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区分

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区分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也总是不平衡,也有主次区别。相反,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势的认识同样如此。

三、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1.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客观事物往往是很复杂的,不只包含一种矛盾,而是一个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群。其中所包含的这些矛盾,由于发展不平衡,有主次之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又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即主要矛盾转化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首先就要抓住主要矛盾,集中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但同时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对次要矛盾也要解决好,并且还要注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不失时机地转移工作重点。就拿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说,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决定着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其他矛盾也存在,但它们处于从属地位,这些次要矛盾当然也要逐步解决,却必须着眼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大前提下。

2.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无论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也总是不平衡,也有主次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相反,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的矛盾的时候,就不仅要看到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分清哪一个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主流,哪一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支流。既要抓住主流,又不忽视支流,才能认清事物的性质,正确认识和估量形势。比如认识一个人或一件事都是如此。任何人有优点也有缺点,那就要看他优点居多还是缺点居多,才能正确评价他;任何一件事有利有弊,那就看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再决定是否值得去做。

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势的认识同样如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提高,社会经济以较快速度持续发展,社会政治稳定。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是主流。尽管在前进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那是次要的,是支流。只有这样才能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支流,必须承认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发展大好形势。

3.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

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通常我们所说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如果只肯定其一,而忽略甚至否定其二,就从根本上否认了矛盾,就变成了“一点论”。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事物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不能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量齐观、平等对待,“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平时说的“打蛇要打七寸”、“牵牛要牵牛鼻子”、“工作要做到点子上”、“力气要用到节骨眼儿上”、“好钢要使在刀刃儿上”等等,这些讲的都是抓重点的道理。如果不抓住重点,甚至否认重点,而把各种矛盾和矛盾的两个方面平均看待,就变成了均衡论。一点论和均衡论在理论上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都是有害的。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连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要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思考题

1. 什么是新事物和旧事物?新事物为什么不可战胜?我们应如何对待新事物?

2.“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古语表达了什么样的哲学道理?你是如何理解这个道理的?

3. 请运用内因和外因关系的原理,说明我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政策的正确性。

4. 结合个人实际,运用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说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5.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何指导意义?

6. 请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