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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和结果与因果关系是一样的吗

时间:2023-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 就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就是结果。例如, 摩擦生热, 摩擦是原因, 生热是结果。原因在先, 结果在后, 有一个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性。在具体事物特定的联系中, 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火灾的发生有多种原因。在一定条件下, 多种原因可以产生多种结果。

因果观念是人类一切自觉活动必不可少的逻辑条件。 有目的的活动是人类实践的特点,为了实现预期的目的, 必须考虑达到目的的手段, 这里, 手段和目的之间就有了因果关系。所以, 原因和结果是在人类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的一对范畴, 因而也是哲学史上较早产生的一对范畴。

一、 原因与结果的含义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着的事物现象先后相继、 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客观世界中无论什么现象, 总是由别的现象引起的, 并且也总是会引起别的现象。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 就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就是结果。 简单地说, 如果甲现象引起乙现象, 那么甲就是乙的原因, 乙就是甲的结果。 例如, 摩擦生热, 摩擦是原因, 生热是结果。 又如马到成功, 马到是原因, 成功是结果。 事物、 现象之间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就是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的现象有先后相继和必然性联系两个显著特征。 原因在先, 结果在后, 有一个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性。 结果只有在原因已经发生, 并且开始起作用之后才能出现, 这对于任何事物来说, 都是如此。 但是不能反过来说, 凡是先出现的现象都是原因, 后出现的现象都是结果。 不同的事物之间, 由于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错综复杂的相互制约关系,这种情况也会造成前后相继的现象。 比如赛跑中第一名和第二名、 闪电和打雷、 白天和黑夜, 等等, 这都不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因此, 因果联系就不单纯是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不是一种外在的联系, 而是一方引起另一方、 一方产生另一方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表现为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性, 原因的任何变化, 都一定会反映在结果之中, 或者说, 随着原因作用的增加或减少, 结果或结果的一定方面也就相应地扩大或缩小。 正因为如此, 因果联系的完整含义应当是: 包括时间先后次序在内的由一种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本质的联系。

二、 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是辩证的, 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一) 对立的表现

原因和结果的对立表现在原因和结果在特定联系中具有确定性。

在具体事物特定的联系中, 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 原因就是原因, 它不能同时又是结果; 结果就是结果, 它不能同时又是原因, 两者不能颠倒和混同。 例如, 帝国主义的侵略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革命, 在这个联系中, 侵略是原因, 革命是结果, 如果颠倒过来, 那就会得出侵略有理的荒谬结论。

(二) 统一的表现

原因和结果的统一性表现在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 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所谓相互依存, 是指失去一方, 他方就不存在。 原因之所以成为原因, 正是因为它是对结果而言的; 结果之所以是结果, 正是因为它是对原因而言的。 没有无因之果, 也没有无果之因, 这就是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依存。

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当我们把一定范围的原因和结果放到世界普遍联系的整体中去考察时, 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其表现有两种情况:

1. 同一现象在不同关系中, 因果易位

从事物发展的整个链条来看, “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 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 反之亦然。” 这就是说, 超出有限的范围, 二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 具有相对性。 例如, 甲现象引起乙现象, 乙现象又引起丙现象, 则乙对甲而言是结果,对丙而言是原因。 对于具体事物来说, 往往原因之前还有原因, 结果之后还有结果。 这就要求人们在实践中, 不能只看到近期结果, 还要看到结果引起的结果。 想问题、 办事情,不能只顾眼前, 还要看到长远后果。

2. 在有些情况下, 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一种现象是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原因, 被它所引起的现象又反过来作用于它, 成为它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例如, 政治是经济发展的结果, 经济是最根本的原因, 但是政治又反过来成为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的原因。 再如植物和氧气的关系, 32亿年前, 海洋里有一种藻类植物 (蓝藻), 它含有叶绿素, 能进行光合作用, 放出分子氧, 为大地上产生需氧生命、 为植物从水中爬上陆地准备了条件。 而大量的氧气在地面上空形成了臭氧层, 减弱了日光中紫外线对生物的杀伤力, 大地上才有可能生长大量的植物和动物。 所以, 二者又是相互作用、 互为因果的。

