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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企业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河钢宣钢公司两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

河钢集团宣钢公司党委课题组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企业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河钢宣钢公司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主要作法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河钢宣钢公司始终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把政治纪律作为行为规范和从政准则,在思想上要坚持不懈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定;在政治上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眼明心亮,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行动上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同时,严明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两级党委严格落实抓纪律建设的责任,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党纪观念和组织意识,在全公司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两级纪委把纪律审查作为经常性工作,强化执纪监督,使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自觉遵规守纪,形成团结奋进的强大合力。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做政治纪律的明白人,更要做政治纪律的捍卫者,在头脑中划清界限、树立防线,不违规、不逾矩。

(二)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河钢宣钢公司两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河钢宣钢公司党委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责任10项、党委书记责任5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5项、纪委监督责任10项及保障措施8项,使“两个责任”内容清晰明确。年初公司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好方向、做好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落实“一岗双责”。纪委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公司——单位(处室)——车间(科室)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体系,将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签字背书,强化追究惩戒机制,对领导不力、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实行贯彻落实责任制与干部任免挂钩、与经济考核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对评为优秀的干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干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提出整改要求,“真兑现”、“硬挂钩”,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形成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推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强化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是改善党风政风、转变作风的重要保证。河钢宣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河钢集团“二十一条规定”和河钢宣钢公司“十七条规定”,将树正气置于企业发展之首位,严明纪律,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四风”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规定、自查自纠、整改问题”活动,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片,严明了组织纪律,推进了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上,制定了《河钢宣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公务接待上,一律执行工作餐制度,商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在厉行勤俭节约上,制定了河钢宣钢公司《关于艰苦奋斗过紧日子 严控非生产性开支的通知》、《河钢宣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控费用支出的通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经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比上年降低10%以上。在纠正“四风”上,制定了河钢宣钢公司《加强廉洁自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公司相关部门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假日期间对宣化各大饭店、KTV等高档消费场所进行了暗访,狠刹吃喝风,扼制奢靡之风,并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为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提供了坚强保障。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密切了干群关系,也赢得了上级的肯定和职工群众的信任。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弘扬焦裕禄精神,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人准则等方面,践行三严三实,树立和弘扬好的作风,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使广大职工真切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给企业带来的新变化。

(四)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具有重要地位,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河钢宣钢在构建惩防体系过程中,为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坚持把制度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推进管理权、实施权、监督权分离,形成正职领导、副职分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了结构合理、程序严密、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制订了《河钢宣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河钢宣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河钢宣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建立和完善了决策管理、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河钢宣钢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厂处级干部绩效考核的暂行办法》、《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薪酬、使用挂钩办法(试行)》等,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人员选拔、任免、调整、考核等制度和程序;制定了《河钢宣钢大额资金使用的论证与批准制度》、《河钢宣钢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程序;制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办法,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修订决策议事制度,形成了权力运行机制较为完善的监控链条,防控廉政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坚持“党政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思路,把惩防体系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制度执行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带头,真正去遵守、执行、维护各项制度,使制度的落实得到保障;坚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到人,把各项制度都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头上,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是制度建设的有效保障。加强行政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紧紧抓住影响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查堵漏洞、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责任、督查和考评机制,系统推进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改进监管监控方式,通过在线运作加强过程实时监督。近年来,在加强进出两口物资管理专项活动中,河钢宣钢公司实施阳光网络平台“一采通”,依托信息网络的硬性约束,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实现了“阳光采购”。

实践证明,通过制度建立、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运行的闭环控制,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转,为推动企业加强管理、挖潜增效、提高效益、勤政廉洁,实现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五)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进一步突出案件查办主业

