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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特别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即使全体人民“各得其所”。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深刻地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诉求。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特别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即使全体人民“各得其所”。惟有“各得其所”,人们才能“各尽其能”,也才可能和谐相处。我们党之所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就是因为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亟待协调。而在当前我国社会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大量涌现的情况下,要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必然有一个到底遵循什么样的价值原则、价值标准和价值目标来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问题,这也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问题。

胡锦涛同志在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时对上述问题作了明确回答。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深刻地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诉求。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以人为本应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原则。所谓以人为本,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就是要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尊重人的价值。不过,作为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以人为本”,既不同中国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民本”思想,也不同于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学说。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些思想家也极为“重民”,并曾提出了十分丰富的“民本”思想,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5],“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6],等等。但是,这种“民本”思想不过是对君主专制的一种“训政”,其目的在于帮助封建君主更好地“役民”、更顺利地实现其统治,因而它实质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君本”思想。西方近现代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学说反对神本主义,高扬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自由和权利,把人或者人的某个方面(如非理性方面)抬高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这种人本主义思想是建立在“共同人性”的理论预设基础上的,其所谓的“人”是一种现实社会中根本就不存在的、无差等的抽象的人,因而它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受剥削、受压迫的广大无产阶级群众来说只是一种无关痛痒的议论。而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以人为本”是要以人民或人民群众为本,它是建立在群众史观基础上的,是以确认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的地位为前提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就是要牢固地确立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才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为”。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所谓“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必须着眼于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意味着必须把能否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价值标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都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协调。也正因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是可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也在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抽象,它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日趋多元化,不同方面的具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对这些具体利益关系的处理都关涉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就是指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该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的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凡是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千方百计地办好;凡是有损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坚决地予以制止。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价值标准,是以人为本这一价值原则的具体化,它进一步彰显了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也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价值标准,以人为本这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也应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是一个能够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社会。因此,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而奋斗,也就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就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就是要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即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我们也要统筹考虑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的需要和要求,在当前条件下尤其要高度重视那些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切实尊重和满足那些曾为改革作出巨大牺牲的群众的发展要求,真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和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

总之,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以及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构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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