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推进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建创新

推进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建创新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企业党组织主要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与新常态下中央提出的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功能定位不相适应。三是企业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到位,与新常态下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挥党的优势,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

河钢集团党委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并针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2015年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又分别提出了我国和我省“十三五”规划建议,都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强化推进国企党的建设创新,使国企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落实全国和我省的十三五规划蓝图,为实现我党“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国企的力量,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长期以来,我省国有企业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加强中改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省内外行业企业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上还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可以归纳为四个不到位、不适应:

一是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与新常态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淡化,责任不强,严格不够。有的企业党组织对党组织职能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自身建设问题不够重视,导致党组织的自身力量减弱,党建工作的责任和能力不够匹配;有的企业党组织没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患得患失,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缺失。

二是企业党组织主要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与新常态下中央提出的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功能定位不相适应。有的企业党组织满足和停留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的简单传达或机械性学习,缺乏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新思想新要求作深入研究分析,对企业发展的思想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的企业党组织对企业“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参与面相对较窄,且深度和力度不够,不同程度存在不会参与、不想参与、不能参与的问题。有的企业党组织对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的坚持和落实不到位,事前的主导和事中的引领不够,找不到、抓不住关键点、结合点,组织行为变成少数领导的个人行为。有的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不够、研究解决不够,一些矛盾问题久而未决。

三是企业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到位,与新常态下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挥党的优势,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运行不够顺畅、执行不够到位。有的企业党组织对于制度建设不够重视,以经验办事,习惯于传统做法,对新问题新情况和新要求缺乏制度上的设计安排和规范落实。有的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不协调、运行不顺畅,党组织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和程序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进行重大问题讨论决策前,不事先征求企业党委会或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而以召开企业党政联席会的方式进行“同时议、一起议”。有的企业党组织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够,如,对于党组织的重点工作,不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而依赖于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的日常决策和个别沟通;把党委书记的工作等同于党组织的工作,组织和个人的工作职责分不清。有的企业部分经营管理岗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薄弱,兼职党务工作者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意识和党建工作的精力、能力不足问题,使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变成少数专职党务人员的责任。

四是企业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入不到位,与新常态下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方面,一些企业党组织的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谋划不够,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不够紧密,融入不够深入,有的基层党组织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对党员的发动和组织不够,缺乏实际有效的载体和抓手;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对企业党建工作的绩效认识不够,经济效益意识“挂帅”,眼前利益至上,而忽略企业党建工作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潜在的长远效能,从而对党建工作支持不够,参与不够,使企业党建工作处于被动和挤压状态。

对于产生以上各方面问题的原因,既有大的环境因素,又有企业内部的微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上级党委的指导,更需要企业党组织自身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和创新解决,从而确保国企党的建设不断适应企业新常态的发展要求。

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国企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常态下做好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指导,需要我们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

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和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进一步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表明了中央对搞好国企的坚定态度,也进一步明确了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更加自觉地维护国企的重要地位,坚定搞好国企的信心,更加自觉地担当起引领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月中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这就要求国企党组织要坚守党委自身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必须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对企业的政治引领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评判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就要求国企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对深化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抓好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程把关,确保企业改革发展步入科学的轨道,深入调整和理顺企业内部生产关系,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提升企业生产力。

科技创新和用好人才作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强调“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市场制胜之道在于创新。”“人才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只要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创新优势,我们国家的发展事业就大有希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指日可待。”“各类企业都要培养创新人才。”在河南考察时强调“一个地方、一个企业,要突破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这就要求国企党组织必须深入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和人才强企战略,坚持不懈地把推进科技创新作为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优势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地抓好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升。

把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国企党建的固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这就要求国企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职工群众。

三、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

对于我省国有企业来讲,推进新常态下党的建设创新,首先要坚持政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的国企改革框架和制度体系,与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和具体问题,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其次,要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目标。具体讲,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紧扣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中心任务,瞄准与新常态要求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多层面多维度,着力构建党建工作新模式、创建新机制,探索新举措,更充分更有力地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助推企业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实现做大做强做优新跨越,助力“中国梦”。

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按照上述的原则和思路,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为契机,努力摆脱传统、常规的工作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加大党的建设工作创新力度,寻求新突破,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一)加强思想理念创新,在体现党的思想政治领导、转变企业发展指导思想上实现新突破

