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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的界限与“他者”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要意识到马克思思想的根本任务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马克思关注的实践是这一解放的实践,那么就可以说实践是哲学的实践、理论的实践,是青年马克思所说的使世界成为哲学的世界。这不仅意味着德国古典哲学和西方哲学传统成就了马克思学说,而且是说马克思理论现实化的实践也必须重新回到对传统哲学的理解中。

(三)思想的界限与“他者”

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发生在19世纪上半叶的所谓德国唯心主义的破产实际上是时代精神力量衰退的表征。我国学者邓晓芒、尚杰等也指出西方语言逻辑的精神力量和启蒙对精神的延伸。[10]无限理性的信念和绝对真理的追求是哲学或形而上学的生命力量的源泉,黑格尔辩证法的本体论依据就是思想和精神永不安歇的内在冲动,思想和精神不断拓展自身的丰富性和广袤性,所以只有在自我反思的纯粹思想中才能找到自己的家园。现代哲学转向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反叛,大多是基于时代趣味的外在拒绝,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黑格尔的问题。按照思辨哲学的逻辑,人类的一切活动、对人显现的整个世界,都是思想活动和意识之中的世界,用思想的形式反思人类的活动和世界,亦即揭示思想和意识的本质和原理,一切就都被还原为思想的范畴运动。现代人所热心的身体、感性、欲望和实践,在反思中必然被精神化、逻辑化,而成为精神运动的逻辑环节。黑格尔唯心主义、一定意义上也是西方哲学的真正问题是,用思想把握世界的思维方式的界限和作为思想对象的东西的异质性或他者性问题。

著名的黑格尔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命题,并不是独断的知性形而上学。黑格尔用《精神现象学》论证了意识形式如何从外在的对象性形式而达到自知其为思想的自我意识。他用意识形式的发生学描述回答了现代哲学的质疑,海德格尔的“存在”和“澄明”,勒维纳斯和哈贝马斯的“他者”和“他人”,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或“客观实在”,乃至后现代哲学的“非同一性”、“异质性”等,都可以用黑格尔所谓具体同一性、具体普遍性而予以包容。黑格尔辩证法的巨大精神整合力量和“巨大的历史感”似乎已经包容了后来哲学的一切可能的批判。但按照辩证法所理解的精神本性,它总要超越自己,西方哲学和黑格尔哲学的合理性界限总是要被揭示和超越的。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首先揭示出知性逻辑和科学的界限,这本书通过语言的划分“为思想的表述划定一条界线”,“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比如,“伦理学是不能表述的”,生命或生活问题没有触及,但却“没有问题留下来”。[11]这意味着不能科学解答的问题,也是不能科学地提出和表述的问题,因而它就不是(科学的)问题。“哲学问题的提法,都是建立在误解我们语言的逻辑上的”[12],都是在问一些不能说的事情。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似乎对语言的界限有了拓展,从而也对思维的界限有了更为宽容的看法。说话方式、生活形式和思维方式相统一的“语言游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各有规则,不可还原,而仅是“家族相似”。但哲学的说话方式仍是胡说,因为它要追问“规则”、统一“规则”,它要用理智的头撞击语言的界限,搭建“纸糊的房屋”。哲学的真正工作“是把词从形而上学的使用中带回到日常的使用上来”。[13]维特根斯坦哲学为拒斥形而上学、摧毁哲学的思想建筑做出了新颖、锐利的理论论证。但思想的抽象、范畴的设置和使用也是科学每天都在做的事情,有一条经验和超验截然判分的语言界限吗?我们能把物理学概念带回到日常的使用上来吗?奎因批判的还原论的经验论教条部分地适用于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真正意义可能在于,思维规定存在确有不同的方向,逻辑规定不同于价值规定,功用性的价值规定不同于伦理性的价值规定,伦理性的价值规定不同于政治的规定,避免某种思维规定的绝对化,即避免泛逻辑主义、泛伦理主义、泛政治主义,是哲学思想应随时警惕的思想僭妄。

用思想的方式把握世界即是用思维规定存在,即是把存在逻辑化、价值化、精神化。但世界或事情本身总是抗拒思想同一性的统治和规范,维特根斯坦的看法是正确的,只有逻辑的必然性,事实上什么都可能发生。不仅如此,世界作为精神的世界(海德格尔认为只有精神才有一个世界)完全是由逻辑价值等规定的世界,它就是一个机械的、死的世界。“神秘的”东西、灵性、传奇、故事消失了,海德格尔的说法是“诸神逃遁”,“世界进入午夜”,这至少是一个令人乏味的世界。所以,揭示和超越思想的界限、哲学的界限,就要为非规定性、不确定性、诗性留下思考的空间,为思想的“他者”、“异质性”保留存在的合法性。这是一种悖论式的思想方向的探求,即思想要在思想之外,逻辑要在逻辑之外,思想规定要在思想规定之外。

