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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温州特色的再担保体系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本文在对国内外再担保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温州的地域特色和信用特点,探索构建有温州特色的再担保体系。因而,了解日本的再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对构建温州的再担保体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构建有温州特色的再担保体系

于玲燕[1]

摘 要:再担保是信用担保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客观需要,是提升信用担保机构的后续发展能力、补偿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为此,本文在对国内外再担保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温州的地域特色和信用特点,探索构建有温州特色的再担保体系。

关键词:温州;特色;再担保

担保机构是指以自身资本为基础,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保障债权实现、分散金融系统风险的机构。担保行业作为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用桥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2011年蔓延至今的温州信贷危机甚至是担保危机,归根结底是由于担保风险没有有效的释放渠道导致。在温州金融改革12条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就是对担保风险分散的一种有效探索。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它是信用担保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客观需要,是提升信用担保机构的后续发展能力、补偿担保机构代偿损失、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本文试图在分析国内外再担保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具有温州特色的再担保体系。

一、国内外再担保体系现状

受国情影响,各国再担保体系的运行情况有很大差异。美国、加拿大两国没有独立的再担保机构来开展相关的再担保业务,美国是由小企业局代为开展担保、再担保业务,而加拿大则通过《小企业贷款法》管理委员会代为开展。对比而言,奥地利和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再担保体系,尤其是日本的再担保体系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因而,了解日本的再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对构建温州的再担保体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同时,了解我国的再担保体系的建设现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日本再担保体系概况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也是发展迅速的国家,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中小企业保险公库的大力支撑。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信用保证协会和保险公库两层组成,信用保证协会相当于我国的担保机构,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和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其法定的承保最高限额为基本财产的60倍。保险公库相当于日本的再担保机构,分担信用保证协会承担的风险。它是特殊法人,由中央政府负责对其进行监管。

日本的再担保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在结构布局上,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公库执行的再担保制度与分布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和5个市的总计52家信用保证协会执行的担保制度有机结合,形成结构完整、运行流畅、快捷高效的信用保证体系。

保险公库实行的是“自动再担保”,即保险公库和保证协会每半个财政年度对每种保险签订一次合同。当保证协会的担保业务符合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库自动对该笔贷款进行保险。

赔偿责任方面,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公库对各信用保证协会提交的担保项目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任何一担保项目出现代偿或损失,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承担70%—80%代偿或损失责任,地方信用保证协会承担20%—30%的代偿或损失责任。

担保费率上实行浮动费率制,即按9个信用等级申报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对应设立9个费率等级。再担保费率在年0.15%—1.59%之间九级浮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适用低费率标准,风险等级高的企业适用高费率标准。

由于再担保体系为信用担保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超过40%的日本企业受益于信用担保与再担保体系而获得融资。

(二)我国再担保体系建设现状

我国信用担保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已基本形成“一体两翼三层”的架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体”是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是指以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两翼,“三层”是指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其中,市、县担保机构开展对本区域内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省级担保机构主要承担再担保的职能。

目前我国的再担保体系建设已在数量、涵盖的地区范围、涉及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有了快速的发展,安徽、北京、山西、上海、广东等地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再担保的探索,实践这各具特色的再担保模式。这些再担保机构具有以下特点:资本金来源多以政府出资为主,辅之以担保机构参股、银行软贷款、引入外资或民间资本等;担保责任多采用固定比例分担再担保或一般责任再担保或多种方式相结合;风险补偿方面,主要由各地财政提供全部或部分补偿。部分省市再担保建设的情况可归结如下: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担保行业协会网站数据整理。

虽然我国的再担保机构得到一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再担保机构的性质定位不够清晰;缺乏统一的监管部门;缺乏规范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缺乏规范的业务对象和范围;缺乏规范的风险控制;缺乏规范的资本补偿机制,等等。

二、温州再担保体系建设的构想

为了有效解决金融交易中因信用不足而产生的金融阻塞问题,担保机构通过提供信用这一种特殊的社会产品,使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因而在构建温州再担保体系的过程中,在借鉴国内外再担保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最为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温州独特的信用历史背景和地域文化,将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贷款银行、中小企业融合在一个再担保体系中,实行多方和谐发展,具体见下图:

再担保体系的业务流程可归纳如下:

1.担保机构与温州市再担保公司建立再担保关系。

2.担保机构与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和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签订担保贷款协议,并通过再担保信息平台自动为该笔贷款获取温州再担保公司的再担保确认。

3.贷款到期,如借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担保公司解除保证责任,再担保公司解除再担保责任,该笔业务完结。

4.贷款到期,如借款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向贷款金融机构实施代偿。实施代偿后,担保公司代为行使追偿,追偿所得按相同比例上交再担保公司。追偿结束,该笔业务完结。

