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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兴学前四明地区的教育与学术概况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到淳化元年,朝廷颁赐九经于新附各郡,这被看作是宋廷在四明地区推行儒家教化的肇始。此后,一些四明地方官员开始着手推行州县学以示教化。尽管如此,此时的明州只有部分庙学,州、县学尚未建立。至“澶渊之盟”修订,北宋边境获得了难得的安宁,宋廷对学校教化政策才逐渐重视起来,唐末以来颓废的官学得以渐次修缮、恢复,明州地区的县学因此得以较快发展。至此,明州立学终于得到“官方”同意,这是明州教育走向兴盛的转折点。

据《宝庆四明志》载,明州于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始建学,广德(763—764)时毁,贞元四年(788)重建孔庙。北宋建国初,有北方异族势力入侵压力,宋初两朝尚无更多精力和财力顾及教育,此时四明地区学风未起。直到淳化元年(990),朝廷颁赐九经于新附各郡,这被看作是宋廷在四明地区推行儒家教化的肇始。鄞县高闶所撰《重建九经堂记》曰:“逮太宗朝,诸所僭伪,悉归舆地,车书既同,乃改元淳化,诏颁国子监九经于新附诸郡。”此后,一些四明地方官员开始着手推行州县学以示教化。尽管如此,此时的明州只有部分庙学,州、县学尚未建立。至“澶渊之盟”修订,北宋边境获得了难得的安宁,宋廷对学校教化政策才逐渐重视起来,唐末以来颓废的官学得以渐次修缮、恢复,明州地区的县学因此得以较快发展。雍熙元年(984),慈溪县令李照文在县西建儒学,二年(985),定海(今镇海)县主簿李齐在县东建儒学;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宁海即庙建学;天禧二年(1018),知州李夷庚“崇庠序”,[2]合庙学为一,并拨灌顶山隶学襄助办学经费,以普济寺僧租佃,岁入钱三百贯,以供州学养士。[3]至此,州学初步形成,但总体教育水平不尽人意,以至于王安石初到鄞州时感叹道:“当此之时,学稍稍立于天下矣,犹曰县之士满二百人,乃得立学。于是慈溪之士,不得有学,而为孔子庙如故,庙又坏不治。”由此可见,立学的条件是“县之士满二百人”,这限制了地方教育的发展。直到仁宗朝,地方兴建学校之规定才放宽,宝元间(1038—1040),“诏许明州立学,给田五顷”[4]。至此,明州立学终于得到“官方”同意,这是明州教育走向兴盛的转折点。

北宋第一次兴起办学高潮是从“庆历新政”开始,在范仲淹等重臣的支持下,仁宗于庆历四年(1044)三月下诏天下州县立学校:“今朕建学兴善,以尊子大夫之行;更利革弊,以尽学者之才……其令州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5]为了促学,朝廷还对立学的规模、教师任职升迁、学生入学及学规等都做了约定,并特别规定了学校面向本地全体士人开放,只要品行没大问题即可,没有门第限制。于是,全国很快掀起了一股兴学高潮。庆历七年(1047),王安石到鄞县任知县,碍于本地人才紧缺,官吏多“不才苟简贪弊之人”,因此主张兴办学校培养人才,积极筹办县学,于庆历八年(1048)在夫子庙的基础上创办供本县子弟读书的县学宫,学子逾二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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