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对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对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政府、协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农业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小微企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较弱,贷款业务风险度最高。因此,相关部门应督促地方政府尽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平台,借助政府信用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五)为农业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小微企业地方政府要出台对地市级以上农业小微企业办理土地、房产抵押手续低收费

对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完颜鹏

农业小微企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也成为地方财税收入的重要力量和创造社会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

一、对农业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情况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2007年4月10日,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全面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贷款对象为农、林、牧、副、渔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其中流通小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农产品(农、林、牧、副、渔业)流通的批发、零售、运输、仓储的小企业。自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开办以来,农发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积极加大摸底调查,根据企业贷款基本准入条件,经过严格筛选和分析,主动营销优质客户,有力地支持了兰州农业产业发展。按照2011年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截至2012年12月底,营业部有农业小微企业42户,占贷款总户数的62%;贷款余额6178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4%,呈现贷款户数多、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先后有4户小微企业、2800万元贷款出现风险。

二、农业小微企业的特点

农业小微企业与农户联系密切,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小城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农发行近年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培育下,个别小微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抓住发展机遇,逐渐成长壮大。与大中企业相比,小微企业有着明显的特点,从银行监管的角度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面广分散、自身规模小、经营不规范;二是家族式管理体制明显、员工素质低;三是经营季节性强、应变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四是自有资金不足,缺乏有效抵押资产,通过金融机构融资难;五是贷款额度小、期限短、笔数多,收贷收息和贷后监管工作量大。

三、影响农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内部管理不规范。大部分小微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缺失,从性质上说是企业,但从实质上说与个体经营户无多大差别;产权不清,家庭性质较浓,容易发生个人道德风险;大多数企业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只停留在纸面上,实际落实难,管理混乱,经营风险、操作风险较大。

二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数小微企业账务混乱,不能充分反映企业资产运营状况;很多小微企业无专门的财会、出纳人员,所有权利全面掌握在“老板”一个人手中,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由于缺乏原始资料,为银行提供的报表的真实性难以核实。

三是信用观念淡漠。农业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多为农民出身,甚至有些基本文化素质都较差,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多为家族式、家长式管理方式,企业恶意逃债、废债、脱壳经营、悬空银行债权的可能性较大。

四是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农业小微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产业水平低,其占优势地位和主体地位的行业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原材料生产周期性长,季节性强,制约因素多,价格风险高。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与大企业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受企业形象、社会责任、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前景有限。

五是可抵押资产少。农业小微企业资产规模不大,固定资产更少,经营场地以租赁为主,大多数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的厂房,虽然属于自有财产,但办理独立的房地产证件难度很大,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机器设备大多陈旧落后、技术含量低、专业性强、变现率低。一旦企业宣告破产,相对简陋的厂房、设备以及林权等抵押、质押物变现难,追讨连带责任时往往需通过法律手段,环节多、费用大、期限长,即使银行赢了官司,但执行起来难上加难,银行债权无法保障。另外,企业资产抵押程度高,处置抵押物品后会使企业近于破产,往往伴随地方政府的保护执行比较困难。

六是信用担保体系缺失。在经济落后的西北地区,政府财政性担保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公司融资性担保成本较高(贷款额的3%左右),民间资本性的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仅露头角,所占份额很低。

四、对策建议

(一)规范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通过政府、协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农业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一是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经营管理者应熟悉国家经济和金融政策,运用现代金融知识结合自身条件,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二是企业要把握住产品经营寿命周期,在产品市场饱和之前,及时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使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健康的发展;三是要督促企业聘请专业的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加强经营活动中的成本控制,实行严格预算控制,把有限的资金用活用好、用出效益。

(二)强化小微企业信用观念,构筑良好银企关系。加强农业小微企业信用宣传和辅导,使其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主动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信用条件。

(三)搭建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要尽快搭建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以保障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条件。小微企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较弱,贷款业务风险度最高。因此,相关部门应督促地方政府尽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平台,借助政府信用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小微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设立小微企业投资公司、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小微企业担保中心等形式,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

(四)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地方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与农发行信贷资金配套使用,以项目形式反哺农业。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对被授予市级以上的“龙头”农业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获得省级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的企业,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小微企业,应给予重奖。财政部门对在农发行开立基本账户的小微企业的贷款要给予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给予税收优惠。要适当提高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购进农产品原料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率,适当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促进农产品加工和出口创汇

(五)为农业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小微企业地方政府要出台对地市级以上农业小微企业办理土地、房产抵押手续低收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灵活运用土地政策,鼓励企业依法征用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允许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在批准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龙头”企业所办加工、养殖项目用地免收水利建设基金、新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特别大的项目实行特别优惠。开辟运输绿色通道,保证农产品货畅其流。

(六)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农发行要将农业小微企业作为地方政府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督促地方政府组建农业政策性贷款担保公司,并要求农业小微企业争取银团贷款。在信贷支持方向上要突出信贷扶持重点,大力支持有地方资源优势的特色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兰州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发展啤酒大麦、种子等商品粮棉油生产与加工业、乳品和畜牧业、薯类生产与加工业、高原夏菜等产业。要发挥农发行现代银行的作用,支持农业基地建设,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连片种植,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发行要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延伸农村金融建设新农村的信贷链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