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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和趋势分析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并且,这种模式仍将是未来中国银行保险的主要模式。银行保险发展趋势,以及银行保险发展对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影响,是否会加剧银行业的垄断性等问题。从银行保险主体行为分析出发,保险公司的适应性行为、银行的适应性行为、监管部门的适应性行为、消费者(投保人)的适应性行为,以及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适应性行为相互作用决定了中国银行保险发展的主要趋势。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20650家,同比增加5%。

第二节 中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和趋势分析

一、中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析

保险公司与银行行为分析,以及法律政策环境变化角度出发,我们把银行保险界定为保险公司和银行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制度安排下,从各自利益出发在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规程中行为选择的结果。

(一)银行保险主要模式评述

一般研究认为从不同角度划分,银行保险的主要模式有销售协议、战略联盟、兼并收购、合资公司和新建保险公司、金融集团等模式。其中,兼并收购或合资公司方式视合资是银保一体化的一种模式,不仅使银行和保险的业务关系更加融洽,而且不需要耗费过高的成本。新建保险公司(或直接进入方式)是银行通过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融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一体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销售协议模式,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代理销售协议,银行作为保险产品的兼业代理人,利用其经营网点销售保险产品,取得中间业务收入,保险公司负责保险产品的开发、理赔服务,取得保费收入。

战略联盟模式,是销售协议模式不断发展的产物,在战略联盟阶段,保险公司与银行往往通过协议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担风险,使银行保险合作关系长期化、固定化,银保双方通常建立的是紧密型的“一对一”合作关系。

兼并收购模式,是指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资本运营进入各自的经营领域。典型的是银行出资收购或控股保险公司,达到进入保险经营领域的目的。

金融集团化模式,主要是指由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兼并、合并及融合,或者通过保险公司设立银行、银行设立保险公司等新设方式,来实现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更高程度一体化的经营方式。

从银行保险行为的角度出发,银行保险的多种模式各有千秋,是银行保险主体适应性行为选择的结果,无所谓先进或落后,无所谓高级或低级。适应市场并且能够给保险公司或银行带来持续效益的模式就是恰当的模式。

(二)目前中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选择

根据前面对中国银行保险涉及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行为规则、行为过程、适应性过程、初始行为结果和适应性行为结果等方面分析,结合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限制,目前,中国银行保险最主要的模式是没有股权联系的销售协议模式。并且,这种模式仍将是未来中国银行保险的主要模式。

此外,具有间接的股权联系模式在中国也已经开始出现。典型代表是以光大银行为核心的光大集团,以平安保险为核心的平安集团和中保集团,兼具实业和金融产业的中信集团和招商局集团都建立了保险与其他金融业务的间接联系,探索金融综合经营改革的道路。

二、中国银行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在前面分析基础上,我们再具体分析回答中国发展什么样的银行保险?怎样发展中国银行保险?银行保险发展趋势,以及银行保险发展对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影响,是否会加剧银行业的垄断性等问题。

(一)中国银行保险发展内在规律探索

——银行保险发展的前提条件是银行业强大(表现在信用、资金、客户、销售网络、服务、成本等方面),保险公司相对弱小;银行业竞争不充分,大型国有银行仍有垄断优势,保险公司竞争激烈,做大做强成为其主要任务。

——保险业在发展初期是主动与银行进行联姻,保险公司“追”银行,有求于银行的特征明显。在与银行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手续费竞争是当前与银行谈判的主要手段。

——发展较成熟的保险公司开始探索与银行的深层次合作。银行业开始从综合经营战略层面,从转移储蓄,从形成新的利润来源,从形成新的竞争力等角度探索银行保险发展。

——银行保险已经颇具规模,其对未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举足轻重。未来保持以银行保险业务的持续增长,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将成为监管部门的重点。

(二)中国银行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从银行保险主体行为分析出发,保险公司的适应性行为、银行的适应性行为、监管部门的适应性行为、消费者(投保人)的适应性行为,以及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适应性行为相互作用决定了中国银行保险发展的主要趋势。

保险公司的适应性行为主要有:①最先涉足银行保险业务的公司业务规模迅速增加,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银行保险的信用、客户、渠道、服务等优势为大多数保险公司认识,众多保险公司开始银行保险业务,竞争主要表现在代理手续费上;②银行保险业务占比不断增加,各家开展银行保险业务的公司开始重视其业务的可持续性;③有些保险公司受资本金约束,以及经营效益考虑,开始调整简单销售代理模式,从产品、服务、资本等层次发展银行保险。

商业银行的适应性行为主要有:①逐步认识银行保险的价值,开始增加在代理手续费上与保险公司的对策博弈,由于其具有信用、客户等优势,处于讨价还价的绝对主动地位;②银行开始从自身风险管理,形成新的利润来源等金融综合经营角度考虑银行保险的发展;③银行开始研究、实施直接涉足保险业务的战略。

监管部门的主要适应性行为有:针对银行保险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险监管部门及时调整监管策略,促进中国的银行保险发展和金融改革深化。