思想理念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思想政治上的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根本。企业发展指导思想的转变是企业适应新常态、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前提条件。当前,面对新常态和企业转型发展,迫切需要企业党组织加强思想理念创新,并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指导思想的转变。国企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和履行对企业发展的思想引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提出的“八破八立”的要求,大力破除抱怨市场不好、坐等市场好转的“唯市场论”,忽视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靠贷款上项目搞改造提效益的“唯投资论”,追求硬件装备、忽视软件研发的“唯客观论”等片面思想,不断创新和确立符合本企业特点和转型发展要求的新思想、新理念。两年来,河钢集团党委立足钢铁行业和集团实际,在扭转发展指导思想上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加快了企业的逆势发展。一是正视企业困难与市场的关系。认为导致当前企业身处困境的关键不是市场问题,而是企业自身对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不适应,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注意力转移到解决企业内部自身问题上来。二是强化改革创新的理念。认为企业要破解存在的问题,走出困境,绝对不能依靠传统做法,或在原有工作上加大力度,而必须走改革创新之路,颠覆传统的经营发展模式,从而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工作方式转移到强化改革创新上来。三是把还原钢铁主业的先进性作为管理创新和深化改革的主题主线。以“不增加一分钱贷款”和“不得随意上项目”的“双不”红线,倒逼各子分公司大力破解在高盈利期形成的“高负债支撑高投入、高成本支撑高增长”的经营模式,全面剥离钢铁主业在人工、物流、仓储、融资等方面高附加成本,深入开展产线对标,提升非钢产业对钢铁主业的支撑能力,还原集团钢铁主业的先进性,打造知名品牌。四是突出国际化经营的转型发展方向。以“代表民族工业、担当国家角色”为己任,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政策机遇,强化集团的国际产业布局和营销网络布局,收购国外矿产资源和全球性的营销渠道,并在南非、塞尔维亚等国外建立钢铁基地和项目,抢占先机,加快国际化发展。

(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在强化党对企业改革的领导、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上实现新突破

体制机制是支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面对新常态,一些国有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决策机制不科学,内部管理效率低下,特别是经营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国企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和履行对深化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并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抓好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程把关。一是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总要求,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要通过把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列入公司章程,保障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解决党组织在国企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要健全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机制和具体有效的程序,解决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问题;要通过界定和规范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层的职能和职权,实现企业决策层和经营层的工作分离,解决好经理层积极性的发挥问题。二是按照科学、精简、效能的原则,创新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机制。通过深化机构改革,建立扁平化的企业组织管理模式,解决企业内部管理层级多、工作效率低的问题;通过强化大型集团母子公司职能的科学定位,使集团该管的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要坚决放开,发挥子公司的积极性。三是健全完善企业领导干部的选任和考评机制。要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人员管理模式,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机制,并与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和使用挂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解决好企业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积极性问题。四是引导企业加快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是新常态下企业发展转型的根本和主要标志。企业党组织要引导企业加快建立以用户为中心、以生产保销售以销售保用户的生产经营组织模式,改变传统的以生产计划为中心、以销售保生产以生产保计划的生产经营组织模式。近两年来河钢集团党委以市场化、国际化为目标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推进了自上而下的破冰性改革。先后推进集团营销系统各分公司的市场化改革,由单纯管理服务机构变为既服务集团内部、又面向市场创效的法人实体;推进集团总部管理职能和机构改革,突出集团总部的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资金管控等九大核心职能,并强化总部各部门的经营职能,实行部门总经理和职能经理、专员负责制(党群部门除外),一人一岗,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精干高效、管控有力的扁平化管理体系;引入其他行业的经验,在钢铁行业率先实行客户经理制,以高端客户的开发和“私人定制”倒逼企业产品生产走向高端化,从而建立起以用户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组织新模式。

(三)加强人才工作创新,在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进步上实现新突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要素。面对新常态,国有企业要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党组织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从思想、组织、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强化人才工作创新,为科技创新和进步提供人才保障。一是进一步深入破除官本位意识和“重管理、轻技术”的思想,畅通人才成长和职业通道,建立技术、操作和管理各系列的专家评聘体系,克服“万众齐挤独木桥”的现象;同时要建立各类专家能上能下机制,定期评比,优胜劣汰。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形成“赛马”机制,创新建立人才的能力和绩效评价系统,激发各类专家和人才的创造性,并使专家人才的薪酬与贡献相协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三是要强化对人才资源科学配置,把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和市场一线倾斜和转移,扭转目前多数企业大量技术人才处于各级机关管理岗位,与产线脱离,与市场脱离,不了解市场和客户具体需求而闭门造车的问题。河钢集团目前直接配置到产线的技术岗位比例达到45%,产线技术人员增加了25%。四是创新加强科技系统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抽调党员技术骨干参加重点科技项目建设和攻关,并以科技攻关项目为单元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充分发挥支部和党员在科研攻关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创新建立重点人才的高层联系和谈心谈话制度,在基层党支部书记日常关心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的党委书记或领导人员定期进行联系谈话,协调解决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研究中的困难问题和后顾之忧,增强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减少人才的流失。六是创新科技工作体制机制,把科技兴企战略实施上升为企业“一把手工程”,逐步提高企业科技投入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建立博士后、院士工作站,强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与高级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机制的真正形成并顺畅运行,设立科技创新奖项并定期进行表彰,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切实以科技创新和进步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和升级。

