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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制

时间:2022-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而言,由保护基金担任证券公司风险监测、监督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的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接受证券公司、结算银行以及中国结算数据,对证券公司客户期权保证金安全存管实施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向相关方通报证券公司违反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的行为。

投资者参与期权业务,期权经营机构必须为客户开立独立的衍生品资金账户(不能与现货资金账户公用),用于权利金的交收、行权资金的交收、衍生品保证金的存放。结算会员可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自营性质和客户性质的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开立的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专用于存放客户资金(及自己需缴纳的最低准备金)。

上交所ETF期权业务资金存管采取了与国内期货市场相同的“封闭运行+保证金监控”模式,主要特点是:(1)投资者资金全部存放在独立于期权经营机构的第三方的商业银行;(2)与现货证券的客户汇总资金账户的管理模式不同,商业银行对客户衍生品资金汇总账户不进行针对客户个人的单独立户管理,因此无需向存管银行交纳存管费用,可节约大量成本;(3)客户个人的资金划入和划出期权经营机构汇总资金账户由客户本人发起,期权经营机构负责将汇总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指定的账户;(4)ETF期权的交易资金只能在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客户衍生品汇总资金账户和中国结算的指定账户之间封闭运行;(5)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负责监管客户衍生品汇总资金账户的资金安全,对客户资金的挪用、盗用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管。

7.7.1 期货账户模式可行性及与第三方存管模式的利弊比较

客户资金管理模式采用类似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保证金监控模式,与第三方存管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势:首先,与当前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模式相关规定没有冲突。其次,在会员对客户资金管理、使用与监控方面,期货保证金管理模式比第三方存管模式存在优势,期货保证金管理模式可以更方便、有效实现资金前端控制及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7.7.2 不同模式下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以及法规适用性问题

客户资金管理模式采用类似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保证金监控模式,与证券市场的第三方存管以及期货市场的做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证券公司在期权经纪业务中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如何存管,既涉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对期货交易相关规定的适用,也涉及对《证券法》以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对证券公司所提要求的适用。目前,方案中拟以证券市场现有交易及风险控制模式为基础,同时借鉴期货市场的封闭圈管理模式,以满足期货市场的关于保证金存管的一般性要求。

期权业务客户资金管理模式与证券市场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在具体做法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是否由存管银行根据证券公司的交收文件和交收指令,对投资者保证金的存管账户进行簿记维护和资金划转。前已述及,证券现货交易与期权交易在交易、清算和交收制度方面存在差异,而期权交易中存在“逐日盯市”以及实时补足保证金等风控制度要求,由于银行不能接入交易数据并实时跟进资金划转,已不能满足期权交易保证金管理的现实需要,故改由证券公司负责客户保证金的划转与补足。这一具体操作上的差异,是否导致证券公司将违反现行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我们认为,是有一定的灵活解释空间的:

首先,从第三方存管制度确立的业务框架来看,2005年10月修订通过的《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2008年6月实施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确认了现行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体现为“单独立户、封闭运行、总分核对”三大基本要求,并未对资金的划转主体作出限定性规定。目前来看,业务方案中采取的期货市场封闭圈管理的模式,已经基本满足了上述分户管理、封闭运行等要求。至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券商来进行资金的划转,可以通过资金存管合同的约定,来明确相应的资金存取、划转以及查询事宜。因此并未直接违背《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

其次,从第三方存管制度的监管目的来看,是通过引入第三方的存管与监督,防止证券公司出现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违规行为。目前期权业务方案中设计的模式,已经实现资金的单独存管和分户、封闭管理,虽然不通过银行进行划转,但证券公司进行的划转操作将完全纳入所有建立的实时监控体系,受到更为全面和严格的监控,因此完全可以实现第三方存管制度的监管目的。

再次,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风险控制制度以及期货市场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来看,证券公司开展期权经纪业务,必须满足相应的风控要求。因此必然要求其在符合现货市场关于第三方存管一般要求的基础上,兼顾期货市场的监管与风控要求,对已实现单独存管和封闭管理的客户资金的划转环节作出调整。

7.7.3 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制

为建立股票期权市场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制,上交所、中国结算、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保中心”)、中证资本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监测”)建立五方协作机制,成立由上交所作为牵头人的五方保证金监控工作小组,明确了各自在期权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期权保证金的安全存管。