消费者(投保人)的适应性行为主要有:①银保市场竞争和银保产品信息披露——不断适应市场变化——改变自身行为(退保或继续购买);②保险意识不断增强,银行客户不断分化,不同客户根据需求——对银保产品与服务更高、更多层次的需求。

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适应性行为主要有:行为开始多样化,随着完善监管措施,行为逐步理性化。

上述行为的排列组合将产生银行保险丰富多彩的发展趋势。我们主要从以下角度进行分析。

1.银行保险模式的发展趋势。将从简单的销售代理模式(实现的是消费者储蓄的简单转移),逐步发展到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产品创新、销售方式创新、理财方式创新为主要手段的紧密合作代理销售方式(例如,年金保险、消费信贷保险等,实现的是人们需求的转移),然后,随着金融改革和法制环境的变化进入银行保险资本融合阶段,将出现专业的银行保险公司。

2.银行保险的管理模式发展趋势。随着银行保险合作方式进入紧密合作代理阶段,银行保险市场将被细分,对产品的销售水平、服务质量要求更加专业化,因此,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对银行保险的管理方式将从目前的粗放逐步转为精细。

3.银行保险产品发展趋势。随着银行保险发展和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人们保险需求开始多样化,银行保险产品将从初期的储蓄替代产品(分红保险),逐步变化到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连结保险),然后再变化到“投资+保障”型产品(年金保险),适合网上销售的银行保险产品等多种产品共存的局面。

三、银行保险发展对中国金融改革的影响

(一)银行保险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20650家,同比增加5%。其中,银行类65853家,占全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55%。2005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2]实现的保费收入为3596.73亿元,同比增长23.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3%[3]。从统计数据来看,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是银行保险)成为保险营销员、其他渠道外的第三大保费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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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1 2005年保险中介渠道保费占比图

2005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263.26亿元,同比增长5%,占总保费收入的25.64%,下降2.2个百分点。按销售渠道分,银行保险实现保费收入923.19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8.74%。

2006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4]实现的保费收入为2427.78亿元,同比增长20.27%,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8.82%[5],上升4.3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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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2 2006年上半年保险中介渠道保费占比情况

2006年上半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891.67亿元,同比增长29.51%,占总保费收入的28.95%,上升3.54个百分点。兼业代理保费按销售渠道分,银行保险类为707.4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上升为22.97%。

银行保险实现的保费收入超过两成,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作用还会不断上升。

(二)银行保险对银行业发展的影响

目前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以银行业改革为核心的。银行业改革的深化,对外开发步伐的加快,必然使银行业竞争加剧,银行业业务增长方式也会随之转变。中间业务收入将成为银行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2005年,全国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手续费收入为29.62亿元。2006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手续费收入就已达到21.69亿元。银行保险发展对银行的业务增长方式转变将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银行保险发展对中国金融结构演进的影响

如前所述,中国的银行保险是市场主体在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和法制条件下,行为选择的结果,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内生”的。是中国金融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主体行为选择结果。银行保险可以看成是中国金融改革中产生的一种现象,看成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的萌芽或雏形,也可能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的突破口。

四、银行保险发展对银行业垄断性的影响

目前银行与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合作中处于主动地位,占据信用、客户、网点等优势。那么,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是否会导致银行业的垄断性呢?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从近年来保险业、证券业的总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比重分析。保险业、证券业总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近年来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2.从银行保险业务收入在其中间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分析。尽管还缺乏统一披露的权威资料,但从调研材料分析,目前银行保险业务收入在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中的比重还比较低,不足以对其资产和业务构成产生重大影响。

3.保险公司具有许多经营保险业务的“专有技术”,这些专有技术是银行不可能在短期内简单复制的,所以,即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在金融混业经营上有所突破,银行可以出资成立保险公司,各家银行也会从其自身战略、经营思路、盈利状况和竞争环境等因素出发投资于保险业,不会出现银行业越来越大,保险业越来越小的局面。

4.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竞争压力和自身深化改革的要求,使得目前大的商业银行也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寻找最佳企业规模

5.国际经验表明,银行保险的发展将形成合理的金融竞争格局,不会造成银行越来越大,保险公司越来越小的格局。

6.完善的金融监管也会有助于化解银行垄断局面的形成。

所以,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不会加剧银行业的垄断性趋势。

五、对中国银行直接新建保险公司的影响

进入2006年,中国金融综合经营改革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是银行和监管部门高层从深化金融改革角度出发,不断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加大创新力度,其中包括,保监会将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包括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权),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战略合作等。政策层面总体趋势支持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进行试点。第二,银行保险的发展为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金融业综合经营借助银行保险迈出实质性步伐呼之欲出。第三,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规划设立保险公司。第四,监管部门具体态度各有不同。中国保监会从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出发,对银行投资保险公司持比较积极态度。中国银监会目前的工作重点在于深化银行业的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对银行投资保险公司持审慎态度,比较关注这种混业经营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的传递问题。第五,中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法规完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但是,现行的法规为金融业综合经营留有空间。

因此,我们可以预计,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实质性的资本融合只是时间问题,并且,银行保险将是金融混业经营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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