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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清查核算知识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清查结束,如果存在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首先调整账面记录,保证账实相符,然后查明原因,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企业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亏或毁损的存货,若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不同情况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外购时支付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一)存货清查核算的内容

1.存货清查的方法

存货的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存货清查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法,即根据各种存货资产的特点和性质,采用一定方法,运用计量工具,在存货存放地点清点实物数量,鉴定存货质量。

2.存货清查的手续和处理程序

根据存货清查结果,企业应填写“存货盘点报告表”,将存货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核对,当实存数大于账存数为盘盈,当实存数小于账存数为盘亏。

企业清查结束,如果存在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首先调整账面记录,保证账实相符,然后查明原因,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企业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亏或毁损的存货,若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不同情况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3.存货清查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及其处理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该账户在性质和结构上具有双重性质,用来核算企业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其转销情况。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盘亏、毁损数额及盘盈的转销数,贷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及盘亏、毁损的转销数额; 在期末处理前,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在期末处理后,该账户没有余额。该账户下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存货盘盈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及时办理存货入账手续,调整增加存货的账面数,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入账,根据“存货盘点报告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查明原因后,若是由于收发、计量或核算误差造成的,在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账户。

(2)存货盘亏、毁损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或毁损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及时办理存货销账手续,调整减少存货账面数,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 报经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对于毁损材料的残值应作价入账,借记“原材料”等账户; 属于定额内损耗的,借记“管理费用”账户; 属于一般经营中超定额损耗的,如果是收发、计量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扣除残值后,应向过失人索赔,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将扣除残值及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账户;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存货盘亏、毁损,在扣除残值及过失人、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外购时支付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二)存货清查核算的会计分录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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