河钢宣钢公司党委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来抓。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务实创新,将查处案件、挽回损失、追究责任、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使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与企业的发展相一致,为企业效益提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河钢宣钢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和上级纪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的部署,突出主业,推进“三转”,制定了《河钢宣钢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管理办法》,使来信来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决定,按照省国资委和集团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纪律检查部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程序试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的意见》,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查办案件的深入和办案程序的规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苗头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守牢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分析、归纳、推理之后,对可查性案件进行初核,展开调查。注重发挥纪委在办案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加强同相关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和协调,形成办案合力。严格执行案件负责制,按照定时、定人、定责和领导包案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易发多发领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从业中徇私舞弊、假公济私、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便利,里勾外连、监守自盗、吃拿卡要、私设“小金库”案件,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打虎拍蝇查蛀虫”。近年来,河钢宣钢纪委对所有来信来访都进行了认真办理,对其中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惩防并举的作用。

二、问题和不足

回顾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河钢宣钢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总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更多的还是强调生产,误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一岗双责”观念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或生产力。二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缺乏对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的认识,一些单位和部室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层次不清、对象不明,导致实际效果不明显;形式单一,没有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为大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滞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缺乏对党员干部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三是个别单位在经营管理、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内部监督不到位,重大决策履行程序不到位,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督导,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办事不按程序、不讲规矩的现象时有出现,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脱节,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四是基层单位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落实好两个责任还有差距,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任务和目标流于形式,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只挂帅不出征”,还没有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执行和落实不够,导致一些发生在职工身边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五是一些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不清、线索不明,办案过程中存在找人难、取证难、查实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企业办案设备落后、手段单一、力量薄弱等不同程度的制约着案件检查工作,给查办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以上问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办法,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坚持上要不断深化,不足之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措施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两个责任”,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严明纪律才能管住权力。从一些企业的腐败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都是从违反党的纪律、不守规矩开始的。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围绕纪律开展监督,突出执纪特点,把维护党的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体现到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各方面,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督促领导人员强化党的意识、增强党的观念,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督促领导人员增强组织纪律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不执行廉洁从业规定等问题,坚决纠正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行为。实践证明,只要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就能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就能把党员领导干部管住管好。同时,这也进一步提醒人们,必须把从严作为一个基本要求长期坚持下去,真正使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二)严格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最重要的是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就是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明确责任,更要强化责任追究。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在巩固、拓展、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始终绷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分析评估机制,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原因,研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办理各种消费卡、公款奢侈浪费购买图书、违规配车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以及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奢靡享乐、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等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坚决问责,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已颁发和将颁发的各项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之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化党风、党规、党性和“三项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强化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洁从业教育,提升教育实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书记专题党课等形式,推动企业践行“三严三实”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通过举办专题教育和书法、绘画、摄影展等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人文关怀和厂区环境建设,于前防范、施教于先,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坚持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重要事项决策会议末位表态制度,完善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和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和执行力,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加强监督监察。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权力运行监控,严格执行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双备案”制度,防范廉洁风险发生,实现权力监控机制建设的动态管理。加强效能监察,把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化验计量等作为监察的重点范围,细化制定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推进效能监察有序开展;坚持日常监察、专项监察、综合性监察相协调,事前防范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事后改进性监察相结合,提高监督监察整体效能。加强民主监督,持续推进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基层事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科技防控,坚持统一规划和有效融合,充分运用现有科技手段,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逐步将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权力行使“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不断推进办公自动化和关键环节电子监控,逐步实现重要部位权力行使的实时监控、风险防控、适时提醒、倒查问责。

(五)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和措施得以落实的坚强后盾。

各级党委、行政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纪委要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采购、销售、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经营管理业务中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严肃处理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变相旅游、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

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一为主两报告”规定,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促进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健全查办案件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查办案件工作有效开展;加大直接办案、联合办案和交叉办案,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严肃党纪政纪处理。

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企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深化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和保卫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问题线索筛查和分析研判。推行查办案件信息公开,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讲究策略,宽严相济,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四、结语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我党在执政过程中必须坚决落实的两大任务,是一项长期需要坚持的工程,也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力手段和增强党的生命力的重要措施。本文结合企业实际,总结了经验做法、查找了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今后的措施,希望对企业落实两大核心任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以进一步推进河钢集团宣钢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课题组成员:马立明 卢文宣 孙占彪  吴敬军 王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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