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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管理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最早产生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利率上涨,高于Q条例规定的上限,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入金融市场。其目的是稳定存款、扩大资金来源。由于当时市场利率上涨,活期存款无利或利率极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亦受联邦条例制约,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纷纷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

第四章 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管理

学完本章后,你应该能够:

了解金融产品的概念和种类;

熟悉金融产品开发与创新的含义与意义;

掌握金融产品创新的方法;

掌握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及其营销策略;

能够具备基本的金融产品分析及营销管理能力。

案例导入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创造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CDs)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的Q条例规定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不能支付利息定期存款不能突破一定限额。20世纪6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利率上涨,高于Q条例规定的上限,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入金融市场。为了吸引客户,商业银行推出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购买存单的客户随时可以将存单在市场上变现出售。这样,客户实际上以短期存款取得了按长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可转让大额存单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而且也提高了存款的稳定程度,对于发行存单的银行来说,存单到期之前,不会发生提前提取存款的问题。

CDs主要特点是流通性和投资性,具体表现在:CDs具有自由流通的能力,可以自由转让流通,有活跃的二级市场;CDs存款面额固定且一般金额较大;存单不记名,便于流通;存款期限为3~12个月不等,以3个月居多,最短的14天。

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61年创造的。其目的是稳定存款、扩大资金来源。由于当时市场利率上涨,活期存款无利或利率极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亦受联邦条例制约,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纷纷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较高,又可在二级市场转让,对于吸收存款大有好处,于是,这种新的金融工具诞生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存单除对银行起稳定存款的作用、变银行存款被动等待顾客上门为主动发行存单以吸收资金、更主动地进行负债管理和资产管理外,存单购买者还可以根据资金状况买进或卖出,调节自己的资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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