由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是纵横交错的, 因此, 因果联系是复杂多样的。现实的因果联系常常不只是涉及两种现象, 而是涉及两种以上的现象, 主要表现为一果多因、 一因多果、 多果多因等情况。

(1) 一因多果, 即一种原因往往可以造成多种结果。 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原因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 例如,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 最直接、 最显著的结果是农民生活的改善; 同时, 由于农副产品的数量和品种的增加, 改善了对城市的供应, 方便了城市人民的生活; 又由于为工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 原料和市场,因而促进了工业的发展。 一种原因在不同的场合和条件下引起不同的结果, 即所谓同因异果。 例如, 冬天的阳光给人带来温暖, 有益于身体的健康。 而仲夏的中午在烈日下曝晒,却会带来不适或中暑。

(2) 一果多因, 即一种结果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 这里也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结果同时由多种原因起作用所引起。 例如人死了, 常常是多种病因所致。 火灾的发生有多种原因。 一种结果在不同的场合和条件下由不同的原因所引起, 即所谓同果异因。 例如,机械运动、 电运动、 化学运动和生物运动都可以产生热。 人一着急, 头上冒汗, 这种发热,则是生理作用所致。 巨大能量的获得, 可以通过铀原子核的分裂即裂变获得, 也可以通过铀原子核的聚变获得。 所谓 “殊途同归” 讲的就是这种情形。

(3) 多因多果。 在现实中, 一因多果和多因一果往往是兼而有之的, 表现为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在一定条件下, 多种原因可以产生多种结果。 当我们总结工作的时候, 一是讲取得了哪些成绩, 二是讲取得这些成绩的原因, 无论是成绩, 还是取得成绩的原因, 都不只是一条, 而往往是许多, 这就是多因多果的证明。

因此, 研究事物的因果关系, 一定要从实际出发, 具体分析不同层次、 不同程度的原因和结果。

三、 事物发展的因果律

客观世界中的一切事物、 现象的存在和发展, 都与其他事物、 现象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因果制约性。 一切事物、 现象都必然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又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 这就是事物发展的因果律的基本内容。

因果律与事物发展的其他一切规律一样, 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一) 因果联系的客观性

这是指任何因果联系都是客观事物内部所固有的, 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的因果观念只不过是客观因果联系的反映。

(二) 因果联系的普遍性

这是指任何现象、 任何变化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 同时, 任何现象的任何变化也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结果。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日常我们说某人的某项工作是毫无结果的, 这只是指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或尚未达到预期的结果, 并非没有任何结果。 没有或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结果本身就是一个结果, 而且这个结果也是有原因的, 如客观条件不具备、 方法不对头、 用力不当, 等等。 俗话说: “无风不起浪。” 世界上一切现象无不受因果联系的支配。 有些现象的原因一时还没有或没有完全发现。 但是, 尚未认识的原因, 无疑是客观存在着的, 它迟早会被揭示出来。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就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原则。 这一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逻辑前提。 否认了决定论原则, 也就是否认了科学认识的根据, 否认了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可能性。

人类的实践活动和科学发展的成果, 都证明了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这主要可以从下面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得到证明:

(1) 人们在实践中, 可以重复地看到某一种现象之后必然会出现另外的某一种现象。

(2) 人们在实践中, 可以根据某种现象发生的因果条件, 来预见、 引起、 创造和改变某种现象, 从而得到人们预期的某种正确结果。 比如, 温度降低到一定程度, 水就会结冰。据此, 我们就可以造冰棍、 冰激凌, 用以在盛夏降温。 种子在适当的温度、 水分和肥料等条件下可以发芽、 生长、 收获, 我们就可以采取多浇水、 多施肥、 勤管理的办法, 达到高产的目的。 有时候, 在实践中即使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 那也不能由此而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例如, 一支实弹的手枪, 扣动扳机, 子弹并没有飞出枪膛。 但这并不能推翻因果性。 恰好证明了因果性, 因为只要我们适当地检查一下, 就可以找出它的原因, 或者是子弹失效, 或者是手枪本身坏了。 因此, 这是对因果性从反面做了验证。

