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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是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报验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外出经营的税务登记管理。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3.4 其他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3.4.1 停业、复业登记代理实务

1.停业、复业登记管理规程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见表3-4)。

表3-4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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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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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停业、复业登记操作要点

(1)代理停业、复业登记申报

注册税务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以纳税人的名义向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复业登记申报,填报停业、复业报告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2)代理填报停业、复业登记表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停业、复业登记表。

(3)代理领取企业停业、复业登记的有关批件

3.4.2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登记的代理实务

凡是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

1.认定登记的时间要求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纳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应纳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纳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认定登记的程序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纳税人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交给税务机关审批。

(4)税务机关审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及相关资料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合格者签署意见,并在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3.应提交的证件、资料

(1)书面申请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5)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开户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

(8)企业上年度决算报表;

(9)分支机构未在本市办理法人登记的,申请时还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的证明;

(10)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11)企业总机构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12)其他。

3.4.3 税种认定登记代理实务

1.税种认定登记的定义

税种认定登记是在纳税人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之后,由主管税务局(县级以上国税局、地税局)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进行适用税种、税目、税率的鉴定,以指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事宜。通过纳税人税种登记,一方面可以使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纳税分布情况,有效组织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核算管理,另一方面指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防止税款流失。税种登记的基本程序包括填表、受理、登记。

2.税种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1)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申报纳税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见表3-5)。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表3-5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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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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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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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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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税种认定登记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派人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现场调查之后,对纳税人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纳税方法等作出确认,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的有关栏目中注明,或书面通知纳税人税种认定结果,以此作为办税的依据。

3.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1)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注册税务师应在核查纳税人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事项深入调查。特别是对于增值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事项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消费税适用税目、税率的纳税事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认定,以及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认定,应详细核查纳税人的合同、章程有关的批文和证件,会计科目处理及原始凭证等资料,逐一核实认定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核查报告和《纳税人税种认定表》,履行申报手续。

(2)在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税种认定的通知之后,注册税务师应指导纳税人具体的办税事宜。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认定提出异议,应进一步调查并提出意见,提交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加以认定。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3.4.4 扣缴税款登记的代理实务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代扣(代收)基本情况登记表》报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3.4.5 报验税务登记的代理实务

报验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外出经营的税务登记管理。外出经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并且,在外地经营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外出经营税收的管理

(1)纳税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并核发证明。外出销售货物的,证明有效期30日,外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有效期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重新核发。经营活动结束后,还应按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申请撤销证明的手续。

2.外县(市)税务机关的报验登记

(1)纳税人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登记。

img28关键词

税务登记表 税种认定 停业登记 复业登记

img29 复习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税种认定登记

2.变更登记

二、不定项选择

1.代理人员以纳税人的名义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应注意的事项为(  )。

A.按法定期限即30日内申报登记,时间不能滞后

B.《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应详细写明申请税务登记的原因和要求

C.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所必备的资料和复印件

D.注册税务师应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并将其直接交给企业即可,不需要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证使用管理方面的辅导

2.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的税务登记,正确的做法是(  )。

A.甲厂、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B.甲厂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C.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3.注册税务师接受纳税人委托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日内,向原税务机关如实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     B.15     C.20     D.30

4.纳税人发生解做、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

A.税种认定登记  B.报验税务登记  C.变更税务登记  D.注销税务登记

5.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向原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

A.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B.向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

C.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D.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  )号码。

A.营业执照  B.外汇登记证  C.税务登记证件  D.企业计算机代码

三、简答

1.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的要点有哪些?

2.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有哪些?

3.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有哪些?

四、综合分析

某模具有限公司委托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种认定登记手续,注册税务师除取得有关资料以外,有关纳税事项其他情况核查如下:

(1)该模具有限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货物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贸易形式,出口方式主要采用自营出口。

(2)根据××内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中国境内不销售本公司的产品,中国境内、境外亦不设立专营销售的分支机构。

(3)根据公司合同附件“中方与外方投资明细表”,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经核查“实收资本”、“固定资产”账户及相关原始凭证,确认中方以厂房投资面积726平方米,原值41万元人民币;办公楼投资152平方米,原值9.2万元人民币。外方以交通工具投资的车辆有:2吨叉车1辆,载重3吨的生产用车1辆,8人座位面包车1辆,折合人民币共计28.9万元。

请将上述调查资料整理成“关于模具有限公司税种认定登记的核查报告”,填报税种认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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