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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发展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币汇率制定的宗旨是,贯彻独立自主的方针,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保持汇率稳定,做到公平合理,以利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在此阶段,人民币汇率不再充当对外经济交往的工具,外汇盈亏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与平衡。人民币汇率适时下调,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人民币币值被高估的问题,对扩大出口,抑制非正常进口,平衡我国的国际收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节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发展

所谓汇率就是一国货币折算成另一国家的货币的交换比率,也就是用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人民币汇率是人民币与外国货币的交换比例,也就是用人民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而由此产生的汇率制度是各个国家对于确定、维持、调整与管理汇率的原则、方法、方式和机构所做出的系统的规定。人民币汇率于1949年1月18日诞生。人民币汇率是一个对外计价结算的标准,它代表着人民币的对外价值;同时,人民币汇率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杠杆,它为我国的经济目标服务,制定不同的人民币汇率对经济具有不同的调节作用。人民币汇率制定的宗旨是,贯彻独立自主的方针,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保持汇率稳定,做到公平合理,以利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币汇率从诞生到现在,其确定的形式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物价对比法阶段(1949~1953年)

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发行人民币时,并没有规定含金量。而当时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已经运转,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都有含金量。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物价和人民币的币值,人民币的国内价值采取“折实制度”,即以粮、布、煤、油、盐五种商品的综合物价指数作为“折实单位”,并以之作为发行公债,吸收储蓄存款和支付工资的计算标准。“折实制度”一直实行到1955年3月发行新人民币并以1∶10000的比例收回旧人民币时才取消。

这一时期人民币对外币的汇价是以“物价对比法”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即根据人民币内外购买力的变化,参考进出口理论比价和国内外生活物价指数,并根据“奖励出口、兼顾进口、照顾侨汇”的政策而制定的。所谓奖励出口,即是照顾资本主义的出口商经营75%~80%的商品获得5%~15%的利润,并照顾华侨汇款换取的人民币的实际购买力。当时人民币汇率根据人民币对美元的出口商品的比价、进口商品的比价和华侨的日用品生活费的比价三者的加权平均数来调整,比较真实地反映出人民币的对外价值。

二、稳定汇价阶段(1953~1973年)

这一时期我国开始了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经济情况是计划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健全,国内物价趋于长期稳定;私人对外贸易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国营外贸企业已经在对外贸易中居统治地位;我国对西方国家没有直接借贷关系。这一时期,国际上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开始运转,维持纸币流通下的固定汇率制,各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基本稳定。我国在这一时期采取了“稳定汇价”的政策,即人民币汇率同资本主义国家公布的法定汇率相适应,主要同英镑联系,相对固定。只是在某种货币公开升值或贬值时才做相应调整。从1953年起,人民币对英镑的汇率一直是1英镑折合6.8930元人民币,只是在1967年11月英镑贬值14.3%时才调整过一次,调整为1英镑折合5.9080元人民币。而这一时期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始终是1美元兑换2.4618元人民币,一直没有变动。在此阶段,人民币汇率不再充当对外经济交往的工具,外汇盈亏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与平衡。

三、“一篮子”货币定值阶段(1973~1980年)

1973年,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瓦解,世界各国货币取消与美元的固定比价,主要的西方国家采取浮动制进而取代固定汇率制,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盯住汇率政策(有的盯住一种主要货币;有的盯住一组主要货币),世界各国货币汇率波动频繁而剧烈。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的确定原则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国内外物价对比法,改为按“一篮子”货币的方法来定值,即选择我国对外经贸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若干种货币,按照其重要程度和政策需要确定不同的加权比重组成“货币篮”,根据“篮子”货币变动情况加权计算人民币的汇率。

四、贸易内部结算价和非贸易双重汇率阶段(1981~1984年)

这一时期,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改革,对外贸易由国家垄断,外贸部门所属专业公司统一经营逐步改为多家分散经营,并批准一些工贸联合企业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这些公司和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他们在核算成本和利润时不能不考虑汇价的因素,要求人民币汇价必须同进出口贸易的实际状况相适应。但当时的人民币汇价难以适应这一要求,因为当时我国物价一直由国家规定,多年保持不变,形成价格背离价值、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相脱节的局面。国内消费品的价格比国外低,工业品的价格比国外高,形成了生活消费品和劳务费用国内外比价与进出口商品的比价相差悬殊的局面,从而使人民币的汇价用于非贸易方面偏低,用于贸易方面偏高。为解决这一问题,从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贸易内部结算价,即该汇价只适用于贸易收支的内部结算,内部贸易结算价为1美元=2.8元人民币。而非贸易结算价仍维持原来公开牌价,即1美元=1.5元人民币的水平上。双重汇率制的实行有利于鼓励出口,避免了非贸易外汇收入的损失,但两种汇率制度在使用范围上出现混乱,造成外汇结算和外汇管理的复杂。

五、单一汇率制阶段(1985~1986年)

