文化经济政策与国际惯例接轨。如向文化事业投资可享受一定免税待遇,等等。

3.培育一批规模大、产出多、效益好的支柱性文化产业。文化部门有些可盈利单位,应该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强活力,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一些非盈利公益性事业单位也要在不损害其国办文化的功能和形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争取每个文化单位都培养自己一个可靠的支柱产业。这些支柱性产业的收入除提留再发展资金外,要以反哺文化事业发展,提高文化单位职工收入,增强整体活力为目的。

4.文化产业向集团化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集团越来越显示出在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优势。应当鼓励文化企业向集团化发展,抓住时机组建出版集团、报业集团等。河北新闻出版局系统,下属有出版社、印刷厂等16个直属企事业单位。从1991年到1995年,他们利用集团优势,调集资金4784.65万元在全省50多个县市新建或扩建新华书店92631平方米,增加了营业面积,提高了经济效益。充分显示了集团化文化产业的优势,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七)坚持以法治文,加快文化法规建设步伐

目前,在出版、新闻、演出、文化娱乐、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缺乏全面统一的法律法规。这些领域可能现在立法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是,应通过我们的积极工作做到成熟一块、制定一块、出台一块。河北省就是根据现有条件制定了《河北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条例》、《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五个省级地方性法规,实现了对这些领域有效的法规管理。对中央及省已颁布的文化法律法规,各地应尽快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使地方管理部门做到心中有数、有法可依。

在调查中,不少同志认为,不建立专门的文化执法机构和队伍,文化法规建设很难落到实处。经过近几年的锻炼,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完整的文化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尽快建立文化执法机构和队伍,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事业发展的需要。只有建立健全的执法机构并在人员和物质上予以保证,才能保证文化市场规范、持续、有序的发展。

在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的同时也要建立配套的执法检察和仲裁机构,以防某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和严重的渎职行为。在文化执法过程中可以参照我国现行公检法司的运行程序,建立立案、侦破、检察、仲裁的运行机制,无论是执法主体还是执法对象,都要维护文化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违法必纠。

(此文章与冯思德、王振儒、吕新斌合作撰写)

原载1996年7月1日《文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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