具体而言,由保护基金担任证券公司风险监测、监督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的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接受证券公司、结算银行以及中国结算数据,对证券公司客户期权保证金安全存管实施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向相关方通报证券公司违反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的行为。由期保中心担任监督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的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并负责期货市场(含期权)的分析研究工作,接收期货公司、结算银行以及中国结算数据,对期货公司客户的期权保证金及与期权备兑开仓、行权相关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存管实施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向相关方通报期货公司违反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的行为。由中证监测担任资本市场统计分析和系统性风险监测的机构,接收保护基金、期保中心数据,分析监测市场风险,及时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向相关方通报情况。

7.8 其他

除了上述制度外,期权交易结算的风险控制体系还包括前端控制机制、大户报告制度、盘中试算、风险警示、一线监管与结算担保金制度等。

7.8.1 前端控制

交易前端控制主要是对持仓和资金的前端控制,有效防范“买空”、“卖空”行为。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交易前端控制,一方面对卖出开仓和买入开仓进行资金前端检查,即“见钱开仓”,有多少资金,才能开多少仓位,另一方面对卖出平仓和买入平仓进行仓位前端检查。

7.8.2 一线监管

上交所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价格操纵监管、跨市场联动监管和做市商的监管制定了一套监控指标体系和监督管理方案,确保市场有序运行。具体包括:

1.风险监控

上交所实时监控会员和客户交易与持仓情况。通过建立动态识别、度量、预警模型,对盘中交易风险、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并报告发现的各类风险,以便及时进行处置。可有效防范运行风险、高频交易风险、做市商风险、结算风险、经营机构风险、炒作与操纵风险等风险。

2.内幕交易监管

针对期权的内幕交易,上交所制定了期权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指标体系,并建立了股票和期权市场的监管联动机制和先进的数据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3.价格操纵监管

上交所加大对价格操纵行为的监管,密切关注期权合约及其标的的异常波动、异常交易行为、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行为、合约到期日标的证券价格的异常波动。

4.跨市场联动监管

上交所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庞大的数据仓库数据以及两个市场在同一个交易所交易的优势,设计了高效、精准的风险预警和违规交易识别模型,区分正常的跨市场套利、对冲交易行为和可能存在异常的交易行为,在提高监管效率和线索分析质量的同时,可有效遏制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5.做市商监管

上交所设计了一系列针对期权做市商的监督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和考核、定期检查做市商交易行为、对做市商风险指标进行监控、严格防范做市商的高频交易风险以及开展做市商压力测试等。

7.8.3 其他

1.大户报告制度

这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制度。目前,境内外期货交易所大户报告制度规定,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某比例以上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客户的开户情况、交易情况、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以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

其实,对境内交易所而言,我国直接为每个投资者进行统一配号的账户体系,让交易所能确切知道客户每笔期权交易、行权申报和期权合约持仓信息,可以说,交易所已掌握投资者在该交易所挂牌合约的所有持仓。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境内大户报告制度意义不大,大户报告制度的主要作用是交易所可以根据大户报告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便监控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此外,要求投资者对自身持仓情况、目的进行核查的过程也是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警示。因此,上交所在方案设计中,并不明确提出当期权经营机构或客户持仓量达到上交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需进行报告,而是上交所认为需要期权经营机构或客户报告的,可要求期权经营机构或客户向上交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交易用途等。

期权经营机构、投资者应上交所要求报告持仓情况的,应于次一交易日收盘前完成提交报告,并由期权经营机构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保证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供材料包括期权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交易持仓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说明、机构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持仓意向(包括行权意愿与可能被行权准备情况说明)合约标的及相关市场期货合约持仓信息等。

2.盘中试算

交易所期权风控系统进行盘中试算,实现盘中实时盯市,通过实时风险分析,全面掌握清算结算参与人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及时进行风险警示和处置风险。

3.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将实时监控会员和客户交易与持仓情况。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4.期权结算实行结算互保金制度

要求结算会员缴存结算担保金,协助结算机构完成结算、行权交收。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参与人按结算公司的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参与人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结算担保金制度作为一种防范违约风险的常用手段,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韩国交易所等国际市场通用

【注释】

[1]Copula专注于刻画概率分布,蒙特卡洛模拟用于数值实现概率分布,二者均是统计中常用工具。

[2]美国市场的期权交易的结算全部由OCC(期权清算公司)完成,维持保证金收取也由OCC负责,OCC采取STANS系统进行维持保证金收取,实际收取标准远远低于期权交易所指导经纪商收取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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