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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海关管理权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理衙门次等承认之。”[18]中日战后,赔款骤增,“清政府急需巨款……俄国要夺取英国的经济利益……秘密通知,愿单独借款一万万两,年息五厘,三十六年还清。……三十六年期内,不得改变海关行政”。

4.争夺海关管理权

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国为偿付甲午赔款,“募第三次外债,将落于俄人之手,英公使与德公使相提携,仍于英德银行募集一亿两”。翌年正月,英公使玛德纳特以本国政府之命,向总理衙门提出下之要求:“……四、中国总税务司永久雇聘英国人。”“总理衙门次等承认之。”[18]

中日战后,赔款骤增,“清政府急需巨款……俄国要夺取英国的经济利益……秘密通知,愿单独借款一万万两,年息五厘,三十六年还清。……三十六年期内,不得改变海关行政”。“第三次英德续借款一万万两,八三折扣(骇人的盘剥),年息四厘半,四十五年还清。……四十五年内,不得改变海关行政。”[19]

“赔款借债受政治意义的支配,而不是一种经常的金融行为。第一次借款,所谓俄法借款,主要是由俄国人出面交涉的,证明了这一点。俄国在当时是资本输入国家;俄国政府在当时是对外负债者。实际上,法国人在借款契约上供给了一大部分的款项。他们的份额,无疑地是非常大的。为什么法国人愿意通过俄国来向中国投资?问题的解答就在国际政治情况上。这一次借款的保证,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借款由俄国政府担保是一个非常的事件,而中国政府在另一个草约上同意,如果俄国政府到了必须负责的时候,中国政府愿意在关税收入之外,另外提供保证。‘这样增加保证的方式,将由两国全权代表在北京特别协定’。英国政府很快地就看到,在这种商谈中,有人在力求削弱或撤消向来以英国人主管中国海关行政之权。在赓续商谈第二次赔款借债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向英国保证,只要中英贸易占据优势,海关总税务司将继续聘用英国人。以后两次续借款,1896年英德借款及1898年英德续借款,规定在未曾偿清期间内,海关行政‘照常继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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