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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三治合一”的具体实践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排名,进一步推动了“法治桐乡”“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桐乡市从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培育社会组织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每个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有效释放潜能。社会组织在社会自治中具有重要地位,桐乡市大力扶持社会组织。目前,桐乡市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有194个,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有1687个。

在具体实践中,桐乡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大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搭建群众参与平台,调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把加强政府管理和推动社会共治结合起来,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德治来提供社会治理的道德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习总书记把“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发展到“以德兴国”的兴国方略,强调了道德在全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桐乡市从个人、家庭、社会等层面,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引导,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文明水平的提高,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不断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制定出台道德模范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20位市道德模范,3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发动全市人民争做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的“五有市民”。建立星级文明家庭评创机制,建设孝顺好、恩爱好、家教好、勤俭好的“四好家庭”。组织开展“德孝桐乡·从家开始”“巾帼最美夕阳红”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德孝文化的传承。完善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体系,建立精神文明促进会、道德观察员和道德基金,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打造学习型、健康型、创业型、友好型的“四型社会”。建设市区“道德宣教馆”和27家农村文化礼堂,实现文化活动中心(室)全覆盖,营造和谐正气、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以法治来维护社会治理的公平正义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和根本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导向。现代国家的合法正当性不仅需要健全而高尚的道德伦理和文化精神,更加需要健全的法律或法制。桐乡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让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有效监督政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创“依法行政指数”(简称LAI)评估,率先发布《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对12个镇(街道)、3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具化为45个计分指标进行全新考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排名,进一步推动了“法治桐乡”“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为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桐乡建立了100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平均每个服务团服务2至3个村。桐乡市司法局负责人说:“每个团都由律师和公、检、法、司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组成,重点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宣传、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桐乡建立领导干部联镇到村接访制度,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联网格送服务,在桐乡随处可见村民法治驿站、村民热捧的“板凳法庭”,真正做到“法律服务送到屋里头,法律宣传做到田坂头,法治意识驻到心坎头”。桐乡还建立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成立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三大专业调委会,2013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72起,调解成功率达99%。桐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良政善治循法,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以自治来保证社会治理的活力有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桐乡市从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培育社会组织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每个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有效释放潜能。专门组织力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厘清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36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40项,两项合计76项,市委、市府办把“职责清单”印制成册,发给村委会、居委会和所有政府机构,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基层干部服务效能。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落实专职网格管理员332名,组建专业服务团队197支,服务成员上万人。建立百姓参政团、村民议事会等群众参政议政平台,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政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抓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在村(社区)设立社情民意联络点,开通民情信箱、村务热线,落实层级化的解决反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社会组织在社会自治中具有重要地位,桐乡市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基金,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2015年6月17日,桐乡正式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目前,桐乡市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有194个,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有1687个。探索“社工+义工”双工联动,有效规范志愿服务活动,设立“掌上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管理办法,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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