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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吴某认为,为赵某提供信息最多会被辞退,应该不会被拘留。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从中获利。因此,法院以“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

一、基本案情

2014年8月,王小姐因发现丈夫出轨而想要离婚,但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王小姐希望可以搜集到丈夫出轨的证据。随后,王小姐通过其同学了解到一家私家侦探社,通过加微信的方式与侦探社取得了联系,并委托侦探社帮其查询丈夫的开房记录。2014年12月下旬,在谈好600元的价格之后,王小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钱转入私家侦探工商银行的卡上,并将丈夫的身份证号发给了私家侦探。过了三四天,私家侦探先是通过微信将其丈夫的户籍、车辆照片发给了王小姐,随后又将多张开房记录照片传了过来。出于好奇,王小姐向私家侦探询问这些照片的来源,对方称其公安部门有人,可以查到这些信息。

而吴某就是这名神秘的公安幕后人员。庭审中,吴某供认在2013年的一次饭局上认识了赵某,赵某自称是讨债公司的。赵某得知吴某在派出所担任辅警一职,就让吴某查了一个人的户籍信息、暂住信息,并支付了200元的报酬。吴某认为,为赵某提供信息最多会被辞退,应该不会被拘留。随后,为还欠下的赌债,吴某怀着侥幸心理在2013年年末至2015年年初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警务通”平台多次为赵某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户籍信息、暂住信息、车牌号码、电话登记信息、登记住宿信息等,每条价格在200元至300元不等,通过现金支付报酬,总计获利13000余元。很快,吴某的行为被人举报到了公安机关,并于2015年5月被公安机关刑拘。

二、争议焦点

被告人吴某在派出所担任辅警期间,违反法律的规定,通过本单位警务信息平台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构成何种犯罪?

三、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从中获利。因此,法院以“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

四、案件启示

近年来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情侣不在少数,为了查明第三者,捍卫婚姻中的权利,不少女性主动出击,打起婚姻保卫战。而为顺应市场需求,许多打着“婚姻咨询”旗号的私家侦探所也应运而生,为婚姻亮起红灯的女性提供婚外情调查、捉奸等服务。本案即某区某派出所辅警吴某为还赌债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派出所配备的“警务通”平台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将其非法售卖给此类机构。

目前,我国尚无任何法律确立私家侦探社的法律地位,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不可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提供给私家侦探社获取私利,其知法而犯法的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与此同时,如婚姻不幸遭遇第三者的插足,请务必保持冷静,采用合法手段搜集婚外情证据,最好通过律师、法院等司法部门协助取得,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证据将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

五、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作者: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丁厚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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