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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父母的过错

时间:2022-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个正直坦率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就去告发了父亲。”孔子拘留了不孝子,但是迟迟不结案,一直拖了三个月。后来,父亲请求撤除案子,孔子释放了不孝子。其实,孔子的断案方式才是真正蕴含大智慧的。所以智慧的孔子什么都没做,只是等。等这对父子的反省,等父亲主动来撤销状告,等父亲那一点慈心的萌发。

原 典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意 译

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个正直坦率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就去告发了父亲。”孔子说:“我家乡人的正直和你讲的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而正直就在其中了。”

处 世 智 慧

孔子讲的“正直”更多指的是“情感的真诚”,而叶公讲的“正直”更偏向于“道义的真诚”,自古这两者的争论就没有休止过。所以后世儒家才有那么多“忠孝不能两全”的感慨。

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掌管国家刑狱。

有一个案子,是父亲告儿子不孝。孔子拘留了不孝子,但是迟迟不结案,一直拖了三个月。后来,父亲请求撤除案子,孔子释放了不孝子。

执政大夫季桓子非常不高兴,说:“这位老夫子,不是耍弄我吗?他曾经对我强调说:‘治理国家必须推行孝道。’现在可好,本来我准备杀掉这个不孝顺的东西,以警戒不孝,谁知他竟然把人给放了。”

孔子的学生冉求是季氏家臣,听到了这番话,就去向老师报告。

孔子叹息了一声,感慨道:“上面失误,却去惩罚下面的人,这种做法合适吗?不教育民众就处以刑罚,等于杀害无辜。军队打了败仗能把责任推到士兵身上吗?刑法不能带来安宁能把责任推到百姓身上吗?不能,因为罪过不在普通民众身上。”

其实,孔子的断案方式才是真正蕴含大智慧的。孔子有言:“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案件中父子反目,不管是老父告儿子,还是儿子待父亲不善,实际上都是父慈子孝的泯灭。如何唤回这种情感,简单地将儿子杀了,以警示天下所有的儿子?这种方式也许会立即产生行为上的效果,但儿子内心对父亲的敬重却越来越远了。因为儿子对父亲的侍奉是基于畏,而不再是敬,而父亲凌驾于儿子之上的也不再是慈,而是权,父亲有权状告儿子不孝,同时官府也支持。儿子在权利的压迫下不得不行孝道,这样的孝道与其说是人性的丰富,毋宁说是人性的扼杀。

所以智慧的孔子什么都没做,只是等。等这对父子的反省,等父亲主动来撤销状告,等父亲那一点慈心的萌发。实际上,除此之外,也别无他法,最内在的情感只能经由当事人自己去领悟,否则外在的说教、惩罚都是无用的。

抛开孔子断案方式不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后来发展为法律中有名的“亲亲相隐”。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我们同样可以说,法律并没有压制或废止亲情,而是拯救和保护亲情。其实,在现代西方法律史上,上述亲情与法律的观念已落实到具体的法律实践当中。比如,1994年《法国刑法典》第434—6条规定:“向重罪之正犯或共犯本人提供住所、隐蔽场所、生活费、生活手段或其他任何逃避侦查逮捕之手段的,处3年监禁并科30万法郎罚金,下列之人不属于前述规定之列:

第一,重罪之正犯或共犯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以及这些人的配偶;

第二,重罪之正犯或共犯的配偶或者众所周知的同其姘居生活的人。”

难怪有中国学者说:“现在看来,(中国)有些从前被视为保守落后的东西,在西方近现代法中仍有知音。”

这可谓是法律对人性当中最基本的亲情的维护。相对的,站在人情的这一方来看,正确的“亲亲相隐”也并不是隐瞒甚至帮助销赃,而是将对方这一错误做法的消极影响缩小到最小限度。如儿子发现父亲偷人家的羊,可以规劝父亲送回去,也可背着父亲自己偷偷送回去,这是情与法的平衡,也是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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