由于双重汇率不利于使汇率真正反映货币比价,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分清贸易和非贸易的界限,加上当时我国国内价格还没放开,进口由盈转亏,财政补贴增多,加重了财政负担。所以,国务院决定从1985年1月1日起取消贸易内部结算价,恢复单一汇率,并将人民币汇率进一步下调。第一次是1985年10月30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由1美元兑换2.8元人民币下调为1美元兑换3.2元人民币,下调幅度为12.5%;第二次是1986年7月5日,由1美元兑换3.2元人民币下调为1美元兑换3.7221元人民币,下调幅度为14.03%;第三次是1989年12月16日,由1美元兑换3.7221元人民币下调到1美元兑换4.7221元人民币,下调幅度为21.18%;第四次是1990年11月17日,由1美元兑换4.7221元人民币下调到1美元兑换5.2221元人民币,下调幅度为9.57%。同时,人民币对其他外币的汇率也在此基础上作了相应的调整。在这以后几年中,人民币汇率逐步向下进行了小幅度调整,到1993年底官方汇率调整为1美元兑换5.8元人民币。人民币汇率适时下调,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人民币币值被高估的问题,对扩大出口,抑制非正常进口,平衡我国的国际收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外汇调剂市场开放,重新形成双重汇率阶段(1986~1993年)

我国自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以来,开展了外汇调剂业务。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留成外汇的增加,外汇体制的改革,1986年7月1日我国开放了外汇调剂市场,各地银行成立了外汇调剂所,协助有关各方调剂留成外汇,随着外汇调剂业务量的扩大,调剂价格也逐渐放开。1986~1990年间,根据国内物价多次大规模的调整汇率。1991年汇率转入微调方式,当时,全国外汇调剂价格基本上是由市场上的外汇供求关系决定的,行政干预减少。如1992~1993年,由于国内经济建设加快,进口需求增加,外汇调剂价格曾经达到1美元兑换10元人民币的水平。1993年7月11日,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和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外汇调剂价格又降到1美元兑换8元人民币左右的水平。1993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为1美元=5.8元人民币,而外汇调剂价格为1美元=8.7元人民币。

七、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阶段(1994~2005年)

1994年1月1日,我国进行了外汇体制重大改革,实行汇率并轨,即把外汇调剂市场的汇价与官方牌价合二为一,保留一个汇价,实行银行结售汇。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即建立全国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取消1美元=5.8元人民币的官价,并到市价中来,实行单一汇率制;国家不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规定汇价,市场供求关系将是决定汇率的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在外汇市场吞吐外汇来维持人民币与美元汇率的基本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天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外汇形成的价格,每日公布人民币的汇率。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如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和调节外汇的供求来保持汇率的稳定。

1994年1月1日,汇率制度改革的当天,人民币的汇率水平是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从1994年1月1日到1997年7月1日的3年半的时间里人民币的汇率由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上涨到1美元兑换8.28元人民币,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上涨了5.1%。从1997年7月到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一直稳定在1美元兑换8.27到8.28元人民币的水平上,没有太大变化。原因主要是由于1997年7月2日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在我国周边地区不断蔓延,许多亚洲国家的货币对美元的汇率贬值了百分之几十甚至百分之几百,人民币贬值的预期加剧。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了防止亚洲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轮番贬值而使危机深化,郑重承诺人民币不贬值,主动加大了对人民币汇率的调控和管理力度,收窄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区间,虽然付出了相当的代价,但却成功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赢得了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的一致赞誉和好评。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本上是在较窄的区间里波动,实际上在1994年改革形成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不知不觉发展成了“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

八、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阶段(2005年至今)

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7月21日进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是: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2)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3)2005年7月21日19时,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换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

(4)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的交易的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这次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内容是,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港元等,赋予各种货币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参考“一篮子”货币,外币之间的汇率变化会影响人民币的汇率,但参考“一篮子”并不等于盯住“一篮子”货币,它还需要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另一个重要依据,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7月21日将人民币的汇率调整为8.11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或者说略微升值了2%以上。这一行动包括改革汇率制度,改革后央行将参考一个关键贸易伙伴国的货币篮子来调节汇率,而不再只参考美元。

然而美元依旧重要。央行声明人民币“不再钉住美元”,多少有些误导性。新的改革将人民币相对美元可以升值(或贬值)的幅度明确了:每天0.3%。具体地说,新政策设定每天的交易区间为前一工作日交易闭市价值加减0.3%。美元在货币篮子中的权重没有公布;实际上,可以肯定其权重非常高,反映了美元作为贸易活动计价货币的主导地位。21日行动的真正的意义是央行具有了新的能力,可以允许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如果人民币按照每天的波动上限升值,那么每个月就几乎可以升值6%。更大的可能性是从现在到2006年1月1日,政府将允许人民币升值5%(即从8.28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的水平累计升值7%)。这是“爬行钉住”(Crawling Peg)制度的恢复,在这种情况下,货币以事先确定的速度升值(或者,更常见的情况是贬值,巴西雷亚尔就是如此),这一速度可以公开,也可以不公开。就中国对升值有确切的时间表而言,新制度是“爬行篮子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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