马克思的哲学变革是走到思想之外、超越思想界限的内在超越,作为感性物质活动的实践范畴,在纯学理的意义上至少说明了意识世界不断扩展的现实条件,不只是精神活动性,而且是感性物质活动扩展着“非我”世界,这就是对德国古典哲学的真实超越。但在我国哲学的实践论转向中,人们较少关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自己的一再申明,不是从德国古典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理解马克思,而是从革命、断裂的视角把马克思哲学感性化、经验化。考虑到中国思想传统缺少为学术而学术的纯粹理论态度,缺少无限理性的精神力量,那么当代中国哲学要走出思想的界限,首先必须真正进入纯粹思想之中。近年来一些青年学者倡导“学院化”的研究方向,如果不是基于功利的计较,而是基于哲学理论本性的自觉,这是应该坚持的。我们不必担心学院化的学术研究是否会脱离实际,是否会背离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性要求,按照马克思的看法,任何真正的哲学作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都必然具有对自己时代理论批判的现实力量。在我们看来,马克思所实现的实践论转向,并非如有的理解那样认为是颠倒了理论对实践的优先性,甚至认为是取消了哲学,或者是使哲学变为科学。只要意识到马克思思想的根本任务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马克思关注的实践是这一解放的实践,那么就可以说实践是哲学的实践、理论的实践,是青年马克思所说的使世界成为哲学的世界。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德国古典哲学也是共产主义学说的理论来源之一,可以说德国工人阶级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人。这不仅意味着德国古典哲学和西方哲学传统成就了马克思学说,而且是说马克思理论现实化的实践也必须重新回到对传统哲学的理解中。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表明,缺少对西方哲学传统的真切了解就会曲解马克思,扭曲革命和建设的实践。

马克思确实讲到过“独立的哲学”的消失,[14]讲到过“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不能仅看做马克思个人的兴趣和偏好,而是黑格尔哲学解体后的思想方向的选择。考虑到现代哲学对思想同一性的批判,对思想之外的“他者”和“异在”的强调,马克思实践论变革的理论意义更加凸显出来。只有感性物质活动的实践,才能使思想的同一性受到真正的反抗和破坏。不是辩证法的中介,不是现象学的直观,也不是海德格尔的澄明,而是物质生产劳动才能“面向事情本身”。劳动中自然物质形态的抵抗、自然力量的反抗,使思想的“他者”和“异在”感性地显现出来,思想遭遇到物质的纠缠,思想自身同一性的逻辑变得模糊和混乱起来。因而可以说,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践是思想走出自身、确知自身界限的主要途径,而劳动的解放是思想自由、思想解放的物质性前提。在这样的意义上,西方两千多年思想形而上学的独立形态终结了、消失了,思想同一性的精神自由必须以物质生产劳动的自由作为前提。但这却并不是说劳动即是自由,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只看到劳动的积极方面,因而劳动不是否定,而是肯定思想的同一性。正是劳动的消极方面,劳动的异化,才瓦解了思想的整齐与单纯,劳动异化的克服和劳动的解放才是真正的思想任务。

马克思对劳动解放的关注,使“独立的哲学”主题有了现实的基础,它使以思想把握世界的思维方式从属于实践把握世界的方式。但实践把握世界的方式来源于、保持着思想把握世界方式的维度。如果割断马克思与西方哲学传统的联系,失去哲学思想的维度,实践把握世界的方式即蜕化为科学主义的、功利主义的甚至动物性适应世界的方式。在经历诸多现代哲学转向之后,如何选择我们自己的思想方向?本文坚持认为,即使是在马克思哲学革命之后,纯粹理论态度的哲学思维仍是必须坚持的思想方向;在今天这个科学主义的时代,必须有哲学的真理与方法;哲学的说话方式和思维方式不再有(或从未有)高级真理的特权,但它作为一种“别样的思维方式”,至少具有制衡某种说话方式(政治的、伦理的、经济的、科学的)话语霸权的意义。思想把握世界的方式肯定有自己的界限,但对思想界限的突破和超越必须是内在的、学理的。

【注释】

[1][德]海德格尔著,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244页。

[2][美]怀特编著,杜任之主译:《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8页。

[3][德]海德格尔著,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253页。

[4][奥]纽拉特著,译者不详:《科学世界观:维也纳小组》,《哲学译丛》,1994年第1期。

[5][德]胡塞尔著,王炳文译:《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5页。

[6]孙利天:《生存论的态度与本体论的理解》,《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2期。

[7]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7页。

[8][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付德根译:《后形而上学思想》,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44页。

[9][德]海德格尔著,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017页。

[10][德]海德格尔著,熊伟、王庆节译:《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5页;邓晓芒:《论中西本体论的差异》,《世界哲学》,2004年第1期;尚杰:《启蒙:精神的延伸性》,《浙江学刊》,2004年第1期。

[11][英]维特根斯坦著,郭英译:《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5、97页。

[12][英]维特根斯坦著,郭英译:《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0页。

[13][英]维特根斯坦著,李步楼译:《哲学研究》,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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