如上所述, 在哲学上, 承认因果律的客观性、 普遍性, 就坚持了唯物主义决定论。 与之相对, 否认因果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 例如, 休谟认为, 因果联系只不过是一种心理习惯, 是由于我们需要感觉现象按一定先后顺序出现, 而且不断重复出现而造成的。 而这种感觉现象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不等于因果关系; 据此, 他还进一步断定, 没有理由从过去和现在的经验来推断未来。 与休谟不同, 康德承认有因果关系, 但他却把因果性看作是人们用来 “整理” 感觉经验的一种知性形式, 自然界本身是不存在因果性的。 这两种不同的观点, 在实质上都是完全一样, 都是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 现代唯心主义哲学, 如马赫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 实用主义等流派也极力鼓吹非决定论, 否认因果性的客观性, 如马赫就认为, “原因和结果是我们思维的创造物”, “在自然界中没有原因, 也没有结果”, 等等。 要坚持唯物主义非决定论, 就必须反对上述这些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

要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 还必须同宿命论和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 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承认因果性, 但是他们却把某种客观精神、 理性或神作为决定事物运动、 变化、 发展的最后原因。 诸如 “因果报应” 的宿命论、 上帝的创造是一切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的神学目的论。 神学目的论认为, 猫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鼠, 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 而整个自然界被创造出来, 是为了证明造物主的智慧, 是为了实现上帝的目的。 这种把上帝看作是 “终极原因” 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宇宙在时间上是无限的, 既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 我们无法追溯作为因果链条的起点的终极原因, 也不存在这样的终极原因。

四、 坚持因果分析法

事物发展的因果律为人们的实践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这就是因果分析法。

因果分析法要求我们要坚持科学预见的原则。 “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 科学预见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而要做好科学预见, 必须以事物的因果联系为根据。 只有预知到某些原因将导致的某些结果, 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 努力创造条件, 争取好的结果, 防止坏的结果出现。 例如, 我们认识到自然界生态平衡失调, 将导致气候异常、 水土流失、 环境污染等结果, 就可以采取措施, 努力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避免这些坏的结果出现。

因果分析法要求我们要坚持科学总结的原则。 在总结工作时, 要正确认识事物的因果联系。 不管是对于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 都应该具体分析, 找出其中原因, 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 避免犯同类的错误, 有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案例点击

冰激凌与汽车的因果联系

通用汽车公司黑海汽车制造厂总裁收到一封关于汽车的抱怨信: “最近我买了一辆新的黑海牌车, 每次我从商店买完香子兰冰激凌回家, 汽车就起动不了。 但我买其他种类的冰激凌, 车起动得很好。” 黑海厂总裁对这封信感到迷惑不解, 但还是派了一个工程师去查看。 当晚, 工程师随车主去买香子兰冰激凌,返回时, 车起动不了。 工程师又连续去了几个晚上。 第二个晚上, 车主买了巧克力冰激凌和草莓冰激凌,车都能起动。 第三个晚上, 车主买了香子兰冰激凌, 车又起动不了了。 工程师绝不相信这部车对香子兰冰激凌过敏。 于是他加倍地工作以求解决问题。 每次他都做记录, 像日期、 汽车往返的时间、 汽油类型等。最后他发现了线索: 车主买香子兰冰激凌比买其他冰激凌所花的时间要短。 因为香子兰冰激凌很受欢迎,故分箱摆在货架前面, 很容易取到。 因而问题就变成了: 为什么汽车停很短时间就起动不了。 工程师进一步探索, 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就是因为汽锁使汽车起动不了。 买其他冰激凌需要的时间多, 可以使汽车充分冷却以便起动。 而买完香子兰冰激凌时, 汽车引擎还很热, 所产生的热量耗散不掉, 因而汽车起动不了。 原因找到了, 问题也就解决了。

【思考与讨论】

1. 在本案例中, 汽车和冰激凌存在着怎样的因果联系? 试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分析该案例。

2. 在你的生活中, 你还发现了哪些因果联系的案例? 请举出一两个例子, 并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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