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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政治优势的比较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都具有自身的政治优势,这也是两种社会制度能够生存发展的基础。当今的世界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的世界。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政治优势的比较

万泽民[1]

【摘 要】当今的世界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都具有自身的政治优势,这也是两种社会制度能够生存发展的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两种社会政治制度优势进行比较分析,进一步论证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一条基本原理,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提示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有更加清醒的思想准备。

【关键词】社会制度 中国社会主义 西方资本主义 政治优势

当今的世界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的世界。根据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不可能在短期内战胜资本主义制度,这中间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将有一个长期共存、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阶段,在竞争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历史替代。我们今天对两种社会政治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就是要进一步论证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一条基本原理,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一、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2]。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我们实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制度保证。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做主,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最高权力,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准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一是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二是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三是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是政治参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征。二是利益表达。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三是社会整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政治制度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功能。四是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五是维护稳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不仅能够避免政党互相倾轧造成政局不稳,而且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首先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其次,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和公民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总之,这些政治优势是历史形成的,既适应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又同中华民族的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相承接,是我国广大人民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进行选择的结果。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决定了政府在政治动员、力量整合、政策推进等方面具有强大的力量,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与之相比的,是我们实现经济发展、政局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保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二、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中,对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地位,一方面进行了彻底的揭露和批判,另一方面对它们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也给予了充分赞誉和肯定。但是,在我国现有的马克思主义教学和研究中,基本上采取了完全批判的态度,没有把马克思的思想全面反映出来,这种态度显然是不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历史地位进行再认识。

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之一:三权分立、分权制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掌握立法权,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掌握行政权,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院掌握司法权。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分权学说。他们认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3]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希望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以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三权分立思想的精髓在于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在当代,尽管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三权分立仍然是它的一个根本特点。对于这种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非常推崇,认为只有实行三权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标志;不实行这种制度,就是专制。只有以权力制约权力,才能防止滥用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不仅可以防患于未然,而且这是政府内部自我制约的良好机制,适应权力运行规律。三权分立的价值在于对国家权力的合理分类,不同的权力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预防了权力的专横和滥用。资产阶级通过几百年的政治实践,证明三权分立非常符合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特别是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对防止权力滥用、专制暴政,保护资产阶级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政权的政治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之二:法治原则,国家政权法制化。法治的要义是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首先认识到了法律在社会制度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用法制化代替人治的必要性。所谓法制化,就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按照法律的要求而运行。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没有比法律更高的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此外,还确立了法律无明文禁止的不为罪、法律惩治不溯及既往、无罪推定等一系列资产阶级法治原理。资产阶级政治家和思想家推崇法律至上为法治原则的确立做出了独特贡献。

从政治上看,首先,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核心价值观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只有确立法治,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只有在确立法治的国家,人权才能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资产阶级政治家们首先关心本国的稳定和有效统治,充分利用法律调控来缓和国内各阶级、阶层、种族和民族之间的矛盾。其次,法律对于政府和公众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已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达成了共识,成为公民法律意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人民主权至上并重。法律在西方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获得了西方民众的信赖和尊崇,从而构成了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之三:主权在民,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畅通。主权在民的实质是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每个公民都享有参与国家管理的平等权利。一个民主的政府必须把权力完全交给这个国家的全体公民,然后再由全体公民把权力赋予一个组织,即民选的政府。在任何社会,权力的廉洁与公正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立法权力属于人民,而且只能属于人民;政府是根据与人民签订的契约创立的,其权力源于人民;人民签订契约时,为了自己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将自己的平等与自由交由国家和国家首领行使,但意志并不曾交出;在契约遭破坏时,人民有权反抗,有权收回交出去的权力。

西方发达国家人权、民主、自由、平等原则在运用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方面,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畅通,表层设施和机制完备。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是投票、选举、社会运动、主动接触。投票是主权在民的制度体现;选举是公众意愿的反映和象征,是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和标志。通过竞争而开放的选举,选民不仅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和要求,也对国家权力的归属和政策取向做出了选择。选举是利益斗争的重要舞台,同时又是利益协调和整合的重要机制。虽然选举的结果可能导致政党的交替、政权的更迭和政策的转型,但是不会直接危及国家制度本身。相反,国家制度因实现了政权的和平转移获得了新的合法性的支持。广泛的政治参与可以平息和裁决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之间的矛盾,有效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统治;可以缓和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为资产阶级调整有关政策提供现实依据。