(四)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在抓基层打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上实现新突破

在新常态下,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创新,是国企党建的固本之策,也是党要管党的重要体现。要提高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成效,必须要创新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强化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应有职责的发挥。首先必须要强化党委书记的履职尽责,做到带头关心党建、带头落实上级要求、带头支持各部门和基层工作,并注重发挥专职副书记的积极性;其次,上级党委要坚持对基层党委书记的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对于党委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约谈提醒和警告;再次,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专职党委副书记的配备,把既懂党建又懂经营业务的复合型领导干部充实到专职副书记队伍中来,并明确专职副书记的职责职能。二是创新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考核。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相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而言是“软指标”、“虚指标”、“隐性指标”,“两手硬、两手抓”的要求难以得到根本落实。上级在对下级领导班子进行年度工作考核上,普遍把党建工作考核与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仅占考核的总体权重很小,而且针对性较差,既难以起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也难以发现和纠正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因此,要全面强化对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考核,既要有定性考核,又要有定量考核、强化各项指标任务的“硬性”约束,在企业领导班子年度全面考核中增加党建考核的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委书记、副书记的薪酬相挂钩,对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单位和系统工作中出现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予以考核。三是创新加强企业各级党务人才队伍建设。业以才兴。企业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与企业党建人才队伍的状况息息相关。目前,国有企业从事党务人员多数是半路转岗的技术人员,党务政工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掌握不系统、功底薄,企业党建后继无人的状况比较突出。要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后劲,就要合理调整企业各级党务人员职数,对力量薄弱部门进行充实,解决好各级党务部门的工作责任与能力不均衡、不匹配的问题;要树立“优秀党务工作者也是人才”的观念,并与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做到“三同时、三同步”:在畅通专业技术人员成长通道的同时,要同步畅通党务专业人员的职业通道;在评聘各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同时,要同步评聘各级党务专业人才;在提升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待遇的同时,要同步提升各级非领导岗位的党务人才的待遇,从而使广大党务人员有奔头有干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创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按照中央要求,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切实转变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为方向,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强化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党组织的价值和影响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创新,在强化党纪约束和作风监督、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上实现新突破

国企党组织要认真深入总结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大作风建设的创新力度。一是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创新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企业党员干部的作风好坏,虽然有大的环境因素影响,但更重要的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是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问题。因此,要着力创新“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改变过去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体制设计,建立企业纪委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以及相应的企业纪委书记任用制度,实现纪委书记的专职化和纪委工作的相对独立化;同时,要全面修改完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体系,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系统落实到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形成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创新转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理念,从思想深处建立起“不想腐”的防线。要深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的各级各类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和腐败坠落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我省和各单位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并持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党规党纪是高压线,不能触碰”的纪律意识,“违纪必究,终将付出代价”的成本意识,“遵纪守法是一种工作方式,是干部职业生涯善始善终的不二选择”的智慧意识,切切实实强化自律,公道做人、正派做事、规范用权。三是创新建立企业各项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监控体系,构建各级干部“不能腐”的预防机制。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建立干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每名干部的主要职责和各项权限,并建立各项职权运行记录制度,对重点职权的运用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各级干部不得行使规定之外的企业其他权利。四是创新建立严格的违规违纪查处追究制度,形成各级干部“不敢腐”的惩处机制。要站在巩固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高度和历史高度,从根本上破除抓作风反腐败会影响企业中心工作的错误认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落实全面从严治企的要求,高举反四风、反腐败的大旗,高举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把党的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违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不迁就、不搞变通、不搞因人而异,常抓不懈,必然会出现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大好局面。

(课题组成员:齐跃章 冯志杰 王增强 郭海青)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