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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记账方法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情况下,银行对表外科目所涉及的会计事项要采用单式记账法进行登记。1949年11月,第一次全国银行会计工作会议召开,规定采用复式借贷记账法。改革开放后专业银行恢复成立,中国银行由收付记账法改用借贷记账法,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仍然沿用收付记账法。1993年7月银行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全国银行系统开始采用统一的借贷记账法。

第三节 银行会计记账方法

一、记账方法的含义和分类

记账方法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采用一定的符号,对经济业务分类整理后在账簿中进行登记的一种技术方法。

记账方法按其登记一项经济业务时涉及一个账户还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分为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两种。银行对表内科目采用复式记账法、对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中同时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这种记账方法由于在相互联系的会计科目中记录经济业务,因而通过记录能够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而且由于登记的金额相等,因而通过记录可以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银行对表内科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都要采用复式记账法进行登记。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只通过一个会计科目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这种记账方法的手续比较简单,各会计科目之间的记录没有直接的联系,也没有内在的平衡关系,因而不能全面反映资金运动的内在联系和经济活动的全貌,也不能检查账簿记录是否正确。一般情况下,银行对表外科目所涉及的会计事项要采用单式记账法进行登记。

二、我国银行记账方法的变革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采用复式收付记账法。1949年11月,第一次全国银行会计工作会议召开,规定采用复式借贷记账法。不到一年,1950年,又改用科目为主的复式收付记账法。1954年,再改用复式借贷记账法。1965年,改用不设现金科目的现金收付复式记账法。1979年,改用以资金为主的资金收付记账法。改革开放后专业银行恢复成立,中国银行由收付记账法改用借贷记账法,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仍然沿用收付记账法。1993年7月银行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全国银行系统开始采用统一的借贷记账法。

三、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以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基础,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在账户中进行记录的一种复式记账法。它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起源于意大利。“借”和“贷”两字最初的含义,是从借贷资本家的角度来解释的:借贷资本家对于收进的存款,记在贷主的名下,表示债务;对于付出的放款,记在借主的名下,表示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记录的经济业务不再局限于货币资金的借贷业务,对于非货币资金借贷业务也以“借”和“贷”两字记录其增减变动情况。这样,“借”和“贷”就逐渐失去原来的含义,转化为纯粹的记账符号。所以,现在所说“借”和“贷”只是作为记账符号使用,用来标明会计科目记账的方向。

具体说来,到底是“借”方记录资金的增加、减少,还是“贷”方记录资金的增加、减少,最终取决于会计科目及其所属账户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

(二)借贷记账法会计科目的结构

会计科目按照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五大类。

资产类科目的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余额在借方。

负债类科目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贷方记增加额,借方记减少额,余额在贷方。

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若为资产性质,则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余额在借方;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若为负债性质,则贷方记增加额,借方记减少额,余额在贷方。

损益类科目中反映费用支出的科目的结构与资产类科目的结构基本相同;损益类科目中反映收入的科目的结构与负债类科目的结构基本相同。

(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是指记账方法的规律性。借贷记账法对经济业务的数量的增减变化是用“借”和“贷”两个记账符号反映出来的,而银行在其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过程中发生的经济业务可以概括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相等的金额;

第二种类型: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相等的金额;

第三种类型: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内部此增彼减相等的金额;

第四种类型: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内部此增彼减相等的金额。

将上述四种类型经济业务具体化,可以表现为以下九种情况:

(1)资产增加,负债增加,增加的金额相等;

(2)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增加的金额相等;

(3)资产减少,负债减少,减少的金额相等;

(4)资产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减少的金额相等;

(5)资产项目一增一减,增减的金额相等;

(6)负债项目一增一减,增减的金额相等;

(7)所有者权益项目一增一减,增减的金额相等;

(8)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增减的金额相等;

(9)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增减的金额相等。

因此,根据借贷记账法会计科目的结构规律和上述经济业务的类型,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以后,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会计科目中;在一个科目的借方登记的同时,必须在另一个或几个科目的贷方登记,或在一个科目的贷方登记的同时,必须在另一个或几个科目的借方登记。所以,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四)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指检查和验证一定时期内会计科目及其所属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有科目发生额试算平衡和科目余额试算平衡两种,分别用公式表示如下:

全部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科目借方余额合计=全部科目贷方余额合计

前者是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确定的,后者是根据资金平衡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确定的。

四、表外科目的记账方法——单式收付记账法

表外科目的记账方法,采用单式收付记账法。即以“收入”和“付出”作为记账符号,当表外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或增加时记“收入”方,当表外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销账或减少时记“付出”方,余额表示结存或剩余的表外经济业务。表外科目的记账金额,一般是按经济业务发生额或凭证的票面额记载,有些控制实物数量的表外科目则按假定价格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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