综上所述,分权制衡、法治和主权在民的基本政治原则是资本主义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当然,作为资产阶级上层建筑的政治理论,毫无例外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基础而服务的。正因为这些基本政治原则符合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对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巩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起到积极的作用,所以资本主义社会迄今仍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三、中西方社会制度政治优势的比较

对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全面、正确、科学的认识和评价,是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的基础。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4]在政治制度的比较方面,我们认为应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把两种社会制度共存中变革的意义和继承性结合起来,既区分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同,同时承认二者存在的相同之处。“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5]社会主义除了必须和应该否定的资本主义的方面以外,也还存在有继承资本主义的方面。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超越,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先进的制度,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实质内容和价值取向相异,但不容置疑的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建立过程中借鉴和吸收了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成果。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西方国家多党轮流执政的比较。“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搞经济,这就是中国政治所独有的优势。”[6]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符合中国的国情民意。一是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以科学理论为行动指南,能够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长远的发展规划,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而不受意识形态相异和政党更替的影响;二是总揽全局,最大汇聚力量、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应对国际国内局势和处理国际国内突发和重大事务的能力强、决策快、效率高;三是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总结经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多党竞选轮流执政的方式。资本主义国家政党林立,每个政党均代表一定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利益,由于其政治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所以它们不可能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尽管多党竞选轮流执政对权力监督、防止腐败、执政过程中社会成本降低等方面起积极作用,但政党之间内耗严重、竞选成本高、决策程序缓慢也是不争的事实。各国的政治制度实践反复证实,多党竞选轮流执政在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灵丹妙药。多党竞选轮流执政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运作比较规范,社会效益较好,政治经济比较稳定,而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时往往带来灾难,造成国家政治、经济局面动荡不安。

第二,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与西方国家主权在民的比较。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区别于中国历史上任何政权的鲜明特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际上就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全体人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主权在民意味着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人民能自主、平等地参与国家权力的运转和公共政策的形成,人民能够共享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人民能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依照人民意愿行使,接受人民的监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执政,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说,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保证。资本主义社会推崇的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思想,提出主权在民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给公民带来一些实际的利益,但是资本主义社会从本质上是代表少数人根本利益的政权,不可能让所有公民享受社会真正的民主权利,它“以政治权利表面的平等、自由掩盖政治权力和实际政治利益实现及分配的不平等,从而掩盖资本主义政治统治的本质”[7]。资本主义国家广大劳动群众不掌握生产资料和舆论工具,很难影响国家机关的组成、运作并对其监督,所以这部分公民有很多人不愿意通过选举行使主权,不愿意自欺和欺人,不愿意假装去行使他们在法律上享有而实际上没有的权利。所以说,资产阶级的统治者标榜主权在民原则实际最大的获益者还是少数统治者,而不是广大民众。

第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比较。邓小平指出:“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8]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人民通过普遍选举产生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代表,人大代表了解和收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这些意见和建议集中起来,使之上升为法律和法令,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使这些法律和法令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这种制度既能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又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当然,要真正实现毛泽东所提出的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政治承诺,我们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在我国,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还需要完善,既要保证人民对权力的监督,更要在权力内部实现监督和制约,权力对权力的监督是更为可行和有效的。在权力的各个部分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互相监督和制约,促进权力整体的运行效率,就能提高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权力运作方式,是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制衡和权力分工。就其本质而言,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精巧设计,是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维护资本统治的有力工具。在“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运行中,权力分配形成了一个利益分配的共同体,如金钱选举的弊端,议员产生的范围狭小,权力机构的相互扯皮等,很容易成为制度性腐败的共同体。实践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三权分立,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权力滋生的腐败。

通过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比较,完全可以得出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是资本主义无法超越的结论。然而,“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9]。在新的历史时期,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是我们当前需要破解的一道现实难题。

【注释】

[1]万泽民,男,浙江农林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政治理论与实践。

[2]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1年7月2日。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6]陈红太:《中国政治优势的内在逻辑》,《人民论坛》2011年第6期。

[7]王浦劬等:《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版,第169页。

[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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