在温州再担保体系的构建过程,需要担保机构、再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和中小企业各方的全力参与,以重塑温州信用体系为中心,依托浙江省再担保公司成立温州市再担保公司,打造一批有强劲发展势头的担保公司,并改革目前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保证整个担保体系的健康、高效运转。

(一)重塑温州信用体系

温州,自古就有着独特的信用历史背景和地域文化。1987年8月8日,杭州武林广场火烧温州劣质皮鞋,开始了一段温州信用“凤凰涅槃”的历程。2002年8 月8日,每年的8月8日被定为温州的“诚信日”,并建立了以企业守信为核心,融观念、制度、机构等为一体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2011年4月以来,温州“老板跑路”事件不断,从三旗集团老板陈福财出逃,到浙江信泰集团董事长出逃,等等。这其中,过度投资和投机是危机的根源,造成的结果是互保和联保企业之间的信任受到了极大挑战,温州的不良贷款率由2011年6月的0.37%飙升至2012年4月的2.28%,重塑温州信用体系的呼声再次响起。

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广泛参与。

1.建立和完善具有约束效力和激励效力的市场信用体系,引导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提供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

对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在融资授信、招标投标方面、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评优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评价差的企业,提高其失信成本,促使其守信履约。

2.企业应加强自身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突破口,加强企业信用评估制度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建设,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综合改善企业的信用状况。

(二)依托浙江省再担保公司,成立温州市再担保公司,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温州骨干担保机构

在温州再担保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在提升担保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打造市级、省级两个层次的再担保机构,为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1.成立温州市再担保公司。

浙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由浙江省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于2011年11月4日挂牌,是为省内优质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的机构,其开展的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运作。根据担保机构与再担保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再担保体系中,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除了担保倍数可以放大到10倍之外,对纳入再担保体系的担保服务,银行机构提供优惠利率,实际利率浮动上限不超过国家规定基准利率的15%。

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运行模式,成立政府出资的温州市再担保公司,该公司为独立法人,不以赢利为目的。再担保公司与温州市辖区内的担保公司每半年签订信用担保合同,对纳入再担保体系的担保公司的债务承担70%-80%的损失。对业绩良好的担保公司,温州市再担保公司可以自己的信用为基础,为这些公司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提供担保,以便享受浙江省再担保公司提供的优惠利率和担保放大倍数。

2.打造一批骨干担保公司。

2009年温州有280家担保公司,经过整治后,2011年剩下49家,2012年年审获得融资性担保执照的只有17家。对于这些担保机构,应该健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鼓励规范经营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具有相应规模的骨干担保公司;对部分优质担保公司,鼓励其组建联保平台或联保集团。一是要建立健全担保事前评估、事后追偿和处置机制,有效防患于控制担保风险。二是担保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探索开发新的担保品种,如仓储质押、存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满足不同层次中小企业对资金担保的需求。三是政府必须加强指导和监督,出台规范发展担保业的政策指导意见,对设立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规模、资质条件、经营范围、收费标准、风险控制等都要做出明确要求,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估。同时,政府必须参与提供财政补贴、风险补偿资金和税收优惠,分担担保行业部分风险,以提高行业利润,增加担保市场上的有效供给。

(三)改革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

在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的过程中,贷款银行处于优势地位。“既要贷出、又怕风险”的矛盾心理,使银行对担保机构提出严格的条件,这其中有担保行业由于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担保行业资信不足的原因,更多的则是银行业受体制约束,缺乏市场开拓意识。对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的改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尝试进行名副其实的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法》规定:“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提供担保。”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应着重审核贷款人的资信条件,而不是把重点放在担保物上。

2.建立银担风险分担制。

按银行与担保公司8∶2的比例确定分担责任比例。同时,贷款银行修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部分条款,将担保公司列为第二顺序抵押权人。

3.建立内外部信用评级共存的信用评估体系。

内外部评级相结合是目前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的合理有效选择。商业银行在使用自己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或标准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的时候,同时使用第三方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该企业提供的评级报告,以便对贷款企业的风险有个全面的了解。

三、结语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提供的是信用,经营的是风险,是国际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杠杆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再担保体系的缺位。为此,本文结合国内外再担保体系建设的实践现状,对温州再担保体系的构建进行研究。这其中,温州信用重塑是关键,两个层次的再担保是保障,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的改革是众望所归。

参考文献

[1]唐明琴.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问题与思考[J].征信,2010(4).

[2]米文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风险分散问题研究[J].征信,2010(5).

[3]李连恒,甘平.对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分析与思考[J].征信,2010(1).

[4]刘新来.信用担保概论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注释】

[1]于玲燕,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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