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的经济过程

--'的经济过程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假设某类财产保险的净费率为0.2%,平均每件保险金额为2万元。保险费中净保费则为40元,测定该类财产每500个行为人参加,每人年负担损失补偿费40元,总共保险财产为1000万元,损失2万元。现在,由保险人介入其中,即由保险资本来专门担负分摊和补偿职能。尽管这2万元资本并没有现实地支付出去,但它必须作为保证金存在,即作为使用价值1000万元的保险商品的价值存在。一是这80%内不出险,那么当年保险人则净赚纯保险费达16000元。

二、G-B-G'的经济过程

一般商品的买卖,总是从G—B开始,B—G'结束一个循环;而保险人的买卖,似乎始终只有B—G',不存在G—B阶段。也就是说,只有不断地卖保单,而没有买的行为,赔付也是卖的结果。果真如此,那么,G—B—G'在保险经营方面就不能成立,从而保险作为独立形态的商品的存在便有疑问,甚至不能成立。因此,就必须着重说明保险商品经营资本运动的第一阶段G—B过程。

假设某类财产保险的净费率为0.2%,平均每件保险金额为2万元。保险费中净保费则为40元,测定该类财产每500个行为人参加,每人年负担损失补偿费40元,总共保险财产为1000万元,损失2万元。

现在,由保险人介入其中,即由保险资本来专门担负分摊和补偿职能。在同样的条件下,保险人必须先垫付资本2万元(这2万元在合作保险组织是由社员预付的,或出险时交纳)。尽管这2万元资本并没有现实地支付出去,但它必须作为保证金存在,即作为使用价值1000万元的保险商品的价值存在。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此时保险人已在观念上“购入”了这1000万元使用价值的保险商品,从而完成了保险经营资本运动形态的第一阶段G—B过程。保险人的第二步就是推销“库存”1000万元的使用价值。如果完整地实现了前面所设定的条件,保险资本也就顺利地完成了G—B—G'的循环。如果只推销出去80%,就有两种情况发生:一是在这80%内出险,当年保险人在投入的本金上亏损4000元。一是这80%内不出险,那么当年保险人则净赚纯保险费达16000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